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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公司公路日常保洁管理制度

  养护公司公路日常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路日常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养护人员须按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具体要求如下:

  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每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如遇边坡塌方、构造物损坏等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进行汇报,由公司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绿化树木按时修剪,防治病虫害,按时对路树进行刷白,防寒防火,及时清除枯死倒树。

  7、完成交管所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养护人员在作业时应确保自身安全及施工安全,具体如下:

  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标志服、标志帽,不得穿硬底、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2、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3、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4、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过和自身安全。

  5、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6、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合同制度

  1、与雇佣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2、劳动报酬:实行个人劳动报酬与生产完成情况挂钩制度。

  3、为雇佣的养护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3、上年度养护资金余额滚动下年度养护资金内使用。

  六、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人员对公路的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并评分,并根据检查结果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2、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篇2: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合同

  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zzz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公平、公正、平等和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zz高速公路zz段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发包给乙方实施,双方共同制定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zzz高速公路zzz段日常养护维修工作。

  二、养护施工范围

  1、zzz高速公路主线Kzzz~Kzzz;连接线Kzzz~

  Kzzz

  2、全线范围内的z座互通匝道。

  三、养护工作内容

  养护工作内容为本合同约定的高速公路范围内路面、路基、绿化、桥梁、涵洞及通道、结构物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养护、维修工作,具体的养护工作内容分为A、B、C三种类型。A类为日常性养护项目和经常性发生应及时维修的项目;B类为定期进行的、数量确定的阶段性养护、维护项目;C类为除A类和B类外的其它日常维修性项目。C类具体维修方案、数量,将根据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实际损坏数量计件确定。(绿化项目原则上不宜分包,如需分包须报省公司批准)具体项目为:

  1、路面保洁

  A类:主线和连接线、收费广场和互通匝道保洁。

  2、路面小修

  A类:水泥砼路面裂缝处理(缺陷责任期以外),接缝处理。

  C类:沥青砼路面小面积和坑槽修补,裂缝处理。

  3、路基

  A类:及时清理路肩、碎落台、边坡等路基范围内的杂物,清除挡土墙、护坡、护面墙、护坡道等砌体上的杂草。清除少量溜方(≤4m3),维修挡墙,护坡、路缘石等圬工砌体,维护硬化路肩。

  C类:清除和修复大于4m3的路基溜方。

  4、交通安全设施

  A类:隔音墙、隔离栅维护、维修,水泥砼护栏、防眩板、标志牌、标线、中分带活动护栏维护,桥梁护网维护、维修。

  B类:轮廓标、标志牌、百米桩、公里牌等的维护、清洗。

  C类:(1)、防眩板、标线、轮廓标、突起路标等维修、更换。

  (2)、护栏维修、调整。

  5、排水系统清理及维护

  B类:(l)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渡槽清理,涵洞清理。

  C类:排水系统维修。

  6、结构物维护

  A类:桥梁(含上跨桥、通道)伸缩缝清理,桥台、锥坡砌体维护、桥梁支座的日常维护;隧道、涵洞维护。

  B类:(1)桥梁伸缩缝、桥面泄水孔定期清理,支座检查、维护,桥涵锥坡每处小于1m3(含1m3)的浆砌片石维修。

  (2)钢梁桥、桥梁钢护手及其它铁件除锈油漆。

  (3)隧道定期清洗。

  7、绿化

  A类:(1)中央分隔带、收费所、隧道、互通区、服务区(停车区)等绿化养护。

  (2)上下边坡修剪、养护。

  (3)上下边坡乔、灌木花草绿化养护、修剪。

  8、隧道消防设施及器材维护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被盗除外)。

  9、参加台风、水毁、车祸等应急抢险。

  四、养护标准和要求

  养护、维修作业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年度计划定额考核办法》和省公司其它管理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如出台新的规范、规定,按新的规范、规定执行。同时要求:

  1、路面:

  (1)保洁: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边角、死角,路肩、路面无杂草。人工保洁每日至少一次,机械保洁每周至少一次。桥梁伸缩缝清理每年不少于二次,保持桥面排水通畅。特殊路段、法定节日前或有特殊任务要求时,加大保洁力度和增加保洁频率。

  收费广场和互通匝道的保洁工作,以人工保洁为主,每日至少一次,做到全面、彻底、不留边角、死角,保持常年洁净。

  (2)路面小修:及时处理局部破损、坑槽和裂缝,如遇台风、连续下雨等天气无法用热修补时,应采用冷补材料过渡修补。

  2、路基:

  (1)及时清理路肩、碎落台、边坡等路基范围的杂物,保持碎落台不积水,路容整洁。

  (2)清除路基范围内的小塌方,修补路基边坡小缺口,局部小沉陷、路肩缺损等。

  (3)清除挡土墙、护坡、护面墙、护坡道等砌体上的杂草,维修砌体上的局部损坏和开裂。碎落台裂缝要及时修补,维修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

  3、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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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路面小修如有破损到标线、突起路标,应及时修复。

  (2)及时修补破损的隔离栅,并经常性清理隔离栅上的杂物。

  (3)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复。

  4、结构物维护:

  (1)钢梁桥、钢扶手等铁件除锈油漆每二年一次。

  (2)桥头、涵洞锥坡破损及时修复,保持完好。

  (3)隧道全面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清洗包括隧道内壁、路面、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等,用洗涤剂洗和高压喷水冲洗,突起路标、轮廓标等根据隧道不同情况加大清洗频率。

  5、排水系统清理及维护:

  (1)疏通和整修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涵洞(包括通道涵)及其出入口等排水系统,定期清理每年不少于二次,建设期的施工垃圾除外。

  (2)保持排水系统完好、无开裂、无破损,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6、绿化养护

  (1)经常性进行洒水、清除杂草、松土整穴、施肥和病虫害整治以及保洁工作,定期进行修剪整枝,保持植物对水分养分的要求,使植物生长根深叶茂、整洁美观,达到稳固边坡、保护路面、美化路容、改善环境、遮光防眩、减少噪音、舒适行旅、诱导汽车行驶的目的。

  (2)乔、灌木、花草缺株要及时进行补植补种。补植补种的苗木应长势良好、大小适宜、无病虫害浸染,种植后加强养护管理,及早恢复原貌。

  (3)加强中央分隔带草皮的管理和修剪,对超出路缘石长到路面上的草皮要及时清除,以防止对路面的破坏。

  (4)上下边坡的草皮植被应保持根系发达、全面覆盖不露土,定期修剪,达到防止雨水冲刷、稳固边坡和整齐大方的目的。

  (5)绿化养护包括上下边坡乔、灌木、花草的养护在内。

  7、隧道消防维护

  隧道消防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泡沫灭火器材定期更换。

  8、档案管理及内业管理

  (1)内业包括计划、统计、日常养护维护及维护记录等文件、图表等。

  (2)内业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内容真实可靠、全面完整、整齐美观。

  (3)内业管理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规范化养护管理制度》、《福建省高速公路“文明路”考评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标准》、《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质量评价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内容要统一、完整。

  五、养护质量检评和质量要求

  养护质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创建福建省高速公路文明畅通工程活动养护管理评比标准》、《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年度计划定额考核办法》以及其它有关规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进行。要求年度养护质量指数MQI90分以上,质量检查评定频率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明确乙方承包作业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考核办法。

  (2)有权派代表进驻乙方作业现场,按照合同约定和养护作业标准规范以及省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乙方合同履行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定、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维修养护作业班组。

  (5)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工作。

  (6)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7)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或要求,可对乙方作业内容计划、标准提出调整要求。

  (8)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高速公路竣工资料。

  (9)负责协调乙方作业车辆在本高速公路路段区间的通行便利。

  (10)甲方购置的修路王、高压清洗车、高空作业车、清扫车等养护机械,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可按约定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双方应就设备的使用、维护、费用等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甲方在收到乙方计量支付申请后七天内对乙方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乙方。

  (12)及时支付已核准的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作业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内容进行维修养护作业。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推行科学养护,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及时、快速、高效地修复损坏的设施,消除隐患,增强公路设施的耐久性和抗灾性,达到“畅、洁、绿、美”的目的。

  (3)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有关图表和职责应公开上墙。

  (4)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养护维修作业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畅通。

  (5)负责编制和按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作计划,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

  (6)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7)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排除路障、清理现场、保持畅通等工作。

  (8)作业现场应按照国家、福建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及省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因乙方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一切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认真、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因乙方未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10)乙方在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和维护高速公路设施,严禁违章作业,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及时修复并赔偿损失。

  (11)合同期届满前,乙方应将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12)乙方

在使用修路王、高压清洗车、扫地车期间,负责对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并按照约定支付设备使用费用。

  (13)甲乙双方均负有路况巡查的责任,保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道路状况,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巡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下达维修任务通知单。

  (14)乙方有责任做好与施工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妥善处理弃土等的施工垃圾,如因此引起的处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期限

  双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甲方提供车辆设备的使用

  1、甲方提供的养护车辆设备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实施养护工程时,使用甲方提供的部分车辆设备,车辆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表。

  2、车辆设备的所有权

  (1)乙方使用期间。附表所列的车辆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这些车辆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乙方不得在使用期内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出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设备所有权的行为。

  3、养护车辆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事故处理

  (1)车辆设备在使用期内,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在使用期内,发生事故致使设备遭受损失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应做好养护车辆设备的使用记录和完好情况档案,并妥善保管好车辆设备的原始档案。甲方有权定期检查车辆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以及车辆设备日常使用记录的归档情况。

  4、车辆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及税费、规费等费用

  (1)乙方应承担在使用期内发生的车辆设备的毁损和丢失的风险。因乙方责任造成车辆设备的损坏(正常损坏不在此限)和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在使用期内,车辆设备的养路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规费均由乙方负担。

  (3)使用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主动、及时的通知保险公司,并负责提供发生事故的车辆设备的有关资料证件等向保险公司索赔,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并把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通知甲方。

  5、养护车辆设备报废、封存

  养护车辆设备符合报废、封存条件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车辆设备报废、封存时的相关费率计算部分折旧费返还金额。

  九、合同价款和计量支付办法

  1、本合同日常养护、维修暂定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合同价款和计量支付根据不同的项目和类别,分别计量支付。其中:

  A类项目为全年总额包干,在甲方提供所列养护车辆设备的前提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详见《A类工程费用清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以全年A类项目总费用为基数,第一至第四季度支付比例分别按照20%、20%、30%、30%进行。

  B类项目为按实际完成次数计量,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详见《B类工程费用清单》,经甲方验收合格,按进度每季度计价结算一次。

  C类为按实际数量计量的固定单价项目,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详见《C类工程费用清单》,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维修项目实施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明确数量后再实施,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进度每季度计价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计价支付。

  2、乙方应及时www.pmceo.com于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工程数量汇总表和工作情况报告,需现场计量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三天内派代表到现场核实和验收。乙方应为现场核实和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代表参加。

  3、乙方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交本季度完成的计量支付申请报表和工作报告。甲方于本季度末或次季度初组织检查,并结合以往不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本季度不予支付该项目价款。

  4、对不合格项目乙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合格,在下次计量支付被核减的价款。

  十、补充条款

  (根据各路段不同情况另行商定、路产损坏修复赔偿另订补充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战争、*以及其它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预见、不可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属本合同范围内的维修养护作业,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按专项工程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非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甲方未及时支付养护、维修费用的,逾期天数在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逾期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施工或采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养护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应自己承担费用重新返工,并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操作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4、乙方未及时按照约定时间巡查路况或接到路政部门的路况通报后未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修复,导致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承担% 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一年内累计次以上拒绝或怠于巡查路况并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和清扫废弃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按照约定是时间及时修复养护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工程款%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其他约定: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共同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份,副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zz年z月z日

篇3: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范文(1)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范文1

  甲方:zz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zz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zz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zz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zz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zz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19、乙方未按照《zz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施工作业现场备案一份。

  2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省高速公路乙方:

  指挥调度中心(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名: 或委托授权人签名:

  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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