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绿办〔2022〕11号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晋江市“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系列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展现乡村振兴新成就,提升乡村公园建设品质,展示集“安居乐业、健康富裕、文明幸福”为一体的幸福家园,充分体现晋江建市三十年的巨大变化,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晋江经济报社、晋江市摄影家协会在全市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系列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系列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乡村公园建设焕新貌、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展新颜,引导广大群众把生态文明从理念转变为全民自觉行为,积极参与乡村美化、绿化、净化等活动中,为打造绿色生态晋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村、社区、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公园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园林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幸福家园。
三、评选主题
以“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为主题,活动分两部分:
一是“共建公园,凝聚‘乡愁’”镇村公园。重点以乡村山、水、林、田、居自然景观为基础资源,能展示农业生产、生态化田园风光、园林化乡村气息和创意文化等景观及乡村居民生活场景,融合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和乡村产业文化等为一体的新型公园形态。
二是“绿色在身边,我家在园中”居住小区绿化。重点以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从空间结构、空间分布、景观要素等方面,能体现出人性化、生态化和自然化的园林景观。
四、评选对象和范围
晋江市所属镇(街道)镇级、村级公园和居住小区。
(注:村级公园面积需达1000平米及以上)
五、评选标准
为激励镇(街道)、村(社区)和市民共建幸福家园,增强市民参与幸福家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分为乡村公园、小区绿化两个方面,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评选程序
(一)筹备阶段(2022年6月上旬至8月上旬)。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评选工作方案,确定评选标准和工作安排,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晋江经济报社、晋江市摄影家协会协助开展活动。
(二)报名阶段(2022年8月中旬至8月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参选点,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要积极发动单位、市民共同参与。另外,每个镇(街道)还需分别推荐3个乡村公园、3个居住小区参评,力促让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素质美的人居和谐、文化休闲的园林景观点,成为广大市民推动建设生态宜居宜商宜业环境的新亮点。
(三)评选阶段(2022年9月上旬至9月中下旬)。分初审考核、网络投票、专家投票三个环节。首先,由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晋江经济报社、晋江市摄影协会对提交的参评点进行初审,择优选出乡村公园、居住小区各30个;再对各30个参评点进行实地拍摄、踏勘,并与评选专家组成员共同确定15个网络投票对象。其次,依托晋江经济报社,发动市民参与“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投票活动,分值占30%;最后,由评选专家组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分值占70%。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评选名单,分别命名“美丽乡村公园”“美丽居住小区”,并颁发奖牌。
(四)集中展示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各参评点图片将择优统一制作宣传板和图册,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及各级公园、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利用国庆、撤县建市三十周年庆、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等契机,开展“乡村振兴缩影-乡村公园建设成就”摄影作品展,对乡村公园、居住小区绿化进行集中展示,以展现不同村、不同小区的园林绿化特色,也让更多人对乡村绿化建设有更多了解,提高群众对本村(社区)的认同感。
七、奖项设置
根据投票计分,从高到低,分别评选出10个“美丽乡村公园”和10个“美丽居住小区”,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奖励,并颁发牌匾。获评所在村(社区)、物业公司将获“优秀组织团体”称号,颁发证书。
奖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公园、小区的绿化种植或管养,根据公园、小区绿化提升或购买苗木等相关材料备查。
八、参选说明
(一)报名主体:镇(街道)、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单位或个人均可。
(二)征稿要求:本次评选只收数码文件,推荐评选作品需提供一组图片,图片必须紧扣主题,数量不限,每组不少于6幅,每幅不小于4M的JPG格式数码文件,分辨率300dpi(作品入围后,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参赛作品RAW或JPG格式原始高清大图);按活动主题统一添加成两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标注:“乡村公园”或“小区绿化”参赛作品+具体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投稿邮箱:2543455956@qq.com,联系电话:0595-82003110。
(三)参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四)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方案之所有规定。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指导与统筹协调,晋江经济报、晋江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做好发布、公众投票、现场摄影及宣传推广等相关活动信息;各镇(街道)、住建局要加强指导村(社区)、小区物业公司等,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创评标准。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乡村公园、居住小区绿化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住建局要发动村(社区)、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参加评选,加大“美丽乡村公园-幸福家园”评选活动宣传力度,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附件:1.晋江市美丽乡村公园评选评分表
2.晋江市美丽居住小区评选评分表
晋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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