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刚交房经营户"遍地开花"引业主不满 物业:已发出整改通知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单琳 张倜) 近日有观众向《第一新闻》反映,位于咸阳世纪大道金泰丝路花城五期的住宅小区刚交房。可就在不少业主忙着收房装修时,却发现小区里多了不少托管班、辅导班、美容院、养生馆等经营场所。原本用来住的房子被人改成了商用,这引起了一些业主的强烈反对。
记者今天来到位于咸阳世纪大道的金泰丝路花城五期,看到小区共有三栋住宅楼。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先后走访了各栋楼层,发现每一栋楼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托管班、辅导班、美容院、养生馆等场所,但当记者询问起这些经营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时,没有一家能够当场拿出。
记者:“我看你这开的皮肤管理中心?”
小区某皮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因为老板现在也不在你问这些也没办法给你说。”
记者:“开了多长时间了?”
小区某皮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我可以无权回答你这个问题。”
记者:“那你有营业执照没?”
小区某皮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也无权回答你这个问题。”
记者:“相关的证件都有吗?”
小区某托管班工作人员:“我们这不是培训班啊。”
记者:“这不是(写着)亿芽教育么?”
小区某托管班工作人员:“还没有开始呢么。”
记者:“有备案吗?”
小区某托管班工作人员:“我们才开始准备呢,才装修完。”
小区内某辅导班工作人员:“我们这是周末辅导班,这是我自己买的房子,暂时有三五个孩子在这辅导一下。”
小区一些业主告诉记者据他们粗略统计,该小区三栋楼内大约有近20家经营户,除了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外,不少业主担心,这些经营户会对大伙的生活以及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
小区业主:“ 现在就是什么闲杂人等都可以随随便便从马路上进到我们小区来,直接就可以到我们的住户门,对于我们所有的住户来说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7条规定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记者看到在小区楼门口物业也张贴了“关于住改商行为的整改通知”,物业管理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这些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办理。同时记者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咸阳市秦都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中秋节后他们将联合小区物业对各楼层商户进行逐一排查,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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