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使用OBD作弊器等手段修改车辆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被刑事处罚并取消检验资质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7月23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对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发现该公司出具的大量不同型号的机动车《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中,OBD控制单元CAL ID和CVN编码相同,均为6012767GHIJK569A和352F3031,立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
经对该公司2023年7月31日运营以来出具的所有机动车《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进行逐一排查,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该公司负责人闫某某为提高营业收入,对外宣称“所有车辆检测全部包过”,购买OBD作弊器交给检测员薛某等人,在车辆因OBD故障无法通过检测时,使用作弊器生成虚假的车辆OBD信息,帮助故障车通过检测;在对无OBD车辆进行检测时,将转速检测仪吸附于检测线旁电风扇罩表面,使用电风扇转速代替发动机转速,人为干扰检测数据。
经统计,该公司出具的3111份《在用车数据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使用OBD作弊器检测,OBD控制单元CAL ID和CVN编码完全相同,涉及检测费用310630元;出具的1388份《在用车数据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使用电风扇转速代替发动机转速,发动机转速为恒值,涉及检测费用136080元。

02查处情况
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使用OBD作弊器和电风扇等装置,修改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4年8月26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同日立案侦查。2025年8月15日,修武县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判处罚金30万元,对闫某某、薛某等四人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2025年8月27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将修武县竣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问题移交焦作市市场监管局,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相关知识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十五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十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黑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六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环境违法领域)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惩戒力度
北京市发布2023年度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执法培训“练内功” 能力提升“强本领”】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执法业务培训班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
网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2451776.html
| 上一篇: 表彰!2019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大 | 下一篇: 川吉两省开展“结对子”执法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