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范 1. 总则 本规范适用子本省辖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内的树木、花卉、地被和草坪等植物的养护技术工作。 各类植物凡种植一年以上的,其保存率应达到98%,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等原因而死亡的除外。 2. 树木养护 2.1 树体保护 树体保护应贯彻防重于治的精神,使人们认识到“保护树木、人人有责”。做好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做到早治,防止扩大。 发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2.2 灌溉与排水 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灌溉与排水系统。 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士壤中的有效水分。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需在清晨或傍晚进行浇水,有条件的可进行叶面喷雾。 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积水坑。夏季浇水宜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宜在中午进行。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浇水水流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径流。 对于名贵树木、引种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条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2.3 松士、除草 乔、灌木下的大型杂草应铲除,特别是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例如茧丝子等寄生植物必须铲除。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须每年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 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一般在土壤含水50%)的时候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进行,以免破坏土壤结构。 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不对其产生危害。 除掉的杂草要及时清理,运走、掩埋或异地制作肥料。 2.4 施肥 树木休眠期和种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施肥量根据不同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士壤理化性状而定。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cm。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宜在晴天进行。 2.5 修剪整形 2.5.1 修剪能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促使树木生长茁壮。整形是通过人为的手段使植株形成特定的形态。各类绿地中的乔木和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对树木整形,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或树体培养成一定形状。 2.5.2 乔木类: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道路行道树枝下高度根据道路的功能严格控制。遇有架空线按杯状形修剪、分枝均匀、树冠圆整。 2.5.3 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促枝叶繁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迸行修剪。 2.5.4 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线条整齐,特殊造型的绿篱要逐步修剪成形。修剪次数视绿篱生长情况而定。 2.5.5 地被、攀援类:地被、攀援类植物的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援的功能。对多年生攀援植物应清除枯枝、删除老弱藤蔓。 2.5.6 修剪方法 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剪口要平整、并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扯裂树皮,操作时要注意安全。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本伤流盛期。 在树木生长期要进行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不定芽不得超过20cm、剥芽时不得拉伤树皮。 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现场的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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