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2020年第七次专技会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2020年第七次专技会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根据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县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条件项目,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审议通过的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经济联合社地段等6个规划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进行批前公示。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63-4888685查询。

  一、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1日

  二、审批、公示单位: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三、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意见形式进行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自然资源局2楼技术服务股。  邮政编码:511600  咨询电话:0763-4888685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0年十二月二日

  一、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经济联合社地段二块土地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单位: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经济联合社地段

  三、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节约水平,按县政府工作安排,拟公开出让佛冈县水头镇莲瑶经济联合社地段地块一19186.6平方米及地块二4476.3平方米共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2020年9月29日佛冈县第六次专业技术委员会,通过的该两宗地块的规划条件技术指标均为: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鉴于该两宗地块离县城中心较远,交通不便利,地形复杂,山体坡度大,建设难度大,开发强度太大不利于周边生态及后期的生态修复,县土储局向我局申请修改上述地块规划条件技术指标为: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县政府要求重新提交县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

  四.根据佛冈县水头镇总体规划(2010-2030),地块一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地块二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两宗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1.地块一规划条件

  原则同意地块一按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19186.6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0<容积率≤1.8,计容建筑面积:19187~34536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例≥9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例≤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层数≤20层,建筑限高60米,停车位按0.4泊/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且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公建配套按不少于3㎡/100㎡计容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公建配套需具备通水、通电、通信等条件,达到基本使用要求;并应配以下公建配套设施:卫生站≥100平方米,文化室≥2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00平方米,社区服务及安防办公室≥200平方米,市政环卫用房≥100平方米,公厕≥1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10平方米,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社区服务及安防办公室、市政环卫用房、公厕及再生资源回收点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构)筑物后退用地界线不少于6米,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绿色建筑按《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执行。

  2.地块二规划条件

  拟同意地块二按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4476.3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0<容积率≤1.8,计容建筑面积:4477~8058平方米,住宅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例≥9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所占比例≤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层数≤20层,建筑限高60米,停车位按0.4泊/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且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公建配套按不少于3㎡/100㎡计容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公建配套需具备通水、通电、通信等条件,达到基本使用要求;并应配以下公建配套设施: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绿色建筑按《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执行。

图片1.png

  二、佛冈具水头镇兴达路48号地块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人:黄左良

  二、项目地址:佛冈具水头镇兴达路48号地段

  三、黄左良于1996年10月1日取得位于佛冈县水头镇的土地证(证号:佛府国用总字第0002023号、佛府国用字(1997)第0400261号),面积21平方米,现状为一层瓦房;现土地房屋陈旧,瓦面长期漏水,拆除重建,特向我局申请该地块的规划条件;

  四、根据佛冈县水头镇总体规划(2010-2030),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B);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原则同意地块按二类居住用地(R2)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为21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1.0,计容建筑面积:21平方米,建筑密度≤100%,建筑限高3.6米,建筑层数=1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西南两侧为实墙,北侧可开窗,不可外飘阳台;确保与周边建筑的消防距离,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图片2.png

  三、佛冈县汤塘镇联和村花山口地块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单位:广州新菱冷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汤塘镇联和村花山口地段

  三、 广州新菱冷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取得位于佛冈县汤塘镇联和村花山口的面积为120188平方米土地,证号:佛国用(2003)字第00271号,因集团发展战略需要,特向我局申请出具上述地块规划条件。

  四、根据佛冈县汤塘镇总体规划(2004-2020),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根据佛冈县汤塘镇总体规划(2016-2035),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原则同意地块按二类工业用地(M2)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为120188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5≤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180282平方米~300470平方米,35%≤建筑密度≤60%,15%≤绿地率≤20%,建筑层数≤12层,建筑限高40米,该用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内的生产辅助建筑的总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建筑物后退106国道中心线不少于38米,后退其他用地界线不少于6米;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图片3.png

  四、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大陂桥头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单位: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大陂桥头

  三、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方向,县政府于2017年7月同意将位于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桥头,面积7575.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至迳头镇,原规划部门2016年12月2日已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GT2016-068,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停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一个停车位;鉴于县扶贫车间的建设坐落于该地块,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现向我局申请更改上述地块规划条件,将用地性质更改为工业用地。

  四、根据佛冈县迳头镇总体规划(2014-2030),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G)、商业用地(B)和城市道路用地(S)。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原则同意地块按二类工业用地(M2)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7575.2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5<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11362~18938平方米,35%≤建筑密度≤60%,15%≤绿地率≤20%,建筑层数≤12层,建筑限高40米,该用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用地内的生产辅助建筑的总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建筑物后退X373线和X374线道路边线不少于11.65米,后退至堤防范围控制线,后退至其他用地界线不少于6米,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宗地图需重新测距,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与水面,并需重新征求水务局意见。

图片4.png

  五、佛冈县振兴中路172号二宗土地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单位: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振兴中路172号地段

  三、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1日取得位于佛冈县振兴中路172号的一块土地,土地使用证号为(佛国用(2008)第00218号),土地面积1694.7平方米,原规划办于2008年12月16日,出具该地块规划条件:用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30%-40%,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附属建筑性质为办公,总建筑面积3389-5084平方米,绿地率:20%-30%。1996年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相继在该地块建设了原佛冈联社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职工宿舍楼于1999年末进行了房屋改革,办理了职工房改产权。随着佛冈农商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佛冈农商银行拟将该地块土地充分利用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并经征求职工宿舍楼住户意见,现拟将上述地块分割为二块土地,地块一面积为295平方米、地块二面积1399.7平方米。特向我局申请分割后的两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以便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

  四、根据佛冈县石角镇总体规划(2005-2025),地块一、地块二均为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根据在编的佛冈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地块一、地块二均为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1、地块一规划条件

  原则同意地块一按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务设施用地(B2)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295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0<容积率≤4.8,计容建筑面积:295~1412.27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占比≥88%,商业建筑占比≤12%建筑层数≤8层,建筑限高27米;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东南西三侧可开窗、不可外飘阳台,北侧可外飘1.5米宽的阳台,但长度不超过边长的一半飘阳台,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2、地块二规划条件

  原则同意地块二按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务设施用地(B2)核发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1399.7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1.0<容积率≤2.63,计容建筑面积:1399.7~3671.73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占比≥55%,办公建筑占比≤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层数≤20层,建筑限高60米,停车位按1泊/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且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公建配套按不少于3㎡/100㎡计容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公建配套需具备通水、通电、通信等条件,达到基本使用要求;并应配以下公建配套设施:文化室≥100平方米;建(构)筑物后退北侧用地界线不少于3米,后退南侧用地界线不少于6米,后退西侧用地界线6.5米与交通大厦城市界面齐平;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绿色建筑按《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执行。

图片5.png

  六、佛冈县迳头镇陂下村黄泥塘地块规划条件

  项目概况:

  一、申请单位:佛冈县公安局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迳头镇陂下村黄泥塘地段

  三、佛冈县公安局于2003年5月23日取得佛冈县迳头镇陂下村黄泥塘地块土地使用证(佛国用(2003)字第00142号),地块面积3598平方米,现向我局申请出具上述地块规划条件。

  四、根据佛冈县迳头镇总体规划(2014-203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五、根据佛冈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六、该片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七、原则同意地块按行政办公用地(A1)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面积3598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8995平方米,建筑密度≤35%,建筑层数≤10层,建筑限高30米;停车位0.5泊/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建筑物后退用地界线不少于4米,确保与周边建筑的消防距离,并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图片6.png


相关知识

2020年第七次专技会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批前公示
富宁县锦绣花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奔走相告!南城新地标 蓝天花园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出炉!
关于休宁春江花月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冬和园学生生活区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金恒和地产西胪商贸城、松和花园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贺州市姑婆山小镇路花新村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花台山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批前公示
市中区东盛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示

网址: 2020年第七次专技会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55953.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空气清新剂没有净化空气效果好
下一篇: 蓝莓庄园规划设计院——玖景文旅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