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今日普法

今日普法

01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2日中午,崔女士同两位好友一起去泾县汀溪乡某山场采挖冬笋。在采挖冬笋的过程中,崔女士发现了野生兰花,便用随身携带的小锄头采挖了野生兰花,共计十一株。待其回家后,将其移种在花盆里。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一采摘行为会招致刑事处罚。崔女士采摘兰花的行为被警方知悉,后来经鉴定,崔女士采挖的兰花名为春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02

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崔女士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野生春兰,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然而,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并且所移植的春兰也未毁损,故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崔女士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兰十一株。

03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采挖野生植物而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爱美之心”无可厚非,但真正的惜花之人只会远观之,而不会亵玩焉。在野外看到不认识的野生植物时,尽量谨慎采摘,以防触及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 周锦蓉

编辑 李 辉

原标题:《今日普法 | 野外小花不要摘,小心获刑拘!》

相关知识

水土保持普法宣传
西双版纳:“法治雨林”绽放普法之花
“花式”普法宣传 让环保理念“走心”
交通普法:开局二仙桥传说起源
校园普法▏知法懂法小市民,学法守法好花朵
全国乡村干部普法宣传100
“花式宣传”打好普法组合拳
法制宣传月普法宣传标语文案30句
云南开展野生植物保护普法主题宣传
2021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报名指南

网址: 今日普法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382455.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球生菜的营养价值及生食方法(球生
下一篇: 天麻豆,营养丰富的天然良药(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