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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2013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

2013-2014年“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3-2014年是“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的第五年,也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攻坚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赣发〔2012〕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全力打造核心增长极的决定》(洪发〔2012〕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3-2014年“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和南昌全力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目标为契机,以深化“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城区以“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为重点,以“长效摆花、花卉展览”为特色,进一步提升品位、丰富色彩,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城郊生态绿化以推进“通道五化”工程、“特色小镇”建设、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绿色通道”工程、“森林十创”工程、林业产业建设等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张绿量、提升绿质,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开创南昌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宏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建设任务

  (一)城区部分

  2013-2014年全市城区主要实施绿道网规划,长效摆花,对省、市直单位临建违建拆除后的场地科学规划,建绿透绿,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味,丰富城市景观色彩,打造示范区慢行交通,为城市居民提供更怡人、更多彩的休憩空间及生态景观。

  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拆违拆临、还绿建绿”工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南昌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园林局负责全市市管道路两侧及省、市直单位临建违建拆除后的建绿透绿设计、施工工作,并对各区、开发区(新区)所辖道路的建绿透绿设计进行审核和施工指导。“拆违拆临、还绿建绿”主要以植物景观为主,植物配置则尽量保留原有植物,同时选择大香樟、实生银杏、丛桂、紫薇和红枫等本土树种,常绿与落叶、上中下层植物合理搭配,并适当增加色叶和开花植物,营造出自然的植物景观效果。设置简单的园路和休闲小广场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活动空间。

  2、长效摆花

  继续开展长效摆花,对南昌市西外环、昌东大道、湖滨路网、井冈山大道、八一大道、阳明路、洪都大道、北京路、机场路沿线等道路景观带的打造以及八一广场、灌婴广场、动物园、玉泉岛、玉带河象棋广场等主要景观节点的绿化提升,重要的时间节点如元旦、春节、七一、八一、十一等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的氛围布置。注重长效,对以往的摆花种植方式进行转变,由地上改为地下,草花尽可能地落地种植,从而延长草花效果持续时间、便于管理、减少浪费;注重效果,采取立体空间摆花与平面几何布花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展示摆花效果,做到“时时有花,处处有景”。

  3、南昌市绿道网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中心城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同时规划将适当选取旧城中心区、红谷滩、朝阳、高新、青云谱等区域作为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进行深入设计。结合城市水系、公园绿地和城市道路系统,建设以步行或自行车骑行出行人群等慢行交通为服务主体,以空间环境、配建服务设施相配套组成的安全、便捷、舒适和通达的绿色慢行系统交通,为自行车出行创造安全、便捷、舒适、通达的绿色道路网络系统和环境。

  (二)城郊部分

  2013-2014年全市城郊重点推进“通道五化”工程、“特色小镇”建设、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绿色通道”工程、“森林十创”工程、林业产业建设等工程,计划完成新造林面积7万亩。 

  1、“通道五化”工程

  大力支持全市在主要通道沿线“房屋美化、管线优化、村庄绿化、卫生净化、产业强化”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行动。

  2、“特色小镇”建设

  为充分挖掘小城镇发展潜力和优势,集中打造一批文化、休闲、观光、旅游特色小镇。

  3、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

  结合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江西省第四次花卉园艺博览会,重点推进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

  4、“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

  结合我市通道“五化”综合整治行动,以我市25条国省道沿线村庄为重点,大力开展以村庄道路、闲置地、庭院、房前屋后、周边空地绿化和公园绿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村庄绿化水平和品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为全面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生态保障。具体任务详见《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

  5、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

  全面启动我市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重点对昌福铁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高标准实施绿色长廊建设,并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田埂、山、路、村、镇进行综合打造,实现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绿化全覆盖,努力构筑“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景随路移、环境优美、功能完备”的铁路沿线绿化网络格局,全面提升南昌城市品味和对外形象。具体任务详见《南昌市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6、“绿色通道”工程

  按照全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要求,对我市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旅游公路)等主要通道进行成果巩固,重点绿化,实现我市重要通道绿化全覆盖,并对辖区重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山体裸露地及乡村道路进行复绿和绿化。同时,对城区、县城及郊野有条件的路段打造可供居民体验、出行休闲、旅游的城市“绿道”。

  (1)通道绿化。将我市辖区未进行高标准绿化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县乡道(旅游公路)列入2013-2014年城郊市级重点工程通道绿化,建设标准按照《“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工程实施细则》(洪府厅发〔2009〕140号)进行。

  (2)通道绿化巩固工程。根据“属地管理、树随地走”原则,将全市“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郊市级重点工程通道绿化成果移交给各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管理。作为责任主体,各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落实管护主体,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巩固工程绿化成果。有关任务详见《关于加强全市“森林城乡、花园南昌”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33号)。

  (3)“绿道”工程。结合城区、县城及郊野现有水系、山体、道路、公园绿地、风景廊道、生态修复、绿化隔离带等建设,对有条件的路段,打造成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可供居民体验、出行休闲、旅游的城市“绿道”,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发展品位。

  (4)重要通道沿线山体裸露地绿化。对重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1000米以内的山体露地进行林相改造和覆绿。

  (5)乡村道路绿化。对乡村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全面提高我市通道绿化覆盖面。

  7、“森林十创”工程

  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大力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园区”、“森林通道”、“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和“森林(湿地)公园”等十项森林创建活动,真正实现“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

  (1)森林城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乡、镇、场所在地为创建对象。

  (2)森林村庄:以自然村为创建对象,纳入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具体任务详见《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

  (3)森林园区:以各级工业园区所辖范围为创建对象,具体任务详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34号)。

  (4)森林社区:以城市(含县城)所辖社区为创建对象。

  (5)森林街道:以城市(含县城)所辖的街道为创建对象。

  (6)森林单位:以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庭院、厂矿企业生产生活区为创建对象。

  (7)森林小区:以城镇各类住宅小区(有专门物业管理机构)为创建对象。

  (8)森林校园:以各级、各类学校校园为创建对象。

  (9)森林营区:以部队、武警营区范围为创建对象。

  (10)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各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所辖范围为创建对象。

  8、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通过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大户等社会资金投入优质花卉苗木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优质油茶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林业产业经济效益,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

  (1)优质花卉苗木基地。以新增花卉苗木基地为对象,重点扶持300亩以上的优质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引领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快速发展,将南昌打造成全省花卉苗木产业核心区。

  (2)优质油茶生产基地。以新增油茶生产基地为对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重点扶持1000亩以上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扩大油茶资源培育规模和产出总量,切实把油茶打造成具有我市区域特色的重要基础产业。

  (3)速生丰产林基地。以新增速生丰产林基地为对象,重点扶持300亩以上的速生丰产林基地,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大户等社会资金投入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林业产业经济效益。

  三、建设标准和要求

  (一)城区部分

  1、明确建设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城区市级重点工程绿化建设以《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标准,所有绿化工程建设都必须由绿化专业队伍负责实施,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

  2、尊重科学发展,贯彻生态理念。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以生态学为理论指导,以“编制绿道网、改善生态景观、丰富城市色彩”为目标,营造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又极具园林景观档次及品味的生态城市新景象。

  3、整合建设投入,节约建设资源。在保证建设资金合理、规范、阳光、透明调配的前提下,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各个环节中,对全市范围内的主要干道、精品节点等项目进行打造提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继续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常态化营运,从而构筑出具备总量适宜、分布合理、特色鲜明、造景别致、功能多样、稳定长效的城市生态网络新格局,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城郊部分

  1、“通道五化”工程

  绿化标准见市政府批复的“通道五化”建设规划。

  2、“特色小镇”建设

  绿化标准见市政府批复的“特色小镇”建设规划。

  3、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

  绿化标准见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建设规划。

  4、“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

  按照《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中规定的建设标准执行。

  5、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

  按照《南昌市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建设标准执行。

  6、“绿色通道”工程

  (1)通道绿化

  按照树种结构科学搭配、植物色彩丰富多样、落叶与常绿混交、彩叶与花果结合的要求分路段编制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2)通道绿化巩固工程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森林城乡、花园南昌”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33号)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实施。

  (3)“绿道”工程

  “绿道”工程由各县区按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的要求,对有条件的路段结合现有景观,补植景观苗木,采取移步换景的方式配置树种,做到绿化层次多样,乔灌草比例协调,实现道路添绿、以道串绿的效果,形成绿量充沛、景观丰富、风景优美、地域特点明显、人文景观突出绿色生态廊道。绿化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4)重要通道沿线山体裸露地绿化

  按大环境绿化增景的要求,新栽两年生的湿地松或阔叶类乔木,每亩不少于166株,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面积相对集中的,外侧需建设宽度不少于20米、以闽楠、杨梅、木荷等树种为主的生物防火林带。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5)乡村道路绿化

  道路两侧各栽植1-2排、胸径5公分以上常绿全冠乔木,株距不超过4米,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单条道路绿化长度原则上不少于1公里。

  7、“森林十创”工程

  (1)森林城镇:按照《南昌市2010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0〕173号)中规定的建设标准执行。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2)森林村庄:按照《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执行。

  (3)森林园区: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34号)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执行。

  (4)森林社区、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森林十创”评选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建设标准执行。同时,森林社区胸径6公分以上、带三级分枝的乔木类苗木不少于850株;森林单位、森林小区胸径10公分以上、带三级分枝的乔木类苗木不少于300株;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街道胸径10公分以上、带三级分枝的乔木类苗木不少于600株。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8、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1)优质花卉苗木基地:要求单个基地新增连片面积不少于300亩,排灌设施完备,养护措施到位,主栽特色品种明显,原则上乔木类苗木规格不小于米径3公分,其他应符合花卉苗木繁育相关技术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2)优质油茶生产基地:要求新增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排灌设施完备,成活率达到90%以上,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林业技术有关标准。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3)速生丰产林基地:要求单个基地新增连片面积不少于300亩,栽植苗木为省级以上审定或认定的良种湿地松、泡桐、杨树等,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实施大穴大肥和科学管理措施,达到国家、省定速生丰产林建设标准。规划设计经县区批复后报市森建办备案。

  四、建设资金

  (一)城区部分

  市园林局负责实施的2013-2014年市级重点工程(包括“拆违拆临、建绿透绿”、长效摆花、南昌市绿道网规划),其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投入,本次市本级计划投入426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350万元。

  (二)城郊部分

  1、“通道五化”工程

  由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00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20000万元。

  2、“特色小镇”建设

  由市本级财政安计划排专项资金100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10000万元。

  3、溪霞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和梅湖景区花博园

  由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

  4、“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

  按照《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有关规定执行。2013-2014年市本级计划投入263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2630万元。

  5、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

  按照《南昌市铁路沿线造林绿化“百日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2013-2014年市本级计划投入5000万元。

  6、“绿色通道”工程

  (1)通道绿化

  由县区自筹资金实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根据工程量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2)通道绿化巩固工程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森林城乡、花园南昌”通道绿化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2013〕33号)有关规定执行。

  (3)“绿道”工程

  由县区自筹资金实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根据工程量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4)重要通道沿线山体裸露地绿化

  由县区自筹资金实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根据工程量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5)乡村道路绿化

  由县区自筹资金实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绿色通道”工程市本级计划投入30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2000万元。

  7、“森林十创”工程

  (1)森林村庄:按照《南昌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洪府发〔2013〕50号)有关规定执行。

  (2)森林园区: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执行。

  (3)森林城镇、森林社区、森林街道、森林单位、森林小区、森林校园、森林营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由县区自筹资金实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森林十创”工程(不含森林村庄)市本级计划投入15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500万元。

  8、林业产业工程

  (1)优质花卉苗木基地: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底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2)优质油茶生产基地: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3)速生丰产林基地: 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由县区于2014年5月前汇总上报市森建办并提出验收申请。经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一次性予以一定补助。2014年市级秋季验收不合格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林业产业工程市本级计划投入80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520万元。

  2013-2014年全市“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城郊市级重点工程市本级计划投入43930万元,其中,2014年市本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3665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通过建立工程建设首长负责制、层级包干制、部门责任制,将工程建设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工程建设重点,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精心打造一批上水平、出风景的精品亮点工程,并将其连成串、连成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照市下达任务,将其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乡镇(街办)、村组(社区),落实到山头地块、路段小班。要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尽快完成规划设计,划定绿化用地,签订租地合同,落实施工主体等工作,确保在2014年4月完成造林任务。

  (三)科学实施,精心管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对列入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建设任务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实力强、信誉好、技术精的施工主体,并要进一步严格监理制度、落实监理人员,督促、指导施工主体按照建设标准按时、高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在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关口的基础上,将林木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坚持“谁栽植、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强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损毁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2013-2014年计划安排4亿元市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各县区也要提前安排好工程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并通过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大力宣传,使“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和造林绿化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的浓厚氛围,保障2013-2014年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县两级要切实按照“对完成任务的查实效、对正在实施的查进度、对没有到位的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查责任”的“四查”原则,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市县森建办、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成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造林结束后,市政府将适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和工程建设质量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南昌市2013-2014年“森林城乡、花园南昌” 建设区重点工程任务计划表

     2、南昌市2013-2014年“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城郊市级重点工程任务计划表

                                    2014年7月10日

洪府发〔2014〕20号附件1洪府发〔2014〕20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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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2013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481731.html

所属分类: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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