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涉案者都是什么人?同类案件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才能实现惩戒与预防并重呢?背后又存在什么样的社会治理问题?带着这些疑问,我下乡走访了一次又一次,希望能够找出答案...
一一员额检察官孙艳
*小编注:下文“我”即为员额检察官孙艳
01
收获果实的石奶奶
罂粟花 / 图源:百度百科
92岁的石奶奶,为了治疗头疼,在自家院内撒下一把罂粟种子,2022年夏天,罂粟苗先后开花结果,石奶奶欣喜不已,便把种子都收起来。但是还没吃到嘴里就被巡查的民警发现,经现场清点,收获罂粟果实966颗,罂粟种子称重为净重989.84克。经鉴定,石奶奶家所收种子种属为罂粟科罂粟属罂粟,种子未经灭活,具有发芽能力。
这是2023年,我受理的第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件。以往我院每年都会办理十几起这样的案件,最终案件都会起诉至法院,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毒品原植物都是罂粟,涉案人员大多是老年人,其中不乏像石奶奶这样年逾九旬的老人,他们种植罂粟的地点都在房前屋后,目的都是食用或者缓解病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2
天理、国法、人情……何去何从?
第一次见到石奶奶时,她花白的短发,满脸皱纹,身材羸弱,脚上的鞋子沾满了泥土,腿上的裤子带着零星的泥点,像是刚从田地出来的样子。
我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受的权利义务,并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刚讲到“如果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将会对你从宽处理”时,她就急切的,带着哭声说到:“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会轻信谣言,相信罂粟能治病了,以后再也不种了。”说到最后,石奶奶几乎痛哭流涕。
经过讯问,我了解到92岁的石奶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从小没有上过学,对罂粟的危害不了解。她长期有头疼病症,十分痛苦。她听邻居说大烟叶子熬茶喝能治疗头疼,于是就在自己院里种植了罂粟。
经向村干部了解,他们都知道种罂粟犯法,每年也会在村广播站进行宣传,但是近些年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或移居到城市,村里大多是空巢留守老人,他们很多人因为耳背听不到宣传,有些即使听到了宣传,觉得反正是当菜吃或者为了治病也不算是违法。
说句实话,在办理这类案件之前,我们承办人对于涉案植物是罂粟苗还是其他植物,有时可能甄别不清楚,全是凭借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来认定。所以,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罂粟苗特征的不识,是这类案件多发的最主要原因。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我心中莫名地堵得慌!一面是明确的法律规定,一面是因无心之过触犯了法律的耄耋老人,天理、国法、人情……何去何从?我陷入了两难!
03
依法作出处理 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考虑到本案石奶奶年龄较大及种植的初衷,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对于种植数量不多,种植目的单纯是为了食用或者治病,未流入社会,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院认为,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且已年过七十五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检察长批准,决定对石某某不起诉。”
当我宣读完不起诉决定结果,石奶奶激动的说:“感谢检察官对俺宽大处理,以后俺就记住了,再也不种了,还有俺身边的亲戚邻居,俺以后逢人都会给他们说,种大烟犯法,干啥用都不行,一棵也不行!”
案件能有这样的结果,终于可以聊表欣慰,但案结事却未了,我们还有未尽的工作。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们依托以案释法,积极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我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干部,石奶奶的同村村民到场见证,并结合该案,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普及有关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被不起诉人并告诫前来旁听的村民,任何种植罂粟苗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属违法行为;同时呼吁群众清醒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
6月,是禁毒宣传月,我们在辉县市文昌广场以禁毒展板、宣传页为载体,不仅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构成犯罪进行普法,还针对罂粟幼苗及成熟植株的特点,将容易与之混淆的植物特点详细进行解读。我们带着这些宣传页,走向田间地头、村庄集市,现场向群众解读法律政策,督促当地特别是村干部走街串户进行禁毒宣传。
自2020年以来,我们受理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在逐年减少,特别是今年,截至目前,我们受理的类似案件仅在个位数,基本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小案不小,更需用心用情,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民生故事,在未来的检察生涯中,我会继续以如我在诉之心,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融进每一起案件中,去领悟、挖掘、阐释、传递司法的力量和温暖,推动“治罪”向“治理”转变,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孙艳
来源:辉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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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辉县92岁奶奶种“罪恶之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348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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