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政策法规(国家颁布的花卉政策)
更新:2022-10-24 17:21归类:鲜花百科人气:511. 国家颁布的花卉政策
没有,也不可能有。政府不会对花卉业作补贴的。加上现在国家出了廉政政策,公务员不能用公费买东西。比如说是今年的花卉就比往年卖出的少,就是因为没有了一些政府部门采购。
2. 农业花卉文件政策
家庭农场想要申请补贴,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标准的,一般来说,不同农业的产业规模不一样,补贴标准也不一样,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补贴:
(1)种植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部分区域50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为50亩以上,茶园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食用菌的种植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
(2)畜禽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的年出栏为100头以上,肉羊的年出栏为500头以上,奶牛的年存栏为100-200头,家禽的年出栏为10000羽以上,家兔的年出栏在2000只以上。如果是从事其他特色养殖的,年净收入要求达到10万元以上。
(3)水产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亩以上)。
(4)林业: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的种植面积要达30亩以上,油茶种植达80亩以上,中药材的种植达30亩以上。经营用材林地要求达200-5000亩,毛竹等经济林作物达50-1000亩以上,花卉苗木、林下种植达50-1000亩,林下养蜂要求100-500箱,林下养殖蛙类需达20000-100000只。
3. 国家颁布的花卉政策是
鲜花不属于"绿色通道”的农产品,不能免过路费。根据农产品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绿色通道”的全称是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上行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以享受通行费的优惠。《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4. 国家对花卉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明确,(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只是基础工作,要取得林改成功,也就是要达到林农增收,森林数量增加,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增强,林区和谐目标,关键在配套改革,即配套的政策措施。当前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五点。
一、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具体说就是对非林业用地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对商品林采伐,依据森林经营方案核定的年采伐限额,对森林什么时候采伐,采伐多少数量,做到“五年、十年早知道”;商品林采伐类型简化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公益林采伐类型简化为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将低产(低效)林改造、灾害性采伐及征占林地等非常规性采伐分别纳入其他采伐;简化采伐管理环节,采伐由县级林业部门审核、审批,允许经营期内采伐指标结转,彻底改变“申请指标难、采伐批复难”的现状;改变森林采伐管理方式,将以往“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调整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七是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
二、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林权流转市场和林权流转登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促进和规范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用途、不损害林农利益的前提下,林农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对拥有的林权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担保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三、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国家新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规定从2010年起,国家对公益林补偿由过去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为10元。国家对农民和其他社会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进行补贴,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从2009年7月1日起,育林基金征收最高不超过林产品销售收的10%(原来20%),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不征收,并规范用途。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四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妥善处理农村林业债务。
五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5. 国家对花卉产业的扶持
首先,花博会筹备的几年间,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崇明岛的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旅游服务设施也大大扩容。相信最近去过崇明的人都深有感受,除了宾馆扩建、新建,农家乐、民宿也在升级改造,本地居民、新崇明人纷纷“入行”,各种花博酒店、花博民宿、花博人家……静待花开宾客来。
而随着轨道交通崇明线动工,北沿江高铁线年内开工,长期困扰崇明的交通瓶颈也将打破……这一切,必将带来全岛生态休闲旅游产业的长期利好,成为崇明高质量发展的底气所在。
其次,花博会的举办,为崇明“花经济”产业链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一直以来,上海人均花卉消费能力排名全国第一,这是天生的产业优势。花博会的品牌效应,则将这一优势进一步放大,不仅本土花卉企业纷纷“借力”,更有大量带着资金和技术的重磅花卉项目落户崇明。
6. 国家颁布的花卉政策是什么
没有,也不可能有。政府不会对花卉业作补贴的。加上现在国家出了廉政政策,公务员不能用公费买东西。比如说是今年的花卉就比往年卖出的少,就是因为没有了一些政府部门采购。
7. 国家颁布的花卉政策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对所有耕地保护制度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感觉各地区土地规划的布局还是不同的。
有些地区耕地设为粮食主产区及更深层次的保护区,这样的地区应该不允许种花的,而有些地区本不适合种粮食的区域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可以发展别的经济产业比如扶持一些花草树木繁育的场所,总之对于土地需要因地制宜,来共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8. 花卉种植政策
业所得税可享受优惠,参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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