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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贵州法治报》关注版刊发了《樊树月:用心灌溉和谐之花》,全文如下:
■通讯员 王国都
她是社区矫正对象眼中的“黑脸包公”,也是同事眼中办事利落泼辣的“铁娘子”,她扛稳担牢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重任,不断加强机制体制建设,抓实抓牢监管教育,助推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她就是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樊树月。
以“执法”为抓手 “三组织三夯实”增强业务能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樊树月说,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思想觉悟,转变工作作风,以真抓学习促能力提升,进一步夯实执法水平。
她编写的《社区矫正工作易错环节及参考做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讲解》等课件,对基层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指导意义,受到黔南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高度好评。
樊树月坚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通过边检查、边指导,深挖并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教育帮扶流于形式等问题,做好分析预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矫正质量。同时,她坚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坚定决心,持续紧盯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升,不断推进和巩固案件评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责任担当。
以“规范”为保证 “三制度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自任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以来,樊树月积极探索建立了《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都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通报制度》等涵盖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突等十余个工作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各环节规范运行。
同时,樊树月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衔接机制》《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衔接机制》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积极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加强执法协同协作,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依法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正确执行。
以“稳定”为目标 “三坚持三坚决”抓好监督管理
“坚持抽查点验已经成为工作常态。”在开展日常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工作的基础上,樊树月带领辖区社区矫正机构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以突击方式随机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点验,防范、打击违规外出行为,形成较强威慑力。自《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已依法训诫116人次、警告44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撤销缓刑24人、撤销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9人。
在她的带领下,社区一直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分析研判,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基础。她以扫黑除恶、禁毒“大扫除”、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安全稳定分析研判质量,将无业、酗酒、有前科、有夜间行动轨迹、有出入酒店会所轨迹等情况列入重点分析研判范围,精准预测分析安全形势、准确把握矫正管控需求。自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以来,都匀市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社区矫正负面舆情。
以“矫正”为结果 “三常态三强化”促进回归社会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在司法所开展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的基础上,樊树月汇总都匀市收监典型案例,编纂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集中宣告、集中教育的方式,下沉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辖区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监(所)服刑体验”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强化“不敢犯法”“不能犯法”思想,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创新实行1+1+X教育模式,常态化丰富教育内容、深化教育内涵,近一年多来,樊树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情况及治安形势变化趋势,坚持每月拟定一个教育学习案例、一个教育学习主题下发至司法所,指导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类别、犯罪类型、从事职业、行为习惯、心理特征、生活现状等再自选确定一个教育学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提高道德素质。
常态化开展帮困扶助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功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她积极协调当地检察机关、民政、妇联、共青团、人社等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落实职业培训、就业指导、低保、临时性救助等保障措施,实时推送相关就业政策、技能培训、就业需求等信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专项摸排帮扶活动,组织专业社工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矫正帮扶,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内在矫正动力,建立回归社会信心,切实发挥教育矫正“攻心治本”作用。
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这是樊树月一直坚持的原则,工作以来她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贵州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都匀市人民政府评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樊树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
原标题:《贵州法治报 | 樊树月:用心灌溉和谐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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