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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哥特小说介绍(以已有中文译本的英国哥特小说为主)

哥特文学是一种结合了恐怖和浪漫两种元素的文学流派,兴起于18世纪中后期的英国,流行于18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它对那个时代的西欧文学影响极大,影响力扩展至如法国、德国以及爱尔兰等国家。不过其在英国显然取得了最高的艺术成就。哥特文学探讨极端的情感以及黑色的话题,其背景也常常是哥特式的:黑暗的忏悔室、废弃的城堡、摇摇欲坠的修道院、常年失修的古宅。如果真如丹纳所言,一门艺术的诞生与它所在之地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话,那么英国那种冷冰冰、凉飕飕的、阴晴不定的气候、绵绵不断的阴雨和安静、荒芜的乡间小道一定是最适合哥特文学的萌芽之地。
本文的介绍主要为已有中文译本的英国哥特小说,由于只是作者根据个人多年的阅读爱好总结出来的,木有什么学术根据,所以请当做一般的简介看看吧~飘走~
一.关于英国哥特小说中的一些经典之作
1764年,霍瑞斯•瓦尔波尔的小说《奥特兰多城堡》出版,这部篇幅不长的小说被公认为哥特小说的鼻祖。故事围绕着亲王曼弗雷德亲王一家,讲述了在奥特兰多城堡发生的一系列怪异事故。故事本身情节平平,叙述乏味,人物形象苍白无力,按今天的眼光看连三流小说都难以及上,在当时却开创了一个新的文学流派。不过也要考虑到,一些小说之所以青史留名,不是因为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是由于其内容与众不同。《奥特兰多城堡》当属此列。在当时,小说尝试的题材无疑是很新颖的。作者将作品的情感基于一种“使人战栗的愉悦”上(无论实际上小说是否达到了这种效果),为之后哥特小说的创作起到了抛砖引玉的功劳。同时,出现在《奥特兰多城堡》里的哥特建筑、超自然事件、家族诅咒、无辜的少女、黑暗、死亡、不可告人的秘密等也作为哥特小说的必要元素,为之后的哥特小说家所沿用。
继霍瑞斯•瓦尔波尔,安•拉德克利夫夫人是第一位使哥特小说在英国成为畅销书的作家。瓦尔特•司各特对她的作品十分称赏,将她誉为“第一位写虚构浪漫主义小说的女诗人”。拉德克利夫夫人长于描绘自然风光,在她笔下,雄奇壮丽的景色与小说里阴郁缠绵的情调浑然一体,形成一种浪漫而庄严的气氛。《奥多芙的神秘》(1794)和《意大利人》是她的代表作品。尽管故事俗套——英俊骑士与美貌淑女历经重重劫难,最终突破艰难险阻,幸福团圆;某些风景描写与诗歌咏唱也太过拖沓,但瑕不掩瑜,如果用来打发时光,这些小说读起来还是很令人赏心悦目的。
马修•刘易斯是另一位重要的哥特小说作家,他的《修道士》(1796)在当时的英国曾经轰动一时。不同于拉德克利夫夫人带有说教意味的哥特小说,刘易斯在《修道士》里讲述了一个天主教教士如何受魔鬼引诱,而后堕落杀人的故事。书里的黑暗元素之多是史无前例的:伪装成诱惑的魔鬼、修道士反常的色欲、强奸、凶杀、乱伦等。由于小说对禁忌话题的露骨描写(在我所读到的所有译本中,这类描写均十分含蓄而且篇幅不多,不知原文如此还是译者有所删节。因此我只能暂且理解为那个时代的思想保守),当时的英国社会对此议论纷纷。小说的写作并不算高明。故事由主副两条线索所构成,主线即是修道士安布罗斯的堕落经过,副线则讲了骑士与修女的爱情故事,两条线索互有交叉。然而,副线情节杂乱,节奏缓慢,不禁令人有喧宾夺主之感;在线索的交汇点上,处理的手法也极为牵强,再加上某些主人公的形象塑造即为平板,毫无个性可言,整本书的文学价值是有待考量的。但是书中极富争议性的内容以及作者对敏感话题的尖锐评论无疑具有很强的话题性,并且也颇具震撼人心的力量。因而,《修道士》不失为一部成功之作。《修道士》大获成功后,英国涌现了许多类似主题的哥特小说,其中不少充斥着大量的色情与血腥描述,格调下流,趣味低俗,因此不久之后,这种类型的小说就变得不受欢迎了。
1818年,玛丽•雪莱出版了《弗兰克斯坦》,开创了哥特小说的另一股潮流。《弗兰克斯坦》也被评论家认为是西方的第一本科幻小说。玛丽•雪莱是一个创新者。在她之前,所有的哥特小说家都将超自然解读为一种飘忽不定、难以抗拒的神秘力量,以此来增加作品中阴郁的色调,与他们相反,玛丽•雪莱却将超自然与科学联系在了一起。《弗兰克斯坦》讲述了一个科学家以死人肢体创造出的怪物的一生。玛丽•雪莱没有详细解释她书中由科学所创造出的超自然力(关于那个能够创造生命的电击理论,弗兰克斯坦的叙述是如此含糊,因此我们只能推测作者关于这方面的科学知识实在太过浅薄,以至于在这一段只能写得即为简略),但详细地描绘了人类滥用科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由此给社会带来的灾难。《弗兰克斯坦》是一部非常独特的哥特小说,不过,之后仿效它的故事似乎绝大多数都只能归结于科幻文学而非哥特文学。毕竟,科学并不是一个适合于哥特小说的元素。科学意味着文明社会的理性之光,而哥特小说却对黑暗、蒙昧、为狂热宗教信仰所笼罩的中世纪情有独钟,后者曾极力阻挡并延缓前者的到来,是为前者所不屑且排斥的;因此,两者实际上是难以相容的。
吸血鬼在哥特小说中是一个长盛不衰的主题,第一部吸血鬼小说的诞生却完全出于巧合。据玛丽•雪莱在《弗兰克斯坦》的前言中所写,一天晚上,拜伦、雪莱夫妇与拜伦的私人医生波利多里聚在一起闲谈,拜伦提议在座的每个人都写一篇鬼故事。于是,玛丽•雪莱写了《弗兰克斯坦》,波利多里则写了《吸血鬼》,并与1816年以拜伦的名义在杂志上发表,成为了史上首部关于吸血鬼的哥特小说。可惜的是,中国并没有这部小说的翻译版本,这不能不说是很令人遗憾的。
哥特小说到了1840年左右已经不再风行,但其影响却渐渐在19世纪的文学上扩展开来,并渗入法国的浪漫主义运动,形成了一道格调阴沉却不失浪漫风情的文学奇观。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民众对阴森、奇幻的哥特风格抱有近乎病态的喜爱之情;这种癖好使得当时的许多文学作品大量采用哥特手法,其中许多都是大众耳熟能详之作。这些享誉世界的名作包括:
《呼啸山庄》,《简爱》 勃朗特姐妹 英国
《远大前程》,《荒凉山庄》 查尔斯•狄更斯 英国
《远离尘嚣》,《还乡》 托马斯•哈代 英国
《白衣女人》 威尔基•柯林斯 英国
《道连•格雷的画像》 奥斯卡•王尔德 英国
《巴黎圣母院》,《笑面人》 维克多•雨果 法国
《伊尔的维纳斯铜像》,《熊人洛奇》 普罗斯佩•梅里美 法国
20世纪初,达芙妮•杜穆里哀的哥特小说大放异彩,她的代表作品是《蝴蝶梦》(1938)。杜穆里哀的写作风格明显受到勃朗特姐妹的影响:旷野、荒村、古宅在她的作品中随处可见。以《蝴蝶梦》为例,女主人公婚后随着自己几乎不了解的丈夫麦克斯来到了他们的领地——曼陀丽庄园,这座古宅美丽而奢华的外表下却似乎潜藏着令人心神不宁的怪诞气息。丈夫前妻丽贝卡离奇的死亡,形迹可疑的女管家充满敌意的监视,粗鲁放荡的公子哥儿,在海滨游荡的白痴,访客们异样的眼神,种种不安的迹象对女主人公精神的压抑构成了蝴蝶梦的基本要素。《蝴蝶梦》并不涉及超自然力,其令人感到抑郁的是其对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命运近乎幻觉的猜测、追寻和逃避。小说家以极其细腻的笔法叙述主人公的心理活动,这一手法与书中瑰丽而阴森的环境描写相辅相成,情景交融,取得了很好的表现效果;这一点不仅在《蝴蝶梦》里,在她的另外几部哥特小说——《牙买加客栈》、《浮生梦》、《征西大将军》(均有中文译本)中也有非常详细的体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地方过度的描写不仅冗赘、打乱了作品的节奏,而且给人惺惺作态之感;对心理描写的过度偏重也淡化了人物的形象。尽管她也关注极端的情感——恐惧,然而若是通篇如此描写,毫无变化,给读者造成的却只有审美疲劳了。不仅这样,由于对勃朗特姐妹作品的模仿痕迹太重,以至于她作品的风格缺少独立性: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很糟糕的。当然,杜穆里哀的风格更为精巧、纤丽,但也更为繁缛和做作。从许多的男主人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希刺克利夫的影子;从女主人公的身上能看出简•爱的形象。相对于《呼啸山庄》与希刺克利夫粗野、暴躁性格浑然一体的粗犷风格,杜穆里哀的“希刺克利夫”们剩下的只是玩世不恭的外表与装模作样的夸夸其谈罢了;女主人公的塑造相对成功,然而,“简•爱”与“希刺克利夫”的爱情显得僵硬而别扭,像重新装上的假肢一样,似乎作者强行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扯到了一处。从这方面来讲,尽管达芙妮•杜穆里哀的小说是成功的,但从未摆脱勃朗特姐妹的阴影。
20世纪50至70年代,哥特小说又一次小范围地开始流行。在中国,这段时期的哥特小说译本似乎十分罕见,唯一能找到的作家是维多利亚•霍尔特;她的作品倒不如称为爱情小说更为妥当,或者说,是包着“哥特”外皮的爱情小说。这类小说手法平庸,情节俗套,也并不能被算作佳篇。她的小说包括《庄园鬼影》、《英宫逸事》等。
到了21世纪,哥特小说已渐渐让位于恐怖小说。许多人错误地将哥特与恐怖等同起来,两者含义尽管相近,却还是有所区别的。哥特小说不仅追求使人恐惧的效果,还将浪漫元素加以结合,并倾向于对超自然现象的解读持保留意见;而恐怖小说的涵盖面更加宽泛,并且不排斥科学的参与和解释。近几十年以来,尽管出了《夜访吸血鬼》(安妮•赖斯,美国,著有吸血鬼系列)这样优秀的哥特小说,但哥特文学并不是大众阅读的主流。至于这几年流行的《暮光之城》,由于故事里的情感纠葛占了多数篇幅,同维多利亚•霍尔特一样,这也只能算打着吸血鬼旗号的言情小说罢了。总体说来,哥特小说在本世纪初,发展是日渐式微了。
二.论英国哥特小说的意义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一支流派,有一类看法认为,哥特文学是作为一种消极的浪漫主义出现的。浪漫主义兴起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之一是出于对与古典主义所倡导的所谓“理性”、“文明”的反对。因此,浪漫主义者蔑视平庸的现代社会与教条主义,讴歌崇高与伟大,向往回到古代牧歌般的田园生活,敬畏变幻无穷的自然之力。在这一理念的主导之下,如果说积极的浪漫主义提倡人们怀有崇高的理想并为之战斗的话,消极的浪漫主义者则沉溺在这类虚无的幻想中,对现实里的困难却视而不见;换而言之,就是逃避。
我赞同上述说法。还有另外一种看法,认为哥特小说是一朵在黑色浪漫土壤中开出的恶之花。积极的浪漫主义从正面批驳现实,哥特文学——消极的浪漫主义却从反面,即从社会的阴暗面批判社会;两者运用的手段虽然不同,最终达到的目的却是同样积极的。这种观点却本末倒置了:手段与目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决不能混为一谈。
以《修道士》为例。评论认为这部小说的积极意义在于抨击了天主教的腐化堕落以及扭曲人性的修道院制度。小说中的修道士安布罗斯,平日里道貌岸然,实际上却沉沦于美色间不能自拔,与撒旦定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强奸了亲生妹妹。然而,如果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在《修道士》里,这一系列对天主教的冒犯并非是作者写作的目的;或者说,作者并未意图通过对这些罪恶的描述从而批判某些不公之处。相反,这些骇人听闻的情节仅仅作为了令读者感到兴奋或恐惧的手段:批判的效果是客观的,而主观上,作者并没有刻意为之。
不妨以《巴黎圣母院》与《修道士》进行对比。雨果的创作受马修•刘易斯的影响很大,《巴黎圣母院》里副主教堂•克洛德的形象就由修道士安布罗斯演化而来。对于相似的题材,雨果将“美丑对照”的理念付诸文字,剖析人性,并深刻地分析了造成悲剧结局的社会原因;因此,雨果对天主教、对社会的批判可以看作其写作的目的之一;唤起世人对世上种种不公平制度与现象的思考,呼唤善良,伸张正义,是作者写作主观想达到的效果。反观之《修道士》的意义却仅仅通过唤起人们对故事的兴趣——小说的主要目的所在才在情节中无意识地显现出来。
关于《修道士》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作者是站在新教国家的角度上来指责天主教国家(故事发生于西班牙)的不公正社会现象的。这种说法与第一种一样站不住脚。如前文所言,修道院、天主教教士、狂热的宗教行为等是哥特小说的重要元素,而浪漫主义又追求异域风情,因而将小说发生的地点定在西班牙是很自然的。这与“为批判而批判”而选择的地点完全不同:前者是为了符合故事情节,后者却是为了符合讲故事的目的,其选择的理念是毫无共通之处可言的。
再以安•拉德克利夫夫人的《意大利人》为例。《意大利人》大篇幅地叙述了意大利宗教法庭对一对情侣的戕害。作者无疑对宗教法庭的存在持否定意见,但是,她真的是为了批判这一点而将其罪行公之于众的吗?纵览全文,与其说作者写的是意大利,毋宁说她写的是自己的幻想:金色的落日余晖下,碧蓝的地中海闪闪发亮(在英国是见不到这番景致的),古老的城堡高耸入云;忧愁的少女泪痕阑干,纤纤玉指拨弄起鲁特琴的琴弦,思念远在天边的恋人。黑暗的宗教法庭犹如云块在大地投下的阴影,如果将无情的迫害贯穿于全书始末,故事的气氛岂不是更加浪漫、更加悲惨动人吗?在这里,宗教法庭的罪行再一次作为用来吸引读者的手段而非批判目的被作者使用了。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几乎每一本哥特小说。无论这些题材达到了怎样的客观效果(比如说,《弗兰克斯坦》对人性的反思,或是《蝴蝶梦》里对工业社会的否定态度),其主观目的只有一个:使人感到害怕。
哥特文学的兴起与当时的社会潮流密切相关。19世纪的工业革命给西欧带来了滚滚不尽的财富与理性之光,但更多的社会问题也随之纷至沓来。于是,回到中世纪那种纯朴、自然的生活状态成为了许多人的梦想,单调乏味的现代生活激起了人们体验极端情感的欲望。于是,在建筑领域,“哥特复兴”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大批哥特式建筑拔地而起;与此同时,哥特文学也应运而生。
然而,哥特文学做到的只是跟随潮流。顺应大众逃避现实的心理,作家们写出了成百上千的哥特故事,却从未对产生这种心里的原因进行思考。他们追逐潮流,却不曾领导或是改变它,而是任凭它像风一样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的方向。因此哥特文学从未像某些重要的文学流派对时代的思潮产生巨大的影响;思想的力量,在哥特小说中从来都是很薄弱的。
哥特文学同唯美主义文学有很多相似之处。如同洛可可风格是巴洛克风格的变体,两个流派都是对浪漫主义所包含的某一特质进行无限夸大后产生的结果。唯美主义认为浪漫主义所追求的美是文学作品所要求的唯一要素,哥特文学将存在于浪漫主义中的极端情感作为创作的终极目标。戈蒂耶说“为美而美”,哥特文学则是“为恐惧而恐惧”。
居斯塔夫•福楼拜对此的批判极富洞见。许多批评家认为《包法利夫人》的创作源于作者对浪漫主义运动的巨大失望。然而,使福楼拜失望的,是积极的浪漫主义,还是在运动后期,浪漫主义所表现出的消极面呢?在此,哥特小说倒可以充当一次绝妙的反面教材来使用。
哥特小说的内容既不现实,也没有鼓励读者去面对现实的勇气,这和包法利夫人喜欢的那些传奇小说(福楼拜所否定的消极浪漫主义小说)如出一辙:“书上无非是恋爱、情男、情女、在冷清的亭子晕倒的落难命妇、站站遇害的驿夫、页页倒毙的马匹、阴暗的森林、心乱、立誓、呜咽、眼泪与吻、月下小艇、林中叶莺、公子勇敢如狮、温柔如羔羊,人品无双,永远衣冠楚楚,哭起来泪如泉涌”,于是造就了她“爱教堂为了教堂的花卉,爱音乐为了歌的词句,爱文学为了文学的热情刺激”不切实际的狂热性格,导致了结尾的悲剧。尽管艾玛的故事是一个极端的个例,但即使对于他人,这类小说的娱乐意义也是远比社会意义为大的。因而,虽然哥特文学曾经风靡一时,但无论从文学价值还是社会意义上看,直到今天,与其他类型的小说相比,它在文学史上的意义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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