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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11月8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偏光片后工程搬迁(二期)新增智能化产线改造升级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5号

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位于兴科路15号的偏光片三工厂(高科厂区)内购置面取机、裁切机、包装线等设备,建设Mobile偏光片生产线,生产手机显示用偏光片,建成后实现年产110万平米偏光片的生产能力。

废气:本项目喷码、擦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面取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

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及加强设备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削减,项目建成后全厂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良品、生产垃圾、集尘、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桶,边角料、不良品、生产垃圾、集尘交由扬州泰润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丰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祥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委托中环信(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桶由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清洗处置后再利用,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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