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会同城乡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划定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参与审查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经费申报管理监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园林植物保护,负责绿化配套资金、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收缴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砍伐和城市绿地占用审批;组织开展市区全民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地树木和创建“园林化单位”等评比竞赛活动。
(六)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验收绿化工程质量;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公园行业管理,制定并施行公园管理检查标准;负责动物园观赏动物引进、交换繁育、饲养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游乐园审查和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园、游乐园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花卉市场协调指导、盆景资源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节日摆花及园林对外展出组织工作。
(八)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园林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工作。
(九)组织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继续教育、局属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局设8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生产、环保、消防、安全、设备年检、事故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拥”工作;制定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督查全市园林科技工作;编制城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年度园林植物新品种引种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园林科研项目立项、园林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和科技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审核和施工现场技术问题、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园林植物保护、园林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人事劳资处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定额管理、干部考察任免、培养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录用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离退手续办理;组织指导局系统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
计划财务处
负责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审、会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填报、绿化专项建设资金管理监督、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调查研究,组织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监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应诉等法律事务;收集编写园林信息,组织撰写园林史志;负责园林网站建设。
规划建设处
会同城乡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带、防护绿地和城市主次干道绿地方案审批;参与审查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方案(绿地指标)并监督实施;划定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控制范围并实施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基建、土地、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收集管理。
绿化管理处
实施城市绿化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技术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化年度计划,拟定并申报城市绿化专项经费;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县(市、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园林化单位”、“园林化道路”、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检查验收;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手续;负责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和古树名木、珍稀树种认定、核查、建档、保护、后续资源调查;指导国有园林苗圃苗木生产;组织指导义务植树、认建认养树木绿地活动;组织城市绿化成果统计、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绿化标定处
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企业资质审查、评定、年审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检查验收绿化工程质量,参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工作;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评选。
公园管理处
实施公园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技术管理规范;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年度公园绿化计划;参与新(改、扩)建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制定公园、广场质量管理等级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审查协调公园大型活动和游乐园建设管理;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市各类游艺机、游乐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园林系统各类经营活动;指导动物园动物保护、繁殖、交换和管理,公园内古建筑维护管理;协调指导花卉市场、盆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大型节日摆花及对外展出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监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主要任务
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专门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确立了到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目前,距离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仅有2个月左右。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整改工作任务。为提高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整体效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组织专家两次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调研,通过查资料、看现场,他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相关部门任务。为保障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需要,对涉及创建的相关部门承担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责任单位对照政办发〔〕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地段景观提升工程。按照政办发〔〕28号文件要求,对创园验收重点地段景观工程以及现有绿化实施“查漏补缺、查死补活、查残补优”,并加强栽后的养护管理。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立体彩化任务。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原则,以市区主要公园、道路、广场增添立体彩化造景为突破口,建设一批花球、花柱、花墙等新靓点,进一步提升市区绿化品位与档次,丰富城市色彩,营造景色怡人的城市景观。配置植物以草本花卉为主,按照季节更换花卉,确保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效果。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设施添置任务。按照政办发〔〕28号文件要求,查漏补缺,添置摆放到位,并根据季节进行草花更换,长效管理。
(六)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管养提升及补植完善任务。各管养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区绿化管养工作,加大绿化管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转变“重栽轻管”观念,切实巩固现有绿化成果。对重点管养地段不低于省一级养护标准;其他地段管养标准不低于省二级管养标准(具体见省绿地管养规范)。对责任区内近几年来栽植的苗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抽调人员,加强力量。根据创园要求,集中抽调人员,在创园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四个工作组,集中办公,攻坚作战。一是综合组,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从市园林局、统计局及“四区”园林局各抽调一名文秘人员,重点做好整套申报材料的汇编、校核工作。二是工程技术组,由市园林局牵头,从市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四区”建设局各抽调一名技术骨干,主要负责排好创园检查验收线路,增添绿地配套设施,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协调创园经费及时拨付,并做好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从市园林局、日报社、广电总台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负责制定创建宣传计划,拍摄、制作多媒体技术汇报片和城市风光画册,保证随机调查群众满意率达标,以及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上做专版宣传。四是督查组,由市政府办牵头,从市监察局、城管局、园林局、建设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负责督查创建进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
(二)认真准备,迎接检查。一是抓紧制作完成创园技术汇报片和城市风光画册。二是精心安排创园检查验收线路,仔细做好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鲜花摆放等氛围营造工作,保证所到之处不失分。三是完善创园基础材料汇编,全面校稿、核准相关数据,保证整套材料不出现数据逻辑和语法错误。
开县幅员面积3959km2,是人口大县、资源大县、农业大县、移民大县,也是重庆市8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现有建成区面积7.52km2,其中,旧城区4.52km2,新城中吉片区3km2,城市人口13.5万。旧县城将在2007年底全淹全迁,新县城由中吉、安康、平桥三大组团组成,远期规划为建成区30km2,人口35万的“山水园林城市,帅乡文化风格,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受移民搬迁“三原原则”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客观上加大了我县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工作的难度。尽管如此,在市园林局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将我县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执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走依法治绿之路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与和谐开县的重要保障。对此我委根据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渝园林发[2005]106号)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开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建委主任姚光富任组长,县建委副主任周昌萱、县监察局副局长刘益楠任副组长,县建委城管科科长赵昌武、监察室副主任黎远祥、园林处主任余朝国、城建大队大队长李筱昂及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刘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委城管科,由赵昌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于2005年6月20日至7月5日,全面开展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狠抓管理,严格审批
1、依法设定审批主体。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规定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县建委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批、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修剪、移植、砍伐城市园林树木等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审批工作。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受县建委的委托,履行城市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的现场踏勘工作。
2、全面清理绿化审批。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部门,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第一、二、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面清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项目,对已取消的“绿化工程验收”、“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公共绿地(包括游乐园、动物园)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事项,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而是将其纳入日常监管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了城市绿线控制,保证公园、广场、游园的地块用地。同时通过加强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推行园林绿化市场准入与清除制,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效果与质量。
3、完善绿化审批程序。今年,我委以全面贯彻《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为契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新城迁建的原则,对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设定依据、实施范围、资料提供、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墙对外公示,并在开县建委的网站上予以公布,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审批程序,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共审批签发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15份,批准规划绿地面积107645.8m2,报批审查率达100%,绿化用地达标率85%;签发“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书”5份,核定绿地面积10993m2,报批核定率达100%,核定合格率达100%。
4、规范绿化档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建设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2002年我委制发了《开县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归档主要内容及组卷排列顺序与要求》,将园林绿化审批资料作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审查内容的必备条件之一,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微机管理,做到查阅方便快捷、图文并茂。
三、强化监察,确保成效
1、加强配套绿化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开府发[2001]62号)、《开县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01]63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的要求,严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绿化指标核定,确保配套绿化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园林绿化建成效果,做到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
2、狠抓园林绿化资质管理。一方面积极培育园林绿化市场,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准入与清除制度。要求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越级承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另一方面实行园林绿化公司、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凡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园林绿化公司、企业,需到县建委登记备案,接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引导它们为开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山水园林城市构建做出积极贡献。
3、注重审批绿地后续管理。一是明确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常年在各建设施工工地巡查,监管督促配套园林绿地面积的预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落实。二是狠抓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受县建委委托,县城建监察大队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对侵占城市园林绿地,损毁园林绿化设施和将原有绿地改作它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建成效果。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工作虽取得较大发展,但与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尚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规划起点低,绿地规模小、总量不足;配套绿地建设科学性艺术性不高,生态、休闲、娱乐三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市场弱小,基础配置、调剂作用能力低下;乡土苗木利用程度不高,地方特色不突出;市民园林绿化意识有待加强,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狠抓审批,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及《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严把配套绿化审批关。国土、规划、建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中,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把园林绿化方案审查作为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初设审查不达标但又必须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取集中绿化费;对达不到审查指标的竣工项目严格按每平方米商品房售价的十倍处以罚款,确保配套绿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绿地总量的同步增长。
二是强化园林资质管理,发展壮大园林绿化市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一批运作规范、实力雄厚的绿化企业的支撑。目前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绿地建成效果不很理想。我县新城下步还将开展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各乡镇、中心村、小区也有大量的绿化建设、绿化改造等工程项目,这为我们努力发展壮大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引导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诸多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难道的机遇,积极培育本地园林绿化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辐射效应,带动一大批小企业、个体户朝着正规化、规范化迈进;引进一批高资质、信誉好的外地企业,激活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内外结合、优势互补,达到整体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的目的;加强资质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查处,以清洁企业队伍,优化建设秩序,净化发展空间,达到快速提升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目的。
2012年是我市开展“创园”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生态宜居海湾新城建设的决定性时期,全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加大“创园”力度,加快城市生态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创园”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市“创园”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市委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执法局,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等创园有关单位各派一名人员参与创园办日常工作。市园林局负责“创园”的日常具体工作。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健全“创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园”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园”任务,协调各方力量,为实现“创园”目标作出努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全市动员、把握时机,全面落实“创园”各项任务,确保2013年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管理制度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标准》的要求,健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各公园应设立专门的公园管理处。同时,设立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加强园林队伍建设,从本市基层调入有实践经验的园林、林业、土建高级工程师若干名,强化园林队伍技术力量,改变技术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加快园林规划进度。2012年12月前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城市绿线规划、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南漈公园、东湖公园、塔山、镜台山公园规划和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规划。
3.编制城市蓝线规划,划定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施和管理。
4.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启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二)绿地建设
重点加强“两园、五路、三结点”建设,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五路”指东路、福路、天湖路、万安路和塔山路,“两园”指南漈公园与东湖公园,“三结点”指火车站广场、会展中心和高速路南互通口绿化。
1.加强公园建设,重点加强城区“两园”建设。完成“两园”为主的公园建设是“创园”工作的重点,关乎“创园”工作的成败。一是今年6月底前收回南漈公园管理权,将南漈公园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公园建设项目;二是加快完善东湖公园建设,包含大门山景观区、金蛇山景观区、南岸景观区(二期)和环湖栈道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植物园选址建设;四是加强塔山公园、镜台山公园等山地公园的绿化景观及配套设施提升。
2.加强城市景观“五路”建设,提升道路沿线绿化。城区道路景观的提升,在“创园”专家验收考察路线的环节中至关重要。一是重点加强“五路”东路、福路、天湖路、万安路、塔山路等提升改造建设;二是加强其他道路绿化和景观点建设,如:高速路桥下及两侧绿化、市区24米及以上道路行道树种植与零星补植工程;三是加强沿河、沿溪绿化,改造金溪、南漈溪,两侧留出30米以上作为绿地建设;四是在城区内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彩化,提高城区的绿化品位。
3.加强中心区街头小公园、小绿地的建设,重点抓好“三结点”建设。城市街头小公园是城市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城市形象与品位,在创园中占有很大比重。主要加强城市重要出入口与公共休闲场所的绿化提升与改造,重点抓好“三结点”绿化建设,提升人民广场绿化,调整体育中心规划,在沿河、福路周边预留30米绿化带。今明两年计划建设30处街旁绿地,包括沿街单位拆墙露绿。
4.加强生产防护绿地建设。完成市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特别是建成区内高速桥两侧防护林带和桥墩立体绿化建设。完成中心苗圃(100亩)建设项目。
5.加强城区绿化养护与管理,提高园林规划、种植、养护水平。城区绿地统一收回由园林局管理,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位,安排养护经费,确保绿地养护质量;选定市树、市花,加强彩化、花化,优化城市绿地植物配置,形成层次丰富、配置合理、自然式、节约型的复合植物生态群落,体现园林绿化特色;建立绿化审核审查制度,实行园林绿化项目专项验收制度及绿化管理制度;城市绿化强调“三分种,七分管”,必须加大绿化后期养管力度,特别是创建考查线路沿途绿地以及必检项目绿地。
6.做好城市其他绿地建设,特别要做好城市水土流失点的绿化恢复。在今年6月底前对城市一重山与在建项目水土流失点进行综合治理,如灵秀山庄、三盛海德公园、金域兰湾、火车站周边山体、大门山周边黄土地、塔山公园塌方地等,确保今年遥感航拍达到“创园”要求。全民动员,做好山地公园景观提升、环境整治、卫生保洁、公备、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等综合治理,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达到“创园”标准。
(三)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构建生态宜居海湾新城的重要内容。2012~2013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环城森林生态保护。严格保护环城山林植被及古树名木,建成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展示区。根据《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重点建设镜台山森林公园、大山冈森林公园、雷东岩森林公园、笔架山森林公园和上金贝风景名胜区。
2.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构建。按照优先保护原则重点构建东湖“生态绿心”。重视东湖公园及周边环境的规划与保护,景观效果力争进入全省城市公园前列。
3.加强城区内护城河、南漈溪等内河整治。
4.城市防护林体系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强城区国道、省道以及高速公路两侧绿化,以及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5.城市湿地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湿地资源普查工作,并编制《市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重点保护环三都澳湾区域近海岸及海滩湿地、沼泽湿地和湖泊湿地等湿地资源。
6.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市域范围内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工作,并制定《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四)市政设施
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对城区内道路完好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对出现坑凹、碎裂、塌方的道路及时修复;完成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建设,完善其运行管理制度,并监管到位。
(五)人居环境与社会保障
人居环境与社会保障是《标准》新增加的项目,也是专家考点项目之一。2012~2013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对照《标准》要求,加强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建设。
2.根据《市~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的旧城片区改造项目,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3.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大于100%和住房保障率不低于80%。
4.加强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六)做好宣传、影像资料、材料汇编等工作
安排“创园”前期经费,用于园林绿地相关资料、档案整理汇总,制作15分钟以上的中心城市建设成果影像多媒体资料及园林图片宣传画册等。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创园”户外广告,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园三年中每年组织有主要领导参加的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市上下“创园”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阶段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调查摸底时间从2012年月至2012年月。宣传活动贯穿整个创建过程。
1.结合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情况摸底、登记、造册。
2.落实“创园”有关指标数据。
3.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园”实施动员大会。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并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组织群众,推动“创园”活动的顺利开展。
4.新闻宣传单位要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大造“创园”舆论声势。
(二)建设阶段
时间从2012年月至2013年6月。
1.市建设、规划、园林部门,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创园”任务,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创园”活动,人人动手,人人植树,种花铺草,层层落实绿化建设任务。
2.抓好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绿化工程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保证资金,按质按量按时逐项落实。
3.市、区“创园”办和园林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三)自检自查阶段
时间从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创园”任务,准备好相关的内业资料,对相关建设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2.市“创园”办和园林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内业资料归档、收集、整理工作,检查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
(四)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
时间从2013年3月至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
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创园”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自纠,巩固提高,提前按国家级园林城市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做好迎接国家建设部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各部门应在巩固原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园林绿化机构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工作到位。参照本省其他地市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任务分工如下:
市政府办: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创园”分工任务;组织协调有关南漈山公园收回管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部门分工责任。
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创园”要求,做好本辖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创建意识,坚持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方针,督促各社区、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拆除违章建筑和临街单位拆围露绿工作;每年建设街头绿地15处(含拆墙露绿);要在本辖区内推选一批高质量小区、单位并上报名单,评选市级园林小区、单位;绿地率不达标的小区应采取措施,进行补植、改造,在2012年6月达到标准要求。
市财政局: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并逐年增加;确保计划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经费按时下达。
市城乡规划局:确保修编的总体规划在2012年月前通过审批;通过规划手段,全面推行绿线管理,指导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验收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低于25%;配合蕉城、东侨在市区内新规划选址各40处街头绿地小公园;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协助水利部门规划确定城市蓝线,保护规划区内的水体、湿地;完成植物园与中心苗圃的选址规划。
市住建局:作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协助作好“创园”各单位牵头协调工作;协同市政府办、侨联,共同做好南漈公园的移交及管养工作;配合市编办作好园林机构提升,增加公园管理处的编制,加强园林绿化技术人员的引进和配备;进一步做好污水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指标要求;完成市政建设各项工作。
市园林局: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园”任务。突出城区园林专项规划和公园规划修编与设计;做好城区绿地管理养护的牵头督察工作,以及市区公园的养护管理工作;作好“创园”内业资料收集汇编整理、遥感资料分析工作,2012年8月底上报省住建厅;做好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做好城市主要干道绿地提升改造工作;配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园林监察监督保护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收储与供应工作,保证绿化建设的用地需求。
市环保局:做好大气、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与督察工作。
市林业局:每年组织全市义务植树活动;做好国家湿地公园的规划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做好城市周边山地的森林防火、树木保护、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城市规划区内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建设。
市水利局(市水保办):按有关规定做好城市规划区的蓝线规划保护工作,严格保护城市的水体湿地;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完成规划区内的河道清淤与两侧绿化。
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城市规划区内的国道、省道两侧绿化、美化建设工作。
市交警支队:整治维护市区交通秩序,配合创园办完成迎检时路线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日报社: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配合创园办做好“创园”期间的园林绿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重要路段、公共场所和单位“窗口”地段设置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公益广告牌和悬挂宣传标语,提高“创园”社会知晓率。
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培养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全民绿化参与。
市行政执法局:强化执法监督,对违规侵占绿地,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照章进行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原则,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切实转变园林发展方式,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全力实施城市绿荫行动“五大工程”,增加城市的绿荫覆盖,建设生态园林、民生园林、文化园林,不断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使城市空气更加清新、生活更加舒适、环境更加宜居、景色更加优美。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以城市林荫路系统建设、林荫公园建设、林荫庭院小区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和立体绿化建设等“五大工程”为重点的城市绿荫行动,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初具规模的城市林荫路系统,林荫小区和庭院比例达到40%以上,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达60%以上,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全面推进,基本建成以林荫公园、林荫休闲广场多点布局,以城市林荫路系统为网状框架,以林荫庭院、小区为全面覆盖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荫体系。
三、工作内容与标准
城市绿荫行动按照既有园林绿化抓提升完善、新建园林绿化抓规范管理的原则,着力解决有绿无荫、有绿少荫的问题,在植物配置上坚持乔灌花草合理搭配,以植树为主的原则。在项目建设中,要坚持多植树、增绿荫、保生态、重人本。具体工作内容、标准与责任分工详见《城市绿荫行动责任分工表》。
(一)突出道路绿化,建设城市林荫路系统。突出行道树建设,构建林荫走廊。行道树优先选择冠大荫浓、生长较快、病虫害较少的大规格乔木,优先选用法桐、国槐、白蜡、柳树、栾树等阔叶树种。提倡行道树双排或多排种植,道路隔离带和分车带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补植行道树。树穴作为树木地上、地下水分运输、养料传递、气体交换的重要窗口,禁止片面追求景观效果而减小树穴面积或用水泥沥青等进行硬化处理。城市道路改造过程中,严格保留原有行道树。新建道路必须留出人行步道,尽量设立自行车专用车道,人行步道和自行车道通过种植行道树的绿化带进行分割。通过集中、连线的道路绿化建设,尽快形成城市林荫路系统。
(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建设林荫公园。公园绿地是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及锻炼身体的重要场所。要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科学规划综合性公园,充分利用城区内山体、水面、河道等生态资源,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发挥城市绿岛的生态效应,认真贯彻《城市公园服务规范》、《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切实提高城市公园养护管理水平。公园建设要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其中乔、灌木覆盖面积应占到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乔木覆盖率应达40%以上。公园内树种要根据气候状况、园内立地条件,结合景观构想、功能要求等确定。要结合实际,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休憩功能的街头绿地,绿地内尽可能地增加绿荫,同时配置健身、休憩设施。城市广场要根据广场性质,在满通组织、人流集散、景观效果等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林荫覆盖率。城市火车站、汽车站、购物中心、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广场,由于人流量较大,应种植大规格乔木,覆盖率达70%以上。城市公园、广场铺装尽量采用渗透性较好的透水材料。
(三)加强单位绿化,建设林荫庭院和小区。庭院小区内主要道路行道树保持完整,保证绿化覆盖效果。在小区内因地制宜设置健身步道,完善健身设施,方便群众休憩健身。健身广场和小游园四周种植大规格乔木覆盖。在树种选择上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种类。要千方百计提高单位内绿化覆盖率,楼前屋后的空闲地都要见缝植树。继续推行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拆墙建绿,实行绿化提升,把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色共享。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围墙要种植紫薇等垂直植物美化景观。
(四)强化停车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针对现有城市停车场多数采用混凝土、沥青等硬质铺装材料,普遍缺少绿化和林荫覆盖的现状,要加大停车场绿化力度,改善停车场生态环境。停车场泊位间隙要利用乔木进行分割,并形成林荫覆盖,在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的同时,要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不得对停放车辆造成损伤和污染。停车场绿化树种应选择适应性强、病虫害少、无树脂分泌、无生物污染、栽培管理简便、应用效果好的常见植物,地面尽量利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进行铺装,所嵌草坪必须耐践踏。
(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屋顶绿化采取简单式屋顶绿化和花园式屋顶绿化两种形式。简单式屋顶绿化主要用于现有普通屋面和新建楼房的非种植屋面,利用低矮灌木或地被、草坪进行屋顶绿化,不设园林小品等设施。花园式屋顶绿化主要用于新建现浇混凝土楼顶,在楼房建筑设计时,充分考虑屋顶承载力、防水等因素,将屋顶设计成种植屋面,在屋面上种植小乔木、灌木、地被和草坪类植物,设置园路、座椅、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城市所有立交桥桥体、河道硬质驳岸以及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庭院墙内外两侧等都要预留有种植池,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援植物,尽可能的扩绿增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绿荫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住建委、开发区、园林、林业、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绿荫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市绿荫行动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考核评比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园林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绿荫行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考核监督等工作。市住建委、开发区、园林、林业、房管、交通等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工作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安排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城区绿化整治效果突出,绿化景观凸显
1、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现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改变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严重缺乏、城市绿化保护的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分别于今年9月、12月实施。随着这些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实现城市绿化资源共享
通过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我市城区具备实施“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小区)实体围墙15处,共约5000米。为顺利推进全市“拆墙透绿”工作,我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市城管局领导、市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对拆墙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目前,南车机车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已完成了长3500米实体围墙的拆除,新建了视线通透的穿透式围墙,其余单位正在制定“拆墙透绿”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古树名木“无证”零的突破
今年7月,我局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城区共有古树名木52株(古树名木23株,名木群2处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园林处于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首次为古树名木“挂牌正身”;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单位,并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对长势不好、存在病虫害的古树各木,市园林处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理和技术指导。
4、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实现创建“细胞工程”经常化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资府办函〔200〕35号)、“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城区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资创建办〔200〕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筹备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评选工作。前期,全市共有60余个单位、居住小区提出了创建申请。我局组织园林绿化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办法,对申报单位、居住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查阅创建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市电力公司、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蜀亨大酒店、博雅酒店、芭蕉园、广场小区、天景花园、九曲花园等一批创建单位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进行了评比打分,市政府已发文命名表彰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45个。通过创建,增强了广大单位和市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自觉意识,为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开展城区公共绿地补植工作,实现绿化档次全面提升
按照城市绿地“黄土不露天”的原则,做好对街道、小区、单位的绿化摸底和增植补绿工作,市城区一、二、三类街道存在树木、草坪死缺株现象,需补植。从8月起 ,市园林处即着手准备城区园林绿地苗木补植、更换工作。目前,已完成娇子大道、南骏大道、大千大道的草坪、绿篱补植工作,完成了上西街、建设北路、建设西路、滨江大道等路段的行道树补植工作,共补植乔木173株、灌木769平方米、草坪7688平方米。同时积极鼓励单位、小区、居民开展“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实施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6、加强城区绿地和公园、广场管理维护,实现公共场所服务优质化
实施城区绿化带白色垃圾、杂草、石块、动物粪便等杂物的彻底清理,及时冲洗园林植物枝叶上的残留尘垢,定期清洗广场地砖、水池等公共场所。加大了公共绿带的保洁力度,每天保洁时间在14小时以上;完成了全市城区公共绿地14万平方米草坪的修剪,15万平方米绿篱、0.2万株行道树的修枝整形工作。清除园林垃圾25车,约50吨,维修花台沿石27处,开展公共绿地病虫害防治5次,施肥1次。
加强了城区三贤文化公园、世纪广场、体育广场、苌弘广场、凤岭公园管理和维护、为市民休闲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目前已完成了公园广场灯具、座椅、垃圾桶、花台等园林设施的维修工作,建立了城市园林设施“随坏随修”的工作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共检修安装灯具135盏,维修电线路长达2380m,绿地供水管网260余米,维修花台126处长108米,维修座椅62座次,清理凤岭公园上山道路排水沟余米,集中清洗广场水池3次。、春节、国庆期间,在城区主要节点摆放鲜花40万余盆,开启公园、广场的夜景亮化设施和喷泉,营造出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7、开展春节、国庆鲜花摆放工作,打造城市绿化景观节点
为迎接200年春节和国庆60周年等重大节日,营造喜庆、祥和、热烈的城市环境,9月下旬,在娇子大道收费站广场、二环路和马鞍路节点、市政府大门外绿地、世纪广场等城市重要公共区域共摆放鲜花30万余盆,摆放鲜花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投资40余万元。市民反响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成功打造了娇子大道、市政府转盘、三贤文化公园、南骏大道、滨江大道等重要景观节点。
(二)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
1、市政、环卫管理加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乱丢乱倒、建筑工地、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洗车场点、垃圾清运与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整治。一是认真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承担近2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分成15个承包片区,划分成若干清扫保洁责任地段,逐段落实专人负责,分段包干,坚持每天两次大清扫,全天候保洁。对和平路、政府路、娇子大道、广场路、雁城路等商业繁华及人流量大的主要街道180万平方米实行特级路面16小时清扫保洁,坚持机扫面积达110万平方米。二是认真抓好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承担城区552个垃圾清运点、46座垃圾库、1座中转站的清运任务,稳步推进垃圾袋装化工作,日清运生活垃圾达224吨,全年共清运城市生活垃圾6.75万吨;三是认真抓好街道冲(洒)水工作,对城区140余万平方米的城市主街道进行冲(洒)水作业,冲(洒)水量达8.4万吨。四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正常,对城区收集运输到垃圾处理厂的城市生活垃圾均按要求进行了卫生填埋,确保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数量达7.54万吨,坚持开展垃圾处理厂内的灭鼠灭蝇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与城区240个单位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合同》,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保障。其间,位于八楞村南骏工业园主干道侧的垃圾渗滤液管道于2月、8月两次被土石方压破,随时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的危险,经采取安装临时性排污管道的抢险措施,有效防止了事件扩大,确保了稳定。五是认真抓好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城区30座直管公厕、37座直管垃圾库、1座垃圾中转站、1000个果皮箱、1座垃圾场、23辆机动作业车、55辆人力清运三轮车进行了有效地维护管理,全年共维修公厕120余座次,垃圾库60余座次,安装果皮箱610个,维修果皮箱660个,维护维修环卫作业车辆1000余辆次,确保了环卫设施的正常使用。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182个,着力编制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城区一、二、三类街道路面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袋装化率达80%以上,市区环卫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环卫作业市场化试点工作,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新路子。
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进一步加强,逐步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全面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重点整治维修城区车行道、人行道、排水系统、桥涵等,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共办理占用市政设施许可证712件,开挖市政设施许可证102件。维修城区人行道1米2,路沿石350米,非机动车栏杆195 米;填补车行道坑槽395 米2;改造九曲花园河堤栏杆343.6 米;为健康快车活动安装排水管506.2 米;清掏排水系统6219米,检查井317座,更换和疏通水沟盖板118块、水篦子78套,新建排水沟150米、排水管50米,增设雨水篦21套,主排水沟清淤2400米,并对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及时维护。排除孙家坝羽绒厂积水23万米3。新安装路灯370柱,维修城区路灯2162 盏,更换各类灯泡1822只、镇流器247只、触发器430只。更换路灯故障电缆300余米,恢复被盗路灯电缆126米,对28台变压器和1台配电柜进行了经常性养护,并按季节变化适时调整了全市区路灯的亮熄时间,确保了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新增加城区路灯灯杆广告位438个,广告灯箱26个,均实行了对外招租。对城区15座桥梁进行了安全检测,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2、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规范城区卫生和秩序管理
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管理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城区建筑垃圾、户外广告及店招、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夜市及校园周边秩序等专项整治50余次。对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坚持重点管理、实施错时巡查管理,集中清(文秘站:)理整治了皇龙路夜市、苌弘广场乱搭建棚屋及城北商业街、仁德中路、马家巷等马路市场及城区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对西门桥街等乱倒垃圾严重的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了市民行为。200年共教育纠正各类违规违章人员7000余人次、依法办理城管 行政处罚案件2990余件,其中: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33件;查处入城脏车31件;新批设置户外广告17处,送发书面整改通知540余份,动员业主自行拆除和依法组织拆除破旧污损广告、牌匾330余处,依法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店招、横幅标语390余起;清除城区“牛皮癣”76000余处(张),查处20件;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6200余处,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占道行为1350余件;规范夜市摊点770余个,查处67件;查处擅自开挖城市道路违规行为25起,查处毁损市政、环卫、园林、燃气等设施案件16件;拆除各类乱搭建230余处(个),查处40件;规范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6700余辆,查处乱停放820余起。
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创建热情
市城管局以“爱我城市爱我家,共建美好新”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城管系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义务植树”、“千人大扫除”、“街面油污清除”、“城区卫生大调查、大清洁”、“人行道杂草清除”、“城管执法大劝导”等主题实践活动,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组织城管干部职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爱护城市环境的工作热情。200年,城管系统共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10余次,参加人员上万人次,排查、处理各类环境治理的问题近1000个,清理卫生死角1000余处,解决重大民生稳定问题2个,清运死角垃圾余吨,清淤3000余立方米,治理“牛皮癣”1800余处,拆除违规设置的布幅广告及标语横幅210余处,疏导规范流动摊点1100余个,取缔违规夜市摊点120余处,城区环境卫生及秩序明显改善。
4、公用事业稳步发展
港华燃气公司全年共销售天然气1893万方,新安装天然气3200户,户内维修整改9366户,铺设天然气管道26千米。做好“侯十工业带”燃气管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北内环”建设的协调进度,为公益事业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雁江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区相关部门按照《市创建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分解,全面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1、雁江区政府组织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居民院落绿化宣传,组织城区居民和区级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侯家坪、沱东新区开发建设时加强了配套绿化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单位、居民参与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提升了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
2、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新建项目绿化严格执行“四同时”制度,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200年共投入60万元完善园区绿化,实施了外环路南段口子的山体绿化和外环路北段临高速路约3万平方米的绿化。园区工业企业建设涉及保留山体的,要求业主做好保留山体植被保护和山体的绿化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实施“拆墙透绿”。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批水库项目的实施,其中的征地移民工作也陆续开展起来。在征地移民工作中,需要对项目区大量的实物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这其中就包括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由于近年来,农村对于种植经济苗木的热情不断升温,导致在水库实物调查和移民补偿中涉及大量的园林苗木数量统计和投资估算,对其进行妥当处理赔付是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1 苗木种植兴起由来
当今城市绿化日益受到重视,很多城市把创建“园林城市、宜居城市”作为发展目标,加大城市绿化投资。数据显示,中国城市绿地率为34.47%,但我国城市绿地总量仍然不足、发展不平衡。城市内部区域之间绿地不平衡,城市中心区和老城区绿量不足,西部地区园林绿化总体发展滞后。全国仍有70多个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不足3平方米,其中30多个城市绿化覆盖率不足10%。国内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高速增长。市政园林市场的发展将带动对苗木需求。2011年至2015年绿化苗木市场年均增速保守估计将在10%-15%左右,预计到2016年,我国绿化苗木的市场规模将达到800亿元左右。因此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较好的经济回报促使下,国内部分地区的农民选择种植和养护园林苗木作为生活收入的来源。
2 苗木市场需求来源
2.1 家庭景观用苗木需求增长
国内家庭居住地景观园林市场发展迅速。以其中的房地产园林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01年投资规模为100亿元,2011年增加到48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98%。假设房地产平均容积率为1.8,景观面积占30%,景观绿化的投资成本为300元/平方米,得到2001年到2011年我国房地产景观绿化的市场容量。根据预测,2012年至2016年,我国房地产景观绿化的市场容量将保持8%的年增长率增长。
2.2 旅游景区打造及休闲度假区对苗木的需求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节庆假日外出旅游及休闲度假潮流不断升温。旅游产业迅速崛起将刺激风景名胜区园林基础建设和旅游城市的绿化建设,从而加速了绿化苗木种植产业的增量需求和发展。
2.3 企事业单位绿化的需求
近年来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不断加大厂区和园区造林绿化和庭院绿化美化的投入,以营造整洁美观的绿地效果,不断提高本单位的环境生态效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工作氛围。
3 水库淹没范围内苗木处理的几点建议
3.1 苗木清点
作为水库淹没范围内的经济苗木属于地上种植类,其存在数量巨大、品种繁多、大小不一等特点。因此在实物调查阶段对其进行统一调查点数的过程中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点问题:(1)在调查前应统筹了解库区内种植经济苗木的种类和种植涉及使用土地数量;(2)在进场调查前应对统计掌握的苗木规格和品种进行统一划分制定标准,以便现场实地调查时可以清楚的区分;(3)对每户进行调查统计前应充分了解掌握每户间的土地界址情况,避免发生相邻土地农户对于地上种植经济苗木产生争论和分歧,也为现场工作的推进打好基础。
3.2 苗木补偿价
经济苗木评估价格是一项较复杂的工作,根据每季度市场需求及周边苗木市场行情,应制定一个指导价格标准线。因为评估工作结束并不代表立即会对农户进行相关实物的补偿。因此,指导价格应结合头三年本地区及周边类似经济苗木的市场价进行统一制定。对于淡旺季的浮动价也应多方考量之后进行确定。
3.3 苗木迁移处理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园林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城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市;
到2013年,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二)分项目标。
1.到2009年,市9个城镇(城区)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创建时间如下:20**年,水磨沟区;20**年,新市区,头屯河区;2007年,沙依巴克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东山区;2009年,天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坂城镇。
2.到2011年,水西沟镇、安宁渠镇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
3.到2012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个城区和达坂城镇、水西沟镇、安宁渠镇3个城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员变动,由所在单位人员自行替补)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兵团农十二师: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团(场)的林业工作。
(二)民航新疆管理局:负责机场区域绿化美化工作。
(三)**铁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地区铁路两侧和南站、北站、西站、文光车站绿化工作及本系统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工作。
(四)**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林业、城镇绿化建设工作。
(五)各区人民政府(含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辖区内公共场所及各单位的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市委宣传部: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阶段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七)市发改委: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工作,积极争取资金。
(八)市建委:负责全市道路、绿地、公园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的协调和建设施工的指导监督工作。
(九)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园林绿化、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园林绿化工作动态,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科学依据。
(十)市农牧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退耕还草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财力支持,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十二)市规划局: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在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中,严格按国家标准留够绿地比例。
(十三)市市政市容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市政道桥设施管护工作,以及城市亮化工作。
(十四)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水务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城市水资源利用规划,合理、科学地配置水资源,确保城市绿化用水;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河、湖(水库)、渠等水体沿岸的绿化工作。
(十五)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
(十六)市城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县乡道路绿化建设,公交站场绿化建设。
(十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十八)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居住区绿化建设工作,促进居住区绿化达标。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创建活动要求,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用地,为园林绿化建设提供足量的土地。
(二十)市文化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文物古迹保护及绿化工作。
(二十一)市广播电视局:协助制定并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计划,开办公益性的园林绿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目。
(二十二)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旅游景区(点)的绿化工作。
(二十三)市目标办:负责将各区(县)及市属相关部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市级目标管理,并会同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十四)市文明办:负责将创建“文明单位”与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结合起来,强化“文明单位”绿化工作责任,促进“文明单位”绿化达标。
(二十五)市爱委办: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单位开展创建市级“卫生达标单位”和市级“卫生达标社区”活动,并将其与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相结合,积极做好绿地、水体的除害防病工作。
(二十六)市绿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的创建工作。
五、主要工作(20**年—2013年)
各区、县(含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市政市容局、市城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创建自治区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
(一)主要任务。
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增绿化覆盖面积2952.84公顷(建成区面积按20000公顷计算,下同)。
2.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新增绿地面积2442.44公顷。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新增公共绿地面积962.89公顷。其中:新增公园面积849.24公顷,游园面积113.65公顷。
4.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新增绿化道路(街道)1200条;新建绿化道路49条,新增道路绿化面积20公顷。
5.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2164公顷;新增“花园式单位”75个、“绿化合格单位”598个。
6.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地率25%以上,园林式居住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达到居住区总数的60%以上。
7.新增生产绿地49公顷,荒山绿化面积2920公顷。
8.新增城镇绿化面积300公顷。
9.新增农村绿化面积18409公顷。
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用水普及率、人均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城市路灯亮灯率等指标应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规定。
(二)任务分解。
1.庭院绿化建设。(见表1)
2.公共绿地建设。(见表2)
3.道路绿化建设。(见表3)
4.荒山绿化建设。
新增荒山绿化面积2920公顷。其中:天山区670公顷;沙依巴克区550公顷;水磨沟区950公顷;头屯河区300公顷;东山区300公顷;自治区水利厅50公顷;自治区林业局100公顷。
5.农村绿化建设。
(1)新增造林面积5050公顷。其中:**县3000公顷;天山区30公顷;沙依巴克区200公顷;新市区75公顷;水磨沟区45公顷;东山区200公顷;达坂城区500公顷;兵团十二师1000公顷。
(2)种草11359公顷。其中:**县8500公顷;东山区1359公顷;达坂城区1500公顷。
(3)达坂城区封山育林、育草2000公顷。
6.城镇绿化建设。
新增绿化面积300公顷。其中:达坂城镇新增绿化面积150公顷;水西沟镇新增绿化面积60公顷;安宁渠镇新增绿化面积90公顷。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05年3月以前)。
1.宣传动员。
2.制定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实施计划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计划。
3.培训工作人员。
4.签订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城区)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责任书。
5.召开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城区)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动员大会。
(二)创建工作(20**年-2012年)。
1.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20**年—2009年底)。
(1)按照《**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绿化、生态建设、市政建设和景观保护等工作。
(2)各区、县(含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根据《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工作。
(3)对各区、县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工作进行检查。
(4)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5)申报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
(6)总结表彰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区(城镇)工作。
(7)对照《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自查。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年—2012年底)。
(1)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实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2)邀请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4)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5)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6)总结整改工作。
(三)申报验收工作。
1.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2009年1月—2010年底)。
(1)组织撰写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材料。
(2)向自治区提出申报自治区园林城市申请。
(3)制定迎接考核验收计划。
(4)成立迎接自治区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5)迎接自治区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6)总结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3年1月—2013年底)。
(1)组织撰写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
(2)向建设部提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申请并将申报材料及申请抄报自治区建设厅备案。
(3)邀请自治区绿委、建设厅对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进行资格评定。
(4)制定迎接考核验收计划。
(5)成立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6)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7)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规划中的绿化用地要划定“绿线”,保证绿地按规划实施。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定配套绿地。建立易地绿化补偿制度,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实行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包绿化、包养护、包管理,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单位和每个工商户。
(二)建立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投资、融资体制。要把城市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投入,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城市各类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规定建设绿地。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和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通过共建、捐建、认建、认养、认管和冠名等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外商、企业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吴忠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突飞猛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和绿化面貌明显改善。截止2012年年底,市区城市绿地总面积达到202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5%、39.5%和18.5平方米。2012年2月,吴忠市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但是,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问题日趋突出,绿地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养护管理机制落后,严重影响了绿化建设成果的巩固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园林绿化的发展。为此,准确测算绿地养护费用,探索建立新的养护管理模式已成为当前绿化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城市绿地基本情况
依据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2010年12月编制的《吴忠市城市绿地遥感调查报告》及绿地台账等基础资料,经现场调查核实:截至2012年9月30日,吴忠市区范围内(四至界限为:世纪大道以南、黄河河道以东、南环水系与银平公路以北、清水沟以西围合区域和滨河大道向北延伸至与灵武交界处,向南延伸至与青铜峡交界处的滨河大道两侧水域及绿化带)共有城市绿地30300亩,根据现有管理单位和经费来源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市财政直接投资管理的绿地,主要为道路、公园、广场、街头游园、水系绿地等,共计129处,总面积23295亩。按照类别划分:绿地16015亩,占68.7%,水域6273亩,占26.9%,广场、园路、建筑1007亩,占4.4%。按照目前管理单位划分:市园林局管理12595.0亩,占54.1%,利通区政府管理2573.3亩,占11.0%;市直各部门管理2009-2012年绿化任务8126.7亩,占34.9%。计划将利通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管理的绿地全部收回由市园林局直接管理,准确测算每年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划拨。
第二类是社会投资管理的绿地,主要为生产绿地、经果林、单位、居住区绿地等,总面积7005亩。其中:生产绿地、经果林2881亩,单位庭院绿地223个面积1944亩,居住区绿地191个面积2180亩。计划生产绿地与经果林仍由原权属单位加强管理,研究制定单位、居住区绿地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二、绿地养护费用测算
参照银川市城市绿地分级养护管理模式及费用测算标准,吴忠市区城市绿地拟划分一级、二级、三级和防护林四个养护管理级别,费用测算标准结合吴忠实际情况,在银川市的标准基础上进行适当下调。具体为:
(一)绿地养护费用标准制定:吴忠市区绿地养护费用标准制定借鉴银川市现有绿地分级管理的经验,参照银川市园林局绿地养护管理站《2009年绿地管护标准测算》中各级绿地、树木养护管理的主要工序以及产生的人工、用水、燃油、肥料、机械等工程量,依据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人工9840元/人·年)、宁价费[2006]185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水费0.2元/立方米)等相关文件调整各项工程量单价,计算出各级绿地的养护管理费用标准。主要调整单价项目为:1、燃油费在银川市2009年测算的0.87元/平方米的基础上,考虑近三年柴油单价上涨1.0元/升,涨幅16%,为此燃油费调整为1.01元/平方米;2、人工费考虑绿化管理以雇佣4050人员为主,参照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9840元/年·人的标准执行,与银川市2009年测算的26000元/年·人的标准相比,下调62%;3、水费标准按照井水0.2元/立方米的标准计算,与银川市1.35元/立方米的自来水费用标准相比,下调85%。
(二)绿地分级养护费用标准:养护管理费用标准包括绿化和园林设施两部分,绿化主要是指行道树、分车带、道路两侧绿地、公园广场绿地、防护林五个类型绿地正常管护情况下的人工费、水费、燃油费、电费、病虫害防治、肥料、机械损耗、水带、越冬防护、修剪等费用;园林设施主要是花坛、广场道路维修管理,湖面补水、管理,园灯维护管理等相关费用。
1、绿化费用标准:行道树一级为11.40元/年·株,二级为10.13元/年·株,三级为9.45元/年·株;分车带一级为6.53元/年·平方米,二级为5.36元/年·平方米,三级为4.89元/年·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地一级为4.79元/年·平方米,二级为4.29元/年·平方米,三级为3.28元/年·平方米;公园广场绿地一级为4.87元/年·平方米,二级为4.36元/年·平方米,三级为3.38元/年·平方米;防护林为1.55元/年·平方米。
2、园林设施费用标准:花坛为64.45元/年·平方米;广场道路一级为4.87元/年·平方米,二级为3.42元/年·平方米,三级为2.94元/年·平方米;湖面养护管理标准为0.62元/年·平方米;园灯养护管理标准为284.52元/年·组。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6)03-0091-04
城市公园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其景观面貌和服务质量代表着城市的整体文化修养和精神文明的水平。公园免费开放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种全新理念,得到了国内外各大城市的高度认同。
2012年初,为解决佛山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促进城市升级和环境再造,推进广东特色新型城市化道路,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的部署,经佛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佛山市滨河公园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城市核心绿地系统,被列入“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随着城市升级计划的开展同时启动实施。
佛山市滨河公园位于佛山市中南部的佛山新城核心区内,北临东平河,长5 km,占地面积约65 hm2,通过露天泳场、湿地公园、迎水面、龙舟广场景观工程以及佛山公园滨河区改造提升等工程有机整合而成。由龙堤、湿地公园、露天泳场、儿童乐园、篮球场、五人足球场、滑板场、模型赛车场、绿道等节点及公众活动休闲区通过景观轴、文化轴、功能轴串联成体(图1)。自2013年底建成并对市民免费开放以来,不仅成为美化城市环境的生态工程、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更是成为佛山城市新的休闲游憩魅力点。本文总结了该项目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方面的经验与特色,以期为今后城市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
1规划与建设
1.1整合规划,打造特色
佛山市滨河公园为“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位于广东省4号及6号区域绿道中部,也是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22号线东平河生态景观林带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详细分析新城自然环境、绿化规划以及东平水系生态的基础上,以《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1]《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2]《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3]为依据,以“水绿香”为理念,以“升档次、加层次、增色彩、添文化”为手段,以“生态环境优美、文化主题鲜明、岭南特色突出”为主题,为广大市民提供“高效率、慢生活”的体验区为目标,在更好地保护东平河滩生态环境基础上,利用“沿江河景观”和“水乡风貌”条件,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建设,打造公园的惠民、生态、文化和水乡特色。
1.1.1 惠民功能特色
滨河公园功能设置注重通达性、参与性、互动性,绿道建设贯穿整个公园,配套有露天泳场、儿童乐园、篮球场、滑板场、五人足球场、模型赛车场等功能区,较好地丰富和拓展了惠民功能。其中,占地约40 000 m2的露天泳场的设计建设充分整合了东平河的自然风光与公园绿道的功能配套,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而7 500 m2的人造沙滩,为市民提供了一处享“阳光”与“沙滩”的休闲去处(图2)。同时,整个公园融合了绿道工程,是佛山市九大社区示范绿道之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绿色环保的骑行游憩场所(图3)。
1.1.2自然生态特色
秉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一是在充分保护东平河原有河滩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把湿地景观纳入公园规划建设中,通过恢复河岸缓冲带,修复沿河浅滩,打造浅滩、河漫滩等多样的生态水体形态,建成佛山市最大的城市中心湿地公园(图4)。二是通过采用复式堤岸起伏的堆土曲面增加可绿化面积。三是植物配置强调乡土性与特色性结合,注重乔、灌、花、草的有机搭配,注重常绿植物与彩叶植物的生态结合,注重植物立体生态群落构建,注重原生态植物的保护利用,在佛山市范围内淡水区域率先成功引种无瓣海桑Sonneratia apetala、桐花树Aegiceras corniculatum等红树林物种,在重要节点上试种中国红Cerasus campanulata ‘Zhongguohong’、广州樱Cerasus yunnanensis ‘Guangzhou’、南国早樱Cerasus cerasoides ‘Nanguo’等名优樱花品种,并推广种植烈香茶花Camellia japonica ‘Liexiang’、杜鹃红山茶Camellia azalea、克瑞墨大牡丹茶花Camellia japonica‘Kramer's Supreme’、六角大红茶花Camellia japonica ‘Heksagonalni crvena Kamelija’等珍稀茶花品种,较好地营造出颇具特色的自然生态植物景观。四是在园建设施建设方面,强调生态环保材料的应用,如公园园路小径铺地采用渗水性较好的透水混凝土材料,减少了地面迳流和雨水流失,为园林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湿地园路则顺应滩涂地形环境修建防腐木栈道,配备休憩、望江平台,与周边环境达到最佳的“天人合一”境界。
1.1.3岭南文化特色
注重传承岭南文化,把岭南文化元素融入到公园中,打造地方绿化美化生态化品牌。建成展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木版年画的“木版画廊”、展示佛山人文历史的“剪纸画廊”(图5)和国际龙舟赛最佳观赛点的“龙堤”,并融入了佛山国际城市雕塑大赛的12件精品,以此增强公园文化内涵。
1.1.4水乡特色
利用水乡条件,对河涌、堤岸、内陆景观三大专项进行统筹,同步设计和施工,有效保证了防洪和园林景观的有机结合,形成“河涌―滨水公园―城市绿地”的有机统一(图6~7)。同时通过叠山理水,修建大型塑山瀑布、山林小涧、望江平台、音乐喷泉等形式多样的亲水设施,营造出“水在城中,城在绿中,人绿相随”的新型城市滨河水乡景观。
1.2分段实施,科学推进
佛山市滨河公园建设是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决策,既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幸福工程。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新城管委会)高度重视项目推进过程,严格把关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并高效组织项目管理,使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在具体建设环节,通过将滨河公园红线范围内的露天泳场和迎水面景观提升工程等7项生态绿化项目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整合、分段施工,基本做到既符合省市的总体要求又贴合新城实际,充分保证了生态绿化工程的有序衔接和园林景观的整体协调,有效解决了用地难、资金缺和时间紧三大建设难题,全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1.3收集民意,完善方案
通过坚持每周3次的游客问卷调查、网络意见收集等方式了解市民对已建成节点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以民意倒推决策方式来科学决策新节点的设计、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真实需求。譬如新增的儿童乐园(图8)、五人足球场和模型赛车场等功能区,较好地丰富和拓展了滨河公园的惠民功能。
2 运行与管理
2.1运行机制
佛山市滨河公园为免费开放式公园,由佛山新城管委会管辖。公园具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则由管委会委托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属的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并接受管委会的监督检查验收。其中绿化子公司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工作,物业子公司负责设施设备及秩序维护工作。公园维护管理经费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编制预算,经佛山市财政局审核后,按季度核拨。通过这种直接委托的垂直管理和严格的监督检查验收,有力保证了经费的使用到位和高标准管理质量及相关配套公园服务的实现。
2.2精细化管理
佛山市滨河公园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方针,着力完善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 “精细化”管理,有效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公园管理有水平、上档次。
2.2.1执行高级别公园管理标准
佛山市滨河公园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4]执行城市绿地养护质量一级标准,并立足实地,制定了佛山市滨河公园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佛山市滨河公园物业管理标准规范、公园管理工作年度方案等完备的管理规范,按“月”编制月度管理任务与指引,然后以“周”为单位安排工作计划,再以“日”为单位落实,较好地保证了各项具体工作的严格执行到位。
2.2.2推进公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了涵盖公园管理人员与一线作业工人考核、岗位职责等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操作手册,使员工保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各项工作。
2)配备园林绿化(含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物业管理方面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方位指导、监督、跟踪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的执行,并通过工程师例会及滨河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实现公园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管理一体化。
3)持续提升公园管理人才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定期组织技能交流和培训学习活动等方式稳步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2.2.3持续开展公园管理技术创新
1)通过开展“特色植物在佛山新城应用”“佛山滨河公园土壤质量研究”“佛山新城绿地有害生物普查”“城市公园绿地设施调研”“佛山新城绿地动物资源调查与恢复研究”“佛山新城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城市公园管理模式”等专题技术调研,为建立具有自主特色的佛山市滨河公园建设与管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开展技术改良构建了由公园有害生物生态防控、配方施肥与土壤改良技术、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树复壮技术、大树全冠移植技术、植物促控花技术、植物整形修剪技术、植物损伤修复技术等13项具备核心竞争力技术组成的新型公园管理技术体系,为公园管理工作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3)通过大力引进二维码树牌、高空作业车辆、超低容量喷雾机、智能化喷淋系统、电动保洁车、挖树机、钻孔机、草坪打孔机、高枝绿篱机等新型设施设备,提升公园管理作业的机械化及智能化水平。
2.2.4严抓公园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由自检自查、专家验收、数字城管、城市考评构成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5]、《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6]执行公园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为此,公园管理效果得到佛山市委市政府及广大市民的认可和赞赏,以优质的园林绿化环境成为新城对外招商引资的一张靓丽名片。同时在佛山市城市考评中荣获七连冠,并获得“2012-2013年度顺德区园林绿化优秀管养项目奖”。
3成果与效益
3.1成果
佛山市滨河公园的建设诠释了滨河生态文化,开创了城市生态保护和绿化建设新篇章,让佛山新城的总体形象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凭借高标准、高质量的园林绿化景观获评全市城市升级首轮年考中的“最佳精品奖”以及佛山城市升级明星项目和最美河滨项目,并以“滨河莲韵”的魅力美景跻身为佛山新八景之一。本项目于2014年获得广东省第二届岭南特色园林设计铜奖。
3.2经济效益
佛山市滨河公园已成为佛山新城建设的新地标、招商引资的新亮点,为新城高端商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新的平台和增长带。
3.3社会效益
以佛山市滨河公园为载体,紧密围绕体育休闲、游憩服务做文章,在滨河休闲文化上下功夫,积极携同佛山传媒集团、佛山市电视台、佛山市博物馆、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佛山市流行音乐协会等外界单位及协会组织各种主题活动共计10万人次。其次,建成免费对外开放的露天泳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功能和服务提升,办卡市民已超30多万人,累计接待泳客近100万人次,是目前广东省内最大的城市免费露天泳场,并于2014年获得“佛山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让公园贴近社会,惠及民生,社会效益明显。
3.4生态效益
佛山市滨河公园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制氧固碳、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据统计,佛山市滨河公园植物种类数量由原来的数十种上升到现在的300多种,俨然是一座岭南植物王国,是青少年生态科普教育的优良场所。同时,佛山市滨河公园作为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22号线东平河生态景观林带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河岸线构建起宽阔而连续的防护林带,形成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的绿色长廊,为城市抵御自然灾害提供良好的缓冲地带,有力保障了城市的生态安全。此外,生态完好的佛山市滨河公园也为迁徙候鸟、水鸟、林鸟提供更广阔的栖息地。据广东省昆虫研究所与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调查组的系统调查,2013年在佛山市滨河公园栖息的鸟类共计10目23科48种,占全国鸟类总种数的3.50%,占全省已记录鸟类总种数的9.41%。其中,白头鹎Pycnonotus sinensis、白喉红臀鹎Pycnonotus aurigaster、暗绿绣眼鸟Zosterops japonicus、棕背伯劳Lanius schach为优势种。
4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广大市民对免费开放的城市公园的追求向往越来越强烈,如何建设管理好城市公园对城市发展尤为重要。依据佛山市滨河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实践经验,各大中城市可在城市化合理布局过程中为城市公园发展留有余地,科学规划建设,成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项资金,组建专门统筹管理机构跟踪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注重公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公园管理服务创新,广泛听取市民意见与建议,实现城市公园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
本文图片均为佛山市新城园林绿化公司拍摄制作。
参考文献:
[1] 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Z]. 2010.
[2]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Z]. 2011.
[3] 佛山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佛府[2012]1号)[Z].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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