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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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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运城压纹制版有限公司激光雕刻绿色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昆山市花桥镇逢善路358号

昆山运城压纹制版有限公司

苏州金棕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运城压纹制版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4000万元,通过优化电镀线自动化程度,提高单个产品的生产效率,同时新增微精版的生产。此次技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压纹版辊3250支、微精版8500支。预计年新增产值可达1.2亿元左右,年新增利润2000万元左右。

1.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1330.332t/a)、喷淋塔废水(260t/a)、含铬废水(838.722t/a)、初期雨水(486t/a)、地面冲洗水(93.2t/a)经含铬废水预处理设备处理后(2309.404t/a)与含铜废水(1745.397t/a)经含铜废水预处理后(1396.317t/a)一并进入本次新建的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MVR蒸发处理装置(物化沉淀+MVR蒸发)处理后,蒸发冷凝水(2910.987t/a)经纯水制备工段后回用于镀铬、镀铜、化验分析用水,蒸发浓缩液(118.299t/a)再次进入MVR蒸发处理装置处理,蒸发残渣(30t/a)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研磨废水(1054.47t/a)经研磨废水处理系统(物化沉淀+压滤)处理后进入储水系统(743.67t/a)回用于研磨工段,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全厂共设置 10根排气筒。压纹版辊镀铬工段产生的铬酸雾经密闭槽体内管道收集后经“凝聚回收+二级碱喷淋塔”处置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压纹版辊镀铜、浸蚀、喷酸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和腐蚀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经密闭槽体内管道收集“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激光雕刻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胶、调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密闭管道收集与清洁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激光直刻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与喷砂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理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微精版镀铜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经密闭槽体内管道收集后“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镀铬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经密闭槽体内管道收集后经“凝聚回收+二级碱喷淋塔”处置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挂胶、自然干燥、感光显影、打样、打样后擦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与挂胶后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危废仓库贮存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标准,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酚类及危废仓库排放的氯化氢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酚类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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