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南昆山地带森林保护修复)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龙华镇(标段一)施工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2022】074
工程名称:广东省惠州市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南昆山地带森林保护修复)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龙华镇(标段一)
招 标 人:龙门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元)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
及证书编号
综合
得分
排序
名次
广东昊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7077601.91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180日历天
班宁高
证书编号:
GX22020035178
96.97分
1
深圳市宏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7098355.21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180日历天
吴志武
证书编号:
191 6003 004658
78.70分
2
深圳市山石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7031875.06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180日历天
马牧
证书编号:
A221910029
68.31分
3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昊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交凭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宏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交凭证。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山石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交凭证。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广东如春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昊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山石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田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有2家投标单位未通过初步审查,名称及原因如下:(1)广东如春生态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3项签字或盖章要求,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4)款规定的情形,未通过形式评审标准;(2)惠州市田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通过电话表示拒绝澄清确认,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其投标,该投标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余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排序,按从高至低的排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1)广东如春生态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3项签字或盖章要求,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4)款规定的情形,未通过形式评审标准;(2)惠州市田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通过电话表示拒绝澄清确认,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其投标,该投标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以上两家投标单位都未通过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八)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昊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宏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山石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九)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龙门县城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2-7988079 )。
开标时间:2022-09-19 10:00
公示开始时间:2022-09-21 09:30
公示结束时间:2022-09-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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