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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J106802006DB/T29-156-2006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reenlandinResidentAreasforTianJinUrban2005-12-31发布2006-02-01实施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reenlandinResidentAreasforTianJinUrbanDB/T29-156-2006J10680-2006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实施日期:2006年2月1日2006天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建

2、科教20051457号签发人:滕绍华关于颁布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适应天津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我市居住区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水平,天津市园林局依据关于下达2004年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总结我市近三十年居住区绿化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T29-156-2006)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6年2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园林局科技处。本规程由天津市园林局负责解释。本规程由天津市建

3、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特此通知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住宅绿地通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12月310印发MX.1刖K为适应天津市居住区环境建设的发展,确保天津市居住区环境建设的质量,2004年1月,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园林局下达了编写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任务,在市建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由有关部门进行了编写。在编写过程中,编写人员对我市居住区绿化环境设计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结合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并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对初稿的意见,在汲取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后,完成了本规范的送审稿,由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对本规范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在充分采纳了评审会专家意见后

4、,最终定稿。本规范共6章。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要求、集中式绿地、分散式绿地和道路绿地。(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B天津市居住区绿化常用树种参考名录)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本规范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岀。本规范起草单位: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洪成杨一力吕晨薛广平张申TOC o 1-5 h z1总则(I)2术语(2)一般要求(3)集中式绿地(6)5分散式绿地(8)6道路绿地(包括停车场绿地)(9)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10)附录B天津市居住区绿化常用树种参考名录(1

5、1)条文说明(13)1.1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健康的环境,满足人们对居住生活水平的更高要求,搞好居住区环境建设,丰富城市景观,规范天津市居住区的绿化规划设计,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新建居住区的绿化环境设计及原有居住区的绿化环境改造设计,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改造设计可参照执行。1.3本规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XGB/50180-93)(2002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X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编写。居住区环境规划设计除应执

6、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 2术语居住区绿地greenlandinresidentialarea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以及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居住区道路绿地和其它零散分布于居住用地内的绿地。集中式绿地concentrativegreenland指居住区内集中分布,供居民共同使用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供居民集中活动的绿地。分散式绿地dispersiongreenland指宅旁(宅间)绿地、屋顶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等分散式布局的绿地。小区游园gieeniandinsubdistrict为一个居住小区

7、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组团绿地greenlandinresidentialgroupcluster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组团布置的绿地。宅旁绿地greenlandanearresidentialbuilding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周围零散分布的绿化用地。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C道路绿地Greenlandonroadofresident居住区道路用地内的绿化,并包括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绿化。3一般要求3.1居住区绿地设计应结合居住区总体规划,充分考虑社会、环境、避灾、景观等方面综合效益,有助于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按永久性绿地进行设计。3.2居住区内人均绿地不得小于

8、L5m2/Ao旧居住区绿地改造,可根据实际,制定可行的绿地指标。3.3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03.4居住区绿地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社会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生态性原则、地域性原则和历史性原则。3.5居住区绿地设计前期应参与居住区总体规划。3.6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包括:绿地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竖向设计、交通分析、种植设计及相关公共景观设施的设计。3.7居住区内绿地总体布局必须遵循均好的设计原则居民集中区域绿化应侧重考虑。3.8居住区各类绿地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及周边市政设施情况,合理组织。3.9居住区绿地布置应符合相关的光照要求,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表7.

9、0.4-2中的有关规定。3.10合理布置园路、地形和种植结构,保证绿地使用的安静、安全。居住区绿地应结合立地条件,设置微地形起伏用以划分空间,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的小气候条件。3.11绿地内道路设计必须遵循生态性和安全性的原则:绿地内铺地应采用粗糙材质铺装,不得形成大面积光滑地面;必须考虑避灾功能,合理设置园路及铺地;居住区绿地内道路、广场必须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居住区绿地内园路及铺地应尽量选择透水结构进行铺装,避免不透水层的出现。3.12居住区绿地必须考虑各年龄层居民的使用,应结合实际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但不得安排有噪音的活动设施。3.13居住区绿地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以下六项要求:绿地内

10、植物配植应采用复层结构,乔、灌、草结合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并体现乔木为主”的原则,绿地中乔木量不得少于3株/100m2;(2)适地适树,绿化植物的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符合天津气候、土壤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保证成活率和景观效果;植物栽植要充分体现植物的多样性,并可根据居住区小环境、小气候选择栽植边缘树种;土壤盐碱地区,必须采取土壤改良技术措施;居住区应实施立体绿化;栽植成活率95%,植物生长良好。3.14居住区绿地内植物选择、配植应符合以下要求:植物选择:抗逆性好、无毒、无刺、无飞絮,少花粉污染,病虫害少;栽植苗木规格要求乔木胸径不小于6cm,常绿乔木高度不小于2.5叫灌木高度不小于1

11、.2m;常绿树及落叶树配植比例宜控制在1:4左右。3.15绿地内植物栽植用土壤应符合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中的规定,不符合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处理:设置地下排盐设施;清废客土,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3.15中的规定;绿化植物生长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表3.15植物类型草坪及地被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种植土层厚度(cm)3060120150其它土壤改良措施。3.16乔灌木栽植与周边建筑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中5.0.1的要求。3.17景观用水宜采用非传统水源。绿地灌溉可采用喷灌、浇灌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且保证用水

12、安全。3.18绿地排水一般采用地表径流的方式。3.19绿地内园路及铺地应通过竖向设计保证排水良好、顺畅。3.20居住区绿地照明必须达到安全的照度,遵循实用性和安全性原则,不宜盲目强调灯光照明的景观性和亮度。3.21有条件的居住区应做防护绿地,隔离大气污染源和噪声。 4集中式绿地4.1居住区内的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集中式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集中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表4.1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表4.1各级集中式绿地设置规定集中式绿地名称设置内容要求最小规模(ha)小区游园亭、廊、藤架、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

13、童活动设施和铺地等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0.40组团绿地花木、草坪.桌椅、简易儿至活动设施等灵活布局0.10集中式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为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放式空间设计;绿地中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架空线路应避开居民密集活动区和高大树木4.2集中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均参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要求执行。4.3集中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绿地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绿地岀入口、园路和广场的设置应符合使用功能和防火规范的要求。4.

14、4竖向设计可做微地形处理,居住区堆山置石的体量不宜太大、过多,构图应错落有致。4.5根据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水景设计应考虑冬季的枯水景观,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c4.6园路及铺地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根据居住区绿地的布局和功能要求对园路及铺地进行设计;绿地内可布置园路和小型铺地,铺地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前窗8m以外;园路和铺地材料宜采用透水、透气性材料铺装;园路及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应有适宜的粗糙度;绿地内主要园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地内的活动场地宜设计为林阴广场的形式。植物选

15、择应选用分枝点2.2m以上、病虫害较少的落叶乔木。4.7集中式绿地中的景观构筑物不得采用易刮伤皮肤和衣物的构造和材质。 #5分散式绿地分散式绿地设计应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增湿、安全防 # # 护和美化环境的作用。5.2根据分散式绿地的尺度及布局形式,在满足功能和景观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栽植抗逆性强、易于养管、生态效益突出的植物种类。5.3宅旁(宅间)绿地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和使用性质进行种植设计,并遵循下列原则:建筑物南侧种植不宜过密过高,在近窗处不宜种高大灌木。应考虑窗口眺望景观建筑物的西侧,应尽量种植高大落叶乔木;建筑物北侧应选择耐阴性植物;建筑物山墙及基础周边应充分考虑季节变化的影响,选择

16、相适应的植物品种。5.4宽度在20米以上的宅旁绿地设计应以绿化为主,适当设置简单的活动和休憩场地,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器械、健身设施等。5.5居住区建筑应进行垂直绿化。5.6分布在公共建筑和住宅间的隔离绿地,应密植乔木和灌木,形成绿色生态屏障。居住区内的市政设施周边可采用灌木或乔木加以隐蔽。5.7居住区屋顶绿化设计应参照天津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DB/T29-118-2004)执行。5.8宅旁绿地中的庭院宜由首层居民进行建造和养管,但其风格应与居住区整体绿地风格相协调,保证景观的合理与统一。6道路绿地(包括停车场绿地)6.1居住区道路应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绿化形式。小区级以上(含小区级)道路应设置行道树

17、,组团级以下的道路绿地可与宅旁绿地形式相融合,避免行列式布局。6.2道路绿地必须保障通行的安全性要求:道路转弯半径15m内要保持视线通透;灌木高度应控制在0.6m以内;其枝叶不应伸入路面范围内。6.3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同时,道路绿地设计应根据不同路段的特点创造岀丰富的景观。6.4道路绿地应选择抗逆性强,观赏效果良好的植物品种。6.5设有行道树的道路绿地,应满足以下要求:(1)行道树应选择主干直立,树阴浓密,耐修剪的落叶乔木;行道树株距应在45m之间;行道树下绿地应结合灌木、地被植物形成群落式布局;行道树树穴内径不应小于1.2x1.2m。6.6道路绿地内植物栽植位置应避让管线。6.7停车场在满足停

18、车功能的前提下,应充分进行绿化。6.8停车场绿化包括周边隔离绿化和车位间绿化。6.9应选择冠大阴浓的落叶乔木形成树阴停车场。6.10停车场绿化设计必须满足停车、通行、转弯等要求。6.11停车场周边应设置分隔绿带,减少光线辐射、噪音和人流穿越。6.12有条件的车位间宜种植乔木形成庇阴环境,避免阳光直射车辆。6.13停车场地面应采用砌块铺地或植草铺地形式。6.14停车场绿化选用的乔木分枝点应满足以下要求:仃)机动车停车场大于3.0m;非机动车停车场大于2.5mo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

19、反面词采用“严禁气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Z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蔦4、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附录B天津市居住区绿化常用树种参考名录骨干树种落叶养木:银杏“)、垂柳($)、国槐、刺槐.栾树、千头钛绒毛白蜡().毛亦桐、合欢、莎铃木、杜梨常绿乔木:雪松.白皮松.油松.黑皮油松、刺柏落叶灌木:珍珠梅、丰花月季.榆叶梅、黄刺玫.碧桃、木槿.紫薇.迎卷、连翘、丁香、金银木、西府海棠、紫叶李.山桃.金叶女贞.紫叶小槃常绿灌木

20、:大叶黄杨、风尾兰.砂地柏般树种落叶养木:毛白杨Q).旱柳(令)、視头柳Q).臭樁、金丝垂楸胡桃.玉兰.二乔玉兰、杂交马褂木.杜仲、樱花、蝴蝶槐、龙爪槐、红花刺抓柿树.美国白蜡、车梁木.元宝枫.靑桐.山楂.苹果.梨树.杏树.红叶抓龙爪桑、龙爪枣.卫矛.苦棟.金叶国槐、金枝国槐.朝鲜槐、丝棉木.皂荚.桑树、黄金树.梓树.楸树、水杉常绿乔木:云杉、黑松、华山松、桧柏、龙柏、蜀柏、大叶女贞落叶灌木:太平花.贴梗海棠、棣棠.蔷薇类、紫荆.玫瑰.紫叶矮樱.平枝枸子、黃护.花石榴红瑞木.锦带花、红王子锦带、胶东卫矛、猥实.糯米条、香荚逐、海州常山.紫珠.茶薦子、接骨木.胡枝子水蜡、金雀梅、锦鸡儿、绣线菊.

21、白刺花常绿灌木:小叶黃杨、铺地柏.花柏、翠柏.千头柏、洒金柏、朝鲜黄杨.锦熟黄杨草本及宿根花卉敎餐矮景天费及.丁香红荷兰菊.粉八宝芍药、破茏头、乌薄冰玉簪、徳国奇尾.耆草、勋章花、常夏石竹、白三叶.小冠花.马蔺、大花秋葵、山养麦.石竹、少女石竹、皱叶如秋罗.荷包牡丹.宿根福禄考、加拿大美女樱.草本象牙红.桔梗、荷兰藏、金鸡菊、大丽花.天人菊.黑心菊.玉带草、花叶芦竹、土麦冬.蝴蝶花.香妃莺尾.大花美人蕉.火炬花.紫斑风铃草.红花酢浆草水生植物荷花、睡莲、千屈菜、鳶尾、菖蒲、芦苇、香蒲藤本植物紫藤、扶芳藤、藤萝、南蛇藤、金银花、美国凌霄、凌宵、办叶地锦、三叶地锦、蛇葡萄、山葡萄、葡萄、爬蔓蔷薇草

22、坪草野牛草、黑麦草、早熟禾、剪股颖、高羊茅、大羊胡子单、小羊胡子草竹类早园竹、紫竹1)骨干树种:是指适应性强,少病虫害,栽培管理简便,易于大树移栽,应用效果好的常见植物。可作为居住区绿化重点植物应用。2)一般树种:是指应用中适当搭配选择的植物。3)(6)表示雄株c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T29-156-2006J10680-2006条文说明2006天津TOC o 1-5 h z1总则(17)术语(18)般要求(19)4集中式绿地(24)5分散式绿地(27)6道路绿地(包括停车场绿地)(29) # 随着天津市居住区建设的发展,居住区绿化建设成为天津市绿地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

23、。而居住区环境设计质量也不尽相同,为规范天津市居住区绿化环境设计,提高绿化设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编写总结了我市居住区绿化的现状和发展历程,借鉴了国内外居住区环境设计的经验,并阐述了居住区环境设计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原则。 #2术语术语是木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定本规范的前提条件之一。主要是对规范涉及的主要用词予以统一,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由于现行各种绿地分类对居住区内绿地的定义各不相同,因此根据天津市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规范执行的可操作性,本规范按照绿地的分布形态对居住区内的绿地进行定义:将集中分布在居住区内,供居民共同使用的绿地定义为“集中式绿地Z将分散分布于住

24、宅建筑前后以及住宅之间的绿地定义为“分散式绿地S 3一般要求3.1园林绿化的目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园林及绿化的综合效益,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居住区绿地作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之一,要着重体现牛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要综合考虑避灾、景观等方面的效益。与其他绿地一样,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是首要的。它直接影响居民的健康。而绿地牛态效益的发挥主要依靠绿色植物。居住区绿地要求建立复层结构的人工植物群落,就是为了让绿地产生最大的生态效益。居住区绿地的社会效益体现在:将居住区居民的日常社会生活组织到居住区集中式、分散式等绿地中,诸如消夏、乘凉、养花、遛鸟、健身锻炼、露天演出等。

25、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安排绿地的形式及内容。3.2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7.0.5的要求,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总指标应达到居住区(含小区及组团)不少于1.50?/人。但在现实中,实现的绿地指标往往达不到该要求。针对天津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用地日趋紧张的具体情况,经综合考虑后,本规范规定了较为确实可行的绿地指标要求:即居住区人均绿地不应小于15刖人。这样既便于绿地化整为零、灵活安排,又充分提高环境质量,保证了绿地所占比重。旧区改建由于用地紧张等因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50%,以保证基本的环境要求。33我市于2004年10月11日正式施行了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新建居住

26、区或成片建设区的绿地率:中环线以内不得低于35%,中环线外不得低于40%o这里所指绿地不包括被绿化覆盖的非绿地用地。3.4根据近年来我市居住区绿地设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本规范借鉴了居住区环境景观设导则中的五条基本原则:坚持社会性原则。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美化生活环境,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坚持经济性原则。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坚持生态原则。应尽量保持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

27、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地域性原则O应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坚持历史性原则O要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于历史保护地区的住区景观设计,更要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3.5近年来,随着本市商品房的发展,居住区(或小区)的园林及景观成为业主、开发商新的关注点。在设计实践中,很多居住区在作总体规划时就强调以绿地和景观效果为岀发点,取得了生态、景观等多方面的收益,大大提升了小区的环境质量,打破了居住区的呆板布局。根据这一特点,本规范强调了绿地设计在居住区规划前

28、期参与的重要性,这是居住区规划及设计的发展方向。3.6居住区绿地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设计内容:即绿地总体布局、绿地内各功能区划分、绿地内场地、建筑高程分析计算、植物品种选择配植设计以及绿地内建筑、小品、器械等公共景观设施的布局和详细设计等。在居住区绿地具体实施阶段还需要相关的给排水、电气、供暖等专业设计内容。3.7随着居住区规划设计理念的发展和变化,原有的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等集中式的居住区绿地逐渐被布局更为灵活的分散绿地形式所取代。本规范强调了绿地设计的均好性原则,即让居民区绿地资源更为均等、充分地为每一户居民就近使用。但在具体设计中,也应当结合居住区规划的具体布局,在居民集中的区域侧重

29、考虑布置园路、场地设施、活动器械等内容,满足居民的使用要求。3.8居住区中各类绿地总体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从场地的基本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物生长状况和市政配套设施等方面综合考虑。依据居住区的规模和建筑形式,通过合理的用地配置,适宜的景观层次,达到绿地设计的最优化,塑造和谐的整体风格。3.9居住区绿地应争取良好的采光环境,以利于居民的户外活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7.0.4对组团绿地提出规定: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3.10一般城市居住区白天噪声允许值宜W45dB,夜间噪声允许值W4CMB。居住区绿地应通过隔音

30、墙、植物种植、园路组织等软、硬质景观的利用防止噪音。居住区绿地竖向设计应满足各类植物况和景观要求,应当营造微地形起伏,创造多种空间形式,丰富景观层次。在具体设计中,宜利用原有地形,因地制宜,适当改造,并力求就地平衡土方。的生态习性,并有利于雨水的排蓄,在此基础上结合场地实际情3.11居住区绿地以居民日常使用为主。在规划设计中,必须通过各种造景因素合理选择布置,并保证绿地及其设施使用的绝对安全。同时,应坚持生态性原则,充分利用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居住区绿地的设计中,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3.12居住区内居民较为集中的绿地,必须考虑各类居民的

31、日常使用,根据不同人群的活动特点,设置相应的综合性或实用的活动场地。居住区绿地内布置的活动场地一般包括健身运动场、休闲活动场和儿童游乐场等。3.13居住区绿地内的植物配置必须考虑到居民的日常使用的特点,不能盲目强调装饰性、景观性0近年来本市居住区绿地存在着过分强调修剪植物、常绿植物的情况。有的开发商为了节省投资,更是以草坪、草花为绿地主体,大大减弱了绿地的生态效益,同时增加了后期养管的难度。本规范强调居住区绿地的种植设计应当以形成植物群落为目标,突出高低错落、品种搭配的复层种植结构。同时,为了增加小区的遮阴面积和绿地率,在绿地设计中应增加落叶乔木所占的比重。本市植物生长外部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在

32、居住区绿地植物栽植上除改善外部生长环境外,更强调适地适树的原则。树种选择应以实用为原则,大量采用已经适应生长环境的植物种类,形成较为稳定的群落结构,发挥生态和景观效益。本市许多地区土壤含盐含碱较严重,这些区域的居住区绿地建设,应当充分利用近年来盐碱地绿化的科研成果,将土j改良措施和耐盐碱植物的选用结合起来,保障植物的成活率和良好的生长势。居住区绿地设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结合建筑,选择合适的攀援植物形成垂直绿化,增加居住区的绿视率和绿地景观,降低热量辐射,发挥生态节能功效。3.14居住区绿地植物品种的选择,除了适地适树的原则之外,还必须体现居民日常使用的安全性、健康性要求:不得采用有毒、有刺、

33、有飞絮和多花粉的树种。同时,在设计中应尽量选用病虫害少、寿命长的植物,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根据近年来本市居住区绿地设计的经验,本规范还规定了植物的基本规格和常绿、落叶树配植的比例。3.15土壤是园林植物生长的基础,在居住区绿地设计时对不满足植物生长要求的有害物质及杂物必须清除,形成植物生长的有利条件。根据本市的实践经验,主要的土壤处理措施包括:重盐碱地设置隔淋层、扌非盐管等地下处理设施;对土壤较差、杂物较多的场地,在清除原土后,应回填种植土,并加强浇灌;增施有机肥及土壤添加剂等。3.16居住区绿地内栽植树木应与相近管线及建筑留有安全距离,便于植物生长。在种植设计开展前可调查附近管线位置,并向有

34、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设施情况,避免损坏设施。3.17非传统水源指中水、雨水等水源。居住区绿地植物的浇灌应化种植区使用人工洒水灌溉;面积较大及植物疏散分布的绿化种植区宜使用喷灌系统。在给水设计时,还应充分利用地形采取拦、蓄、导等有效方式,使土壤充分吸收水分,保水保湿,利于植物生长。3J8为达到环保节约的目的,绿化种植区排水一般采用地表径流的方式。一方面在径流过程中,使水分能被充分吸收;另一方面节约了铺设排水设施的费用。绿地竖向设计必须保证排水坡度不小于0.3%,保证植物的成活。3.19居住区绿地内的园路及铺地必须通过竖向设计,实现快速顺畅地排水,较宽的园路应设置横向排水。坡度设计可参照公园设计规范

35、(CJJ48-92)中相关的要求。320居住区绿地内的照明可以提高夜间出行的安全度,保证晚间活动的展开。因此绿地照明应强调实用性、安全性要求,达到使用安全的照度。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周边环境布置景观照明,营造环境氛围,但不宜盲目强调照度和灯光的装饰效果,避免对居民造成干扰。4集中式绿地根据2002年9月起施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XCJJ/T85-2002),原有的“公共绿地”被“公园绿地”所替代,但仍保留了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和组团绿地等概念。本规范为避免造成居住区绿地分类的复杂化,强调了居住区绿地分布的特点,将居住区内集中分布、供居民共同使用的绿地定义为集中式绿地,一般布置在居民集中活动区域,为

36、居民服务,并设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集中式绿地一般包括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等。4.1集中式绿地设计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XGB/50180-93)中表7.0.4-1规定,各级绿地应按照不同规模设置相应的活动内容和设施。本规范根据近年来天津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趋势,强调了绿地应贴近居民并方便使用,故将表7.0.4-1组团绿地的最小规模由0.04公顷调整为0.1公顷。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冲7.0.4.1中第三条的规定: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低于70%,以保证绿化面积在居住区中所占的比

37、重。集中式绿地是居住区居民的日常游憩共享空间,宜采用开放式空间设计,方便居民游憩活动。穿越集中式绿地的线路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避免设置架空线o必须设置时应保障居民的安全,避开居民密集活动区。同时应考虑树木的生长空间,不影响其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4.2集中式绿地是居住区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供居民日常休闲活动的使用。在使用功能、布局分区、景观风格和特点上,和城市公园有着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集中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的设计等可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中相应的条款进行设计。4.3集中式绿地设计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和居民

38、的使用要求,设置相应的小区游园及组团绿地。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应远离住宅建筑,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干扰。集中式绿地出入口和园路、广场是居民频繁使用的区域,在设计上应考虑人流方向、周边道路的情况,合理布置,满足防火、疏散等要求,保证居民安全。4.4集中式绿地的竖向设计,必须遵循土方平衡的原则,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来确定高程和面积。居住区堆山置石选址一般在居住区入口或中心区域,并适当布置花草、树木和水景。4.5居住区的水景设计应结合场地气候、地形及水源条件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小面积的水面有调节局部温、湿度,活跃景观氛围的作用。但在水景设计中不宜盲目强调水景的面积和规模,以实用为主。此外,本市地

39、处北方地区,冰冻期较长,在设计时还必须考虑冬季的枯水景观。4.6园路及铺地的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各级园路应以绿地总体设计为依据,确定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确保车行、人行的安全和便利,并考虑景观视线的引导。绿地内园路和小型铺地的面积应根据绿地规模和使用特点来确定,一般不宜超过绿地面积的20%o为避免对居民造成视线和噪音的干扰,活动场地、路与建筑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8m以上.(4)居住区绿地内的园路及铺地设计应采用透水、透气性材料,创造舒适、生态的居住环境。铺装面层材料应与场地风格相协调,且平整耐磨,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树穴种植池的内径不应小于1.2mo树池内可选择石材、卵石、砾石等渗水材料进行

40、填充,也可选择具有通透性图案的人工预制材料,如铸铁、混凝土、塑料等,并能承受一般的车辆荷载。绿地出入口及主要园路应便于通过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其宽度及坡度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J114-2001)中的有关规定。集中式绿地内的活动场地,宜采取林下铺地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为居民提供休息、交往的场所。分枝点应高于2.2m,并不得选用有病虫害的树种。47集中式绿地中的景观构筑物是居民经常停留、接触的重要景观设施,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材质和构造。 5分散式绿地本规范着重针对宅旁(宅间)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等分散式布局的绿地进行规范要求,平台绿地及屋顶绿地的相关要

41、求具体参见天津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DB/T29-118-2004)。5.1-5.2分散式绿地为居住建筑四旁的零散绿化,而宅旁(宅间)绿地是居住区绿化的最基本单元,最接近居民,为满足居民日常休息、观赏、家庭活动等需要,其设计应以绿化为主,小型活动空间为辅,力求达到生态、舒适的人居环境。53-55宅旁(宅间)绿地与居民日常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其绿化布置因建筑组合形式、层数、间距、住宅类型、住宅平面布置的不同而异;而且这里的绿化布置还直接关系到室内的安静、卫生、通风、采光。宅旁(宅间)绿地遍及整个居住区,绿化状况能反映出居住区绿化的总体效果。其种植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树木的栽植不要影响住宅的通风、采光

42、,特别是南向窗前不要栽植乔木,尤其是常绿乔木,在冬天由于常绿树木的遮挡,影响室内采光;防西晒的绿化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种植攀缘植物,垂直绿化墙面,可有效地降低墙面温度和室内气温。二是在西墙外栽植高大的落叶乔木;住宅周围常因建筑物的遮挡造成大面积的阴影,树种的选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要注意耐阴树种的配植,以保证阴影部位良好的绿化效果;墙基、角隅的绿化,是垂直墙体与水平地面之间的绿色过渡,通过栽植可打破呆板的感觉。5.6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与住宅相邻布置时,应设置隔离绿地,以满足卫生防护功能,并保持居住区的安静。居住区内的垃圾站、锅炉房、变电站、变电箱等欠美观的地区可用灌木或乔木加5.7屋顶绿地分为坡屋顶和平屋顶两种绿化,应根据相应条件种植耐旱、生命力强、抗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植物。坡屋顶多选择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平屋顶以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为主,并适当配置水池、花架等小品,形成周边式和庭院式绿化。其具体设计要求可参见天津市屋顶绿化技术规程XDB/T29-118-2004)。5.8近年来新建的居住区,很多楼盘首层住户带有私人庭院,是居民最为亲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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