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江西:传统医药非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应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江西:传统医药非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应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传承弘扬赣鄱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的规范制度提供了政策支持。

  《办法》指出:对传统医药类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该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还应当征求当地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逐级上报;对申报人为省级部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而其工作单位不是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的,由其工作单位征求具有法定医疗资质且设置有申报人传承项目功能的县级(含)以上医院意见。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相关知识

江西:传统医药非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应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舞蹈奇葩”!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杯花舞推“陈”出“新”,有意思~
青海立法护航非遗工作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非遗传承
传承非遗文脉
广南一传统糕点非遗制作工坊入选“省级非遗”
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非遗工坊推荐工作的通知
【传统舞蹈】 花鼓灯(蚌埠花鼓灯)(国家级)传承人:娄楼
福建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黄雪玉:根植雕艺之乡 梦圆非遗瑰宝
静宁:“非遗”进校园 传承添活力

网址: 江西:传统医药非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应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769715.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中药材的冻干保存:传统医药的现代
下一篇: 世界传统医药日图片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