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6 10:31:26 来源:南明融媒体中心 点击量:2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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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南明区开展联合清查行动,对花果园片区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清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推动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花果园片区有房源3万余个,有房屋中介300余家。连日来,花果园综治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一些房地产中介存在“高收低租”行为,扰乱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怀疑是非法敛资行为。因为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中介公司采取“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方式吸引房源和租客,中介按月、按季度付租金给房东,承租人则按年付租金给中介。在收取承租人租金后,中介克扣租金、拒不支付出租人房租,甚至直接“跑路”,造成租赁当事人损失的现象。所以,南明区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从花果园片区开始,对房屋中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清查,并加以整顿规范。
当天,在花果园综治服务中心的统筹下,南明区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以及属地办事处、派出所出动5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组,分两组对涉及群众举报的中介公司进行了清查。经查,房地产中介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违规经营行为,如未在明显位置公示中介费,未取得营业执照、中介机构备案证,从业人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不能提供与房东或租客的租赁合同,让租客加装电表收取费用并预存电费等问题。针对各家中介公司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组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2份,关停了1家中介公司。
就群众关心的中介“高收低租”,疑似非法敛资的行为,联合执法组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在此,花果园综治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房东和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仔细甄别中介公司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切勿与“黑中介”发生业务关系,让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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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房屋时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近期,我协会发现个别住房租赁企业或房产经纪机构在经营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业主(房东)租金,从而使房屋业主驱赶承租户,造成房屋承租户利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为防范风险,现向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
一、业主委托出租环节
选择企业要谨慎。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机构,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涉诉情况,判断企业经营状况。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
二、租客承租房屋环节
企业房源要核验。租客选择住房租赁机构时,应提前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其他客户的评价反映,查看营业执照、房源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书。
个人房源需细查。租客选择个人房东时,要查验房东身份证是否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记载的信息一致;与“二房东”签约的,还应要求其提供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房源选择当慎重。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一些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的房屋,在租房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状况。
三、确定租赁价格环节
市场租金要调查。业主和租客要多方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对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机构要提高警惕,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莫贪图便宜,小心落入“套路租”陷阱。
各项收费需明确。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确定租金的同时,还要约定其他需要支付的事项及计费标准、支付方式,并写入合同。
四、签订租赁合同环节
合同文本应规范。通过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贵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贵州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签署合同前,务必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租金贷”风险需防范。租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了解“租金贷”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
口头承诺当落实。租赁双方当事人在达成租赁意向后,建议将现场作出的口头承诺写进书面合同,有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押金退还应确认。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退还押金的条件,租客应保留押金收据,防止日后因押金退还问题产生纠纷。
合同备案要及时。在订立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辖区街道和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支付房屋租金环节
支付周期需考量。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尽量选择短周期支付房租,按月或按季度支付房租,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或押金。房东在与住房租赁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应防止其利用租金收付周期时间差、建立资金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租金支付要稳妥。租客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或房东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切勿向业务人员及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出租方出具收据。
六、应对矛盾纠纷环节
合法权益要维护。出租方如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方、恶意克扣押金款项及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市民可向房屋所在辖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举报。发现住房租赁机构存在“爆仓”“跑路”情形的,要及时报警,并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投诉电话:
南明区综治服务中心:0851-85712319
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0851-84775432、0851-84134886
南明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
二0二0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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