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实习生 贾新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已经施行三周年。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称,自2021年以来,北京市7个生态涵养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72件,制发检察建议904件,提起公益诉讼45件。
“近年来,我们亮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厉打击和惩罚性赔偿并举的高压态势。” 北京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举例,2020年初至2021年7月,房山区张某某等六人涉案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总重量44.8余吨,造成土地原有功能全部丧失,地上原有植被严重破坏,损失费共计1.38亿余元。房山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清除垃圾、赔偿生态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以及惩罚性赔偿责任。房山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某某等五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7万元不等,对张某某判处1.4亿余元赔偿金。
公益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修复,而非赔偿;修复靠的是实际行动,而非金额,因此,北京市生态涵养区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多种方式,引导“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祁治国介绍,房山院对于构成非法采矿罪且已判处刑罚,但破坏现场无人修复的问题,向市检四分院移送审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引导被告主动修复受损土地20余亩;延庆院针对一起在一级防火区内失火造成林业资源毁损的案件,支持园林绿化部门探索“货币赔偿+劳务代偿”方式,引导赔偿义务人积极参加植树护林活动,并对其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实现“毁林人”变为“护林人”。
各检察机关还推进了“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用,共招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等489人,志愿者提报线索63条,检察机关邀请志愿者参与法律咨询、听证、跟踪观察220余次,让生态涵养区公益保护“吹哨人”队伍愈发壮大。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祁治国提到,昌平院、怀柔院聚焦涉农生态环境建设、耕地资源破坏等问题,向区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域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平谷院依托法治宣传进社区、进课堂、进公园活动,加大古树保护宣传力度。
于静表示,下一步,北京市生态涵养区检察机关有两个着力点,一是继续因地制宜,针对各生态涵养区区位特点,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服务保障生态涵养区;二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除了依法惩处,更要以监促改、以监促治,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保护意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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