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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之森林碳汇.doc

低碳经济之
——森林碳汇
一、相关释义
1、森林碳汇
——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净吸收量,即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要减去造林活动用车(汽油)或施肥所产生的排放,还要减去林地流转和森林灾害造成的毁林排放,最后得出净吸收量。森林碳汇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同时要求这些项目要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造林与再造林
(1)造林是指通过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等方式,将过去50年内不曾是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再造林是指通过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等方式,将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非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认为活动。
(2)《京都议定书》中明确在第一承诺期(2008年-2012年)内,将造林与再造林活动限定为在1989年12月31日前处于无林地状态的立带上开展的造林。
3、清洁发展机制,即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项目包括:改善终端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改善供应方能源效率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替代燃料项目;农业项目(甲烷和氧化亚氮减排项目);工业过程项目(水泥生产等减排二氧化碳项目,减排氢氟碳化物、全氧化碳或六氟化硫的项目);碳汇项目(仅适用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4、中国绿色碳基金:系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绿化基金会、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及嘉汉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并由中石油集团捐资3亿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宣传推广及资助碳汇事业发展为目标。
二、我国相关政策及规定
(一)政策
1、2009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高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
2、2009年1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3、2009年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计划》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1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4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全国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较大增长。二是到202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5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增加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40亿立方米,森林碳汇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到2050年,比2020年净增森林面积47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森林碳汇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该计划系应对2007年6月发布实施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林业范畴的工作落实,同时也是落实胡锦涛主席向全世界作出的相关减排等重要承诺的具体行动措施。
(二)《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摘录:
1、规定“碳汇项目的计入期(或项目周期)确定为20年。在项目计入期内,必须保证项目成果得到维护。”
2、规定选择实施碳汇项目造林的地点应当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土地“2000年1月1日以前或200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
(2)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4)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当地群众具有参与项目造林的积极性,具备开展项目活动的组织、劳力和技术保障。
3、另外对项目资料调查、可行性分析、项目设计、整地栽植、幼林抚育和管护经营、检查验收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详见附件一。
(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见附件二)
(三)项目一般申请环节
三、市场现状
国际情况
(一)CDM项目注册情况
1、截至2010年3月11日已成功注册的CDM项目共有2085个;其中中国有760个、占总量的36.45%,印度占23.55%。而且注册的CDM项目中以能源工业项目占大多数,有1539个、占60.54%。
2、而在“造林及再造林”CDM项目方面,截至2010年3月11日仅有项目13个,其中中国2个、印度3个;占注册CDM项目总量的0.51%,且成功完成交易的仅有8个。
3、另外,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2月10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申请的CDM项目共有2411个,与成功注册的数量比较,成功率约为31.5%。
(二)交易机构
现进行排放权交易的机构有:欧洲气候交易所(ECX )、Bluenext碳交易市场、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EF)、荷兰ClimEX 交易所,奥地利能源交易所(EXAA )、欧洲能源交易所(EEX )、意大利电力交易所(IPEX )、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pool)、加拿大建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等。
(三)市场价格
现阶段欧洲一吨二氧化碳的一级市场价格约是13欧元,二级市场约为11~12欧元。
国内情况
(一)交易机构
目前在国内关于CDM项目交易的机构有四家,分别是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其中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将重点开发森林碳汇买卖业务。
(二)注册森林碳汇项目
1、全球第一个CDM森林碳汇项目就是我国“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 项目。系由当地林场和农户造林4000公顷,从申请至注册成功花了3年半的时间,总投资16.55亿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1亿美元,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525万美元,国内配套8.04亿元;而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按照4.35美元/吨的价格,购买4000公顷林木15年吸收的二氧化碳量(预计年均3.2万吨,15年约48万吨),收益约为13.9万美元/年(约97万人民币),15年共208.8万美元(约1440.7万人民币)。
2、中国第二个CDM森林碳汇项目“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 共造林2251.8公顷,从筹备到注册成功共花了5年时间。项目于去年与香港低碳亚洲公司签约,按不低于5美元/吨的价格,出售20年吸收的二氧化碳量(预计年均2.3万吨,20年约46万吨),收益约为11.5万美元/年(约79万人民币),20年共230万美元(约1587万人民币)。在与低碳亚洲公司签订协议以后,大渡河造林局能获得一部分前期投入的补贴,但真正的第一笔收入,还要等到5年后,由第三方核查机构监测后,根据实际吸收和储存了多少二氧化碳的量获得,以后每5年还要监测一次,分期取得收益。
3、云南腾冲项目于2007年成为全球首个基于CCB标准(社区、气候、生物多样性标准)的金牌项目,总面积467.7公顷,可固碳15万余吨,项目期为30年,目前已出售2万多吨,售价10美元/吨。项目由3M公司资助。
(三)国内企业参与碳汇林项目
国内碳汇林项目,主要旨在改善环境、落实减排目标为目标,因此主要由国内企业捐资建造,相关项目有:
1、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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