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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西子案二审3小时庭审!96组证据,律师:自媒体监督不是商业诋毁

周兆成律师独家解读花西子案二审:3小时庭审、96组证据,为自媒体正当监督正名

作为赵某代理律师,在花西子案二审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择日继续开庭。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对我们早前提出要求李佳琦以及花西子创始人出庭的申请,很遗憾法院没有准许。华西子二名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坚持认为赵某系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身份,与华西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并且认为赵某发文诋毁了华西子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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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大家聊聊这场持续3小时庭审背后的关键事实——我们向法庭提交了96组证据,不只是为赵某个案辩护,更是想为所有坚持真实、聚焦公共利益的自媒体,争取一个清晰的法律边界:正当舆论监督,不该被轻易扣上“商业诋毁”的帽子。

首先要厘清一个核心争议:赵某和花西子,从来不存在“竞争关系”。

涉案账号是赵某个人运营的账号,背后的公司始终没有实际开展过经营业务。我们当庭出示的账号后台数据很直观从开号以来,2年里广告收益累计仅几百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后更是零提现。

而且账号里涉化妆品的内容均是舆论监督,并不存在给化妆品行业进行商业推广,——这样自媒体,怎么可能和年营收数十亿的花西子形成“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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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初衷是规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但赵某的文章始终没涉及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售价、销售渠道,只是聚焦花西子公关,这些内容和“竞争”毫无关联,根本不适用这部法律。

其次,赵某发文的初心,是“还原真相”而非“诋毁品牌”。我们提交了赵某的新闻采编资格证书、过往从业经历和行业荣誉——他一直从事专业媒体采编,对“事实核查”有刻在骨子里的敬畏。

为了核实信息,他通过正规渠道联系到华西子在职公关侯某,反复核对对方的身份——对照手机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宝“侯某”信息,留存完整的采访录音原始文件。文章里每一句话,都有受访人陈述或客观事实支撑,没有任何虚构、夸大的成分。

更关键的是,花西子的损失,和赵某的文章其实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庭审中我们梳理的时间线也很清晰,9月10日李佳琦的言论引爆第一波舆情,9月19日花西子发布《一封信》,又引发第二波舆情;而赵某的文章发布于9月20日,此时花西子的舆情早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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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在赵某发文前,很多权威媒体已经报道了“花西子公关部离职”,相关话题还冲上热搜。赵某只是跟进热点,既没新增负面信息,也没引导过任何负面评价,怎么能把早已存在的经营损失,算到他的头上?

现在二审休庭,后续开庭时间待定。但我想强调的是:赵某只是一个普通的自媒体人,他的账号从不带货、不做推广,只坚持“说真话、记事实”;而花西子作为知名国货品牌,更该正视自身舆情应对的问题——比如《一封信》的专业度争议、对员工的权益保障,而非将矛头指向试图还原真相的监督者。

我们期待法院能结合这96组证据,作出公正裁判:既要保护企业的合法商誉,更要给自媒体正当监督留一扇门。毕竟,一个健康的市场,不该只有企业的声音,也该容得下基于真实的监督——这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更是推着企业越走越稳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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