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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发布首例古树群司法保护令,以法律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杨婕 李镇海

8月13日,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十堰市林业局、竹溪县林业局,共同为竹溪县新洲镇楠木寨古树群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律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据悉,这是十堰市首例由市县两级法院专门针对珍稀濒危古树群发布的司法保护令,标志着十堰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古树名木生于山水,立于天地,历经百年风雨,阅尽人间沧桑,是重要的人文与自然文化遗产,也是文化传承、生态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珍贵的“绿色文物”和“活的化石”。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汉江中上游、秦巴山区腹地,怀抱武当、身沐汉水,优越的地理条件、适宜的气候环境、独特的历史文化,孕育了丰茂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全市现存古树7429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超过三分之一,代表性的有珙桐、红豆杉、银杏、楠木、秦岭冷杉等。竹溪县新洲镇的古楠木群是我国目前现存最大的野生楠木群落,占地面积8亩,分布楠木152棵,最大楠木树龄超650年。这些珍贵的物种基因和森林资源,年轮里记忆着十堰人民上善若水的谦虚美德、天人合一的和谐追求、抚夷属夏的开放气度,彰显了十堰这座城市带有的“质朴、坚韧、包容、灵秀、进取、奉献”的人文精神。

古树群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不仅是司法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对金丝楠木这一珍稀植物共同携手开展保护,也是一次宣扬和普及森林历史文化知识的有益创新和尝试,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合力打造更高水平、更加亮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探索保护生物多样性新模式的具体体现。这同时也体现了十堰人在保护古树名木的一份责任、一片期待,更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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