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保护色:
名称:《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索引号:2024-03-00021发文字号:-发布日期:2024-11-07发布机构:《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11-07 访问次数: 372字号:[ 大 中 小 ]
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9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要求按救助对象类别及时精准实施救助保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客观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为推进解决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拨付结算的问题,精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二、《通知》主要框架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困难群众享受待遇滞后、基础信息不准确造成困难群众待遇难确认、数据共享的方式和规则有待完善、各地医疗救助待遇起效时限规定待统一等问题,聚焦“建机制、聚合力、补短板”,对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待遇时限、健全共享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强化信息质量、促进工作衔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三、《通知》的主要举措
《通知》从6方面提出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管理。明确部门间开展信息共享的具体内容。明确信息共享操作层级。
二是规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明确动态调增或调减医疗救助对象均从身份调整之日次月起享受或停止医疗救助待遇,因时间差未享受待遇的,可手工结算。
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提出各地逐级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地区,要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落实信息共享责任。明确省级有关部门对本省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工作负总责。要求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对共享信息的安全管理。
五是强化基础信息监测及核验。要求各部门加强对基础信息共享运行情况监测,提升基础信息质量,可探索建立多源数据交叉验证机制。
六是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方式上,提出各地因地制宜以手工、信息化等多种适宜方式实时或者定期共享数据。信息共享频次上,提出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次。
此外,还部署要求强化工作培训指导,及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链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相关知识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 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 (2024—2030年)》政策解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辅助生殖进医保政策落地一年 广西医保基金支出3.17亿元
2023花卉行业国家相关政策及重点政策解读
和田地区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新政来了!本周这些政策利好请收下!
《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印发(附解读)
湖北省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音频解读】《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网址: 国家医疗保障局 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401392.html
上一篇: 当传统文化遇上微短剧,一部关于传 |
下一篇: 湖南新能源产业链招商推介会在沪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