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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灰色的忍冬花香味,虚无主义的杀戮

如果有忧伤,就让它化为雨露 但须是哀悼带来的银色忧伤 让葱绿的林子在这里做梦,渴望 在我心中觉醒,倘若我重新复苏。 可是我将要安睡,我长出根系 如同一棵树,那蓝色的冈陵 在我头顶酣睡,这也算死亡?我远行 紧抱着我的泥土自会让我呼吸。 《我的墓志铭》 威廉·福克纳 1924

我想用花为作家们命名,而福克纳与花并不相配。玫瑰、玫瑰是从香气中突围时已并不贞洁的凯蒂,也是献给死亡之塌上的艾米莉小姐的花,苹果花也曾在文本中闪现,但是太过甜美,别的花也不行,除非那在喧哗与骚动之间,时间之外,昆丁•康普生意识流动中所有花里最最悲哀的那一种——忍冬花——曾有一次灰色的绽放,灰色的忍冬花这并不存在的虚幻之花,就是福克纳。灰色的忍冬花香味混合进雨水,就是它蛊惑了昆丁,也蛊惑了他的弟弟、妹妹们(也许是蛊惑了所有人),让他们一个个分裂,逃离、发疯、受刑、殒命,让一代人重复上一代人的宿命,并且无尽头无救赎。而最终它要蛊惑的是站在文本外的人——你、我,所有福克纳的读者,而你要么不接受,就将这悲哀连同夏日的雨水与黑夜一起拒之门外,保全自己的安全和欢乐,要么就让它进入你的五脏六腑,去沉溺和中毒。这就是危险所在,读他的书是要受创伤的。

这灰色的忍冬花香味不断闪现在喧哗与骚动第二章昆汀•康普生的意识流动里——或者说是他的意识流动在这香气中:

“电车继续向前疾驰,从敞开的车门刮进来的风越来越大,到后来,车厢里充满了夏天与黑夜的气息,唯独没有忍冬的香味,忍冬是所有香味里最最悲哀的一种了,我想。”

“忍冬的香味波浪似的一阵阵升入空中我的胳膊肩膀扭曲地压在我的身子下面。”

“我又闻到了忍冬的香味浓得仿佛天上在下着忍冬香味的细雨。”

“在家乡那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仿佛没有这香味事情还不够烦人似的。你干嘛让他吻你吻你。”

你干嘛让他吻你吻你?这味道总是唤起着昆丁对他妹妹凯蒂的爱——或者说是恨更为准确反正在他的意识里这两个是同一个意思,因为福克纳后来也替他说了,她在他是家庭自尊心的脆弱而必将碎裂的容器,又是使家门蒙羞的污秽的工具——这香味不断出现,因为爱和恨都尚未了结,难以了结——并随同死亡之迫近越来越浓烈、窒息,亦越来越悲哀和甜美,使这位懦夫和殉道者,福克纳的哈姆雷特,沉醉了,痴迷了,并最终在相持不下的万念俱灭和欲火如炽之间,为他提供一条出路,即无出路的,死。他的忍冬花香味,是灰色的,就是说本相是死亡和虚无,是不存在;他嗅到的也并非什么味道,而是最后对家乡或者说仅仅是康普生家族的留恋和留恋的反面——憎恨与厌倦。我们嗅到了灰色的忍冬花香气,看到了死,于是我们也看到了贯穿福克纳作品贯穿整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宇宙的一个主题——虚无主义的杀戮,以及对此种杀戮的抵挡。

此种香气变幻面目给书中的众生不同的蛊惑。让凯蒂不顾劝阻爬上梨树去看大姆娣的葬礼(后来她的那个为纪念哥哥而取名昆丁的私生女也是从这棵树爬下来去跟马戏团里的男人私奔),从此知道并不是只有黑人会死白人也一样,让她长大成人并成为这个家族的叛逆者逃离者以及整个南方世界的堕落的女人;而后它仿佛大发慈悲给这个家族,给康普生太太一个最满意的儿子——一个恶棍——杰生。他是康普生家族第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也是最后一个,他健全是因为他彻底的冷漠和良心的喑哑与死寂使他可以毫无负担地去恨。他自小在兄弟姐妹中扮演角色就是告密者和毁坏纸娃娃的那个人,她恨凯蒂,恨凯蒂的私生女小昆丁,最终来说他恨所有人,因为他相信除他之外的这些人天生是贱坯就永远是贱坯,他甚至也不爱自己,他爱的只有钱;最后,是那个最小的理应最受宠爱的儿子班吉,它在他尚在娘胎里时就给了他诅咒,或者说是祝福也行,使他三十三岁时同三岁一个样,让他成为呈现康普生家族子女堕落和毁灭之阴影的一张白纸。而他的哭声则是受忽视的拯救的声音,是受难的爱的声音。他哭喊,却无人明白。最终他还要替整个家族受刑。

这即是灰色忍冬香味的蛊惑,这就是虚无的杀戮,旧世界崩塌后而新的世界却无从重建起的虚无。福克纳忠爱此主题与其本人的出身分不开干系,一个美国南方的土生子,在宗教氛围浓厚的环境下长大,从小听父辈门讲述家门往昔的辉煌,而自己偏又生在没落的时代,虽仍被视为“世家子弟”,但此种头衔里又有几分是尊崇几分是戏谑和惋惜呢。他本人又个头矮小,性格孤僻,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所受的文学教育主要来自自家的藏书。在成为文学领域的英雄获得符号世界的不朽之前,他曾想成为战场上天空上的英雄,他参加过空军学校,但没来得及正式作战,一站就结束了。当然,他的想象力或者说他撒谎的能力绝不允许他如此不光彩地返乡,于是有了后来那段被反复传讲的轶事,他捏造了自己的经历,并且伪装负伤以瘸腿的姿势在奥克斯福生活了好几年,就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位战斗英雄。这件事真假不可考,但天才确实常常是这个世界里丑角,敏感、善良的人常常是孱弱、窘迫、不协调的,仿佛是这个世界里的异乡人,他们尚不能学会在这个世界里入乡随俗。《喧哗与骚动》里的班吉、昆丁都不能完全属于这个世界,而完全属于这个世界的杰生又如此卑鄙,令人厌恶。

福克纳本人也深受这种窘迫、不协调所苦,他年轻时做过很多工作,但他本人对金钱没有特别大的渴求,不愿为了钱干活,如他本人所言实际上是一位浪子懒汉。她那位初恋情人也早早嫁作人妇——虽然十年后他们将重新结合,但即使到那时他们也并不幸福——也许生活的困难还在其次,真正艰难的是如何以一个孱弱的人的力量重现光荣和不朽,这恰是他的夙愿,而这时的他除了是一位失败的诗人之外,什么也不是。从内在来看他十分具有骑士精神,宛如旧约里走出的英雄人物,从外在来看,他却是总是在坠马和酗酒,有几分唐吉诃德的意味,而旧约和唐吉诃德正是他最忠爱的两部书。他出生与成长与二十世纪初期,这个时代精神给予他的是什么呢?给了他那个时代最充盈乃至满溢的东西——虚无。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如此焦虑的,而后又由尼采坦白宣告的“上帝死了”这条消息,到此时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恐怕已经家喻户晓了,艺术家们在这个无神的世界里写作,此时已经不再信奉基督而是信奉奥地利的那位庸医了。詹姆斯乔伊斯写出了尤利西斯,书里的都柏林就是虚无统治了世界之后的样子。福克纳熟悉乔伊斯的作品,喧哗与骚动的诞生也跟他脱不开关系。但问题只在于,美国南方这块土地上,也许因为空间太过封闭,时间流动太过缓慢、滞重,上帝尚未来得及完全退场。上帝也从未在福克纳心中退场。

上帝完全在场的人不会疯,那位见到了初也见到终的黑人迪尔西不会疯;上帝完全不在场的人也不会疯,杰生•康普生、斯诺普斯们不就在坦然的无耻中活得好好的嘛。疯掉的是迷路的人,是失去了上帝后无所归依只能茫茫黑夜漫游的人。人是无法长久承受这种黑夜的。而忍冬花香味是黑夜里回想起的往昔的甜美,只是它如今已经变成灰色,已经蒙尘,已经不可挽回,已经是绝望之滋味。福克纳的世界其实依然是半神的世界(所以后世学习他的拉美作家们发展出魔幻现实主义完全是顺理成章),他在一个半神的世界里写人世的喧哗与骚动,写他们的痴人说梦,写他们怎么一个个被自身的罪孽压垮、击伤,他的小说主角也都是此类分裂的、半疯的人物,被血脉里遗传的诅咒折磨的人,都是喜欢咬牙切齿对着南方大地说:“我不恨它!我不恨它!我不恨它!”的这类人。这种瘟疫,这种蛊惑,不但在一部书里杀人,它从一个文本蔓延到另一个文本,杀死了他一个个又一个最温柔、敏感的人物,除了昆丁.康普生,还有《我弥留之际》的达尔,《押沙龙,押沙龙!》里的亨利.萨德本,《八月之光》里的克里斯默斯,这些人都是分裂的人。

而《押沙龙,押沙龙!》中的亨利•萨德本又是与昆丁•康普生最为相像的一位。他于一八三九年出生于萨德本百里地,是由埃伦•科德菲尔德生出的那对双胞胎兄妹之中的那个男孩,是那位妖魔托马斯•萨德本的长子。他对他的妹妹同样含有一种乱伦的爱欲,他的软弱与昆丁康普生如出一辙,只是他最后在肉体上杀死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私生子哥哥查尔斯•邦。他杀死邦不是因为这位兄长要和二人共同的妹妹通婚,这在他也并非不可逾越的底线,他杀死他是仅仅是因为他身上流淌着不可容忍的十六分之一黑人的血液,他杀死他是因为他们共同的父亲那位恶魔对这血液说不可以所以就不可以。他因为这在当时可看作是天规律令的种族观念、家族荣誉观念杀死邦之后,也杀死了自己全部的爱、慈悲、荣耀,实际上也是从内里杀死了自己,他逃离了萨德本百里地,沦为行尸走肉。他与昆丁康普生各为彼此的前世和今生,是同一场轮回在不同时间点的两次演绎。甚至他的故事,也是由昆丁倾听和讲述的,这其中的用意确实耐人寻味。残忍的忍冬花香气依然在其中出没着、蛊惑着。

而在这部书里亨利•萨德本其实非常孱弱,并不讨人喜欢,实际上存在感也不强。这当然是因为他那过于强大的父亲托马斯•萨德本。这个人你叫他恶魔也行,叫他天神也行,反正他说要有萨德本百里地就有了萨德本百里地,就像古时候说要有光一样。当然这位天神并非旧约或者新约里那位耶和华,而更接近希腊神话里的宙斯。是一位假神。一位暴君。萨德本家族的故事时间跨度近百年,托马斯•萨德本这个妖魔般的大家长形象以后还变幻脸孔出现在后世作家的作品中,胡安鲁尔福笔下的佩德罗•巴拉莫,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那位想把权力握到所有时间尽头直到所有人忘记他的名字的族长,略萨笔下的那些独裁者,都有如托马斯•萨德本还魂转世。这类人其实也是虚无之症病入骨髓的人,因为他们想在大地上自立为神,这是人的僭越,人的罪孽,最终也是人的毁灭。于是我们看到托马斯萨德本一辈子苦心经营的萨德本百里地最终在一场大火中沦为灰烬和尘烟,仅存的最后一点血脉却讽刺性地流淌在一个黑人傻子的血管中。

狂暴的血液在大地上奔涌,狂热而盲目,却找不到任何出路,于是互相杀戮,毁灭是一开始就注定了,因为这些人从来不知道爱与慈悲为何物。也许正为了表现这种狂暴和盲目,福克纳在这部书里才使用了能够匹敌这种狂暴的语言,让语言变得如同那种血液本身一样奔涌,开篇就是九行不带标点的长句:

“在那个漫长安静炎热令人困倦死气沉沉的9月下午从两点刚过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他们一直坐在科德菲尔德小姐仍然称之为办公室的那个房间里因为当初她父亲就是那样叫的——那是个昏暗炎热不通风的房间四十三个夏季以来几扇百叶窗都是关紧插上的因为她是小姑娘时有人说光照和流通的空气会把热气带进来幽暗却总是比较凉快,而这房间里(随着房屋这一边太阳越晒越厉害)显现出一道道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的黄色光束其中充满了微尘在昆丁看来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从起了鳞片的百叶窗上刮进来的就好像是风把它们吹进来似的。”

闷热、迟缓、滞重一览无余,不但语言所要指涉的是滞重的,语言本身就是缠绕、滞重、繁复的,也是绚烂的,有如密密西比河流域夏日那繁密的紫藤花开,有如轮回本身般看不到尽头。博尔赫斯说的好,这些语言是无穷无尽的黑色淫欲和无穷无尽的分解。这种语言实验在之前的作品《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中也有所展露,只是在这里才达到极致,无所保留,肆无忌惮。

他在这部书《押沙龙,押沙龙!》里试图探索语言、文本形式和思想的边界,这种探索性、实验性让他丧失了成为流行读物的可能性,使它成为福克纳所有作品中,最复杂、深奥、也是阅读难度最大的一部,他本人以及评论届也认为这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他晚年曾野心勃勃想写一部超越此书的作品《寓言》,但实际上并不成功,天才中尽是拖沓和疲惫。

后世的作家,他的崇拜者之一,也许是他的继承者中最有名的那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写过一部《族长的秋天》,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这部访谈录里认为这是他最好,最终能确定他的不朽的作品。不同于使他名闻天下的大作《百年孤独》,《族长的秋天》更有实验性,更加对读者不友好,当然也更明白地看到福克纳投在马尔克斯身上的阴影。我们不知道后者的创作灵感、语言风格多大程度上来自前者,但直观感受近乎是这样——《族长的秋天》是马尔克斯以福克纳式的极端繁复的语言重写的佩德罗·巴拉莫的故事。福克纳的影响可见一斑。

如果将《喧哗与骚动》对应的是《百年孤独》,那么《押沙龙,押沙龙!》对应的就是《族长的秋天》。两部书都完全是天才炫技之作,又都因为其晦涩性未成为他们最著名的作品二人最著名的作品。在这两部作品中似乎都在试图探索语言的边界,所以到处可见极端主观,极端绚烂、诗性、浪漫的,又极端复杂到令人头疼的句子。在整个时代都在追求简明、轻盈、流畅的文字时(别忘了,那个时代海明威风格才是潮流),福克纳反其道而行之,他几乎是站在海明威的对立面上。而读者呢,即使不喜欢、不接受这种近乎奢靡的语言作风,也不能不敬畏它,就像你不能不敬畏莎士比亚的风格一样,虽然也许你会觉得他过度华丽堂皇。

把这两部作品放在一起讨论,并非要让他们一较高下,或者说根本没有一较高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为马尔克斯最复杂的作品相比于福克纳也相当通俗,当然这并不就意味着复杂就一定优于通俗。二人在气质上彼此不同,马尔克斯是一头斑斓猛虎,正午的阳光照在那一身繁密的花纹上,看上去仿佛来自梦世界的怪物,明亮、雄浑而神秘,但骨子里好像还有几分家猫亲近人的天性,并不凶残。 福克纳是一头阴沉沉的老狼,沉默寡言却不知已经独自活过了几百年,看透了世间荣辱兴衰,不但不亲近人,还以咀嚼人骨为生,他叫一声,就能唤起那片南方大地上过往的所有鬼魂,在大地上重新开始讲述和行走。也许正是这种时时阴云密布的文学印象,让他在我们心里从未年轻过,这个人三十岁左右时灵魂就老得像几百岁,他在读者心里的形象几乎始终就是一个老头的形象,他并非“读者友好”型作家,相反他可能更乐意给读者制造痛苦,我曾开玩笑说,福克纳的书都好像是抱着“不准备出版了”这样的决心写出来的(而且就我所知《喧哗与骚动》确实就是这么写出来的。)另一位抱着这样的决心写作的作家是卡夫卡。他提高了自己的刻度线,在你的阅读极限上再给你提高一米,他不俯就你,他高高竖起自己的峰峦把孱弱的人挡在了山后面。

他和马尔克斯们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怀念往昔神话世界的人,都是热爱家族、血脉、大地和传说的人。他们不同点在于,马尔克斯的世界里很少见或者说不存在分裂的人,他的人物是神话般的,是象征性的,这些人很完整,他们会孤独,但不会分裂。他们个个都是自成一体的封闭的小宇宙,没有裂缝。你无法在马尔克斯的书中找到一位昆丁•康普生那样的人,无法找到因为受不存在的忍冬花香气的蛊惑而自杀的人。这一众拉美作家,马尔克斯、略萨、鲁尔福,包括中国的作家莫言和余华,他们在形式与美学方面都极具天赋,他们从福克纳那里继承和发展了许多东西。他那将故事撕碎再重组的手法,在略萨和鲁尔福那里玩得更加炉火纯青,他们都是讲故事的绝顶高手,他们的小说是社会性的,是历史现象学的,但他们并非谛视和表现现代人心灵疾病的高手。而这个东西正是萦绕在福克纳头上的阴云,是由残忍的灰色忍冬花香所象征的东西。在社会现象学之外,他还是精神现象学的,而他后来的学徒在后一维度上都十分孱弱。

而对于这流淌在大地上肆无忌惮的悲伤、绝望、暴虐和杀戮,这位大师可曾给过什么救赎方案呢?可曾有一扇门可以紧紧关上足以抵挡门外忍冬香气的侵袭呢?在死亡、虚无与败坏之外是否还有些别的呢?在是与否之间究竟要站在哪一边呢?

诚然,艺术家在表现问题方面面面俱到,在解决问题方面却总是含糊其辞,福克纳也是如此。对于这诸多的问题,这纷繁复杂的现代性病症,福克纳给的救赎方案却是古典的,传统的,甚至老调重弹的,这显示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也显示出他是一个艺术家。他的答案接近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当年在流放地中领悟到的,福克纳说是——苦熬。因为福音书里,基督曾亲口说过,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他的小说是人间末世,却总有一缕可时时回望的八月之光。喧哗与骚动中,救赎之光在看到初也看到了终的是黑人迪尔西那里,在他脸颊上由牺牲、克己和时光所造成的千百个皱折里,这个黑人养育和照顾了康普生一家三代人,她因为将自己降低最卑微的仆人的地位因而在书中的众人中升得最高——而这正是基督教里神之子降生在马槽所要传达的——福克纳在他那篇著名的诺贝尔获奖演讲里说:“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

灰色的忍冬花香味在人间飘散,一代又一代的无尽的虚无、黑暗和死亡,连上帝都要背过他那无所不能的脸去,但铭记羔羊鲜血的那些人将要复活。这也许就是这个南方人所相信的。但是最终说来,艺术家提供的答案并不重要,他们也无意去提供答案。艺术本身,艺术家的存在本身就是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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