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电信诈骗手法日日新,大家务必要小心。提高市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是预防诈骗犯罪的最佳途径,也是成本最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防骗免疫力,不靠知识靠常识。了解骗子的骗术和手法等常识,增强防骗警惕性,这也正是我们编辑系列案例的目的所在。我们选取较为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并在分析总结诈骗分子作案手法、特点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和应对之策,以免广大市民上当受骗。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青年谢某经其堂哥介绍,在明知协助转移的是诈骗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因缺钱而选择加入多个QQ群,担任诈骗团伙的职业“红包手”以收取提成。

诈骗分子将受害人拉入群聊,在群内引导受害人删除反诈中心APP或退出“反诈”小程序后,便以办理业务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在群内发送红包。而谢某等“红包手”则在群内秒抢红包,并将抢红包所得资金提现至本人的银行卡。在抽取5%的佣金后,谢某等“红包手”再通过微信,将剩余资金转给诈骗分子。

经查,谢某在2024年8月29日至9月15日通过自己名下QQ号抢红包累计抢得3万余元,并从中获利1500元。在作案半月后,谢某因认为“这是个不正经的工作”,选择退出并进厂上班,后于2024年12月被警方抓获。2025年5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2000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1500元。
检察官提醒
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广泛应用,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手段也层出不穷。在此类案件中,“抢红包”已成为诈骗分子转移、洗白非法资金的新型工具。诈骗分子通常以佣金、抽成等方式利诱“红包手”们蹲守群聊抢走受害人的红包,并指引“红包手”们将抽取佣金后的违法所得转移至指定账户,以实现非法资金转移。看似小小的“抢红包”行为,实际已成为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明知系诈骗赃款仍协助转移抽佣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不参与名称可疑的陌生群聊、不轻信“卸载反诈APP”的指令、不为佣金充当资金转移的工具;三、如已参与可疑红包转移,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交群聊记录及资金流水说明情况,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 | 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