2021-03-18 09:4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5年11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新华保险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推出“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电子书,以“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信息安全权”等五项权利为重点,通过案例形式面向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敬请关注。
第一期: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第一步
点击下方链接,进入“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案例汇编电子书主界面。
https://wendeying.netbang.com.cn/book-day/index.php
第二步
点击主界面,进入消费者权利页面,点击对应的模块进行阅读。
图文来源:新华保险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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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智慧服务3·15丨“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电子书——财产安全权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090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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