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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来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1-01 16:42 访问量: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纸制品印刷搬迁项目
张家港市凤凰镇西参村李庄工业区
张家港市博世隆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新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西参村李庄工业区,投资300万元,租用张家港市凤凰镇西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从事纸制品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纸制品600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印刷、清洗、上光、糊盒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无
张家港市博世隆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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