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城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住房保障公示2024字第69号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城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开始,截止2024年11月8日止(法定工作日作息时间)。
二、申请房源点基本情况及租金标准
结合我区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空置房源的实际情况,本次可申请房源约346套,分为9个申请点。具体可申请配租房源情况如下:
(一)沙坪路北侧点
沙坪路北侧点位于合阳城街道沙坪路社区,由义乌鑫城公租房项目与沙坪路北侧公租房项目组成,共计约120套。其中单间配套约1套,一室一厅约1套,二室一厅约100套,三室一厅约18套。
沙坪路北侧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单间配套
约1套
约29㎡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一室一厅
约1套
约58㎡
3
二室一厅
约100套
约66-83㎡
4
三室一厅
约18套
约82-86㎡
(二)锦绣新都点
锦绣新都点位于钓鱼城街道盐溪桥社区,共计约36套。其中一室一厅约9套,二室一厅约27套。
锦绣新都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一室一厅
约9套
约53㎡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二室一厅
约27套
约71-82㎡
(三)茂田·建博城点
茂田·建博城点位于南津街街道上什字社区,共计约29套。其中一室一厅约5套,二室一厅约17套,三室一厅约7套。
茂田·建博城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一室一厅
约5套
约58㎡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二室一厅
约17套
约80-89㎡
3
三室一厅
约7套
约101-103㎡
(四)安城·美地亚点
安城·美地亚点位于南津街街道中南路社区,共计约3套。其中二室一厅约1套,三室一厅约2套。
安城·美地亚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二室一厅
约1套
约90㎡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三室一厅
约2套
约98㎡
(五)华盛·鹿馨苑点
华盛·鹿馨苑点位于南津街街道白鹿山社区,共计约1套。其中二室一厅约1套。
华盛·鹿馨苑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二室一厅
约1套
约85㎡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六)南城水岸点
南城水岸点位于南津街街道望江楼社区,共计约5套。其中二室一厅3套,三室一厅2套。
南城水岸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二室一厅
约3套
约78-90㎡
6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三室一厅
约2套
约115㎡
(七)南城花园点
南城花园点位于南津街街道南园社区,共计约14套,为廉租房统筹作为公租房使用,按照廉租房装修标准装修,租金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
南城花园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一室一厅
约14套
约48-50㎡
4元/平方米/月
多层房
(八)南溪点
南溪点位于南津街街道南溪社区,共计约54套。其中单间配套约23套,二室一厅约13套,三室一厅约13套均为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一室一厅约为5套,为廉租房统筹作为公租房使用,按照廉租房装修标准装修,租金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南溪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单间配套
约23套
约36-40㎡
5元/平方米/月
高层房
2
二室一厅
约13套
约60㎡
3
三室一厅
约13套
约79㎡
4
一室一厅
约5套
约46㎡
3元/平方米/月
多层房
(九)高阳点
高阳点位于南津街街道高阳社区江城医院对面,共计约84套。其中单间配套约53套,一室一厅约31套,为廉租房统筹作为公租房使用,按照廉租房装修标准装修,租金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
高阳点
序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备注
1
单间配套
约53套
约36-40㎡
3.5元/平方米/月
多层房
2
一室一厅
约31套
约46-50㎡
三、申请对象
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主申请人符合在我区工作的规定:
1.户籍在合川区内的,应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有工作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还应在我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户籍在合川区外的,应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持有营业执照或持有工作证明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还应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受“6个月以上”缴纳时间限制)。
3.在我区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收入限制标准: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
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根据市统计部门发布的重庆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
(五)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主城区(指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七个街道办事处及铜溪镇纳入城市规划区区域)无城镇住房(包括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在我区承租公有住房或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
3.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我区无住房转让行为;
4.主申请人父母、子女或主申请人配偶的父母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即:在我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下。
四、申请户型标准
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际情况,1人配租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2-3人配租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及以上人数配租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
五、志愿填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房源点按照片区点进行申报,即一户申请家庭只能填报一个片区点,且只能是相匹配的一个户型。
六、物业标准(按建筑面积计费)
按照小区统一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缴纳。
七、申请受理地点
本次公租房申请受理点为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楼338室。
八、注意事项
(一)区住房保障中心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到公布的公租房受理点递交相关纸质资料,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个人“包申请包配租成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二)上述申请房源点的摇号户型、面积及套数等数据最终以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摇号公告为准。
(三)以往年度申请过上述房源点的申请人,应按实际情况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四)为确保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顺利进行,请大家严格按附件要求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合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需知
2.合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3.未婚状况承诺书
4.人员死亡及住房情况承诺书
5.公租房成年共同申请人无工作情况承诺书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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