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4月15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4月15日

  根据我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3日我部对2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5646188、656468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564618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名称

文号

时间

1

关于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4〕38号

2024-3-29

2

关于甘肃平山湖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平山湖矿区平山湖一号煤矿(24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24〕40号

2024-4-10

相关知识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五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控领域)
4月15日花语:繁缕花,生日花语雄辩
生态环境部:未来5年推进数智化转型,创新监测手段
昆明鲜花【拍卖行情】4月15日
生态环境部:靶向治疗、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
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30余颗卫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启动2024年第二十三次空气污染 应对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调研

网址: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4月15日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349323.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新农花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下一篇: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