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柳德新)省政府近日出台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省政府将对各市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项指标。考核办法与之前出台的《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相配套,构成我省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政策依据。
《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确定了“3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办法明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分为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3个方面。
根据国务院规定,2015年、2020年、2030年,我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344.00亿立方米、359.75亿立方米、359.77亿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分别为85%、91%、95%;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为: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农田水灌溉系数提高到0.49。在此基础上,我省考核办法对上述考核指标分解到14个市州。
考核办法明确,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进行考核。据悉,考核评定将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将作为主管部门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2湖南省水资源公报》显示,2012年,全省用水总量已达328.8亿立方米,距国务院确定的我省2015年344.00亿立方米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仅一步之遥;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7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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