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7〕85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经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全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保障全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达川区米城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米城乡安全工作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蒲达平同志担任,谭国东、田仁珍、陶思华同志任副指挥长,冉明、杨贵政、王玉彪、潘光洪、王旭、张成田以及各村委会主任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办公室:设在米城乡安监所,主任由冉明担任。
2.抢救组:由王旭任组长,乡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乡应急队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谭国东任组长,杨贵政、王玉彪及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交通运输组:由陶思华任组长,潘光洪、温伟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组:由田仁珍任组长,财政、民政、经管站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预测预警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建彰预测预警机制,常态下对各种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定期开展风险和险情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突发事故发生后,全力进行监测和跟踪预测。
2.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特别严重预警:在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
严重预警:在一个或者几个村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
较重预警:在一个村或局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突发事故。
一般预警:在特定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小的突发事故。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程序为:
(1)正常工作日向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2)休息日、节假日和夜间向乡值班室报告,接受报告的人员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乡党委书记、乡长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由乡党委、政府如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启动预案。接受到发生突发事故报告后,乡应急指挥部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分项预案》。启动《分项预案》后,各工作组要在最快时间就位,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乡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
2.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由乡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负责。需要由区里援助的,由乡和单位提出请求,报区相关部门审批。
四、适用范围
(一)食品药品安全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通报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并立即做好相关工作。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并报告乡政府及区应急办。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乡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乡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二)森林火灾
1.平时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
2.当辖区内发生火灾时,由所在村村主任和民兵连长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乡武装部迅速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扑救。
(三)自然灾害应急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必须在半小时内向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和乡级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不能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及生产、生活方面所需解决的问题等。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乡级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应急预案启动后:
1.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抢救组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对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可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先使用,事后由后勤保障组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交通安全(水陆交通、农机)
1.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适时组织船员、驾驶员进行培训。
2.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乡安全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应急分队成员接到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维护好现场。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的处置和人员的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石油、天然气、烟花爆竹)
米城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在接到事故的紧急通报后,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疏散群众,并安排抢救组抢救受伤群众,被疏散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宽敞合适的地方就近安置。经费保障方面,由于安置灾民需车转送,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棉被需一定的经费后勤保障组应加强后勤保障。
(六)防汛抗旱
1.一旦进入汛期、旱期,乡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议,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控监测,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各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工作。
2.出现水旱灾害以后,乡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抢救伤员必要的器械,以备随时所需,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群众的求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乡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证基本生活。抢救组负责对受灾地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4.乡人民政府在乡财政所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抢险应急和组织受灾群众抗灾自救及灾后重建工作。
(七)地质灾害
1.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落实。国土资源办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村、社,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重点灾害地区,落实专人负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2.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做好“群策群防”工作。“群策群防”工作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每处灾害都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圈定警界范围,确定报警信号及撤离路线,将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预警信号等内容填入“明白卡”并发到村民手中。建立和完善区、乡、村、社四级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作好预测、预报工作,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我乡将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大速报制度,并拟定措施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同时要严格按照汛期值班安排,坚持落实责任到人,值班人员不脱班,要保证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遇到重大灾情要及时上报。在灾害发生后,各值班责任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好群众,处理好事故,同时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趋势,提出防灾、抗灾措施,排危抢险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八)非煤矿山
平时要严格执行“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反三超”(超载、超速、超线)等制度。严禁非法爆破作业,严禁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作业生产、驾船采砂、无证船采砂、超载;禁止在气候恶劣(吹大风、下大雨、涨大水)的情况下野外生产、采石、采砂等违章操作,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安排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各施其职。
五、保障措施
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应急队伍保障
(1)按照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全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乡安全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
(2)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提供支援。
(3)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的抢险救援队伍。
2.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乡财政预算。要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3.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疏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等有关部门按照乡人民政府的安排,具体负责与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会同事发地村委会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
6.人员防护
乡人民政府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臵,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的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六、工作要求
1.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应急处理指挥部联系电话:3610194,(联系人:冉明13882830598)。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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