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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的秘密生命:一朵花的自然史(下)

第九章

旅人

干燥轻盈的花粉,天生就适合飞行,它们本当被抛入风中,吹到六千米的高空,或被带到五万米以外。

花粉的脚痒了。有任务在身,它踏上漫长孤寂的高速公路。得走了,朝荣耀迈进。你留不住的。上路吧,兄弟。花粉是个旅人。

榛树叹口气,呼出了花粉。春天刚转暖时,榛树的雄性柔荑花序像绵羊尾巴一样垂下,上面扎着一双双小花。风一吹,花序像小绒球似的摆动。一阵黄色的云雾渲染了整个天空。

一阵来自雄性花序的细密黄色烟尘。

其他的柔荑花序上开着榛树的雌性花,其深红色的尖端通常深藏不露。它们受过良好的教养,心高气傲,凡是从亲代树来的花粉一概拒绝。

黄云飘移,洒下花粉雨。

在一个本来很乏味的研究报告里,我发现这样一个句子,让我有了想把它写成诗的冲动。诗的开头是这样的:

在产地上方

亲代树降下一层

薄薄的

独家的

自己

榛树上光是一个花序就包含了四百万颗花粉粒,而整棵树可以长出几千个花序。干燥轻盈的花粉,天生就适合飞行,它们本当被抛入风中,吹到六千米的高空,或被带到五万米以外。这是个疯狂的旅程,目的地很不确定。大多数的花粉会掉回地面,被阳光烤干、在池塘里淹死,要不就是沾上了不该沾的植物。

少数花粉则会在人鼻子里的黏膜上膨胀爆裂,引发免疫系统的抵抗:救命啊!救命啊!有不明物体闯入!再来点液体,这里需要更多液体!

结果是鼻涕和眼泪泉涌而出。

花粉雨洒了满地,每一粒都肩负重任。

榛树在这里算了一下:四百万粒花粉,乘以几千个花序—花粉掉落在合适柱头上的机会增加了。

世界上大多数植物都仰赖特定的动物媒介传粉。不过以生物量,即陆地上生物(此处指植物)的总量而言,大部分的植物是把花粉散播到空气中。不论是森林中的优势树种松树、其他针叶树,还是莎草、蔺草,或其他禾草类植物,风媒都是它们最有效率的选择。即便是成群的昆虫也没法胜任这样的工作,而在盐泽、沙漠等昆虫和鸟类稀少的地方,花也仰赖风力传粉。

花会尽其所能判断出何时、用什么方法释放出花粉。为了避开暴风雨,风媒植物通常在早春和秋季气候较温和时开花。同样的道理,禾草类植物的花会在清晨或黄昏时开放,此时热能形成的乱流不会把花粉刮到另一个州去。在死寂的宁静中,禾草类植物的花把花粉封在花药匙形的下端,以防花粉释出。

当天气清爽,太阳暖得恰到好处,会找麻烦的昆虫还没出来或已经走掉—总之,是当天气最宜人的时候,我们就会被雄性生殖细胞的“辐射尘”包围。

花粉粒的体积都很小,但程度各异。勿忘我花粉粒的直径是三微米(一微米等于千分之一毫米),南瓜花的花粉粒比它大上八十倍,可以用肉眼看到。大部分植物的花粉粒大约是三十微米。

每颗花粉粒都包在一层坚硬且造型迥异的外壳里,有长刺的、长瘤的、球形的、呈弧状或角状隆起的。每类植物都有专属的花粉形态,有时单种植物就有自己独特的形态。靠风传粉的植物通常较为平滑,从空气动力学的角度而言更能有效传送。表壳最复杂的,有着吓人的凸起和棘刺,有如中世纪武士头盔上的戟。这种形态的花粉粒通常出现在虫媒花上,以便能轻松附着在虫腹上。

那些仰赖动物媒介的花的花粉,通常只是一团或一袋更细的花粉粒,被有黏性的黏结剂固定在一起,其黏性可以使它很容易地附着在鸟嘴或甲虫壳上。这种黏黏的油是花粉粒制造的,含有色素,能使花粉呈现出黄、橙、绿、蓝、黑、棕等色彩,吸引传粉者的注意。它还能产生香味,能防水,并保护花粉不受紫外线的侵害。

花粉离开花药的方式有很多种。通常,花药会逐渐变干,沿着接缝裂开。干燥的过程可能很平静,也可能很剧烈,以致雄蕊抽搐并蜷曲成一团。这时只要轻轻一碰,某些兰花就会机关枪似的发射花粉:砰!砰!砰!

花常常会保护花粉。有些花药在环境太冷或太湿时,会再度合上;有些花的花药锥只允许里面的花粉从花药顶端的小孔释出,这样也能使花药在合适的传粉者到来前保持干燥。蜂只停在花药上,用能让花粉释出的频率振动腹部肌肉;如果振动的方法不对,要么就是得不到花粉,要么就是只能得到一点点。蜜蜂似乎振动得不得要领,只会徒劳无功地动作,例如试着把舌头伸进花药的孔中。熊蜂则能比较熟练地请出花粉。全世界大约有百分之八的花,包括番茄、马铃薯、蓝莓、蔓越莓等,需要熊蜂来到窗前,深情款款地高歌,打动花粉现身。

许多昆虫的身体就是专门为获取、食用以及运送花粉而设计的。绝大多数种类的蜂为了胜任传粉员的工作,会重新打造自己的身体。工蜂的后足就像一把瑞士军刀,包括了花粉篮(一块长满毛的下凹区域,可以防止花粉掉出)、花粉耙(一排直立的刚毛)、花粉压模(一块扁平的区域)和更多的花粉梳(一排排直立的毛)。花粉从前足经中足传到后足的过程中,这些部位就会通力合作,把花粉揉成花粉丸装好。

花粉粒

传粉者会拿出扒、刮、撬、抓、压的功夫取得并打包花粉,花粉自己也常会主动出击,有些花的花粉甚至能跳过与昆虫间的鸿沟。欲望的原动力来自静电。

植物有自己的静电场,在晴朗干燥的天气里静电场最强。花有如植物的电极末端,电压最高,特别是其干燥部分通常都带负电。

刚离巢的蜂通常也带微弱的负电。不过飞行造成的摩擦会赶跑电子,使蜜蜂改带正电。当觅食中的蜜蜂接近带负电的干燥花药时,花粉粒就会蹦出,附着在昆虫身上。

于是,身为蜂只的乘客,花粉也跟着带了正电,可以再次蹦出,跳上带负电的花药。

像将要抵岸的水手。

像即将降落的飞行员。

像行路困乏的旅者。

又冷又迷茫的远行者,敲了敲村舍的门。窗里有光透出,有家的味道。

如果花粉粒运气好的话,会遇上合适的花—同种,但不在同个花序,也不是花粉亲代的女儿或者孙女这样的近亲。

无论表面是光滑还是有刻痕,任何花粉的外壳都有开口,能让花粉粒在离开花药时释出水分,减轻重量。花粉粒到达另一朵花的柱头上时,同样的开口则能为它们补充水分。

某些雏菊的柱头是干的。柱头外面的细胞先是“读出”来访花粉的身份,认证通过后才会分泌出它需要的液体。

许多花接收花粉的柱头本来就是湿的,花粉粒可以轻易附着其上,并吸收表面的糖水。随即花粉粒裂开、鼓胀,吐出一根花粉管。有时候,花粉管是用“钻”的方式通过花柱纤维;有时候,花柱已经有一条空的通道,或是像果冻般容易穿越的区域。

花粉如果来自可亲和的花,就会畅通无阻。要是来自不亲和的花,通常都会走错方向、爆裂,或是停止生长。

以秋水仙为例,花粉管会在受粉后的十二小时抵达胚珠。有些花的花粉则是六个小时就呼啸而至。胚珠有孔可通,花粉管就从这里灌入两枚精子,一枚给胚乳,另一枚给卵细胞。

圆满的结局就是这样。以靠动物传粉的花来说,这就是“好”花粉粒受到的待遇。

“不好的”花粉粒当然就被吃掉了。

大部分的花粉都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花粉是很多昆虫的正餐与甜点。在一只正准备采集花粉的昆虫眼里,花粉的营养标识很吸引人:百分之十六到百分之三十的蛋白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的脂肪,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七的淀粉,无糖,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

花有时非常大方。每朵虞美人的花可以制造二百五十万颗花粉粒,让传粉者超载。而其中只有少数一些不会被吃掉,能顺利抵达另一朵虞美人。

其他花为了打动顾客,会制造出不育的伪花粉。伪花粉成本较低,但营养价值与真花粉相当。体形更小的雄蕊,带着那些具有生殖力的花粉,被安置在适当的位置,以便昆虫可以轻易触到。

对蜜蜂来说,花粉供给充足,又可轻易找到,但采集的过程很耗体力,绝非快餐。蜜蜂先用上摇、耙、压、塞的功夫,再飞回它的聚落。花粉必须在此经过化学处理才不会发芽,再经过贮存前的处理做成“蜜蜂面包”,供幼蜂和成蜂食用(用于制作蜂蜜的花粉又是另外的处理方式)。坚硬多刺的壳处理起来很麻烦,有时蜜蜂得花上三小时的时间才能消化一团花粉。

一旦花粉落在柱头上,就会立即对水分和其他化学信号有所反应。如果没有这些信号,花粉的外层会非常稳定,是目前发现的抗性最强的有机物质,而这种天然聚合物的耐力可与工业生产的塑胶媲美。尽管花粉内在的活性只能维持片刻,花粉表面却能强力防腐、抗压,耐得住极端的温度条件。科学家曾在冰冻的猛犸象的胃里找到未消化的花粉粒,经过了三万年,花粉的外壁仍然存在。变成化石的花粉还能保存得更久。

考古学家自然会爱上花粉,古生物学家、气候学家、地质学家、法医科学家也是如此。

例如,从遗留下来的花粉粒判断,我们能够知道大约五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是用整朵花来埋葬死者,包括古代的蓝风信子、黄橐吾、矢车菊,还有洋蓍草。知道他们这么爱花,会让我们更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存在。突然间,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在哭泣,也能了解他们对来世的信仰。我们看到了文化。

一九九四年,一个埋葬了三十二具年轻人尸骨的集体坟墓在德国马格德堡被发现。遇害者要么是早春时节被盖世太保杀害的德国人,要么就是在一九五三年六月,因为拒绝镇压德国人叛变而遭苏联秘密警察杀害的苏联军人。科学家在其中七个头骨的鼻腔里发现了平车前、青柠以及黑麦的花粉,而这些花粉会在六月时漫天飞舞—遇害者是苏联人。

都灵裹尸布上也找到了花粉的痕迹。它是一片麻布,上面留有伤者的身体轮廓,不少人相信这就是用来包裹耶稣遗体的裹尸布。公元一五三八年起,该裹尸布就供奉在意大利的天主教堂内。后来,霸王属植物和风滚草的花粉证实了其原料来自以色列。

花粉还在路上。

传统的纳瓦霍人相信“花粉道”联结的是众神和人类。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和谐。

生命之屋中

我漫游在花粉道上

由神云伴随

去往神圣的地方

有神在前引路

有神在后跟随

生命之屋中

我漫游在花粉道上

我们都走在花粉道上。我们都呼吸着这种雄性的烟尘(可能有些人会因为它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身体反应,深受其苦)。

亲代树在栖息地下方撒下一层细密独特的自己。

每个角落里的花都要抓住那片降下的云。榛树的深红尖端躲起来,等待,然后接收。禾草类植物精细的柱头梳理着空气,虞美人设宴相迎。花粉粒兴高采烈地从蜜蜂身上跳下。

一半跟另一半合上了。

得走了,朝荣耀迈进。

第十章

一个屋檐下

花和科学有些相似之处。它们讲究的都是社会,是团体生活:合作、竞争、盗取、借用、剥削、结合。

幼株正在密切观察。

它的茎和叶中的感光细胞可以“看到”可见光谱内所有的光,从远红外线到紫外线都可以。植物知道现在是白天而非晚上,知道白昼在渐渐拉长。它侦测到天气很热,波长短且有杀伤力的紫外线很强。植物的两个基因开始运作,制造出一种无色的色素,就像一层能滤去有害光的防晒油。

幼株忙着往下生根。根部负责品尝、测试、搜寻营养物质,当遇到一块富于盐分或矿物质的区域时,贪婪的根就会急忙往那边生长支根,用以收集食物。地面上,植物也在品尝、测试,从空气和昆虫叮咬中收集化学物质。当植物感受到风频频撞击自己的茎时,它的反应是长出更多细胞,使纤维质地更加坚实。植物是很敏感的,即使是小小的电流都会让它感到刺痛。暴风雨将至,虽然风雨能促进生长,但准备功夫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何时繁殖?在适当的激素信号出现时,嫩枝多叶的尖端就会停止长叶,改而长花。促使这些激素产生的因素往往不是光,而是黑夜持续的长度—这里所需的黑夜长度是通过植物的绿叶仔细算出来的。在早春或秋天开花的植物需要昼短夜长的周期,夏季开花的植物则需要昼长夜短的周期。有些植物还需要气温的催发,它们在秋天长出花苞,到春天才开花,中间要经过数个月的寒冷。有些开花植物,例如郁金香和风信子,则只凭气温决定要不要开花;有些植物靠雨来催花;有些靠的则是干燥。

幼株等待着激素的产生。当昼夜循环的周期完全吻合时,它就会出现。

在幼株个体短暂而甜蜜的一生中,它会受到其他植物的影响。大部分情况是来自其他植物的竞争,它们会吃掉幼株的食物,用它的水,吸收它的阳光。幼株必须快速做出反应。例如说,当它发觉吸收到的阳光不足时,它会长得快些、高些,并往高处长,以挣脱邻近植物的遮挡。如果是向日葵的话,它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化合物,抑制隔壁月见草的生长。

幼株本身也是个竞争者。

令人惊讶的是,幼株在生长过程中,可能还会受益于其他的植物。不谈远的,光看现在,真菌就跟幼株建立起了联系,为它的根提供养分(真菌并非植物,但和植物关系密切,亦敌亦友)。而等到幼株开花时,位于同一区域的其他花可以帮忙吸引传粉者,或者驱走害虫。它们的花朵是很好的模仿对象,而且幼株也可以从它们那边借用或偷来些什么。

幼株生活在一个由植物形成的社会(community,生态学中的习惯说法为“群落”)里。人类对“社会”这个字眼有着强烈的共鸣,其间往往掺杂了些怀旧之情。我们本来有更多的社会,如今只能哀悼社会的消失。

我们也许忘了这社会提供的不一定是支持。社会会对通奸者群起而攻之,对不合流俗者横加羞辱。对个体而言,社会的存在是福也是祸。

社会就像我们的邻居。(“他现在在做什么?”)

不同的花可以成为好邻居。

红色跃升花跟蓝色飞燕草长在一起时会分段开花,一种先开,另外一种再开。这样,昆虫可以觅食的时间就拉长了。有些昆虫恰好就需要这些多出来的时间来达到性成熟,以便繁殖下一代。于是花朵彼此合作,串联起开花的时间,为了自己的传粉大业,协力满足传粉媒介的需要。

花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开放,这也让传粉者整天都有事做。不同的花以不同的奖品满足传粉者的各种需要,为蜂巢采集花粉的蜜蜂,可能也要来杯花蜜增添动力。

花会在空气中释放出香味或气味分子,跟传粉者沟通。植物也对非传粉者说话,不过通常是为了寻求帮助。

寄生蜂会刺穿毛毛虫的身体,将卵产在里面。幼虫逐渐长大后,就把宿主当作食物杀死。毛毛虫当然会躲避寄生蜂。在一大片多叶的植物丛中,寄生蜂怎么才能找到猎物呢?

当植物尝出毛毛虫的几种分泌物时,就会向空气中释放出化合物。寄生蜂认出这些化合物,就跟来了。快快快……植物说,我已经发现它了,它完全没发觉。就在这里,叶子下面!它正吃着这片叶子呢,最好快点过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研究者以柳树和枫树为例,证明一棵树受到害虫侵害后,周遭树木的抗虫害能力会变强。受损的树或许曾经发出某种化学信号,警告附近的树采取防范措施。“说话的树”这个理论在当时饱受批评和嘲笑,然而今天这些被科学家证明是对的。在条件控制更好的新实验中,科学家已经明确证实,遭害虫侵袭的植物确实会发出受伤的信号,警告附近还没被损害的植物驱赶这些害虫或引来害虫的掠食者。也许这些经由空气传送的化学物质,会直接被没有受损的植物吸收利用,但更可能的是,这些化学物质会诱发基因的反应,让植物自己做出抗虫的行为。

这些研究大部分都是针对作物。正常状况下,我们看到胡蜂在一只瘫了的毛毛虫中产卵并不会幸灾乐祸—除非那种毛毛虫会吃掉玉米。我们看到种植的番茄能为求自保主动出击,真是松了一口气。我们感兴趣的是甘蓝菜和甘蓝蚜、利马豆和叶螨、甜菜和行军虫的幼虫。

飞燕草

对植物更加了解后,我们不难猜到相似的防卫机制也出现在野花身上,像是深蓝色附子花、紫蓝色飞燕草、天蓝色亚麻、黄色耧斗菜、金黄向日葵、淡色马先蒿、象头马先蒿、流星花、红色跃升花和火焰草。说不定这些植物彼此也会谈谈呢。

当然,草地不是真像个市郊的住宅区。它其实更像购物中心,每个植物就像是在此做生意的店家。照常理来想,这个购物中心内只能有这么多家鞋店、餐厅,这么多家精品店。当两种花太相像时,竞争会更加激烈,按理说,其中一个可能会被淘汰出局。

然而,这种情况似乎没有发生过。花往往能学会调适,有些改为自体受精;有些推出新奖品—也许是某种全新产品,例如树脂、油或是香水;有些则是改变开花时间。红色跃升花长在某种吊钟柳旁边,而其中一方会视对方的生长情况,提早或延后开花(各地的情形不同)。

不过,某些植物之间,或是不同物种间的竞争可以很激烈。

在美国西南部,石炭酸灌木和一种名为无舌状黄花的灌木共享沙漠中的资源。两种植物逐渐发展出领域观念,会彼此保持距离。无舌状黄花的根要是进入了石炭酸灌木根盘踞的领域,就会停止生长,因为石炭酸灌木会释放出一种生长抑制剂。即使侵入的是另一株石炭酸灌木的根,无舌状黄花的根也会被同样的化学物质拦截。

相形之下,无舌状黄花对石炭酸灌木的侵入就显得无力招架。不过当一株无舌状黄花的根碰到另一株的根时,生长力也会下降。若是同株植物的根相碰则不会有事。这种植物既能认出自己,也能认出非己。

植物释放出毒害附近植物的物质的现象叫作“化感作用”。早在公元一世纪时,希腊科学家普林尼就观察到黑胡桃木下面长不了什么植物,它的阴影“太沉重,而且有毒”。像藜、蓟、莎草、鹅肠菜之类的野草,不只是会争取资源,也会阻碍附近植物的健康生长;多种芥菜和向日葵同样具有化感作用,一枝黄花和紫苑也是。自然界里一丛丛同种的树或草,透露出强制划界的信息:不要越界……滚!对,就是你。

有些植物会主动发起掠夺。独脚金的种子只有在高粱、玉米、大麦之类的谷物,或是烟草、豇豆之类的作物旁边时,才会发芽。这些植物开始生长时,独脚金也迅速从地底下蹿出,把不怀好意的手指伸向受害者,同时发展出一个特化的、类似根的器官,使寄生物可以吸出宿主植物根里的水分和养分。最后它会探出地面,开出一朵漂亮的红花。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农夫恐怕已经失去自己的高粱田了。在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地区,独脚金可以祸害高达百分之四十的可耕地。对这些地区来说,农作物歉收是一家人的不幸,孩子会因饥馑而死。在那里,独脚金和战争一样致命。

像美洲商陆或槲寄生之类的寄生植物,攻击的则是阔叶木;檀香的食物来源是附近的禾草类植物;水晶兰鬼魅一般的白色管状茎上开着一朵白花,由于自身缺乏叶绿素,它要从邻近树木根系上的真菌那里补充养分。

在长满飞燕草和耧斗菜的草原上,最奇特的寄生现象也许发生在另一种柄锈菌属的真菌—锈菌身上。锈菌感染的是芥菜类,它会违反植物的天性,重新设定芥菜的生长方式。受感染的芥菜植株和未受感染的看起来大不相同,患病植株的叶片和基部丛生叶的数量可能比正常植株多两倍,但高度只有一半。加长的茎上面,顶着的不是芥菜的花,而是一簇簇亮黄色、形状像花瓣的叶子,还流出又甜又黏的物质。蝴蝶、苍蝇和蜜蜂来造访这朵伪花时,会像平常传粉一样,撒下名为“孢子”的真菌生殖细胞,而这些孢子,就得去找别的孢子结合了。

值得留意的是,伪花的气味和宿主植物的花或是营养器官的气味不同,也跟同时开放的花,如毛茛或天蓝绣球的气味不同。伪花散发出独特的气味,也许这样能够促进传粉的专一性,使传粉者把真菌的生殖细胞搬移到另一朵冒牌花,而非真花身上。

如果远看,即使是植物学家,都可能把冒牌花误认成真花;至于我等,连近看都会上这锈菌的当。

花如果想在竞争中成为赢家,还有另一种类似“合气道”的战略,也就是利用敌人的长处。

在“贝氏拟态”下,花试图看起来像是另一种花。兰花会长得像某种有花蜜的百合,却不提供花蜜。这样的模仿是有限度的,模仿过度会失灵,可能让传粉者学乖,改找别的花。但也可能传粉者没有觉悟,最终因缺乏食物而饿死。贝氏拟态仰赖的是模仿对象的繁盛,模仿对象繁殖得越好,它们就越能成功繁殖。

大多数情况下,贝氏拟态是伪装成有花蜜或花粉的花。有些花则会做做伸展运动,例如有些兰花会在微风中摇摆,企图模仿昆虫行动的样子,然后一只有领域观念的昆虫会前来袭击花朵(也就顺便为花传粉了),想把入侵的“昆虫”(其实是兰花)赶跑。不过,蜜蜂不是每次都那么合作,兰花有时还是得自体受精。

动物的贝氏拟态更常被人提起。它们这样做的目的跟传粉无关,而是为了躲避掠食者。于是不会伤人的王蛇,长得却像有毒的珊瑚蛇。一只丑陋但无毒的毛毛虫,看起来却像丑陋且有毒的毛毛虫。在这两个例子中,形似(resemblance)只对模仿者有好处,别人不能分得利益。

另一种叫作“缪勒拟态”的模仿行为就很不一样了。在缪勒拟态的情形下,形似对模仿和被模仿的双方都有好处。

好几科的植物中,都包含多种花序是小白花的种类。这些伞状花序的花,形状都差不多,吸引了很多种昆虫。在这一情况下,植物借由缪勒拟态,把黄心白雏菊、黄顶的蒲公英、紫苑,还有其他众多亲戚全部聚集起来,互通有无,招来更多的传粉者,使全体受益。

在美国西部,多达七个不同科、九个种的植物都有红色管状花,而且会在同时开花。迁徙的蜂鸟喜欢红色管状的花朵。不同种的花会把花粉放在鸟身上的不同部位,好让花能找到相似的花,为其授精。

其中有八种花还结合了大家的花蜜,供应众多顾客。剩下的第九种则是运用贝氏拟态的策略—虽然是红色管状,但没有花蜜。

如果是非植物学家读到植物学的著作,可能会抬起头来问道:“到底谁是贝氏,谁又是缪勒?”

时光倒回一八四八年的亚马孙河流域,贝茨坐在独木舟里,摇摇晃晃顺流而下来到一个部落。当地的猿猴、鱼类还有蝴蝶让他着了迷。那时的贝茨二十三岁,他的同伴华莱士二十五岁。两个男孩来自英国,立志想成为自然学家和收藏家。

贝茨在接下来的十年里继续探索亚马孙平原,采集到了八千种新的昆虫。

一天,在观察一群南美蝴蝶时,贝茨认出其中有两种不同的种类,第二种跟第一种长得非常相近。掠食者不爱吃第一种蝴蝶。第二种其实味道很好,但因为和第一种颜色类似,因而骗过了掠食者。回到英国后,贝茨在当时声誉极高的林奈学会发表了一篇有关蝴蝶的文章。

几年后,德国动物学家缪勒证实了另一种模仿行为:为了以最有效的方式抵御掠食者,两种都很难吃的蝴蝶,可能最后会长成一个样。例如对鸟来说,总督蝶和帝王蝶同样不美味,人们原本以为总督蝶是采用了贝氏拟态模仿帝王蝶,但事实上它们结合了彼此的长处,让掠食者只用一半的时间,就学会了对两种蝴蝶敬而远之。

贝茨的同伴华莱士,后来离开了亚马孙平原,前往马来西亚继续进行采集工作。华莱士在这些岛上看到的,跟二十年前达尔文在科隆群岛上看到的情况一致。华莱士很兴奋,给达尔文写了一封信。达尔文也回了信。

考虑到华莱士可能会先发表他的理论,达尔文完成了拖了很久的以自然选择为主题的著作。一八五八年,两部分别由不同作者完成的著作在林奈学会发表。

不到一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

紧接着,贝茨发表了他有关蝴蝶的研究。这似乎是自然选择的最佳范例:跟有毒模仿对象相像的个体占有优势,不会被掠食者吃掉,因此较有机会让自己的基因传下去。于是,越来越多的个体开始向原模仿对象靠拢,整个物种成了模仿大队。达尔文写了封热情洋溢的信给贝茨。

三人间的对话由此展开。

花和科学有些相似之处。它们讲究的都是社会,是团体生活:合作、竞争、盗取、借用、剥削、结合。

草地上的野花摇曳着,光华四射。有深蓝色附子花、紫蓝色飞燕草、天蓝色亚麻、黄色耧斗菜、金黄向日葵、淡色马先蒿、象头马先蒿、流星花、红色跃升花和火焰草。

某处,一棵幼株开花了,它在风中轻摇,吐出甜香。情况看来很不错:传粉者有意造访,害虫不起坏心,土壤的状况恰到好处。

而且,邻居看起来都挺友善。

第十一章

巴别塔与生命之树

他们明明知道一朵花的俗名是“黑脚雏菊”,却偏偏要说“菊科植物”。他们最喜欢刺耳的拉丁文,比赛谁能说得最溜……

要说植物学家古雅得可爱也可以,说是装腔作势到惹人厌也可以。他们明明知道一朵花的俗名是“黑脚雏菊”(blackfoot daisy),却偏偏要说“菊科植物”。他们最喜欢刺耳的拉丁文,比赛谁能说得最溜:这是 Melampodium leucanthum吗?Chrysanthemum leucanthemum呢?Monoptilon bellioides?Bellis perennnis?

不是吗?不是Eregeron divergens啊?

大人在说话,小孩不明所以。

“是朵雏菊啦!”外行人低声说。

在传统分类学里,雏菊属于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菊目、菊科,而该科包括了一千个属,这些属底下有约一万九千种植物。各个类别如界、门、纲等,称作分类单元。

分类学家做的事是把东西分类。他们自己便隶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以及该属唯一现存的物种,智人。

分类学家斥责外行人:世界上有太多种雏菊了,我们得要分得更明确些。

同样的,俗名叫蓝钟(bluebell)的植物也太多了,但它们的属别、种类均不同:在新西兰指的是石生蓝花参,美国是加州蓝铃花,西非是蝴蝶花豆,苏格兰是圆叶风铃草,英国是英国风铃。

光是在英国就有十种不同的布谷鸟剪秋萝,只要是在布谷鸟啼叫时的清晨开花都算。还有太多可笑的俗名,像是“别碰我”(touch-me-not,中文名为“凤仙花”)、“血红的鹳草”(bloody cranesbill,中文名为“血红老鹳草”)、“张开的屁股”(open-arse,中文名为“枇杷”)、“讲坛中的杰克”(jack-in-the-pulpit,中文名为“三叶天南星”)、“火轮”(firewheel,中文名为“天人菊”)、“猩红号角手”(scarlet bugler,中文名为“大红吊钟柳”)、“巫婆榛木”(witch hazel,中文名为“北美金缕梅”)、“女士的拖鞋”(Lady's slipper,中文名为“兜兰”)、“无花果草”(figswort,中文名为“玄参”)、“长须的舌头”(beardstongue,中文名为“吊钟柳”)、“蛇扫帚”(snakebroom)。

牛眼菊

大人要谈正经事之前,首先得学会正经的语言。

目前所知最早的植物分类著作是在公元前四世纪用拉丁文写成的。将近两千年后,一位英国植物学家完成了第二次重要分类,使用的也是拉丁文。十八世纪时,某位科学家表示小时候跟爸爸说话只准用拉丁文,结果他在学会自己的母语瑞典语之前就学会了拉丁文。

“救命啊,爸爸,我要淹死了!”

是“ Filius, filius, linguá latiná dicte!” (拉丁文)。

这种管教方式颇有距离感,是冷酷规划下的产物,可能出自控制欲强的人格。

也许正是类似的方式,培养出像林奈这样的科学家。他也是瑞典人,生于公元一七○七年,父亲是神职人员,也是个好学不倦的植物学家,林奈的叔叔和祖父也是(连他的曾祖母也曾是植物学家,后来还因此被指控为女巫,处以火刑)。林奈长大后成为一个自大、虚荣、没有安全感的人,他的才智都花在研究植物的架构上面。他依照生殖器官,把植物分成二十四纲。

“上帝负责创造,林奈负责让受造物就位。”他说。

要想把整个世界组织起来,自大也许是必要的。林奈发现,想要推广他的工作成果,更好的方式是使用第三人称,这样别人会把他的话当一回事。尽管他标榜的分类系统是人为的,而且有些地方不够精准,但它在当时仍是最方便而且最完备的体系。不过几年的工夫,他的分类系统就成了主流。

林奈最重要的贡献,是给每个物种起了一个两项式的名字(双名命名法),即每个名字可分为两部分。今天我们沿用的还是这套方法。第一个词的首字母是大写,代表属名,例如“ Mentha”指的是薄荷,“Vitis”指的是葡萄;第二个词是小写,通常起到描述功能,例如“Mentha peperita”就是胡椒薄荷,“Vitis vinifera”则是一种常见的酿酒葡萄。

今天的科学家在发现新的物种时,依循的是“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简称“植物命名法规”。物种首先依界、门、纲、目、科、属的标准决定它的定位,然后再用双名命名法来命名。用所谓“植物拉丁文”取的名字和发现者用自己母语起的名字,都要一起交给主管的期刊,由那里的编辑和工作人员审定是否真的是新物种,名字是否没人用过。

植物拉丁文的文法已经简化,加了一些新词,改变了原来的词义。要是讲给古典拉丁文学者或是古代罗马人听,他们会不明所以。尽管如此,就像一位语言学家所说,“活狗总比死狮子好”(A living dog is better than a dead lion)。

植物拉丁文就是只活狗。

Eregeron devergens. Monoptilon bellioides.

这些原本佶屈聱牙的词,终会变得顺口,就像岩石经过了水流翻转和时间打磨后,最终会变成轻盈的石子。

Melampodium leucanthum. Bellis perennis.

你也可以加入谈话。

你也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林奈在进化理论出版前一百年就发表了对花的分类。他依照外部形态进行分类,直到十九世纪,其中的大部分仍具有绝对权威。他的双名命名法和分类等级,至今仍为大家沿用。

当代分类学家试着以世系,即植物及其后代随时间演化的形式和过程作为分类标准。沿这条世系之线往上走,生物共有的特征越来越多,到了物种的单位时,生物共有的生殖特征已足以让它们共同繁殖出有生育能力的下一代。同样,沿这条世系之线往下走,每降一级,物种间的演化关系就越密切。

分类学家都认为,分类要能反映演化过程。但是他们对生物的哪些特征较原始、哪些较新的看法各异;同样有争议的是判定各等级时,该采用何种指导原则。因此,植物学家采用了数种不同的分类系统,以此反映判定者的个人特色。

例如说,果实为荚果或豆子之类的豆科植物,可以依花的形态分为三类。含羞草的花是辐射对称的;普通豆科植物的花是左右对称的,有五片花瓣,中间的花瓣较大,从花苞中伸出;美国皂荚的花也是五片花瓣、左右对称,但中间的花瓣不大,不会特别显眼,也不会长出花苞外。如果你认为花的形状很重要,就会把三类植物分别划入三个科,然后别人就会说你是个“分裂主义者”(splitter)。如果你觉得形状不重要,果实或豆荚才是重点,你就会把它们全部堆到一科,分属于三个亚科。要是这样做,别人就会称你为“合并主义者”(lumper)。

还有一种叫作“支序分类学”的方法,可以供你发展出自己的一套分类。首先,找出某种植物的特征,定义它是原始的还是衍生出来的。玫瑰的红花和司虾鹿角柱的红花是由两种化学结构不同的色素形成的,是哪种色素先出现,哪种由另一种衍生而成?不同的演化分支图显示的演化分支和演化模式都有所不同。命题很复杂,牵涉因素众多,可能性也许成百上千,甚至达百万种。不过,计算机可以帮你计算,推测出较有可能的形式。

无论你是哪种分类学家,计算机都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现在我们能借着观察植物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估计出植物是何时、从何处,以及怎样演化而来的。我们观察细胞,观察基因和染色体。然后,我们从显微镜前抬起头来,有些气馁。

原来,我们目前的很多分类都是错的。每天都有坏消息传出。例如,莲花跟睡莲并没有关系,而是跟西克莫无花果一类。

有种体形小、开白花的芥菜,学名是拟南芥(Arabidopsis thaliana),经常在实验里用到。身为第一个完成基因排序的植物,有关它的研究报告数以百计。我们对它所知甚详,但不幸的是,曾有一位植物学家在研究跟它同属的二十五种植物时,发现其中有二十种跟它没有演化上的关联。这种植物势必得重新命名,全世界的植物基因学家一片哗然。

单单是新的植物知识就已经渐渐无法跟旧的等级系统、界(kingdoms)、门(phyla)、纲(classes)、目(order)、科(families)、属(genera)、种(species)兼容了。以前学生要靠提示性的字句来记住这些等级:“菲利浦王只为金银而来(King Philip Came Only For Gold and Silver)。”后来,分类学家又加上了总目(superorders)、亚科(subfamilies)、族(tribes)、群(cohorts)、类(phalanxes)、亚群(subcohorts)、亚类(infraphalanxes)。这样一来,即便有能帮忙记住这些单词的句子,本身也太长了。

在目前的体系下,新的发现可能会产生多米诺效应,一个植物家系改了名字,以下不计其数的植物名可能都得跟着改动。植物学法则里的更动,有时非常复杂棘手。

光是用植物学法则命名这档子事,本身就够复杂的了。

有些生物学家想要一个新的系统,丢弃已经扭曲且多有矛盾的界、门、纲这些等级,给植物取个能看出其演化过程的合适名字。这样的命名遵循林奈的“阶层”精神:一类植物包含在一个更大的类别中。人类也许就可以叫作“智人、人属、人科、灵长目、哺乳纲、脊索动物门、动物界”( Sapiens Homo Homidae Primata Mammalia Vertebra Metazoa),或简称为智人(Sapiens Homo)。这样,要是又有什么新发现(譬如发现我们的祖先来自外太空),要改名字就容易多了。

菲利浦王再也没人理睬了。

“这是从发明切面包机以来最伟大的成就。”一个植物学家说。

“蠢透了。”他的同事说。

“听来挺吸引人的。”第三个人说。

又是一个沟通上的问题。

我们希望借由取名字来更加认识雏菊。然后,像滚雪球一般,我们想知道雏菊的亲戚叫什么名字,还有跟这些亲戚有关的植物的名字,还有这些植物的亲戚要怎么称呼……最后,我们发现,我们根本是要为全世界命名。

雏菊只是植物学家称作生命之树的结构里的一个小分支,我们还想认识整棵大树。

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做的不光是找出一个共通语言,或是进行一场谈话而已,更牵涉到名字如何互相联结,如何形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就像植物由细胞开始生长,然后分裂出枝叶,最后包罗世间万物。

这是生命之树。如果想要描绘出它的全貌,通常我们需要把构造简单的单一细胞当作树底,由它们画起。这些称作“原核生物”的细胞,内在结构简单,有些已经习惯了严苛的环境,例如高温的水池,或是刚诞生的星球之类。原核生物向上一层,是称作“真核生物”的细胞,它的构造更复杂,中心有了细胞核还有其他结构。这两种单细胞生命形式共同组成树上最大、同时也是最乏人问津的部分,所占比例远远超出其他生物。此区有数以百万计的物种尚未被发现,甚至也没人打算去发现。这巨大的“树干”常分成两界:原核生物界和原生生物界。

继续往上升,快到顶端了。构造复杂的单一细胞,结合成多细胞的真核生物,即我们说的树冠部分。我们习惯把树冠分为三界:植物界、真菌界和动物界。

最近的研究已经在这些枝干间卷起一阵旋风。

植物界的单一枝干,实际包含了三个独立的植物群,即三组由三种不同单细胞生物演化而来的世系。绿色植物包括绿色藻类和所有陆地上的植物;红色植物指的是红藻;褐色植物是褐藻、硅藻及一些长得像植物,但不进行光合作用的生物。

第四个分支的真菌,包括了酵母菌和蘑菇。蘑菇也许看起来跟它们没什么关联,像朵雏菊般生长,但以演化观点来看,蘑菇和其他真菌或动物的关系比跟植物密切。

动物界(嘿,来点音乐!)是第五个分支。从医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在演化上跟真菌近似,因此真菌造成的感染很难医治。对真菌有害的,对我们也有害。我们亲如手足,有着太多的共同之处。

了解生命之树上谁往哪里去、谁跟谁有关系很重要。如果我们知道某种疾病是细菌而非真菌造成的,我们的应对方式也会不同。另一方面,要是某种植物对我们有益,它的亲戚可能也对我们有益。当研究人员发现短叶红豆杉能产生紫杉醇这种抗癌物质后,这个树种没多久就因滥采而濒临灭绝了,但很快我们就知道再去找那些也能产生紫杉醇的物种。我们甚至发现,某种长在红豆杉上的真菌也能产生紫杉醇。

红豆杉、真菌,还有研究者。我们的关系之密切,远远超乎我们所愿意相信的。我们紧紧缩在生命之树的一角,被细菌包围。微生物的势力之大远超过我们。

在生命之树上,人类只是根小树枝。我们所属的动物界领域极其微小。但是我们才是重头戏。我们喊出生物的名字,梦想为它们命名;我们赞美赐给世上生物名字的神灵;我们明白命名的魔力,我们很清楚命名即占有。

有人说,玫瑰不管取什么名字都会一样香。不过这只是某些人的意见罢了,说不定它改了名字就不会那么香,闻起来就会不一样了。也许,所有的不同都是名字造成的。

是朵雏菊,好漂亮。它的心是蛋黄一样的颜色,花瓣是乳白色的。我们一片片地剥下花瓣,轻声默念,“他爱我……他不爱我……”,我们还用花编了个花环戴在头上。

我们想为雏菊命名。

叫作Eregeron divergens吧。不,叫Bellis perennis。不对,应该是Chrysanthemum leucanthemum。

伴随着这些仪式,我们把雏菊安放在了生命之树上。

第十二章

花与恐龙

这些花和所有现存在世上的花,都是有能力跨越KT界线的花的后代。它们的源头,则能追溯到几千万年前第一棵绿色植物,那个只有针头大小、一层细胞厚的,傍淡水而生的植物。

是十亿年前的事了。

你身处水中。水从身旁流过,一切轻松而惬意。你吐出了雄性生殖细胞,它们随流水漂走。你吐出了雌性生殖细胞,它们也随流水漂走。你离开了海洋,来到一个淡水湖泊。此处也挺不错的。你很快乐,就像只蚌(不过这时还没演化出来)一样快乐。

你并未狂妄到自以为是绿色植物中的夏娃。和针头一样大小的你,厚度相当于一层细胞。有件事挺让人伤脑筋:由于湖岸不断变化,湖水已经退去,害你干掉了。

不过你仍学着适应,保护自己不受阳光伤害,并在涨水时释出精子,水退时按兵不动。你已不是昨日的你。有了新面貌的你,觉得自己不再只是绿藻。

你挺喜欢藓类这个字眼。

现在到了五亿年前。

你没有叶子、没有茎,也没有根,很难传输矿物质和水分。于是,你决心要成为蕨类。有朝一日你会当上家庭盆栽,人类会是你的奴隶,每天为你灌溉,而你会住在一栋可以观海的大宅里。

你现在有些自大了。“包装”这个主意令你心动。你想要保护自己的胚(你称之为种子);你想把自己的精子装在容器里(你称之为花粉)。

现在是两亿年前了。

你已发现了空气动力学这回事,知道风会把你的精子带到另一株植物去。现在你是棵松树了,是镇上主要势力的一分子。你的同伴遍布整个大地,到处皆是起起伏伏的茂密森林。你是陆地上最成功的植物。你想在夹克上面加上你们这一伙的标签:裸子植物(如果有做得那么大的夹克的话)。

你是裸子植物,没有花和果实。目前的成就令你心满意足。你仰仗着自己的桂冠(这时月桂树还没演化出来呢),心中感到无比骄傲。

你想要别人也知道你的感觉。环顾森林,你瞥见了恐龙。

两亿年前,侏罗纪刚开始,爬虫类动物和裸子植物分居陆地上动、植物界的霸主地位。爬虫类指的是恐龙,它们已经存在了很久。接下来的六千万年,它们的体形会越来越大,最后有些长到二十多米长,重达六十多吨。它们成群活动,用柱子似的腿行走,土地为之震动。骄阳下,它们吃着针叶树、苏铁、银杏和种子蕨的顶部树叶,用耙子般的牙齿,扯下多叶的枝干,然后让食物在胃里慢慢消化。当时,多数的大陆仍挤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陆块。少数的蜂和其他昆虫在空气中轻轻飞过,少数外貌像鼠类的哺乳类动物则在泥里匆匆钻过。

一位名叫洛伦·艾斯利的作家曾形容过这样的景象:“在陆地上,松树和云杉的森林形成一片单调的绿,连带它们原始的球花,延伸到每个角落。没有禾草类植物掩蔽掉到地上的赤裸种子,雄伟的红杉直指天际。那时的世界确有引人入胜之处,然而那是个巨人的世界,其步调悠缓,正如那些在巨大树干间昂首阔步的爬虫类动物。”

在这单调的绿色世界中,真正的花开始演化出来了。演化来源也许是种子蕨(某类已绝种的植物),或是类似灌木的亚苏铁(也已经绝种),也可能和麻黄是同一个祖先。

同时,巨大的陆块也在分裂。印度向北漂,北美向西漂。到了一亿四千万年前侏罗纪的尾声时,某些植物的胚珠可能已发展出多肉的心皮,能包裹并保护原本裸露的种子。这些植物的种子散播出去时,正好搭上了大陆漂移的便车。

海洋的另一端,北美这块陆地正发生剧烈的火山活动,导致山脊上升,并让非洲和南美洲分开,欧洲的浅海干涸。

时间太长,发生的事太多。

这就是我们喜欢化石的原因。它是某个植物或动物在特定时刻的生命。我可以在化石中看到自己:埋藏在淤泥中,每个细胞的水分都被榨干,体形因而缩小,变得干硬,正等待着科学家来发掘。命运仅此一种,再明白不过。

最早的花朵化石之一是在澳大利亚的库恩瓦拉被发现的,该化石距今已有一亿两千万年的历史。科学家原本以为它是一片没有锯齿的蕨叶,后来才有人注意到那一簇簇句号般大小的花。这些小花全是雌性的,没有萼片、花瓣或雄蕊,唯一的心皮没有花柱,靠缩小的叶片来保护。整个花朵高约四厘米,外貌像一棵小型黑胡椒树。理论上,它的雄性植株应该也埋藏在某地的岩石里。库恩瓦拉之花很可能是靠风传粉,不过,或许也有些小昆虫参与了任务。

当时是白垩纪前期,甲虫已经在为叶似棕榈的苏铁传粉了。其他的裸子植物可能也利用昆虫来传粉。可以确定的是,早在恐龙的时代,苍蝇和蜂类就已经存在。

这时,恐龙的体形莫名其妙开始缩小。小型动物的热量流失快,需要更高的新陈代谢率。于是,草食性恐龙开始学着更有效率地咀嚼。随着鼻孔变大,呼吸也变得更有效率了。拜呼吸道跟口腔分离之赐,恐龙现在不但可以边呼吸边咀嚼,还可以更迅速地实现消化,把食物转换成能量。同时,它们的脑容量和身体体积的比例拉近了,行为变得更有弹性。

到了白垩纪末期,恐龙已经分出了各种支系,从大到小、各式各样,种类之多空前绝后。

花也在分出各种支系。亚洲和北美洲保留下了一亿一千万年前的化石。有些花兼有雌、雄性器官;有些不止一片,而是有八片心皮;有的心皮则已合拢。

九千万年前新泽西的一场大火,把封在粪堆里、数以百计的花的细胞壁都给烤硬了,粪便化成了石头。这些小花是立体的,其中有些和木兰一样,各部位呈螺旋分布。还有些破碎的象鼻虫化石。从这些化石可以看出,当时有些花是靠着甲虫用它们典型的“吃喝拉撒”的方式来传粉的:甲虫在植物身边闲逛,吃东西,交配,排泄,最后拾起花粉背在身上,做法和今天的甲虫一样。有些花会把花粉弄成一块,跟今天的花碰到了可靠传粉者时的做法如出一辙;有些花跟今天的杜鹃花科植物、绣球花、康乃馨、猪笼草和橡树有亲缘关系;有些花会拿树脂当作报酬。

而这是一捧来自白垩纪晚期的花束。

到了白垩纪晚期,开花植物已处处可见。在漂移的大陆上,它们已经以丛生的草本植物和灌木的形式,攻下了未被占领或处于混战的地区。花渐渐发展出左右对称的结构,花瓣合起,形成方便小动物爬进爬出的形状。昆虫也随之应变。它们发现了分泌花蜜的腺体,于是在一杯杯蜜汁间穿梭。一只蛾懒洋洋地从恐龙的鼻孔间穿过,停在一朵香甜诱人的花上。

奇妙的是,恐龙竟可能是促成这一切的帮手。

侏罗纪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草食性动物体形巨大,以裸子植物的顶部为食。通常这些植物都耐得住它们的大嚼特嚼,因为嫩芽和树苗都是在下方生长。

但到了后来的白垩纪,草食动物变小、变矮了,还长出了壮硕的头颅和平坦、能轻易磨碎食物的牙齿,专为嚼烂植物纤维设计。下方的树叶恐怕还没来得及成熟、长出种子,就已经被吃掉了。这时,恐龙跟裸子植物的互动关系,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同时,裸子植物的数目在白垩纪开始减少。长得快的草本植物和灌木、小小的被子植物以及所有无畏的殖民开拓者,突然捡到了便宜。一座座裸子植物的宏伟森林消失了,更多可繁衍的栖息地出现;花朵有了生长演化的新空间。

艾斯利在其一九七二年写的著名文章《花如何改变世界》中说道,开花植物为小型哺乳类动物提供新的高能食品:花蜜、花粉、种子、果实。这些食物经过浓缩,能够提供哺乳类动物扩张和繁衍所需的能量。禾草类植物长出花后,平原上就会遍布吃草的动物。所有的哺乳类都到齐了,很快就会蹿出一只多毛的掠食者。百万年后,在平原和树林的交界处,会有一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哺乳类动物直立着,瞪着前方,手中抓根棍子。

艾斯利以值得传颂的句子为文章做了个总结:“小小一片花瓣却改变了地球的面貌,使我们得以称霸。”

当我们看到一棵颜色暗黄的芥菜,或是路边残败、布满灰尘的罂粟时,将会想起这句话。花可能曾是为你我开路的功臣。

恐龙可能也曾为花开路。

我们一生至少会有一次,想象自己身处恐龙的国度之中,尤其喜欢想象自己躲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的树丛间,而霸王龙就在近处咆哮。

它……来……了……,越……来……越……近……

霸王龙是有自己专属名字的恐龙。它走路的样子像个疯女人,步伐踉跄,不时回望,一副有所企图的样子。它身长十三点五米,身高达六米,体重将近四吨。我们通常会想到它的下颌和牙齿。电视强化了人类的远古记忆,我们能够想起被活生生吞掉的滋味。

如果我们把目光从霸王龙牙齿上移开,环顾四周,就会发现眼前的景象很熟悉。有像落羽杉、红杉、西洋杉之类的针叶树,还有西克莫无花果、月桂树、美国鹅掌楸、木兰。我们还看不到禾草类植物,也看不到向日葵之类的花。不过我们确实看到了很多开花植物—裸子植物的时代几乎已成历史。

霸王龙跨着大步离开,走进了美国鹅掌楸的树丛间,嘴里还在“咒骂”着。它还不知道全世界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动植物、三分之二陆地上的动植物种类,即将面临灭绝的命运。它也不明白自己正活在古生物学者所谓的“KT界线”,即白垩纪尾和第三纪初之间的短暂时期。它不晓得当古生物学者谈论“能度过这个时期并存活下来的生物”时,没有提到它的名字。

没有人能准确说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多年来,火山持续且猛烈地喷发。火山喷发可能会释放出某种有毒的物质,导致全球气温下降。同时,浅海正由大陆退去。恐龙族群可能染上了某种疾病,导致基因库萎缩。甚至,会偷蛋吃的小型哺乳类动物也会让它们不堪其扰。

可以肯定的是,一颗在白垩纪末期撞上地球的小行星,对它们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位于尤卡坦半岛的撞击坑,宽度将近二百千米。撞击的碎片散落整个北美,彗星富含的铱元素,则散播到全世界每个角落。大片大片的区域被火烧成灰烬,有几个月的时间,无所不在的尘灰遮蔽了太阳,空气中的化学物质让全球都下起了酸雨。

这种情形下,恐龙很快就灭亡了,而以死掉或腐烂植物为食的小型爬虫类和哺乳类动物则度过KT界线活了下来,某些种子也活了下来。

美国北达科他州某处,有百分之八十的植物消失了。这个数目是根据KT界线上方和下方挖掘出的植物化石数量推算出来的。这一时期化石的特征就是含有小行星撞击的残留物,包括铱元素和震碎的矿物微粒。在那之后,蕨类孢子的数量变多,它可能就属于在撞击后仍能继续生长的植物,而蕨类植物形成的草原或许曾短暂主宰整个大地。

在俄国的远东地区,则只有一种被子植物撑过了KT界线。

恐龙消失了,花则是惨遭浩劫。

有人说,事情发生得分秒不差。每次大灭绝后,演化速率就会加快。大家都在分出支系,每个物种都在朝不同方向发展。大灭绝通常由栖息地或气候的重大改变造成,这些变化同时也让存活物种的族群彼此隔绝。于是新的物种演化出来,世界再度变得热热闹闹。

下一个阶段是第三纪,也叫哺乳动物时代,同时是开花植物时代。存活下来的被子植物成了新典范,新的、进化中的花树立了新标杆。早期豆科植物的花有着翼瓣和一片龙骨瓣;喜林芋类的植物为了捕捉昆虫,设立了佛焰苞和花室。花把管子和短枝都加长,好容纳新种类的昆虫、鸟与蝙蝠。然后突然间,蝴蝶出现了!

艾斯利写道:“尽管动作慢、智商低的恐龙令人印象深刻,但它们存在的年代是否曾发展出像今天这般,或攻占地球各个角落,或穿梭于树林间的植物,是否曾呈现丰富多元的生命形态,却是值得存疑的。”

科学家一直在寻找现存最古老的花。他们比较了数百种植物叶绿体的突变基因,当计算机程序为这些基因排定大致的年代先后时,无油樟这种奇异的灌木出现在排序的底端。

无油樟是个活化石,它跟全世界第一个开花植物有着极接近的亲缘关系。它有乳白色的小花和红色的果实,只生长于南太平洋上的一座小岛。有些植物学家认为无油樟的形象接近花的原型,即第一朵具有完整部位的花。

排在距今年代最久远第二位的,可能是睡莲。然后是大茴香,接下来是木兰。

这些花和所有现存在世上的花,都是有能力跨越KT界线的花的后代。它们的源头,则能追溯到几千万年前第一棵绿色植物,那个只有针头大小、一层细胞厚度的,傍淡水而生的植物。

你是株被子植物,在大撞击后大难不死。你不愿重提往事。当你发现生命还有更多可能性时,你变成了兰花,这样的转变连你自己都感到意外。你会滴下香露,装成一只胡蜂,设计通行的秘道。你懂得取悦蜂类。

第十三章

第七次大灭绝

如果照目前的情况下去,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动植物种类将会在二十一世纪后半叶消失。

“十八个人死了。”

“二十八个人。”

“三十二个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末,我的十一岁的儿子每天都这样报告。我当时正准备动身参加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举行的第十六届国际植物学研讨会。有两周的时间,中西部受热浪侵袭,二百七十一人丧生。儿子算的只是圣路易斯的死亡人数。

热衰竭会导致疲劳、晕眩、恶心、头痛、腹部绞痛、皮肤苍白、湿黏、呼吸变浅、脉搏加快。湿度高时,身体经由出汗将水分蒸发以降低温度的效率会变差,黏湿多汗的皮肤转为又热又干。最后,热衰竭会转为中暑,大脑停止运作,回天乏术。

那年七月,在密苏里的圣路易斯,老者、幼童和病患正因热中暑而面临死亡。志愿者把专为沼泽气候设计的冰桶和空调带往城中较贫穷的地区。但有些人拒绝接受帮助,他们拉起窗帘,紧锁大门;有些人有空调,但是不开;还有些人根本没看到志愿者。有个女人每两小时就爬起来一次,用海绵蘸着冷水,为祖母擦拭身体。天亮前,女人从床上爬起,走到沙发边一看,祖母已经死了。

研讨会在圣路易斯中心一座大型会议中心举行。来自一百个国家的四千位科学家聚在一起讨论植物,他们在二百多场专题讨论里发表了一千五百篇研究文章。开会的房间很冷,我得穿件薄毛衣。会议每六年举行一次,但一九六九年后就很少在美国举行。它是一大盛事,是植物学者的朝圣之旅。

然而今年,会议成了一首挽歌。

大会主席一开场就预言,如果照目前的情况下去,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动植物种类将会在二十一世纪后半叶消失。自然情况下的绝种率是每年百万分之一;现在绝种的速率则是它的一千倍,而且将上升到一万倍。

到目前为止,地球已经经历了六次物种大灭绝,第一次是五亿年前的寒武纪灭绝。公元二○五○年,我儿子就六十三岁了,他将会目睹第七次大灭绝的开始。

也有人认为,我正目睹着它的开端,而我的儿子将看到它的结束。

第六次大灭绝发生在六千五百万年前,恐龙就是在当时消失的,超过三分之二陆地上的动植物也是。它们消失的原因仍有些神秘。

第七次大灭绝就不会有什么神秘的了,我们的孩子将能清楚说出它是如何发生的。

主要的损失会是热带雨林。我们正以如此急剧的速度失去这个生态系统,可以预见,五十年后,剩下的雨林面积将只有现在的百分之五。我曾一再听人说起(而且往往相当明确),每一分钟有多少多少平方千米的雨林被砍下,我每次呼吸、每次心跳时消失的雨林面积又是多少。

我似乎老记不起来那些数字。

大会主席提出了一个延缓目前绝种率的计划,包括七项工作重点。计划里提到钱、组织和相关研究,无一不是合理可行的。研讨会期间,会有更多计划提出,全都需要钱、组织和研究。禁烟室里,会议桌四周,男男女女共谋拯救世界的计划。精英人士正在私下协议。

至少我希望是这样。

我坐在会议厅里,聆听一位女士指出我们如何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论点一针见血。人类已经让地球上百分之五十的陆地变了模样。我们已经把环境中的氮增加了一倍,也让空气中会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增加。科学家不再争论全球变暖的真实性,每年的高温都在刷新纪录,每年夏天都有一波致命的热浪。

海洋面临危机。岸边的水域已经出现大约五十个死亡带(无氧或含氧量很少的地区),其中最大的出现在西半球的墨西哥湾,是密西西比河冲刷下的氮和磷造成的。海岸线正在遭受侵蚀。有毒海藻的数量不断增加,超过百分之六十的珊瑚礁遭到威胁,而它们关系到四分之一海洋生物的生存。大部分的伤害都是看不见的,也不受重视。拖网渔船根本就是把海底刮得一干二净。

让大海的归于大海是什么意思?

那年七月,报纸说世界人口数量刚刚达到六十亿。不到四十年前,人口数量还只有它的一半,而五十年内将会是它的两倍。我是六十亿人口之一,我儿子将会是一百二十亿人口的其中一个。很明显,我们已经超额了。

事情到此变得棘手。看看我十一岁的儿子,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就算到六十三岁时也是如此。尽管我们人数过多,但没有人的价值会因此比其他人少。

在会议厅的另一个房间里,一位男士谈到外来物种的入侵。随着植物、动物和真菌的散播,疾病和混乱被带到了世界各地。我们之所以会渐渐失去原有物种,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外来物种的入侵。人类也是共谋—蛇借由飞机来到原本无蛇的岛屿,病毒也蹦上行李跟着登陆。有时,我们还会特意引进外国品种。

岛屿特别容易遭殃。夏威夷是“世界绝种之都”,它包罗了美国濒临灭绝植物的三分之一,当地一半的野生鸟类也已不复存在。而虚拟岛屿(被人类开发后包围起来的小型野地)的出现,则反映出我们正在分割原有栖息地这一更严重的问题。我们正到处制造岛屿。

科学家谈到四处蔓生的物种(像是人类),还谈到未来的地球将遍布杂草。夏威夷蜜旋木雀将消失,麻雀会留下来。睡莲将消失,蒲公英会存活。

跃升花与宽尾蜂鸟

有没有问题?

关于外来物种的入侵有什么问题吗?

全球变暖呢?

物种灭绝?

记者站起来向科学家提问:“就你所知道的,以及你所告诉我们的,你觉得还有希望吗?”

观众静静等待着。大家盯着科学家的脸看。我们看着他眨了下眼睛,动了动嘴角,看着他望向地面,又再度抬起头来。回答“是的”的时机已过。

“这个问题并不公平。”他说。

我们才知道,原来“你觉得还有希望吗”是个不公平的问题。

我们知道的开花植物超过二十五万种,还有很多是我们没有发现的。我们认为百分之二十五的绿色植物会在未来五十年内消亡。研究者推测,每周都有一种植物在某处消失,而在美国,每三种植物中就有一种面临灭绝的危险。许多物种的灭绝应该都是可以预防的。

但我们不抱太大希望。

我们评估花朵将遭遇的命运时,可能低估了传粉者受到的连带冲击。它们在世界各地的数量也在减少。一个物种灭绝了,也会对别的物种造成伤害,并引起食物链上的连锁反应—这可能代表一大群动物也将就此消失。雄性长舌蜂会拜访数种兰花,取得交配所需的花粉;雌性长舌蜂的搜索线很长,能为散落在森林各处的、生长繁茂的木本植物传粉。由于人类的砍伐、放牧和开发,这些植物受到威胁,蜜蜂也同样受到威胁。一个物种的繁盛跟另一个物种的繁盛有连带关系。

我们不是因为杀死了最后一只候鸽,才把整个族群杀光的。真正的原因是我们杀了太多候鸽,造成族群解体,无法正常运作。事实摆在眼前,那是它们唯一的生存模式。

大部分花朵的适应能力都比候鸽强,或者说,我们希望如此。

研讨会召开期间,我每天都在阅读有关热浪的报道。芝加哥有个十四岁男孩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祸不单行,由于没缴电费,能源公司已经切断了他妈妈公寓的电力供应。这可能是她和房东,还有电力公司之间的一个误会,毕竟她才搬来不久。报道指称,电力公司表示他们感到非常抱歉,因为当他们切断电力供应,导致温度上升后,母亲再也没有办法让生病的男孩在热浪的袭击下凉快起来。

我能想象那个女人冲出公寓试图求助,愤怒而不可置信地大喊:“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男孩在她离开时死了。

我看不到那位母亲的脸。但我看得到男孩躺在床上,等待着,皮肤发烫。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他病得太重,管不了太多了,但他就是知道。

第十四章

有所不知

我们对这些植物所知并不多。我们研究的主要是农作物,目的也仅止于实用。紫茉莉依然如谜。曼陀罗依然如谜。白色露珠草依然如谜。

每天早上起来,我们就被种种神奇和重重奥秘环绕。未知令人兴奋。生命花了四十亿年的光阴才成为今天的样貌。今早醒来,我们想把一切弄个明白。

我跟罗布·拉古索约在亚利桑那州图森市的亚利桑那沙漠博物馆见面,在曙光中观赏天蛾。它们将现身于一丛丛曼陀罗间。此类植物的别名有“吉姆森草”(jimsonweed)、“刺苹果”(thorn apple)和月光花(moonflower)。曼陀罗有巨大的喇叭状的花,质感如丝,呈乳白色和淡淡的紫色,吃下它会产生幻觉,导致失明甚至死亡。就像神话中所说,它的美丽有着双重性格。

我从小就是跟这种美丽却邪恶的花一起长大的。我从不曾对它习以为常,每次看见它,都不禁屏息。

博物馆里的“蛾园”也长满了一簇簇紫色的马鞭草、黄色的矮月见草、粉红色的紫茉莉和白色的月见草。月见草很细致,四片心形花瓣看起来只有一层纤维那么薄,笼罩其上的色彩稍微深些,像覆盖住年迈老人或稚龄孩童脸上的一层面纱。这些花看起来像是本打算去别的地方,却被风吹了过来。它们迟疑不定,仿佛又会随风而去。

事实上,它们正忙着散发出香味,迎接蛾的到来。

天蛾分布于世界各地。它的头的下方有根卷起来的吸管状喙,能够用来吸取花蜜。健壮的身体配有大而坚硬的强壮翅膀,轮廓鲜明。即使在微弱的光线下,天蛾仍能看得很清楚。它们飞得又快又远,还懂得控制自己的体温。

在这个沙漠里的天蛾是白条天蛾,这种蛾的四片棕色翅膀上有粉红色和白色的条纹。它的幼虫出于天性,会把视线范围内可以吃的东西都吃光,还会像小小的狮身人面像一样,挺直身子,以一种挑战的姿态,看看你是否对它喜欢的这种生活方式有意见。白条天蛾的毛毛虫呈浅浅的黄绿色,头是黄色的,身体两侧有淡色的斑点,以黑线描出轮廓,而末端有亮黄色或橙色的尖角,看起来美丽异常—它们似乎也知道这一点。

罗布从小就喜欢收集蝴蝶和蛾。在耶鲁大学念书时,他曾研究为蝴蝶提供食物的花朵。等到在研究所研究花香生物学时,他的注意力已经转向作为食物的花,而非蝴蝶本身。他从由花瓣释出、在天空中飞舞的分子入手,希望有朝一日能搞清楚每个细节。

罗布喜欢谈论伯惠绣衣(Clarkia breweri)这种很少有人听过的野花,一九九五年,他的博士论文就以这种野花为题。属于柳叶菜科的伯惠绣衣是粉紫色的,四片花瓣分成一个中央裂片及两个侧边裂片。这小东西看起来既快活又亢奋,它长得很快,适合拿来做基因研究。目前所知和它同属的花超过四十种,只有它是有香味的。

曼陀罗

罗布深情地说:“山字草( Clarika)这个属的植物,自古以来就由蜜蜂传粉。它们只给特定种类的蜜蜂提供花粉,但没有花香。然而,伯惠绣衣后来竟演化出一条长长的花蜜管,把花粉换成了花蜜,而且加上了香味。这是怎么回事?”

罗布花了一年时间研究采集、分析气味分子的方法。他发现伯惠绣衣的气味比较单纯。这种花产生两种化学分子,即柑橘属和薄荷里常见的萜类化合物,以及苜蓿和肉桂特有的苯环型化合物。跟它亲缘关系最接近的红丝带克拉花也含有微量萜类化合物。伯惠绣衣强化了这些化合物,还添加了不同种类的其他化合物。

再来,罗布等人要查出花的哪个部分制造什么气味,哪些酵素、哪些基因参与了这个过程,这些都是我们前所未闻的。有了香味,粉紫色的花就能吸引新的传粉者,比如夜行性的天蛾。借着加大花的体积、提供大量花蜜,且在白天继续开放,伯惠绣衣把蜂鸟也给吸引过来了。

不过那不是我们现在要谈的了。

只要是天蛾有兴趣的,罗布都有兴趣,比如说它们喜欢闻些什么。他学会了该如何记录天蛾触角的反应,发现它们什么都闻。

我们从来不知道事情原来是这样的,罗布觉得这一发现棒呆了。

在图森沙漠博物馆,罗布的太太和三个月大的儿子也加入了我们。就像所有父母一样,罗布喜欢跟宝宝说话,就好像小家伙每个字都听得懂,还可以用完整的句子做出回应:“是的,我现在想换尿布。”“不,我不累,虽然你希望如此。”“对!夕阳是照得我眼睛很不舒服。”

夕阳在亮紫色、呈锯齿状的山后落下了,世界一片迷蒙。就像该出勤的飞行员一样,天蛾出现了,隐形一般在重重灰绿色的叶子和鬼魅般的花丛前穿过。

“嘿,快看快看!”罗布说。

我努力看着,但只看出翅膀闪过的痕迹,像连续时空中的一波小小涟漪。

“快看!”他激动地说着。

尽管看不到天蛾,我却能闻到花香和一些别的气味。那是一种脂粉般的甜香,让我想起祖母擦的胭脂,也让我想起她跟我们在卫理公会的教堂里,一起唱“我独自走过花园”(I Walk through the Garden Alone)和“荣耀归掌权者,归神的儿子,归圣灵”(Glory Be to the Power and to the Son and to the Holy Ghost)时,总是会跑调。所有零零碎碎的线索全都搅在一起,变成一系列复杂的回忆:她那彩色螺旋状花纹的羊毛衣裳,教堂里擦得雪亮的木头长凳,还有那里的音乐。

像变魔术般,罗布凭空捉住了一只天蛾,置于手掌中。我差点没拍手叫好。白条天蛾是昆虫版的蜂鸟,会振动翅膀,从花冠筒中吸食花蜜。那只蛾挣扎了一会儿。

“看它多结实有力啊!”罗布语带赞叹,“这家伙真壮!”

一只是个功夫英雄的蛾。

空气中弥漫着香气、性的气息、食物的味道,还有回忆。“你想知道的是什么?”我问他。

他愣了一下,英雄飞走了。

“我想知道天蛾怎样感知一朵花。”

大约在二十万年前,人类经过演化,开始运用想象力认识外在事物。大自然的阳光、树和草孕育出思想,但我们观察别的动物时不无戒心。今天能再度有这样的机会,我们感受到的却是欣喜。当我们在原野里意识到自己的聪明时,在家里就会觉得恬适自得。

我们仍在演化当中。最先进的科技往往产生于室内或实验室,那里总是堆满了我们所发明,但不全然了解的工具。罗布所在的亚利桑那大学实验室有气相色谱分析仪,能够分析花朵产生的化合物。计算机程序会记录下每种化合物的质谱,这就像是它们独一无二的指纹。程序再把每种化合物的质谱跟数千种已知化合物做对比,就可判别该化合物究竟是什么。尽管如此,还有几千种化合物是我们不认识的。

像所有制造香水的人一样,罗布已经训练出了自己鼻子辨认香味的能力。他可以把气味这个外在经验跟一个特定分子配对,然后指出该分子对应的质谱。

人要活得像只蛾,恐怕最多也只能到这个地步了。

罗布喜欢当侦探。当他看到一朵花时,他会想:它里面有什么?为何它闻起来像葡萄或巧克力,却没有两者的任何成分?是什么使它发光?哪些气味较突出,掩盖了其他气味?哪些气味参与了合成新气味的过程?这气味对昆虫有什么意义?

一个问题引出下一个,最后衍生出六千多个问题。

蛾怎样感知一朵花?

花怎样感受一只蛾?

太多太多的诱因,让我们想从床上爬起来,一探究竟。

由于天蛾能对很多种香味做出回应,如果花想要改由天蛾传粉,大可不必费什么工夫。它不需要再特别制造某类特定的化合物,只要闻起来香就成了。有些植物加强了萼片和叶子发出的气味;有些把防御用的化合物加以变化;有些利用原有的蜜腺和花药;有些则演化出新的蜜腺。

现在罗布想知道,如果他把三种都是晚上开花,也都由蛾传粉,但分属于三个科别的花拿来比较,会有什么结果。这三种花分别是月见草、马铃薯或番茄,还有紫茉莉。这些植物在不同气候和土壤条件下,怎样做到改变策略,增加或减少香味?是不是演化出自体受精后,植物就失去了香味?香味还能回来吗?这些模式的出现是以科为单位吗?

柳叶菜科包括了超过六百五十个种,伯惠绣衣是其中之一。我正在图森博物馆观察其传粉行为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月见草也是。希腊神话中瑟斯女妖利用它将人变成猪的白色露珠草同样如此。

我们对这些植物所知并不多。我们研究的主要是农作物,目的也仅止于实用。紫茉莉依然如谜。曼陀罗依然如谜。白色露珠草依然如谜。

它是怎么把人变成猪的呢?

在研讨会帐篷式的会议中心里,五千个科学家聚在一起,连续六天都在讨论植物。我感到孤寂,感到怅然若失。

突然间我看到了罗布。我已经来会议中心一小时了,现在突然有个我认识的人,感觉倒像是变出来的。我真想鼓掌。

这类大型会议都有个阶层。著名科学家会在全体出席的会议场次中发表演讲。各场小型座谈会则由五六个科学家朗读并展示他们的论文,通常是些已经发表过的研究成果。海报展参展的通常是年轻一辈的科学家或研究生,他们谈论的内容较新,未经发表。研究是在一面海报板上发表的,作风平实。

这次会议中有超过一千张海报,悬挂在近两米高的广告牌上,隔出一条条可供人浏览的通道。罗布有张讲月见草和天蛾传粉关系的海报。他邀我周三早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来看他,那个时段是排给海报编号是偶数的作者的,他们会站在海报前,向经过的人解说。然后调换顺序,改由海报编号为奇数的作者上场。

展览厅很大,有种飞机库的感觉。我一走进大厅就被迷住了,里面竟然有嗡嗡声,整个空气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我进入了蜂巢一样的东西,一个由广告牌和海报组成的蜂巢,人们在其中讨论着花朵。蜂巢内很忙碌,很兴奋,好多工作都在进行。

并不是全部都跟科学有关。我晃来晃去,看到各种短语,“搬家”“一片讲求实际的田野”“他不是个好搭档”“我的论文委员会”“起薪”等。

不断有人进入新学校,找新工作,寻求他人指导,把自己的生活安插进蜂巢。于是,层层叠叠的知识构起了蜂巢。我几乎可以看到他们的头互相碰触,彼此闻一闻,交换了信息。

罗布的海报吸引了对月见草和天蛾有兴趣的男男女女。罗布·拉古索的热忱让他浑身带劲,深色的眼珠发出光芒。他刚在大学找到新工作,会教点书,但主要是做研究。他相信有一天,所有问题会归流成一个更大的课题,他相信这就是他的人生意义所在。

一个女人停下来看着罗布的海报。她也在研究花的演化及花香。她和罗布开始跳起交换信息的舞蹈。

第十五章

蓝玫瑰的炼金术

何不在每个花瓣上都加上一个黄色笑脸?以蓝色为底,点缀些红斑,再加上个黄色笑脸怎么样?

在鲜花公司工作的植物基因学家,梦想能创造一朵蓝玫瑰。

何不在每个花瓣上都加上一个黄色笑脸?以蓝色为底,点缀些红斑,再加上个黄色笑脸怎么样?

会不会太复杂了?

事实上,我们已经制造出了蓝色的玫瑰,我有张长椅上就铺满了这种花。随便一家百货公司都在卖某种样式的蓝玫瑰,还有各种人造形状的香味花朵。我很喜欢买这些东西。

但也许数量太多了点。

坦白说,我连花瓣过多、包住了整个心皮的双层玫瑰都不大欣赏。它跟其他精心栽培出的品种一样,都是由错误造成的。有个基因把错误信息送到本应长成雄蕊的地方,结果该长雄蕊的地方却接收到色素,变成了花瓣。在花瓣边缘,你仍然可以找到本来是花药的盖子,那原本是用来盛装花粉的。

很显然,这种突变会让花无法孕育后代,正常的情形下会死去。但几百年来,园艺家一直鼓励这种突变的发生,他们让不同的玫瑰杂交育种,制造出为数壮观的多余花瓣、新的色彩还有能够获奖的形状。

雄蕊很容易就变成花瓣,一朵正常玫瑰背后的演化概念正是如此:花瓣可能本是由萼片旁的雄蕊发展而来的。这样的突变是有益的,适当拥有几片色彩鲜艳的花瓣似乎更能吸引传粉者。其他花的花瓣更明显是由萼片本身演变过来的。

我们满心欢喜地拿玫瑰的生殖能力换取欣赏价值。但我们因此失去了香味,大部分的玫瑰闻起来再也不香甜了。事实证明,要通过杂交育种还原花香是很困难的。显然在花、传粉者、信息素和香气的世界里,好闻比好看牵涉的因素要复杂得多。

多数在私人庭院和公共造景里用的花,都经过杂交育种,以期看起来更美丽、更大、更高、开得更久、站得更直,看起来积极乐观,而且面露微笑。(微笑!)

大部分矮牵牛或凤仙花的颜色,在原野或森林里都是看不到的。依照一位育种者的说法,有些颜色根本是为搭配人行道的砖头或非白色的边框而特别培育出来的。它们是人类意念促成的产物。我们把想要改变的植物,施以另一株也许是近亲植物的花粉,希望得到的杂交种能有我们想要的特质,成为更受市场欢迎的吊钟柳或是黄色凤仙花。

凤仙花是杂交育种的成功案例,但目前还没有黄色的品种。若有一颗这样的种子拿来做商业用途,将会很值钱。光是美国人,每年在开花植物和灌木上的开销就高达数十亿美元,大部分都是花在杂交种上面。而每年约有一千种新的杂交种引进鲜花市场。

许多花园和公共造景的花都是外来者。如果在天气炎热、干燥时来到某座城市观光,你将会看到产于世界各个炎热干燥地区的植物。来自巴西的花定居在洛杉矶,来自中国的花迁移到安娜堡。这些花通常也经过杂交育种,以更适应本地环境。

外来者繁殖得太成功,会有点危险。

不过这一切的确是很吸引人。我的天井里长满了叶子花和鹤望兰,顷刻间,我觉得自己像个夏威夷皇后。我为小池添了些荷花,当它的花瓣展开时,至高无上的神就会显现。我还种了萱草和色彩艳丽的木槿。这是个设计师的伊甸园,河山重组,生态系统混杂,想象力和眼前的植物同样逼真。天井里的植物丰富多姿,它们随着想象力和不属于自然的结合,随着人类的装腔作势颤动着。

当然,蓝玫瑰不是随随便便杂交配种就能得到的。矮牵牛有个基因负责制造一种叫作花翠素的色素,鸢尾花、紫罗兰、牵牛花的蓝也是它制造的。一九九一年,一个鲜花公司复制了该基因,把它嵌入到玫瑰花里,但没有什么反应。这也许是因为该基因被玫瑰里的其他色素掩盖了,也可能是因为花翠素的分子只有在高pH值(酸性低)的环境下才会显现出蓝色,而大部分玫瑰花瓣的酸性都太高了。该公司现在希望找出控制花瓣内酸碱值的基因,或是把该品种跟天生酸性较低的玫瑰杂交。

该公司已经用他们复制且取得专利的蓝色基因,制造出了紫色的康乃馨,黑色康乃馨也即将上市。他们还有一种康乃馨,能在你家餐桌上的花瓶里待上一个月都不凋谢。

和其他任何一个杂交品种一样,紫色康乃馨在美国和欧洲上市,需要得到立法者的批准。这当然不是问题,显然这些立法者不认为一朵紫色康乃馨的基因物质会随便跑出来,转换到四周的植物里。基因改良过的康乃馨本身花粉并不多,而且埋藏在花的深处。此外,康乃馨一经剪下,就不会再制造花粉。更何况,即使(可能性极低)一个邻近的野生康乃馨的近亲,得到因基因改良后呈现紫色的亲戚授粉,而且成功孕育出有生殖力的种子—全新的紫色种子,还是会让人觉得:“那又怎样?”

大众不太担心紫色康乃馨或蓝色玫瑰,但他们对基因改良作物的感觉就不同了。例如我们给农作物加入抗除草剂的基因,这样我们喷除草剂时就可以只杀死杂草。但令人担忧的是,该作物会跟附近植物杂交,产生出一种超级杂草,能抗药或抗害虫,或者,任何作物能抵抗的东西它都能抵抗。

甚至能抵抗某种我们意想不到的东西。

来自某种常见土壤细菌的基因已经接合到玉米上,创造出不怕玉米螟的作物。美国有几千平方千米的土地种植这种玉米,该基因同样也运用到马铃薯、番茄和棉花上。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们才知道这些经过改造的作物的花粉会毒害帝王蝶。

我们正插手自己不懂的关系。这早已不是新闻,从人类捡起石头,把它削成箭头时,我们就开始插手了。我们不顾一切想要改变这个世界。我们从不曾回顾。

我们就是这样。

我的花园不要蓝玫瑰,但我喜欢蓝色。我家附近的山上长了一种叫作鸭跖草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三片花瓣形成的三角边长约为二点五厘米,颜色比天蓝色深一点,比靛青淡一点,接近群青色。它在拂晓时开花,中午凋谢。花从一片叶子中伸出,看起来很细致;而叶子是卷起来的,越靠尾部越细。或许因为它那形似眼泪的叶子,有些人将它称为“寡妇之泪”。鸭跖草不会长一大丛,因此感觉很稀有。它突然就这样出现了,在草丛间闪烁。

我第一次,或者每次看到鸭跖草是什么感觉?它是这般优雅而独特,超乎我的理解,更超乎我的感知。鸭跖草是个美丽的蓝色之谜。如果你坚定地寻找,将在这花里看到上帝。你会感到全身通透,清明如玻璃。你甚至能隐隐知道自己以其他形式存在会是什么感觉。

蓝玫瑰并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它是件有趣,而且蓝得很漂亮的艺术品,也许放在花园里的某个角落,衬托着白墙,很搭调。但是跟天井里的砖摆在一起就不行了,如果放在叶子花旁边就更刺眼了。

身为作家和文化批评家的杰里米·里夫金一直在推广“基因术”(algeny)的理念,它是指“生命体精髓的改变”,跟中世纪的炼金术类似。

中世纪的炼金术士相信,所有的化学元素都可以转变成其他元素。自然是连续的,就像电扶梯一样可供我们搭乘。而且,所有的金属都可以转变为黄金。终极转化这个概念构成强有力的象征,揭示人类也可以升华成灵魂。

里夫金写道:

基因术艺术致力于改善现有的生物,并设计出全新的物种,意图让它们呈现最好的一面。但不仅止于此。它也是人类尝试定义人类和自然关系时赋予的玄学意义。基因术是一种对大自然的新思考,这种思考将开启历史的新纪元。

蓝玫瑰是新纪元的产物。

有了生物科技,玫瑰又能散发出香味了。一家鲜花公司把柑橘属植物的酵素基因嵌入玫瑰,玫瑰便散发出了柠檬香。迟早我们会把其他香味加入花中。蓝玫瑰可以闻起来像肉桂、烤面包,甚至是你第一个孩子擦过爽身粉的肌肤。

我们能够分离、复制基因,并把它放进其他植物的技术,已大大加速了各种研究。开白花的拟南芥已完成了基因定序,现在各地的科学家正把基因嵌入这种小小的芥菜,或把它的基因取出,看看会有什么结果。在同代的幼苗中,我们可以看出缺少某个基因,添加另一种基因,或保持这种基因不变,会有什么影响。

有种简称ANT的基因,专门控制花和叶子的大小。当它被嵌入植物的基因组时,植物长出的花和种子会变大;而当它被移出基因组时,制造出的花和种子就较小。

花的成长是我们对植物最不了解的部分之一。不过每天拼凑一点,关于它的知识就会与日俱增。我们知道某个基因的存在,会让花朵对生长激素做出回应。另一个基因若产生突变,则会让子房产生变化。还有,那个基因呢?

就这样,花的秘密一下就泄露光了。

将来,我们种的作物可以在我们选择的时间和环境下,以指定的方式开花。在自家花园中,我们可以控制花的颜色、花瓣的形状,还有关于花香的回忆。

蓝玫瑰必定会照着我们教它的去做。

我有时会感到矛盾。

洛杉矶有个花园,我时常会去逛逛。花园旁边是高速公路,花一排一排挤在一起,亮丽,比邻而居。有美国鹅掌楸、栀子花、倒挂金钟、绣球花、茉莉、紫藤、百合、凤仙花、长春花、百日菊、大丽花、马鞭草、雏菊、木槿,以及玫瑰、玫瑰、玫瑰、玫瑰。大部分的花都是杂交种,上面挂着牌子提醒我:这是植物专利法指定保护的植物,禁止无性繁殖。

这些植物很快就会进行基因改造。

我站在此地,附近全是花,不禁感动落泪。我已被兴奋之情感染。如此美丽,如此丰饶。美丽与丰饶,炼金术和基因术,所有魔术,一个接着一个,无止境地循环下去。我的心跳加速,心胸一片空明。

花搭上了自然的电扶梯,一级又一级,全速攀升。

第十六章

植物疗法

有些植物能拾取并吸收有毒金属,把它安全存放在茎和叶的细胞中,用来抵御昆虫或防止感染。这些植物现在被拿来清理被污染的土地。

我赤身坐在温泉里,水温是诱人的四十摄氏度,散发着浓浓的薄荷香。我的头顶是白杨和桤木的枝叶,黄色的悬崖从树的上方崩落,再往上望就是蓝天了。我滑入池水更深处,把头枕在岩石上,闯入了岸边由一朵小花、一只蚂蚁,还有一只它的同伴组成的演出小剧场。

我的朋友在旁边,也是赤身裸体。她苍白的腿不时动一动,扬起一阵泥,褐色的土染黑了她左半边的身体。这温泉是峡谷中许许多多温泉里的一个,世纪之交时,这里盖了家肺病疗养院,希望自然能医治病患。病人们冲着这里的阳光、空气,还有土地的力量而来,有些人痊愈了,有些没有。

几年后,疗养院关门了,土地被买来当作牧场,然后牧场也经营不下去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群嬉皮士买下了这块地,梦想着把这里变成一个无国界的社区—这也算另一种形式的治疗。这些嬉皮士的后代仍住在这儿,他们裸着身体走来走去,选定沐浴的温泉,然后泡一个长长的澡。

薄荷池那儿有个向北延伸的峡谷。友人和我决定沿着不过两层楼高的棕黄悬崖的下方走去。一条小河从圆形岩石和细柔的沙子间蜿蜒流过,我们光着身子、赤着脚,慢慢穿越一块又一块的岩石。一棵杜松伸出手来要抓我的肉,长得很高的草在阳光和石头的阴影间混战。一时间,我感到与世隔绝。

我们需要自然疗法。

我朋友说她不愿意让我写她的身体,所以我得写我的。我的身体没什么特别,我也用平常的眼光看待它,肚子软趴趴的,胸部还不错。我转个方向,发现了赘肉,感到不太自在。其实这没什么道理,除了我以外,没有人在看我。友人舒服地移动着赤裸的腿,她活在一个裸体是正常的世界里。

花直接用来治病,已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我们的处方药里,有四分之一含有开花植物的某个部位或者其合成物。但另一方面,我们只研究过世界上百分之一植物的疗效。

民间医学里,马达加斯加的长春花是治疗糖尿病的药方。研究者着手研究这种花时,发现它的萃取物可以降低白血球指数,抑制骨髓的活动。实验分离出了两种化学物质,可用以对抗儿童白血病。有了这些药物,患病儿童的存活率由百分之十增加到百分之九十五。

几个世纪以来,非洲的行医者推崇一种叫作苦可乐树的植物的治感染能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尼日利亚的研究人员发现,苦可乐树内的化合物可以抵抗埃博拉病毒。感染这种病毒的典型特征是能够致人于死地的大出血。它象征着所有我们面临的可怕疾病—突变的病毒,以及从丛林和其他被我们扰乱的地方冒出来的传染病。我们还没有防治埃博拉病毒的方法,苦可乐树可能是个救星。

在跟友人穿过新墨西哥某峡谷的路上,我们在一棵样貌邋遢的艾氏栎前停了下来,它灰绿色的叶子形状尖锐,叶缘锋利。只要是栎树或橡树,任何一部分都有防腐抗菌的效果。橡树是最基本的止血剂,可以清洗伤口,喉咙发炎时可以拿来漱口,割伤时可以当药膏。

我的四周全是跟人体有关或有治疗效果的植物。怒发冲冠的丝兰是一种类固醇;毛蕊花是一种温和的镇静剂,它的根则会增加膀胱的张力,避免尿失禁;杜松也可治疗膀胱炎;蓍草还能凝血。

我的身体跟杜松和蓍草的化学成分交织在一起,膀胱的状态跟毛蕊花的根有关系。

我们怎能质疑自己不是自然界的一员?

在每一个有植物的地方,我都能发现一箩筐具疗效的植物。在美国西部,月经阵痛时,我可以服用当归、矢车菊、白芷、月见草、甘草、益母草、欧薄荷、牡丹、普列薄荷、覆盆子、天竺葵或是龙艾;患扁桃腺炎时,我可以试试细点合蓟、牻牛儿苗、锦葵、委陵菜、灰毛紫草或鼠尾草;被晒伤了,就轮到吊钟柳和蓟罂粟派上用场;蓟罂粟的汁液也曾用来治疗角膜混浊,它同时也能治疗前列腺炎。

我站在崩落的黄色悬崖下,为自己没穿衣服感到难为情。我的软趴趴的肚子露在外面,虚荣心露在外面,拘谨也露在外面。除了在床上和沐浴时,我何曾像这样站着,一丝不挂?

在诊所里、医院中,当我陷于病痛中时,也唯有光着身体才能得到医治。我必须赤裸相见。

二十世纪前半叶,内科医生爱德华·巴赫发现自己对植物具有超人的敏感度。他靠近某些植物时会觉得平静放松,有些植物则会使他反胃。巴赫渐渐相信,如果把花朵的“液体能量”放入泉水,经阳光加热后,掺入些白兰地,能治疗人类最根本的情绪问题。他列举了三十八种花的疗法,大部分的花都可以在他家几公里的范围内找到。这些花针对“恐惧”“不确定感”“对眼前事物缺乏兴趣”“对外界的想法和影响过于敏感”“意志消沉”“过度替人着想”等毛病,共分成七类。

七种分类底下还有分支。猴面花主治的是可以言说的恐惧,而白杨的柔荑花序则对付来路不明的恐惧。铁线莲可以使活在梦中、非现实的人恢复正常,忍冬则把活在过去的人拉回现世。野板栗能够治愈被同一意念缠绕的女人,紫罗兰、凤仙花和石楠则是寂寞的建议处方。

“巴赫花精疗法”至今在市面上颇受欢迎。它的基本理念是我们的生化与细胞部分,能靠其他更微妙的能量调整到最佳状态。这种能量吸收在经络当中,中国人叫作“气”,印度人叫作“普拉纳”。花能影响这种能量流,产生波动,打通经络。它们能担任触媒的角色。

多年来,巴赫的原作已有增修。原来的名单上没有向日葵,而如今身为具有疗效的花,向日葵可以推荐给那些无法摆脱骄傲之心的人,对自尊心低落的人也有帮助。

“巴赫花精疗法”很容易成为笑柄。事实上,里面的方子可以说是充满自嘲口吻。但我不愿取笑它。至少,不想笑得太过火。

我把这一切视为隐喻,把隐喻看作我们思考和生活的基本元素。我相信向日葵可以治愈骄傲,也明确知道紫罗兰可以减轻我的寂寞。

植物修复(phytoremediation)这个词源自意指“植物”的“phyto”;而“remediation”指的是“修复治疗的行为”。植物修复是科学的新领域、市场的新商机。有些植物能拾取并吸收有毒金属,把它安全存放在茎和叶的细胞中,用来抵御昆虫或防止感染。这些植物现在被拿来清理被污染的土地。

在波士顿郊区一户人家的后院(小孩已被禁止在那里玩耍),高山菥蓂吸收着土地里的铅、锌和镉。大部分的植物无法忍受超过五百ppm的锌含量,但高山菥蓂竟能储存达两万五千ppm的锌。在某废弃的锌提炼场,高山菥蓂吸收锌的比率,在第二、第三年还在继续增加。最后,已被污染的植物会被连根拔起,安全销毁。

至于其他的开花植物,也有人正在考虑可以派上用场的地方。白杨已被用来清除地下水中的氯化溶剂,苜蓿可以用来清除石油。在印度,水生植物用来处理皮革加工厂产生的镉。有些植物可以去除土壤里易爆炸的化合物,比如黄色炸药TNT。曼陀罗能带走像铅之类的重金属,甘蓝菜能降低放射性粒子的含量。

向日葵也能吸收并储存放射性的物质。新泽西的一家公司用向日葵为生产铀元素的工厂去除污染,水培槽里的向日葵根成了废水的生物过滤系统。在切尔诺贝利进行的实验发现,发生辐射外泄的反应堆附近的池子里,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放射性锶都被向日葵吸收了。一九九六年,美国和乌克兰的国防部在一个原是导弹地下发射井的地点,象征性地播下了向日葵的种子。

向日葵在美国仍是重要的经济作物,其经济价值在于种子及葵花子油。整个中西部都是大片大片的向日葵田,像是燃烧中的橙黄色旗子。

秘鲁的印加人过去把向日葵当作太阳和太阳神的象征来膜拜。

人们再次为向日葵倾倒,把它种在花园里。他们已然臣服,甘心再次俯首膜拜。

也许我们需要花的医治。

也许我们需要脱光衣服,让花瓣撒落肩膀、滑下肚皮、擦过大腿。也许我们需要赤身躺在长满野花的原野。也许我们需要赤裸走过美景。也许我们需要赤裸走过色彩。也许我们需要赤裸走过香气。也许我们应该赤裸走过性与死。也许我们需要感受肌肤上的美。也许我们应该置身无所不在的花丛间,走过花粉道。

我们仍旧闻得到我祖母花园里的香气。我的祖母依然活在这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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