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黄兜兰是我国的珍贵兰花品种,主要生长于云南、广西等地,目前其野生种群大幅减少,亟待加强保护。
“野生天麻,个头小药效好”“纯天然石斛,没农药、可泡水能栽种”“野生黄花兜兰,40元一捆包邮”……近年来,“野生”成为不少兰科植物的网络销售噱头。网络销售渠道的兴起给物种资源保护带来新的挑战。野生兰科植物生存现状如何?怎样加强对野生兰科植物的保护?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保护不乐观
个别地区过度采挖严重,漂亮的兰花越来越罕见
“现在家里栽着的几棵‘豆瓣’是十几年前山上挖的,现在野外都不太能见到了。”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村民李未(化名)说,以前漫山遍野都是漂亮兰花,如今在野外已经很难见到,“越好看越罕见”。
“农民上山放牧或者采菌时,发现石斛、天麻都会随手采集。”怒江州一位基层干部介绍,当地农民采集石斛往往会连根拔起。“不管大苗小苗都带走,因为土地并不是自家的,石斛、天麻又是称重卖,自己留下小苗,后面的人也会拔走。”
记者调查发现,即便像怒江州那样人口并不密集的偏远山区,由于不合理采挖,野生兰科植物特别是观赏价值高和有药用价值的野生兰科植物,数量下降也较为严重,生存面临极大威胁。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民警常宗波告诉记者,局里每个月都有20天要派人上山巡护。“现在盗采兰花的情况依然存在,附生兰多长在树上,花朵鲜艳,每到三四月份,上山采兰花的现象时有发生,大都是采回家观赏。”
“不少兰科植物具有重要的观赏、药用和食用价值,在中国分布的1300多种兰科植物中,约450种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113种具有药用价值。”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研究员张石宝认为,利益驱动、监管机制不健全和保护意识淡薄,是野生兰科植物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
上世纪80年代,杏黄兜兰在香港兰展获大奖,引发了对兜兰的疯狂采挖和非法贸易,当时杏黄兜兰和硬叶兜兰流入日本后,每株售价达数千美元。1986年从云南走私到香港的这两种兜兰多达6万株,外商的收购使云南文山的麻栗坡兜兰、硬叶兜兰等野生资源几乎毁灭殆尽。
“石斛、白及等兰科植物是重要的中药材和制药原料,一些制药企业为了短期利益大肆收购,使得许多种类在野外已经难觅踪迹。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些行为并未受到有效监管。”张石宝介绍,前些年我国的国兰(兰属植物中的地生种)市场火爆,村民上山无节制搜挖,以每公斤几元钱的低廉价格卖给收购商,收购商挑走少量珍稀的植株,绝大部分被当作垃圾丢弃,造成兰属植物野生资源的毁灭性破坏和极大浪费。
除了有观赏及药用价值,兰科植物还具有重要的研究和生态价值,是植物保护中的“旗舰”物种。“许多兰科物种不但数量少,而且分布地域狭窄。兰科植物在进化过程中,与昆虫、真菌形成密切的协同进化关系,是树木—兰科植物—真菌—昆虫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兰科植物的破坏可能影响其它物种的生存。此外,兰科植物不但对环境变化敏感,而且生活史很长,有些物种从幼苗生长到开花需要13年以上,自然更新缓慢,破坏后很难恢复。”张石宝说。
立法待完善
从乡间集市发展到网络销售,国内贸易目前缺乏有效监管
实际上,野生兰科植物的非法贸易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目前原产我国的全部兜兰种类基本都已经流失到了国外。在云南西双版纳,集市上交易的兰科植物达38属107种, 除铁皮石斛为人工栽培的外, 其余106种均为采集的野生植物。
由于贸易严重威胁野生兰科植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将兰科植物中兜兰属的所有种、云南火焰兰、血色石斛等列入公约的附录Ⅰ,这些物种绝对禁止国际性的交易。公约附录Ⅱ所列物种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在国家严格控制下适度开发利用,兰科中除被列入附录Ⅰ的所有种,都被列入了附录Ⅱ。兰科所有物种都被纳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范畴,其野生资源的国际贸易受到严格限制。我国已经加入该公约,但公约对野生植物资源的非进出口贸易行为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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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野生兰花面临盗采等威胁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17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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