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幽兰异众芳,不将颜色媚春阳。”中华兰文化,源远而流长。千百年来,享有“王者之香”的兰花备受人们喜爱,下面让我们一起去探索关于兰花的故事吧。
说起兰花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从古至今兰花都是高洁典雅、淡泊名利的象征,“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与“梅、竹、菊”并列,合称“四君子”。有着如此美好寓意的空谷幽兰却被有心之人打上了坏主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2021年至2022年间,王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野生春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从湖北恩施等地以邮寄方式非法网购野生春兰共计20余万株用于出售。大部分因养殖不善枯死,部分在案发后被丢弃。经鉴定,涉案野生兰草为兰科兰属植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中的二级保护植物。王某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宿城法院将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开展巡回审判,届时可旁听庭审。
人类的一己私欲导致兰花离开故土,当地生态环境遭受一定程度破坏。我们需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如何爱护自然、保护生态。
@所有人,征稿啦
同学们,请拿起手中的笔,画下你心中的兰花,书写喜爱的咏兰诗词,通过绘画与文字的力量让身边人亲近自然、感受自然、保护自然,你们的作品,终将汇成璀璨星河。
一、活动时间
7月26日-8月4日
二、活动对象
中小学生(年龄段:6周岁-16周岁)
三、投稿要求
结合上述案例,以“绘兰”“书兰”为主题进行投稿,通过绘画、书法展现兰花的品质或者对兰花的守护等。
四、投稿方式
1.将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mhhzft@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兰花有约”书画征稿。
2.将作品邮递至宿迁市宿豫区玉兰路166号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收,电话:0527-82963117。
3.将作品送至上述地点。
以上三种投稿方式,投稿人均要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学校及联系方式。
五、活动奖励
1.评比“兰雅少年”10名并颁发证书、奖品。
2.评比组织奖2名并颁发证书(注:参与此项评选的组织单位需提供招募及组织现场绘画及书法照片)。
3.择优选择参赛作品在庭审现场展示,优秀参赛选手将被邀请到骆马湖畔参观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及宿迁市骆马湖法治基地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展示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致电0527-82963114,0527-82963117(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来源: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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