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王迟 黄玉玲)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会上表示,当前金融领域各类投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手段名目不断变化,迷惑性很强,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时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
张晓津指出,从检察办案情况看,造成金融投资被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公众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能力欠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加大对金融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防范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始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金融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10月10日,最高检专门发布了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揭露金融投资骗局。虽然金融投资骗局的花样不断更新,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有基本的规律。
“在此我也想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第一,国家明确坚持‘金融活动特许经营’的基本政策,不是说你有工商营业执照就有金融从业许可。凡是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打着私募等旗号变相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第二,除银行存款、依法注册发行的债券外,绝大部分投资产品都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这个我相信广大群众都要有所了解。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对许诺给予明显超出正常水平收益回报率的投资活动,要尤其警惕。第三,要理性投资、依法投资,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产品,切忌盲目投资、跟风投资。我们要牢记,我们始终是守护自己钱袋子的第一责任人。”张晓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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