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科普之:“小蓝花”标识和相关要求你了解吗?
来源:食品经营科 发布时间:2022-12-29 14:56 浏览次数:195 次 【字体:小 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定义: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常见特医食品包括: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电解质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含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等产品。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首次提出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标志应标注在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以按样式等比例变化。非特医食品不得冒用、盗用特医食品标志。
《指南》系统归纳总结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需要标示的13项内容,细化企业对产品名称、商品名称和商标的字体要求,明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标注要求,提出了“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内容字体和警示用语要求。
《指南》要求,标签、说明书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语言。
《指南》强调,特医食品标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涉及特医食品注册证书内容的,应当与注册证书内容一致。
《指南》从特医食品安全使用角度考虑,增加了一些产品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标注,对标签和说明书提出禁止标注涉及虚假、夸大,以及预防、治疗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内容。
《指南》属于技术指导性文件,旨在解决当前一些产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内容繁多复杂,不利于消费者清晰识别问题;旨在规范特医食品企业标识,引导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和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