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 实习生 王哲)10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重阳节消费提示: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中消协指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是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同时,中消协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谨防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 “蓝帽子”标志,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查询。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下推销。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销信息。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此外,消费者也应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选择适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相关知识
中消协提示未成年人理性吃谷
节日保健食品消费切勿被忽悠
提醒!保健食品须醒目标注警示语
消费提示:选购粽子注意查看包装标识
营养保健食品如何鉴别真假?这场“营养保健食品进社区”科普宣传干货满满
【蓝帽】四款保健食品,春节消费高峰期,备货的赶紧来,不要错过哦!
别让保健品再“坑”老年人 心态好科学养生最靠谱
中消协:农村消费趋势折射出农民生活的五大变化
济南市场监管提醒:选购保健食品请认准“小蓝帽”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鲜花美食 您会吃吗?
网址: 中消协发布重阳消费提示: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345199.html
上一篇: 辽宁抚顺提示:选购保健食品要警惕 |
下一篇: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