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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修剪.docx

cm,或保持一致。 园林你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一 修剪标准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 ,分枝点合适 ,枝条粗壮 ,无枯枝死杈;主侧枝条分布均匀、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一)乔木修剪 1、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针叶林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4、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 2.8m。主通行区可适当提高。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在交通路口 30cm 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视线。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二)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檗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 年的有主干的灌木, 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 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修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 当年生枝开花灌木,如:多季玫瑰、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 高度,对于生长健壮的枝条应在保留 3 个 ~5 个芽处短截,促发新芽。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绣线菊、榆叶梅、连翘、丁香、王刺玫等,休眠 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根据需要 10 天~ 15 天将已开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绣球、忍冬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三)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型修剪不少于5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及时清楚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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