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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对象、环节和任务

(一)抽查对象:县域内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屠宰场,以及以批发或零售为主的菜农、果农、菌农等。品种包括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二)抽查环节:包括在农产品生产、仓贮、运输、屠宰等环节。即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二次加工企业之前环节。

(三)抽样任务:2022年农产品监督抽查1404批次以上,其中省级监督抽查103批次(不含省市两节、家禽产品专项抽查),送市级监督抽查农产品236批次,县级监督抽查检测1065批次,任务分解及抽样时间详见附件1-2。

(四)快速检测任务:全年计划果蔬快速检测3300批次,每个乡镇实施果蔬快速检测300个以上。

二、监督抽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抽查时间、数量和要求

1.抽检时间:根据当地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其中,省级监督抽查抽送样任务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级监督抽查抽送样任务在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监督抽查抽送样任务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最后一批检测任务并出具报告。

2.抽样方法: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茶取样》(GB/T 8302-2013)执行,畜禽产品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水产品抽样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

3.取样标准:抽取样品时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其中,李子、桃、枇杷等有核水果,在制样前必须先称总重量,再将果核分离称果核重量,及时在抽样单上记录全重与核重比(如:全重3000克,核重500克,全重:核重=6:1)。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牛、羊)肉取精瘦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胸部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15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并去壳匀浆均质。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

4.抽样要求:坚持“真抽样、抽真样”。抽样时严格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严格执行抽样规定,抽样时须有2人以上有执法资格人员现场抽样、填单。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抽样人员应现场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单和封签必须加盖县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公章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

5.抽样数量规定:抽样时同一生产主体的同类产品不得超过2个,有不同类型产品,每次抽取样品总数不得超过6个,不得重复抽样。省、市、县不得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生产主体同一批次产品进行抽样。

(二)监督抽查品种

1.种植业: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为主,其中蔬菜重点抽查豇豆、韭菜、韭黄、芹菜,同时兼顾大白菜、萝卜、甘蓝、生姜、番茄、茄子、辣椒、菜豆、菜薹、菠菜等品种;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李子、猕猴桃、葡萄、刺梨、草莓、苹果、百香果、柑橘等。

2.畜禽产品:重点抽查鸡肉、猪肉、鸭肉、鸡蛋。其中鸡肉、鸡蛋、鸭肉主要在家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牛肉、羊肉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货主。

3.水产品:重点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鲟鱼、鲈鱼等。

(三)出现以下情形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1.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

2.样品未充分混匀平分,制样不规范的;

3.所抽样品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连同抽样单一并邮寄或送至检测机构,抽样后超过10个工作日再寄送的;

4.不按照要求时间节点送样的。

三、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送省、市监督抽查的农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由指定检测机构按省、市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执行。县级农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详见附件3)。没有限量规定的,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四、监督抽查结果处理

(一)不合格检测结果确认。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验报告》发送(邮递)到县农业农村局,并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检验报告》24小时之内,按执法程序将不合格结果书面送达受检单位。

(二)异议处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法》规定,被抽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留存并符合检测要求的备检样,县农业农村局立即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被抽检单位对检测结果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三)复检要求。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茶叶复检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畜禽产品复检由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复检机构。

(四)执法查处。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样品,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根据《贵州省农资农产品质量检打联动办法》(黔农办发〔2013〕24号)规定,立即启动立案查处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办结后10天内将处罚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要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做到有案必查,若因被抽查主体、抽查程序等不符合农业执法立案查处条件的,或监督抽查不查处、该移送不移送的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和质量考核扣分内容之一。

五、任务分工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重点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作如下分工:

1.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并对监督抽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农业中心、畜牧中心完成省、市农产品监督抽、送样任务;负责相关报表统计报送等工作。

2.县农业中心:负责随时掌握各类农产品上市时节,派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种植类农产品的监督抽样。

3.县畜牧中心:负责随时掌握各家养殖场的出栏时间,派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养殖类农产品的监督抽样。

4.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县级农产品样品的收样及检测工作,负责监督抽样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报送相关报表、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材料等。

5.乡镇农业中心:负责全面了解区域内种植、养殖主体尤其是菜农的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农产品上市时间,协助完成省、市、县监督抽样工作。

六、承担检测单位

1.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负责息烽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检测工作。

2.贵阳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负责市级相关农产品检测工作,制定、解释监测项目和判定依据,出具检测报告。

3.息烽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县级相关农产品检测工作,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4.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收到样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及时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要及时将开展县级农产品监督抽查报告归档管理。

七、监督抽查工作要点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要密切配合省级、市级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建立专档,填报各类专项报表,认真总结单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资料,实现闭环管理。

1.监督抽查农产品,主要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促提升”重点治理品种为主,重点监管目录做到检测全覆盖,县级监督抽查应当包括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县级监督抽查必须出具检测报告。

2.尽早摸清家底。各乡镇(街道)农业中心应全面了解区域内种植、养殖主体及菜农等的生产情况,加强与村居委联系,提前了解各类农产品上市时间,通知县农业中心和畜牧中心派人协助抽取样品,确保监督抽样工作有序推进。

3.每个乡镇(街道)完成300个以上快速检测任务并按要求做好检测台账。

八、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四个最严”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监督抽查问题农产品发现率0.5%。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坚持有案必查,做到案件处置率达100%,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抽查问题农产品发现率和查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数列入食品安全工作和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二)监督抽查时要同时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围绕禁限用农药、禁用(停用)兽药、食品安全标准等进村入户,通过张贴“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市。

(三)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开展抽(制)样、送(寄)样工作,及时应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小程序录入监督抽查数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地完成检测工作,及时出具、寄送、妥善保管每一份样品的检验报告。

(四)杜绝弄虚作假。局属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把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监督抽查必须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立案查处。对于弄虚作假、未规范填写监督抽查抽样单,一经查实,通报相关部门。

(五)各乡镇(街道)在监督抽查过程中遇见的问题,请及时与县监管科、检测中心对接,联系人郑豪、刘云龙。

九、信息报送

(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每月20日将本月完成省级、市级送样数量明细及累计任务完成明细及收到市农检中心检测报告的本月明细和累计明细上报市局。

(二)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每月20日将本月完成县级监督抽查检测台账、报告数量明细及累计任务完成明细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方式:

1.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联 系 人:张昆娴

韩  毅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64号

2.贵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联 系 人:陈  芳

联系电话:0851-84857565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职业技术学院

3.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中心

联 系 人:邬福强

4.息烽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

联 系 人:熊  伟

联系电话:87728175

5.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 系 人:郑豪

地    址:花园西路12号

6.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 系 人:刘云龙

地    址:花园西路12号

附件:1.息烽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汇总表

2.监督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3-1.息烽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3-2.息烽县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3-3.息烽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3-4.息烽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监督抽查及结果分乡镇月报表

3-5.息烽县2022年农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结果汇总表

3-6.息烽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台账表

3-7.息烽县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台账表

3-8.息烽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台账表  

附件1

息烽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汇总表

单位:批次

级别

种植业

小计

畜牧业

小计

合计

蔬菜

水果

食用菌

茶叶

猪肉

鸡蛋

鸡肉

水产品

牛羊

省级

50

5

55

5

20

8

5

10

48

103

市级

90

30

8

10

138

15

45

20

8

10

98

236

息烽

431

200

40

671

150

200

40

4

394

1065

合计

571

235

48

10

864

170

265

68

13

24

540

1404

送样时间要求:

1.省级送样时间:种植产品和畜牧产品可同时送样,要求一是不要集中一次全部送,二是可快递、可直接送达,三是如果快递必须确保不是节假日到达。

2.市级送样时间:

(1)种植业产品:每月1—15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三接收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茶叶分两个时段收样,4月18日—20日;9月19日—21日。

(2)畜禽产品:每月16—30日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三接收鸡肉、猪肉、鸡蛋样品。水产品分两个时段收样,5月23日—25日; 10月24日—26日。

3.县级送样时间:每月1—3日、11-13日接收种植业样品,每月21—23日接收畜禽产品(遇节假日顺延)。

附件2县级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蔬菜、水果监督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监测项目

检测依据

判定依据

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乐果、甲基对硫磷、毒死蜱、三唑磷、氧化乐果、甲胺磷、马拉硫磷、甲拌磷、对硫磷、丙溴磷、水胺硫磷、杀螟硫磷、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

联苯菊酯、氟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百菌清、三唑酮、腐霉利、甲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异菌脲、三氯杀螨醇、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

NY/T 761-2008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畜禽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依据

监测产品

监测项目

检测依据

判定依据

鸡蛋

恩诺沙星

农业部781号公-6-2006

GB 31650-2019

达氟沙星

沙拉沙星

环丙沙星

鸡肉、猪、

牛、羊肉

恩诺沙星

农业部1025号公-14-2008

GB 31650-2019

达氟沙星

沙拉沙星

环丙沙星

附件3-1

息烽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批次

月份

抽样县

蔬菜(总)

其中

水产品(总)

其中

畜禽产品

食用菌

茶叶

水果

其他

合计

不合格

合格率

备注

豇豆

韭菜

韭黄

芹菜

鲟鱼

鸡肉

鸭肉

鸡蛋

猪肉

牛肉

羊肉

1

2

3

4

10

合计

填报人: 校核人: 批准人:

注:1.此表由农产品监管科填报。

2.填报数据是指农业农村局完成省级监督抽查送样数据,以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收样单据为依据统计任务批次。

3.此表设定为统计每月新增数据、累计数据,每月实行零报告制度。

附件3-2息烽县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批次、个

月份

抽样县

蔬菜(总)

其中

水产品(总)

其中

畜禽产品

食用菌

茶叶

水果

其他

合计

不合格

合格率

备注

豇豆

韭菜

韭黄

芹菜

鲟鱼

鸡肉

鸭肉

鸡蛋

猪肉

牛肉

羊肉

1

2

3

4

11

出报告合计

填报人:

校核人:

批准人:

注:1.此表由农产品监管科填报,盖农业农村局章每月20日需送市农安处,作为核实各今年农业农村局完成市级监督抽查送样依据。

2.填报数据是指完成市级监督抽查送样任务。

3.此表设定为每月新增数据、累计数据,每月实行零报告制度。

附件3-3

息烽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结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批次、个

月份

县区

蔬菜(总)

其中

畜禽产

品(总)

畜禽产品

食用菌

茶叶

水果

合计

不合格

合格率

上级部门抽样

备注

豇豆

韭菜

韭黄

芹菜

鸡肉

鸭肉

鸡蛋

猪肉

牛肉

羊肉

送市州

送省

国抽

1

2

3

12

合计

填报人:

校核人:

批准人:

注:1.此表由县检测中心报送给县监管科。

2.附件4-3填报的数据是指完成县级的监督抽查数据,以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统计批次。

3.上级部门抽样指国家级、省级、市级分配或到基地抽样的定量监测数据。

4.此表设定为每月新增数据、合计数据,每月实行零报告制度。

5.每月20日盖单位公章报送,否则不纳入统计。

附件3-4息烽县2022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分乡镇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批次、个

序号

乡镇

蔬菜(总)

其中

畜禽产品(总)

其中

食用菌

水果

合计

不合格

合格率

备注

豇豆

韭菜

韭黄

芹菜

鸡肉

鸭肉

鸡蛋

猪肉

牛肉

羊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出报告合计

填报人:

校核人:

批准人:

注:1.此表由县农检中心填报。

2.填报数据是指县农检中心完成县级监督抽查检测数据,以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统计县级任务批次。

3.此表设定为每月新增数据、合计数据,每月实行零报告制度。

4.县农检中心每月19日需盖章送县农安监管科,作为核实各乡镇(街道)完成县级监督抽查送样依据。

附件3-5

息烽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结果汇总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任务

来源

被抽样地

抽样

环节

被抽样

单位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户)

样品类别

样品

名称

样品

编号

超标

参数

药物类型(禁用/限用/常规)

检测结果(mg/kg)

判定限(mg/kg)

检测结果判定

判定

依据

检测单位

备注(处理结果)

乡镇

村居

填报人:

校核人:

批准人:

注: 1.任务来源是指填写不合格样品是来自于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市级监督抽查或县级监督抽查;

2.不合格样品须经过复检确认后在列入统计。 

3.抽样环节是指生产基地、养殖场、暂养池、屠宰场(厂)及其运输车等;

4.样品类别是指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蛋、禽肉、水产品等;

5.此表由县农产品监管科每月20日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6.此表所列信息选项均为必填项。

注:1.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的抽查环节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

2.样品类别是指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蛋、禽肉、猪肉、水产品、生鲜乳;

3.此表所列信息均为必填项,由农产品监管科填报市农业农村局,并留存备查。

4.此表分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三大类分别统计。

附件3-6

息烽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台账表(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抽样地

样品编号

样品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者

结论(合格/不合格)

检测单位

报告编号

备注

乡镇(街道)

村组

注:1.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的抽查环节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

2.样品类别是指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蛋、禽肉、猪肉、水产品、生鲜乳;

3.此表所列信息均为必填项,由县农产品监管科填报市农业农村局,并留存备查。

4.此表分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三大类分别统计。

附件3-7

息烽县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台账表(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抽样地

样品编号

样品

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者

结论(合格/不合格)

检测单位

报告编号

备注

乡镇(街道)

村组

注:1.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的抽查环节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

2.样品类别是指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蛋、禽肉、猪肉、水产品、生鲜乳;

3.此表所列信息均为必填项,由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填写报县农产品监管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并留存备查。

4.此表分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大类分别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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