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B 15 DB3204 常州市地方标准 DB 3204/T 10172021 常州市园林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of gardening in ChangZhou 2021 - 02 - 23 发布 2021 - 03 - 23 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4/T 1017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园林花卉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卫华、徐奕、徐刘平、吴以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标准下载DB3204/T 10172021 1 常州市园林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监测预报、防控要求、防控技术和技术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州市区域范围内符合CJJ/T 85中所有绿地类型内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其他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CJJ/T 85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林有害生物 gardening pests 指影响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 并造成其严重损失的病原物、 杂草以及其它有害生物, 包括病原菌、病毒、害虫、线虫、寄生性种子植物、杂草、鼠类、软体动物等。 3.2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从植物生态系统总体出发,根据有害生物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自然控制因素的作用,因地制宜,协调应用必要的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受害允许水平之下,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 3.3 植物检疫 plant quarantine 由国家颁布条例和法令,对植物及其产品,特别是苗木、接穗、插条、种子等繁殖材料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 3.4 园艺防治 gardening method of pest control 通过田园清洁,科学修剪,深耕与轮作,合理施肥与排灌,树种合理搭配与布局,选育和利用抗性品种等手段,有目的地创造利于植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同时创造不利于有害生物活动、繁殖和侵染的环境条件的一种防治方法。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标准下载DB3204/T 10172021 2 3.5 转主寄生 heteroecism 病菌必须在两种亲缘不同的寄主植物上寄生生活才能完成其生活史的现象。 3.6 转主寄主 alternate host 病菌需要转主寄生的寄主植物中,对国民经济较为次要的称为转主寄主。 3.7 蜜源植物 nectar plant 吸引昆虫采集花蜜和花粉,为害虫天敌提供补充营养物质的植物。 3.8 益鸟食饵植物 bird-friendly food plant 用于提供益鸟食饵或改善益鸟营巢条件,吸引益鸟前来栖居的植物。 3.9 物理防治 physical control 利用各种物理因子、人工和器械防治有害生物的植物保护措施。 3.10 化学防治 chemical control 利用化学药剂预防和治理有害生物的防治技术。 3.11 生物防治 biological control 利用有益生物及其产物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防治技术。 3.12 防治指标 control index 虫口密度或病株率达到影响园林景观完好度或人的容忍度允许水平上限。 3.13 药害 pesticide damage 因药剂不当使用而造成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各种病态现象。 3.14 物候预测 phenological forecasting 根据自然界生物群落中病虫害和寄主树木或其他动植物对于同一地区内的外界环境条件有着相同的时间性反应来预测病虫害的发生期。 4 监测预报 4.1 监测平台 4.1.1 园林主管部门应建立市级园林有害生物监测平台, 对园林有害生物的发生进行动态分析、 预报、预警及防控技术指导。 4.1.2 园林主管部门应设置园林有害生物监测样本点,园林养护企业配备专职植保员,定点按月调查与监测,按时上报相关数据至市级园林有害生物监测平台。 4.2 监测内容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标准下载DB3204/T 10172021 3 定点、定期调查与监测城市园林样本区域内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的发生、发展动态。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病、虫、草害诊断识别:包括病虫害发生的寄主和病、虫、草害种类; b) 病、虫、草害发生范围:包括发生区域和发生面积; c) 病、虫、草害发生程度:虫害包括虫株率和虫口密度;病害包括病株(叶/果/穗)率和病情指数;草害为一平方米杂草的数量。 4.3 监测时段 4.3.1 每月初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有害生物专项检查。 4.3.2 根据监测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寄主的生长情况设定具体的监测时间和监测频率。 4.3.3 每五年组织一次全区域范围内园林有害生物普查。 4.4 监测方法 4.4.1 物候监测。利用物候预测法,监测园林植物有害生物发生动态。 4.4.2 趋性监测。利用有害生物的趋性,设置诱虫灯、诱捕器、色板、信息素或诱木监测园林植物的害虫发生动态。 4.4.3 人工监测。根据人工目测有害生物发生状况,检查植株花朵、果实、叶片、枝条、茎干和根系是否有病虫害症状,采用包括调查、取样、捕捉、详查、定期巡查和定点监测的方法进行监测。根据不同绿地类别和有害生物的习性, 选择平行线、 对角线、 棋盘式或随机取样等方法, 监测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数量、危害等。 4.5 监测记录 现场采集病虫草害的标本或影像资料,并记录病虫草害信息(见附录A)。对于不能鉴定的病虫草害应采集样本保存好,送上级园林主管部门鉴定。 4.6 监测预报响应 植保员对本区域监测发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应立即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园林主管部门; 发现危险性及常见的有严重发生趋势的有害生物, 必须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并同时报园林主管部门。 5 防治要求 5.1 防治指标 不同等级绿地的防治指标要求见表1。 表1 常州市城市不同等级绿地有害生物防治指标 序号 有害生物类别 防治指标 一级绿地 二级绿地 三级绿地 四级绿地 1 病虫 被害株率2% 被害株率5% 被害株率10% 被害株率15% 2 杂草 杂草率2% 杂草率10% 杂草率15% 杂草率20%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标准下载DB3204/T 10172021 4 5.2 要求 5.2.1 在同一地块不应大面积种植单一园林植物,宜使用抗性品种、健壮种苗。 5.2.2 绿地内乔灌木应疏密合理。 5.2.3 施药人员施用药剂时应做好防护工作并符合 NY/T 1276 的要求,不应在安全间隔期限内施药。 5.2.4 防治时间应避开游客高峰期,不应在人流密集地使用药剂。在施药时,应设置工作区域,禁止游客进入。 5.2.5 树表喷药时间应避开高温时段,用药应均匀细致,正反兼顾,喷药后若 2 小时内下雨,应补喷一次。 5.2.6 对树干进行钻孔塞药(药签、树干杀虫剂等),应根据树干粗细确定用药量。人为钻孔粗度以不造成树木二次伤害为宜。 5.2.7 应按农药管理条例,做好药品使用管理及领用使用记录。在植保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废弃物应集中回收,集中处理。 5.2.8 不应在水源地使用影响水生生物、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药剂。 5.2.9 绿地中不应使用灭生性除草剂。 6 防治技术 6.1 有害生物确定 根据现场取得的病虫草害样本和植物受害的具体情况, 参照现有检测规程确定病虫草害类型, 或对照常见病虫草害诊断表, 确定病虫草害类型, 并根据防控指标及要求判断是否需要防治及采取相应措施,常见病害诊断及防治见附录B、常见虫害诊断及防治见附录C、常见杂草种类及防治见附录D。 6.2 植物检疫 6.2.1 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应按规定流程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并隔离试种。 6.2.2 应对异地调运进的植物种子、苗木及包装材料等植物的检疫手续进行审查。 6.2.3 不应从疫区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包装材料等,如必须引进应先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6.2.4 园林建设、管理部门应负责执行植物检疫手续审查任务。 6.2.5 城市绿地内一旦发现检疫性病、虫、杂草等入侵物种,养护单位应立即上报园林主管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或销毁。 6.3 园艺防控 6.3.1 优先选择本地乡土树种作为主要树种; 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 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应互相兼顾。 6.3.2 应增加蜜源植物和益鸟食饵植物在绿地中的种类和数量。 6.3.3 适地、适树、适栽,应合理设置植物规格和栽植密度,保持(35)年生长期内植物间不出现树冠过分重叠、偏冠和恶性竞争生长为宜。 6.3.4 人工清除有害生物。 6.3.5 合理进行水肥管理,宜使用有机肥,不应使用未腐熟的介质和肥料。 6.3.6 合理利用冬季清园、深耕或中耕等养护技术控制和减少绿地土壤中病虫源、杂草种子基数。 6.3.7 清理杂草,恶性杂草、缠绕性杂草应连根处理,顽固性杂草、大型杂草应除早除小。 6.4 物理防控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标准下载DB3204/T 10172021 5 6.4.1 合理修剪,去除有害生物危害枝,直径大于 5cm 的切口或伤口,应及时封涂杀菌剂、保护剂或伤口涂抹剂等。 6.4.2 利用害虫的趋光性,采用杀虫灯诱杀成虫;利用害虫的趋化性,采用性信息素、糖醋液、诱饵、诱木等诱杀害虫以及软体动物;利用害虫的趋色性或负趋色性,采用不同色板诱杀或趋避害虫。 6.4.3 利用害虫出蛰或休眠期上、下树过程中,在树干涂胶,阻隔害虫上树或灭杀害虫;利用防虫网、地膜覆盖阻隔害虫和病原体传播。 6.5 生物防控 6.5.1 宜采用天敌防控有害生物,生物防治类型及防治对象见附录 E。 6.5.2 宜使用病原微生物防控有害生物,推广和使用生物制剂。 6.5.3 宜利用昆虫信息素等诱杀防治害虫。 6.5.4 应利用植物种类间相生相克的自然现象。如枫香与竹类共植可吸引啄木鸟的常驻,减轻天牛的危害;不应将梨属、海棠属植物与锈病的转主寄主柏属植物共植,避免锈病。 6.6 化学防控 6.6.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发生数量超过防治指标时,应及时防治。主要有害生物防治适期见附录 F。 6.6.2 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应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改变使用方法。 6.6.3 应选择高效低毒药剂和生物药剂并交替使用。 药剂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T 8321 (所有部分) ,防治器械及药剂选择见附录 F。 7 技术档案 7.1 建立档案 绿地有害生物治理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保管。 7.2 建档内容 7.2.1 气象档案:记录当年特殊气候。 7.2.2 有害生物发生档案:记录有害生物名称、发生期、发生地、虫态、发生量、种群密度、危害率、因病虫的严重危害而伐除的植物数量或面积,并收录相关的照片、视频等。 7.2.3 有害生物控制档案:记录控制时间、控制方法、控制效果等数据。 7.2.4 药剂使用档案:记录用药名称、规格、使用时间、防治对象、用药方式、稀释浓度、使用次数、用药量、防治效果、寄主植物、防治面积等数据。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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