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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美学的兴起

环境美学的兴起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门新的学科——环境美学在欧美兴起。这门新兴学科得到了来自于美学、哲学、环境设计、建筑学、景观设计学、人文地理学、环境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的关注和研究。环境美学的兴起有其双重背景:二十世纪以来,随着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生态危机愈演愈烈,已经直接影响到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处于经济狂热中的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在全世界范围内以欧美为中心,人们掀起了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运动。在这场运动之中,不仅有关环境的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得到迅猛发展,而且有关环境的属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也日益为广大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重视,于是,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在二十世纪崛起。就美学学科的发展来说,自从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18纪中叶创立这门学科真至上个世纪,美学基本上将自己研究对象规定在艺术的领域里,与环境相关的自然山水审美价值问题、建筑的审美风格问题,相应归属于经典美学的框架,前者仅仅因为相关于审美的本质而得以重视,后者则几无疑义地被认定为艺术问题。而在环境问题凸现之后,环境则成为与艺术相抗衡的另一重要研究领域,自然、建筑则被认定为环境中的重要构成因子而具有重要的美学价值。这样,美学的疆域则大为拓展,环境美学与艺术美学处平等地位。美学学科的性质虽然没有变,但它的规模与意义则是此前的经典美学无法望其项背的。

一、由自然美学走向环境美学

在历史久远的东西方文化中,人们在自然之中寻找到了美。中国有着悠久的自然审美史,凝结着独特的东方智慧;同样在24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发现了自然的美和规律;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学家和诗人们对自然的看法都融入了一定的美学意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有着彼得拉特式的为了眺望远景而去登山的热情。长久以来,自然都是美学欣赏的源头和灵感。但是,从美学史的角度来看,自然美是从来不占有主流地位的。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十八世纪建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众多哲学家、美学家的美学巨著中几乎都没有自然美的一席之地。在西方美学史中,对自然美的论述和推崇的都建立在人与自然对立的基础之上,充满了主观与客观、审美与实践的矛盾和冲突,也经常在自然的科学客观化和自然的艺术主观化两个倾向中摇摆不定。

十八世纪早期,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弗朗西斯·哈奇生(Francis Hutcheson)提出,与艺术相比,自然更适合成为审美体验的理想对象,而在这个审美欣赏中,无利害性是核心所在。无利害性的提出为自然审美的“崇高”建立了根基。崇高性和无利害性的理论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那里得到了认同并且达到形式上的完善。“崇高”在当时的美学讨论中占据了中心地位,它以自然世界为例证,无边的沙漠、连绵的山脉和广阔的水面这样的宏伟、辽阔和壮丽,被认为是审美愉悦的源泉之一,它打破了自然和艺术的平衡而显示出自然的卓而不凡。然而到了黑格尔那里,美学被明确地定位为艺术哲学;自然美是远远低于艺术美的,它被驱逐出美学的中心领域。十九世纪的谢林(F·W·Schelling)和二十世纪的桑塔耶那(George Santayana)、杜威(John Dewey)都在某种程度上探讨了自然美学,但他们的主要兴趣都还是放在作为主流的艺术上。1966年,罗纳德·W·赫伯恩(Ronald W. Hepburn)发表《当代美学和对自然美的忽视》[[1]] 一文,指出:将美学本质上简化为艺术哲学之后,分析美学实质上就忽略了自然世界。

自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各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人工改造自然的规模日益增大,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环境质量急遽下降,处于经济狂热中的人们开始冷静下来审视环境问题,并且把日趋深沉的家园感寄托于对大自然的审美之中。

    从十八世纪浪漫主义开始,卢梭提出“回归自然”,诗人们和画家们都乐于描绘和赞美自然的各种景象,推崇自然的激情,原生自然得以赋予新的意义。到了十九世纪,对自然的一个全新的看法应运而生,以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作品为范例,他的《瓦尔登湖》反映出尊崇原始自然和返朴归真的思想倾向。十九世纪中期,这种看法在美国地理学家马什(George Perkins Marsh)作品中得以强化,他认为人类是自然美的毁灭之源。十九世纪末,美国人缪尔(John Muir)将这一看法推向极致。缪尔认为整个自然界特别是原生自然在美学意义上都是美的,仅当它受到人类侵扰才变得丑陋不堪。更极端的看法则是认为自然中不可能存在丑。这些观点可称为肯定美学。肯定美学强烈影响着当时的北美荒地保护运动,并且与同时代的环境保护论相联系。同时,随着保护自然的理念的增长,参与对自然的关注和保护的学者越来越多,主要来自人文和科学领域。

在美国著名的画家、博物学家奥杜邦(John James Audubon)绘制出版的《美洲鸟类》(1838年)和《美洲的四足动物》(1840年)中,就已经流露出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尊重生命的思想。马什首次公开提出了保护自然的概念,在他的《人与自然》一书中,他指出了自然本身的协调性和复杂性,以及人类破坏自然的弊害,强调了人与自然应相互结合;自然不仅具有如伐木等功利性的经济价值,也具有景观和审美价值。

自然在美学研究对象中的凸现,具有美学革命的性质。从来的美学都是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美学与艺术学、诗学几乎到了概念互换的程度,自然美学在美学领域中的异军突起,不仅意味着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审美对象的扩大,更重要的反映美学学科性质的本质性的变化,美学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学,也不能称之为诗学,美学理所当然地涵盖艺术学、诗学中的涉及审美的部分,但它不能归之于艺术学、诗学,也不能归之于艺术哲学、艺术美学。原因很简单,环境,特别是其中的自然环境成为了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二、从景观美学走向环境美学

环境美学通常也被人看作景观美学。景观美学通常也称之为景观学,它主要落实为景观设计,用在园林建设与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中。景观是一个美学概念,18世纪的英国园林学家,用“如画性”来表述景观的美。“如画性”这一概念,首先在英国流行,后来扩展到整个欧洲,成为风景审美的一个相当时髦的概念。阿诺德·伯林特在《生活在景观中》一书中介始过“如画性”,他认为,这种如画性,主要是一种设计理论,代表人物是威廉·吉尔平、理查德·培恩·赖特和尤维达尔·普赖斯,他们都具有相近的观点:“赞同摈弃设计的规律性和系统性秩序而倾向于不规则、变化、野性、改变和颓废风格”,并说“‘如画性’是对18世纪美学那绅士派头的沉思的观察风格式化典型写照。”[[2]] 说到底,如画性,也还是自然美学中的观赏方式,它不仅摈弃事物的利害关系,而且只是强调视觉性,显然跟现在的环境美学不同。现在的景观学主要用在绘画理论与环境艺术中,它明显地侧重于艺术理念,设计设计,是一种具有工具性的、形而下层面的艺术学科。

而环境美学则首先是一种哲学,或者说它是环境哲学的直接派生物,环境哲学有关环境的思考成为环境美学的基础,环境哲学思考的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生态与文化的基本关系问题,寻求这些对立因素的和谐,这种和谐当其作为理性的认知时,它是哲学,当其作为感性的体验时,它是美学。

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哲学的主题,但是在不同的时期,人类对自然的关系的看法是不一样的,人类的初民阶段,由于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极其低下,普遍存在一种对自然的崇拜心理。与自然的联系,更多地看重人对自然的服从、屈服,这可以说是一种自然主体的哲学。而在人类的文明时期,人类的主体性逐渐觉醒,这种觉醒在德国的古典哲学中达到了极致,康德、黑格尔是这种哲学的最大代表,这种哲学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所弘扬的主体性是精神的主体性,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将精神的主体性移到物质的主体性来,这种物质的主体性就是人的生产实践。历史发展到后工业社会,人类的精神主体性、实践主体性遭到了挑战,自然的主体性跃入人的视野,于是,人与自然的双主体性提了出来,而这两者在现实层面的实现则是生态与文化的统一,生态强调的是自然的主体性,文化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两者都具有合理性,然而它们却又是相矛盾的,矛盾双方不能互相克服,只能是通过调节,实现平衡,在利益均沾的理论下,同时实现两者的主体性,自然,这种主体性不可能是绝对的,不可能是完全的,而只能是相对的,不完全的。这同样影响到主体与客体的看法,既然是双主体,既然是不完全的主体性,主客两分就打了折扣,它只具相对的意义。单向思维须改换成双向思维,对立的理念维须改换成统一的理念,分析的维度须让位于整体的维度。这里至关重要的是生命、生机、生意的观念须提升到生态主义与文化主义相统一的高度。生命、生机、生意不仅是文化的,也是生态的,而生态的也应是不否定人、不否定文化,而在一定程度上容纳、肯定文化的。

这样一种环境哲学思想当其联系人的生存时,环境伦理的问题发生了,相应于环境哲学中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三阶段,伦理学存在自然伦理、社会伦理、环境伦理三个阶段。贯穿三个阶段的基本问题是人与自然价值的认识,自然伦理畏惧自然,人的价值屈服于自然的价值;社会伦理崇尚人的权利,将人的价值看得高于一切,从根本上漠视自然的价值;而在环境伦理的视野下,人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需要实现调整,既尊重人的权利,也尊重自然的权利,就审美来说,固然人有自身的审美权利,自然,特别是动物和植物,作为生物,也有自身的审美权利。它们的这种权利也需要得到尊重。尽管在审美上人与某些动物的某些审美爱好有其相似的认同性,却是两种不同的价值。罗尔斯顿在他的《自然界的价值和自然界的义务》中说到一件事:罗瓦赫原野公园过去的标牌上写的是:“请留下鲜花供人欣赏。”现在标牌上写的是“请让鲜花开放!”“其含义是:雏菊、沼泽万寿菊、天竺葵和飞燕草,是能保持它们种类善的可评价系统,在没有例外时,它们是善的种类。人们可能欣赏这些花的时候,也在其中体会到有这种迹象。”[[3]] 两条标语,表面上看意思是一样的,让人爱惜鲜花,却是两种不同的伦理立场。“请留下鲜花供人欣赏。”显然是站在人本位的立场上,肯定的是人的价值;而“请让鲜花开放!”却是站在自然本体的立场上,肯定的是鲜花自身的价值。

虽然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尺度,却不是不可以统一的,鲜花的开放,既于人有益,也于鲜花自身有益。当然也有不一致的地方,这就需要协调,按照利益公正的原则加以妥善的处理。

这样一种关于环境的理念当其作为概念存在时,它是哲学,是伦理学,如果不是将其作为概念,而是作为感性的体验而存在时,它就是审美的了。对环境的审美是不能不强调感性体验的,人类环境,说到底,是一个感知系统,即由一系列体验的体验链。只有感知的世界,才是审美的世界,由于世界本就是感性的,因些,回到生活本身,也就是回到审美本身,审美本就是最生活化的。鲍姆嘉通将审美定义为感性学,不是神秘了审美,而是平易化了审美,不是禁锢了审美,而是解放了审美。这种解放,如果说在艺术欣赏中表现得不是很充分,那么可以说,在环境中那是充分不过的了。环境的审美实际是一种生活的体验,将这种体验表达出来,就上升到了美学,

概括地说,景观美学与环境美学主要有两点差异,一是源头有异,景观美学源于绘画、园林、城市规划;环境美学源于环境哲学;第二,品格有异,景观美学更多地趋向于形而下,引向艺术实践、生产实践;而环境美学更多地趋向形而上,引向有关环境的哲学思考。如果就它们的联系来说,可以将环境美学看成是景观美学的一种理论上的指导,也可以看成是环境美学形而下的一种延伸。[[4]]

三、从环境伦理学到环境美学

环境美学产生的另一背景则是工业社会以来全人类的环境保护运动。可以说,环境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人们所关注。显然,这是因为我们生存的环境遇到前所未有的麻烦。问题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工业社会,工业革命无疑为人类的进步、发展开辟了极为光辉灿烂的前景,事实上,近代的工业社会也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幸福。但正如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工业社会的巨大进步又为人类埋下了祸根。自诩为“万物灵长”的人类从来不知道对自然的征战应有所节制,而是疯狂地掠夺大自然的资源。虽然这也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却让人与环境建立在生命共存共荣基础上的“生物圈”出现了可怕的断裂。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给人类带来的是无穷无尽的灾难。事实上,从远古开始,人类对自然的每一掠夺,自然都给了我们以报复,而在近半个世纪,这种报复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让人们难以对付。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说:“如果人类仍不一致采取有力行动,紧急制止贪婪短视的行为对生物圈造成的污染和掠夺,就会在不远的将来造成这种自杀性的后果。”[[5]]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具有全球性影响的《斯德戈尔摩人类环境宣言》,标志着世界性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始。随着环境的审美价值日益突显,人们对环境的认识从功利性发展到道德和审美,对环境的实践从改造环境到保护环境和美化环境,环境美学就是在这个认识和实践的最高阶段上被提出来的。

应该说,主要的还不是学科发展的需要,而是现实的需要,环境的问题几乎摆到各种不同门类学科学者的案头。从上个世纪开始,有关环境的研究呈蓬勃发展之势,就对环境美学的催生来说,环境伦理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环境伦理学建立在环境生态学与环境哲学的基础上。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差不多每时每刻都有生命物种在地球上消失,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提出来了,如何看待人之外的生命?如何处理好人与其他生命的关系?

早在1919年德国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就在斯特拉斯堡的布道中提出了“敬畏生命”的原则,他说:“我们生存在世界中,世界也生存在我们之中。这个认识包含着许多的奥秘。……如果我们已能深刻地理解生命,敬畏生命,与其他生命休戚与共;我们,我们怎样使作为自然力的上帝,与我们所必然想象的作为道德意志的上帝、爱的上帝统一起来?”[[6]] 。问世于1949年的《沙乡年鉴》是美国伦理学家利奥波德(Aldo Leopold)逝世后出版的著作,书中《土地伦理》一文指出自然保护应尊重生物的多样性,应重视保护“陆地”这一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稳定性和美观,提出了立足于整体观的大地伦理学。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先后出版了环境问题先驱者莱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巴里·康芒纳(Barry Commoner)的《封闭的循环》、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的《哲学走向荒野》和《环境伦理学》等。

在属于哲学的诸多学科中,美学与伦理学有着极其内在的联系,它们都以生命作为自己的关注对象,只是伦理学侧重于生命的内在价值,而美学则侧重于生命的外在现象。伦理学所关注的“善”作为人类行事的基本原则总是内在地决定了美的价值取向。环境伦理学所提出的一系列关于生命的新的原则,极大地启发了美学,不仅为美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而且提供了理论基础。

至上个世纪中叶,西方的环境伦理学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众多学者探讨了环境伦理学和环境美学的关系。70年代后,从大地伦理学到深层生态学的转变使环境运动从改良走向激进。以深层生态学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在西方兴起,带来了一种新的生态世界观。这种环境伦理学影响了很多环境研究者其中包括一些美学家。阿诺德·柏林特、艾米莉·布雷迪(Emily Brady)、罗尔斯顿等人认为环境美学根本上需要一种伦理的关怀。艾米莉·布雷迪指出,在对环境的改造时,有时审美价值的获得是以生态和自然环境受损害为代价的,这样,美学目的就和我们的道德责任相冲突了。[[7]] 如何在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同时达到审美与道德的共存,是实践面临的难题。

环境保护的发展在实际上生活中导致了环境的美化,相应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园艺设计、环境设计诸多的美化环境的新的学科蓬勃发展,这些学科需要理论上的指导,也就不约而同地诉求于美学,这样,不仅是从事哲学理论研究学者、而且还有众多地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美化工作的学者、艺术家、工程师也加入研究环境美学的研究的行列。

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境美学是在环境伦理学的胚胎中吸取环境美化的营养发展起来的。

环境美学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它与传统美学的区别所在:美学研究的重心从艺术转移到自然,其哲学基础由传统的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扩展到人文主义、科学主义和生态主义;美学正在走向日常生活和应用实践。不难预见,环境美学将成为美学研究的显学,也势必为人类的实践指出一条通往人与环境的和谐美的道路。

美学属于哲学,以美和审美价值作为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传统美学在很大程度上仅限于研究艺术的美和审美价值,因此美学也被称为“艺术哲学”。环境美学的出现,是对传统美学研究领域的一种扩展,意味着一种新的以环境为中心的美学理论的诞生。

四、环境美学的走向

在环境美学尚处于开端时期,全面、系统地概括它的研究领域与主题似乎为时过早,但已有研究似乎显示出它大体上的走向:

第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再思考。从来的哲学关注是人与自然的对立,讲的最多的是自然人化;当代的环境哲学与环境美学则更多地关注人与自然的统一,不再一味地强调自然人化,也关注人的自然化。人与自然两者,过去的哲学从来是将人看作主体,自然看作客体。现在此说遭到质疑,在某种意义上,自然也可以看作主体。与之相关的价值论问题,过去的哲学认为只有人才有价值,自然没有自身的价值。此说同样遭到质疑,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自然特别是自然中的生命物——动物与植物也有价值。这些哲学上的观点影响到美学。过去美学研究自然,是将自然作为人的对象来研究的,主流的美学认为自然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具有人的生命意味,是人的精神的象征,不认为是自然本身创造了自然的美,而认为是人创造了自然美。芬兰美学家约·瑟帕玛2004年在武汉大学的举办的“美与现代生活”国际会议上提出“如何言说自然”,引起了与会学者的关注。过去的美学总是艺术美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今在环境美学的视界中,这一观点遭到了挑战。加拿大学者卡尔松提出“自然全美”论,我在2004年的“美与现代生活”国际会议上则提出“自然至美”论。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仍在进行。

第二,经济价值与审美价值关系的再思考。关于价值,人们过去实际上重视的只是几种价值,特别是经济的价值,而别的价值特别是审美的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环境的问题上,总是将它的功利价值与审美价值对立起来,以前者克服后者。在片面强调富起来的口号下,对环境资源竭泽而渔的现象十分严重。为了建水电站,破坏自然景观的现象在中国可以说司空见惯,至于为修高速公路或为盖楼房任意砍伐树木包括百年古树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在人们眼中,经济高于一发,功利大于一切,哪还有美的存在?殊不知自然物的审美价值未必在在它的经济价值之下,经济价值可以换算成金钱,审美价值则根本不能换算成金钱,一般来说,任何自然物的经济价值是有限的,而自然物的审美价值是无限的。特别是自然物的审美价值是不可再生的,一经破坏,任多少金钱投入,也无法恢复。在环境美学的视界下,审美价值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在许多情况下,它的价值超过经济价值。除此以外,环境美学十分看重将具有功利价值的工程转化为景观,使之不只具有特定的功利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

第三、“居乐”是环境审美的最高追求。建造一个适宜人居住而且让人居住感到快乐的环境是环境美学研究的出发点。环境保护,它的使命只是让人能够生活下来,于健康无碍,环境保护以及为了实际实现环境保护须进行的各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其使命仍然是限的,其功能是对人的物资性要求的满足,而环境美学,最根本的是用美的规律建造一个美好的环境。这个环境不仅是能让人住得下来,对于人的身体健康没有妨碍,而且是让人住得开心,住得愉快,它给人的满足是精神性的。

第四,城市环境是环境美学关注的重点。工业社会以来,城市化的步伐加大,在先进的工业国家,城市与乡村的界限在消失。城市是人们最重要的生活环境。过去人们看重城市,是因为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们去城市生活,主要是为了功利性的目的,也为了审美,因为城市有较乡村不一样的美——现代文明的美。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城市的发展,也出现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城市对于人性具有一种异化的作用,因而,关于建设具有人性化的城市放在城市建设者的首位。在过去,城市建设也许更多地强调它的功能,而现代城市的建设却将审美作为重要原则。1933年的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雅典宪章》重视的是城市的功能,1977年在秘鲁首都利马通过的《马丘比丘宪章》则注意到人需求丰富性与多样性了,审美已经成为城市规划重要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美原则对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越来越提到突出的地位。以美学的规律主导城市建设已经提出来了,而且在不少新城市建设与老城市的改造中得到实践。

第五、生态、工程与环境的关系成为环境美学走向现实生活的中介。从大而言之,生态平衡是宇宙的根本法则,是不可违抗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又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人类的文明活动总是表现为一种工程,这些工程大而言之,一座城市,小而言之,一座水坝都是人造的环境,它们的建设都在一定程度伤及自然的生态平衡,也破坏原有的环境美。这样就有两个问题提出来了,一是如何让工程建设尽可能不伤及生态平衡,或者构建新的生态平衡;第二是就是如何让工程变成景观,创造新的美,比原来的环境更美。

第六、构建环境的美学评估体系。关于环境的评估体系中原来是没有美学这一块的,因此,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没有能够得到有效地制止。只算经济账是远远不够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它有各种价值,不只是经济价值,它的美学价值不可低估。日本京都奈良保存了许多木结构的寺庙,这些寺庙建于公元十世纪、十一世纪,这此庙宇气宏伟、壮观,它们的价值难道能折算成金钱吗?环境的美学价值评估是一件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项目,其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十分重大。

【注释】


[[1]]  Ronald W. Hepburn,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原载Bernard Williams and Alan Montefiore (eds.) British Analytical Philosophy,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66,285-310.

[[2]]  [美]阿诺德·柏林特:《生活在景观中》,陈盼译,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第21页。

[[3]]  [美]H·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自然界的价值和对自然界的义务》,叶平译,转载自邱仁宗主编《国外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4]] 阿诺德·伯林特在《生活在景观中》一书中描述过环境美学向工艺美术、城市建筑、规划发展的过程,他说,“过去的两个世纪中,环境的美学吸引力扩展到一方面与建筑和室内设计相结合,另一方面与城市和商业、工业景观相结合。”见此书的译文,第22页,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

[[5]]  [英]阿诺德·汤因比:〈人类与地球母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

[[6]]  [法]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1页。

[[7]] 参见Emily Brady,‘Aesthetics,Ethics an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in Arnold Berleant(ed)Environment and the Arts,Burlington: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

(原载《郑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美学》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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