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路边的花儿你不要采 宁波市江北有一当事人摘花被处罚

路边的花儿你不要采 宁波市江北有一当事人摘花被处罚

近期,路过丽江东路的市民会发现,绿化隔离带上有很多盛开的黄色花朵,甚是好看。它们的学名叫“大花萱草”,5至10月开花,不仅颜色鲜艳,赏心悦目,而且耐旱、耐寒、耐积水、耐半阴,是园林绿化的好材料,跟人们常吃的黄花菜是“近亲”。

6月17日下午,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面巡逻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拿着一个塑料袋正在隔离带上摘花,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制止,并与执法力量无缝对接。据此人反应,每天清晨或者晚上,经常有老年人在这里采摘隔离带上的花,他也是看着花儿好看,学着别人的样子,准备摘回家。但巡逻人员从采摘花儿的数量中敏感地察觉到了不寻常:“观赏的话,你摘两三朵,顶多一把已经够了,但你现在摘了一大袋,还都是只有花朵的,请你告诉我们你摘花的真实意图……”经过再三问询,该当事人表明,其实他是想摘些“黄花菜”回去煮食。

当事人采摘的花朵

执法队员在到达现场后立即固定了证据,当事人因此对其摘花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在了解了该当事人的摘花意图后对其进行常识普及教育,表明摘花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且由于绿化隔离带上的花处于马路中间,车辆来往频繁,上前采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有可能伤花、伤人又伤己;此外,萱草虽然可食,但养护期间要喷药杀虫,而且食用这类植物或新鲜未处理过的黄花菜时,会在体内产生具有较大毒性的“二秋水仙碱”,很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带来严重后果。

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1)

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2)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禁止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行为”,其中就包括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第二十条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庄桥中队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对此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鉴于当事人无过往处罚记录并积极配合执法处理,庄桥中队拟对其处罚140元人民币。

原本,美丽的花朵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可个别市民为了一己之私,“想方设法”要将这些属于城市的花朵据为己有,摘花的事件年年有所发生,但由于巡逻力量有限,证据收集不易,与摘花案件的立案处罚方面总是力有未逮,希望大家能从大局出发,更加爱护、守护这些我们共同的财产和美好,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文明宁波的城市风景,让城市能够更美丽,让所有市民能够共享美景。

相关知识

宁波首例!男子路边摘了一袋花,被罚140元
路边的鲜花别乱采了!江北一男子因摘花被处以140元罚款
摘朵花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路边的芒果你不要“采”!
【胡律师说法】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所有人,路边的兰草不要随意采!
野生保护植物竟被随意出售…… 江北公布十大典型案例科普法治理念
路边的银杏不要采!重金属太多会毒倒你
路边的野花,我劝你不要采
全球北京独有?女子游玩摘了一株花被刑拘!为何早春花期反常开?

网址: 路边的花儿你不要采 宁波市江北有一当事人摘花被处罚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2375532.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有关部门提醒:摘花不仅不文明 还
下一篇: 对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讫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