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的时候,我到省郑大五附院给父亲开慢性病的药,当时父亲是因为脑梗在五附院就医,就在这里办理了慢性病卡。
早上7:40坐上地铁,虽然是首发站,可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很多人没有位置,不得不感叹省会城市的早高峰“牛马”真多。中间换乘一次地铁,8:40左右到达医院,忽然觉得我们小城市的“牛马”其实幸福指数挺高的,通勤时间短,不用和家人异地,除了钱少一点,其他都还不错。
走进医院的大门,在去往门诊楼的路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二姑父家的侄女儿,她也是这个医院的医生。四年前,父亲来这里住院时,她帮了很多的忙,心里对她十分的感激。我小的时候经常去二姑家,二姑家和奶奶家离得很远。记忆中那个时候,我都是跟着大人走路去,走出村子,沿着田野一路向南,翻沟越壑,走两个多小时也不觉得累。我们两个年龄相仿,她文静谦和,我们也算得上是童年的玩伴。长大后渐行渐远,又不在同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几乎为零,没想到今天居然能偶遇,运气真是太好了。

我们两个边走边聊,很快到了门诊楼,她去忙工作了,我去三楼找父亲的主治大夫。很巧,病人不多,很快就排到我了,这个主治大夫人很好,每次来拿药,他都会问问父亲的近况,再叮嘱几句注意事项。我觉得绝大多数的医生是称得上“妙手仁心”这四个字的。我拿着单子到一楼大厅排队缴费,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位老年人,看起来有六十多岁的样子,耳朵有点背,柜台里面的工作人员和他交谈时刻意提高了音量。我从包里拿出慢性病历本,医生开的单子,却怎么也找不到父亲的医保卡。
我把包翻了个底朝天,把身上的口袋全部掏出来,仍然没有。我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刚刚开完药的时候,我明明是把医保卡放进了包里,怎么会不翼而飞呢?脑子里迅速回放着刚才在门诊三楼发生的一幕幕,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我从包里掏出了口罩,肯定是在那个时候不小心把医保卡带了出来。我又返回到三楼,在走廊上反复寻找了两遍,仍是一无所获,最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三楼电梯口挂号处咨询工作人员,原来是有人捡到,交到了这里,真是虚惊一场。

我再次来到一楼大厅排队交费,工作人员说我的单子有点问题,有些部分不能报销。重点来了,省医保的患者注意了,因为我是11月份来开药,如果开第四季度的,也就是10,11,12这三个月的慢性病药,只能报销11月和12月这两个月的。10月份已经过去了,享有的报销权限已经失效,需要我自己全部自费,不能报销。我算了一下,如果10月份全部自费的话,要多花725元。
所以说省医保的慢性病患者,一定要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来开这个季度的药,才能享受三个月的报销优惠。但是市医保不受这个限制。

我个人觉得,不管是省医保还是市医保,都是国家医保的组成部分,在相同的情况下,不应该人为的分成这样和那样不一样的政策,给我们普通的老百姓带来不方便,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评论区里说说吧,期待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