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 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本罪的行为人是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这是严重损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本文就罪名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 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相关知识
赫章公安查处三起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
野生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私挖犯法!
张三看见路上的花很漂亮于是采了一束放回家养,结果第2天警察和村干部找上门说他误进了国家珍稀植物保护园非法采摘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张三该咋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杜鹃花科植物
检察风云
“野生兰花”不能采 非法采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山上的野花别乱采——罗平一人非法采挖、养殖野生兰花54株,获刑!
【检察官说法】他从山中来,夹带兰花草,我看“刑”
【法案传真】野生兰草不可采 采挖可能会获刑!
路边的野生兰花不要采!他从山上挖野生兰花到河北商业街售卖时被抓了!
网址: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司法解释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092164.html
上一篇: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下一篇: 父子俩因非法砍伐、毁坏国家二级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