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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郁花港驳岸修复和生态景观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郁花港驳岸修复和生态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郁花港驳岸修复和生态景观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2]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无锡经开区郁花港(蠡河-六角前浜)段河道。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经开区郁花港(蠡河-六角前浜)段河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括人行道铺装、节点景观提升、照明亮化、城市家具小品、管线提升及配套海绵工程等)、驳岸工程(包括局部挡墙里面修复、新建悬臂式挡墙护岸、新建平板桩护岸等)、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场地租借、交通管理、电箱迁改、临时工程(施工导流、截流工程 、施工房屋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河道清杂、基底改良、生态滤床及潜水坝布设、曝气增氧、沉水植物构建等,水质环境设备养护限期三年、水质要求三类水质)。 2.1.3合同估算价:
56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4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5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7:30 2.1.5其他: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①由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4)如总承包人为联合体,所有付款节点中所明确需提供的资料需由联合体牵头方书面确认,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相关开票和收款主体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5)如总承包人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6)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一级。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水质提升质量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施工结束后,自承包人向业主申请验收之日起一个月为工程验收期,验收期内由业主委托第三方权威环境监测机构对工程指定的监测断面、每个断面监测次数不少于三次的水质检验,取样过程由承包方、业主方及代建方共同在场见证。所有断面水质主要指标参照市级河道考核水质数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化学需氧量,溶氧)平均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GB3838-2002),并达到国家和省、市相关考核要求后由业主方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日期作为运营维护期的起始日期。 2.2招标范围:
河道全长约1550米。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主要实施河道水质提升工程、驳岸工程、土方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批、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及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会。(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括人行道铺装、节点景观提升、照明亮化、城市家具小品、管线提升及配套海绵工程等)、驳岸工程(包括局部挡墙里面修复、新建悬臂式挡墙护岸、新建平板桩护岸等)、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场地租借、交通管理、电箱迁改、临时工程(施工导流、截流工程 、施工房屋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河道清杂、基底改良、生态滤床及潜水坝布设、曝气增氧、沉水植物构建等,水质环境设备养护限期三年、水质要求三类水质),其中绿化养护一级,期限一年。(3)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工器具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有关的材料采购等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等工作。(5)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批施工审批等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2019 至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B)设计业绩要求:
/ (C)施工业绩要求: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业绩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来在本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6月1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6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3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6月12日 9:00 时至
2023年06月1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3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
地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张成东、孙颂
电话:
0510-80912799
电话:
0510-85886808
传真:
传真:
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ztz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下载][预览]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下载][预览] 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郁花港驳岸修复和生态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签章).pdf[下载][预览]
来源:公共资源接口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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