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7 10:49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2.9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落实中部崛起战略,适应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发建设的需要,实施湖北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适应宜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修改原《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编制《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下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7)《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年)》;
(8)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宜昌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夷陵区、点军区5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3市,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5县,总面积约21230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鸦鹊岭镇、枝江市、宜都市陆城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五眼泉镇、枝城镇、秭归县茅坪镇等地的行政辖区,总面积约4331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道、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鸦鹊岭镇、白洋镇、安福寺镇、顾家店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840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关于强制性内容
文中“黑体字”条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城乡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对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6条发展目标
1、市域协调发展目标
(1)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宜昌从大城市向特大城市的转变,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带动鄂西南地区发展的主导力量。
(2)到2015年,宜昌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城镇化率达到59%。
(3)到2030年,宜昌市城镇化率达到70%。
2、城市发展总目标
发挥资源优势,凸显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系统服务水平,加大城市在区域内的辐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使宜昌市成为宜居、宜业、宜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全面达到与超越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实现城市规模与城市质量的跨越式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发展新模式,打造宜昌成为可持续发展、环境协调、景观优美的生态型城市。
第7条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加强与上游的重庆、下游的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在长江中游“中三角”城市集群中构筑次中心城市;重点加强与荆州、荆门在产业、交通以及旅游等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城市群”,将枝江市作为城市群合作的试点,承接合作项目。
2、市域统筹策略
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跨越行政区的城镇协调机制,借鉴白洋镇的行政托管机制,对沿江区域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上至坝区、下至枝江的新型城镇连绵带;构建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协作体系,建立各县市之间、城镇之间网络型关系,统筹全市工业园区建设,鼓励“飞地园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沿江现代产业密集带;统筹市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施江河流域规划,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协调沿江上下游城镇的取水口与排水口,依据生态环境容量,制定合理的城镇发展规模,提高工业园区的生态控制标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按照地形环境特征,划分城镇类型,制定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和策略,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系统化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与培育策略
(1)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指导坝区与长江中上游经济带的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
(2)创新绿色发展新机制。完善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机制建设,强化区域绿色合作力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3)从区域角度出发,改善三峡大坝建成并运行后的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和多样性;注重区域性生态廊道保留;合理进行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调配。
(4)在市域范围内制定与实施生态分区规划,确定各分区的生态目标与主要职责;加强对水土流失的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地质灾害敏感点的监控和治理,预防与降低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
(5)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止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出现。
(6)在城镇规划与开发建设中,注重保护重要的区域性生态绿地,注重保护与恢复原有的水网系统, 注重保持原有自然地形风貌的协调。
(7)有效防止工业化、城镇化所可能导致的环境质量的下降。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制定必要的环境分区及控制指标和准入条件,对城镇地区的产业经济发展提出环境控制要求;注重对城镇建设密集区、工业区内绿地系统及其他生态防护系统的建设。
(8)处理好生态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在各类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内提倡“负责任的旅游”。
4、产业发展策略
(1)第一产业走生态化、多样化、效益化的道路,以保障农民收入的增长为基本出发点,改善农业在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条件与农业服务环境,支持各类经济合作社的成长,支持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2)工业发展应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长江沿岸的物流和交通设施优势,建设宜昌沿江万亿产业走廊;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在产业转移中寻求升级;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升工业生产技术,保护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创新与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民营企业互动机制,实现产业集群的形成。
(3)物流业借助长江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优越条件,结合港口码头、货运站场等交通设施,建设三峡物流中心,提升宜昌的国家物流网络区域中心地位。
(4)旅游业产品综合化、市政基础设施引导策略
结合城乡规划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适度超前、避免重复;充分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实现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第8条市域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人口规模
市域常住人口2015年为480万人,2020年为506万人,2030年为538万人。
2、城镇化水平
市域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9%,城镇人口为283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329万人,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0%,城镇人口为377万人。
第9条市域城镇化目标
市域内沿江平原城镇、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和山区城镇(乡),应采取差异化的城镇化目标。
1、以扩大经济总量、完善社会服务、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城镇化的基本方向;以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就业;结合地方实际,在城乡统筹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实现城镇和农村的和谐发展。
2、加强中心城区的中心集聚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保证生活质量提高的基础上扩大城市人口规模。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80%,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84%,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90%。
3、鼓励长江城镇聚合带上的沿江平原城镇的集聚与优先发展,非中心城区的沿江平原城镇的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55%,2020年达到60%,2030年达到70%。
4、保持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的平稳发展与常态增长,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45%,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1%,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63%。
5、合理控制山区城镇(乡)的人口规模,人口逐步向中心城区和沿江平原乡镇,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36%,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43%,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53%。
第10条沿江平原城镇化策略
1、保护沿江平原城镇的生态环境资源,统一规划用地功能与布局,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2、促进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吸引山区人口及返乡人口在这一地区的集聚。
3、统一划定长江经济带内的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分类集中入园;采取“飞地”策略,支持山区县、乡镇招商引资项目进入沿江工业园区,重点建设猇亭区、白洋镇、红花套镇至枝城镇、董市镇之间沿江两岸的工业园区。
4、规划配置各类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保证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推进,满足原城镇及移入人口的居住需求,实现安居乐业。
5、采取多种方式,公平、有序地推进该地区村庄的就地或近地城镇化;保留必要的农业生产区,鼓励与发展都市农业。
第11条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城镇化策略
1、保护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为适度城镇化地区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确定该地区市区(县级)、中心城镇的镇区与产业园区发展的空间边界,形成以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为主导的城镇化方式。在产业发展方面,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支持三次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与纵向产业链的形成;鼓励第一产业实现合作经营,形成规模化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通过产业的发展与配套服务的完善,吸引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周边村庄有条件地实现就地城镇化。
3、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参照城镇标准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保证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住房建设的合理发展,满足本地城镇居民的居住需求。
4、一般乡镇的发展以保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方便为原则,保证交通出行、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鼓励人口适度聚集。
第12条山区城镇(乡)城镇化策略
1、山区城镇(乡)为弱城镇化地区,该地区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的持续发展为基础,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第一产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式;积极鼓励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的合作经营,形成规模化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县城和中心城镇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和发展无污染的特色产业,吸引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
3、县城和中心城镇参照城镇标准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保证县城住房建设的合理发展,满足本地城镇居民的居住需求。
4、一般乡镇的发展以保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方便为原则,保证交通出行、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鼓励人口向沿江平原地区或市区(县级)转移。
第13条城镇化配套政策
1、建立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城乡统筹、公平共享机制。
2、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教育、文体、金融等社会服务体系。
3、完善市域多级交通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公共交通服务系统。
4、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机制,保证农田质量和面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第二节 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第14条生态功能区划
市域划分为4个生态区,分别为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中部生态建设区和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第15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1、生态建设指标:至203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比8%,森林覆盖率60%,水土流失面积比25%。
2、生态产业发展指标:至2030年,工业水重复利用率90%,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95%,绿色GDP综合指数0.20。
第16条西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五峰和长阳(除高家堰镇、龙舟坪镇外)两个土家族自治县以及宜都市南部山区和秭归县杨林桥镇等。
2、生态控制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好市域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资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严格限制工业门类,加强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依托自身良好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加强无污染的资源型产业的开发。
第17条西北部森林生态功能区
1、主要包括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和秭归县大部分乡镇。
2、生态控制要点: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治理改造或搬迁现有污染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系统;重点控制三峡库区的水土流失,减少入库的泥沙量,库区和影响区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逐步还林还草;建立岸边生态保护带。
第18条中部生态建设区
1、主要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秭归县的茅坪镇、夷陵区的小溪塔街道、龙泉镇、鸦鹊岭镇、三峡坝区、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高家堰镇、龙舟坪镇、枝江市的安福寺镇和宜都市的红花套镇。
2、生态控制要点:加强城镇组团间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控制,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不得随意填占溪、河、渠、塘;严格限制污染型项目的建设;实行工业污染的集中处理和集中控制,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第19条东部平原丘陵生态建设区
1、主要包括枝江市大部分乡镇、当阳市全部乡镇和宜都市陆城街道、高坝洲镇、枝城镇、姚家店镇。
2、生态控制要点: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类型的工业项目,严格实施污染控制和环境监管。
第20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市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总规模约为2959.05平方公里。
第21条空间管制原则
1、禁止建设区是指生态条件极为敏感、需要进行严格生态保护或历史文化保护的地区,在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需要严格控制的地区,地质条件不允许开发建设的地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自然保护小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历史文化保护核心区、坡度大于25度的水土保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区绿线控制范围、大型基础设施通道控制带、水体河流控制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禁止建设地区作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行为。对于位于禁止建设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应实行农村宅基地总体规模控制的原则,严格限制非农村居住性功能的建设活动,有限度地许可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体的休旅业活动。
2、限制建设区主要是指需要进行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或具有一定安全防护要求的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森林公园及经济林、一般农田、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坡度介于15度和25度的水土保持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行滞洪区、乡村风貌保护区等。
城镇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限制建设地区,对于列入限制建设地区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对于位于限制建设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应制定相应的村庄集镇规划,严格控制其建设活动。
3、适宜建设区是指可进行开发建设的城镇建设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及独立工矿用地等,主要为中心城区和发展廊道上主要城镇的可建设用地;以及功能较为单一、发展规模较小镇、乡的镇区或中心村的发展建设用地。
第三节 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第22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 形成“一主五副、一带四廊”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宜昌市中心城区。
2、“五副”包括秭归县的茅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龙舟坪镇、当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和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
3、“一带”指长江城镇聚合带。
4、“四廊”指沿香溪河、沮漳河、清江、渔洋河的四条流域城镇发展廊道。
第23条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规划中心城市-次中心城镇-三级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级别结构体系。
1、中心城市:中心城区。
2、次中心城镇:当阳城区、宜都城区、枝江城区。
3、三级中心城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龙舟坪镇)、秭归县城(茅坪镇)、兴山县城(古夫镇)、远安县城(鸣凤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城(渔洋关镇)。
4、重点镇:夷陵区雾渡河镇,宜都市松木坪镇,枝江市问安镇,当阳市半月镇、两河镇、庙前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磨市镇、都镇湾镇,秭归县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兴山县峡口镇、昭君镇,远安县洋坪镇、旧县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长乐坪镇。
5、一般镇:乡村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第24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至2030年,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分4级,形成1个特大城市,3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5个5-20万人口的小城市,45个5万人口以下小城镇;突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及县(市)城区,形成特大、中等、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表2-1: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等级
城镇规模(万人)
数量
城镇名称
一级城镇
>300
1
中心城区
二级城镇
20-50
3
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当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
三级城镇
5-20
5
秭归县茅坪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远安县鸣凤镇、兴山县古夫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四级城镇
<5
45
五峰镇、半月镇、问安镇、昭君镇、磨市镇、洋坪镇、高家堰镇、松木坪镇、峡口镇、归州镇、两河镇、庙前镇、榔坪镇、沙镇溪镇、雾渡河镇、郭家坝镇、淯溪镇、河溶镇、百里洲镇、七星台镇、王店镇、仙女镇、资丘镇、都镇湾镇、荷花镇、水月寺镇、屈原镇、樟村坪镇、分乡镇、茅坪场镇、黄粮镇、渔峡口镇、两河口镇、贺家坪镇、长乐坪镇、杨林桥镇、仁和坪镇、旧县镇、湾潭镇、聂家河镇、南阳镇、花林寺镇、草埠湖镇、五眼泉镇、九畹溪镇
合计
54
第25条市域经济区划
市域划分为6个功能不同的经济区,分别为:
1、中心综合服务区:承担全市及周边地区的金融商贸服务、科研教育、文化娱乐等各项职能,适宜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物流业等相关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外围城镇的支持作用。
2、东部产业促进区:宜昌市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地区,适宜发展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科技、新材料、化工等,承接中心综合服务组团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的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
3、东部农业生产区:全市基本农田的集中分布区,承担全市粮食生产基地功能。
4、西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矿产资源丰富。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育,限制高污染产业;此区域中矿产开采及林业生产应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适度发展旅游业。
5、三峡清江休闲旅游区:包含了三峡坝区以及清江流域的众多旅游资源,景色秀美,拥有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是宜昌市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6、西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自然生态状况良好,山林茂盛,在进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山林特产,发展旅游业。
表2-2:市域经济区划范围
区划名称
城镇名称
中心综合服务区
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桥边、联棚)、小溪塔街道
东部产业促进区
庙前镇、玉泉街道、龙泉镇、王店镇、鸦鹊岭镇、半月镇、问安镇、仙女镇、安福寺镇、猇亭区、白洋镇、顾家店镇、董市镇、马家店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五眼泉镇、枝城镇、陆城街道
东部农业生产区
河溶镇、淯溪镇、玉阳街道、坝陵街道、百里洲镇、七星台镇、草埠湖镇
西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
荷花镇、洋坪镇、河口乡、旧县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九畹溪镇、鸣凤镇、樟村坪镇、雾渡河镇、分乡镇、黄花乡、下堡坪乡、邓村乡、水月寺镇、榛子乡、古夫镇、南阳镇、黄粮镇、昭君镇、高桥乡、峡口镇、水田坝乡、屈原镇、归州镇、泄滩乡、沙镇溪镇、郭家坝镇、两河口镇、梅家河乡、杨林桥镇、莫坝乡、榔坪镇、何家坪镇
三峡清江休闲旅游区
傅家堰乡、渔峡口镇、资丘镇、火烧坪镇、鸭子口镇、都镇湾镇、大堰乡、磨市镇、龙舟坪镇、高家堰镇、土城镇、三斗坪镇、茅坪镇、乐天溪镇、太平溪镇
西南部资源生产及旅游发展区
牛庄乡、采花乡、湾潭镇、五峰镇、长乐坪镇、渔洋关镇、仁和坪镇、潘家湾乡、聂家河镇、王家畈乡、松木坪镇
第26条城镇职能结构类型
市域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工矿、旅游、农业”四种类型。重点加强各级中心城镇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培育功能各异的重点城镇;完善综合型城镇的职能,形成区域性经济、文化和综合服务中心;发挥农业型城镇对农业发展的服务作用。规划期末,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以综合型城镇为枢纽,工矿、旅游和农业型城镇为发展支点,不同类型城镇间互补协作的职能结构。如表2-3:
表2-3:市域城镇职能类型
职能类型
城镇名称
综合型
一级
中心城区、当阳城区(玉阳街道、玉泉街道、坝陵街道)、枝江城区(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宜都城区(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秭归县城(茅坪镇)、长阳县城(龙舟坪镇)、远安县城(鸣凤镇)、兴山县城(古夫镇)、五峰县城(渔洋关镇)
二级
半月镇、问安镇、高家堰镇、磨市镇、五峰镇、洋坪镇、昭君镇、沙镇溪镇
工矿型
仙女镇、两河镇、庙前镇、王店镇、樟村坪镇、水月寺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荷花镇、松木坪镇
旅游型
峡口镇、归州镇、屈原镇、长乐坪镇、都镇湾镇、郭家坝镇、旧县镇、五眼泉镇、九畹溪镇、雾渡河镇、聂家河镇
农业型
七星台镇、百里洲镇、河溶镇、淯溪镇、分乡镇、渔峡口镇、榔坪镇、两河口镇、贺家坪镇、杨林桥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南阳镇、黄粮镇、资丘镇、草埠湖镇
注:本表不含建制乡。龙泉镇、桥边镇、艾家镇、安福寺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白洋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纳入中心城区;董市镇接近枝江城区,纳入枝江城区统筹考虑;枝城镇、姚家店镇纳入宜都城区统筹考虑。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7条铁路
规划7条铁路,其中已建成铁路3条,包括焦柳铁路、宜万铁路和汉(武汉)宜(宜昌)城际铁路;规划新建设铁路4条,包括十宜铁路、宜石铁路、宜张铁路和紫云铁路。
规划铁路客运站包括宜昌东站、宜昌站、小溪塔站、枝江站、当阳站、五峰站和兴山站;货运站包括宜昌南站、太平溪站、茅坪站、枝城站、白洋站、鸦鹊岭站和紫金岭站,其中太平溪站、茅坪站、枝城站、白洋站和紫金岭站作为水铁联运货运站。
第28条高速公路
规划10条高速公路,其中已建成的高速公路4条,包括沪渝高速汉宜段(即汉宜高速公路,含三峡专用公路)、沪渝高速宜恩段、沪蓉高速荆宜段(即荆宜高速公路)和宜岳高速翻坝段(即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在建中的高速公路2条,包括沪蓉高速宜巴段(即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和保宜高速(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规划新建设的高速公路4条,包括宜张高速(即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太张高速(即太平溪至张家口高速公路)、宜岳高速(即宜昌至岳阳高速公路)和宜来高速(即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
第29条公路
现有国省道按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进行改造;中心城区与各县城(市区)之间、各县城(市区)之间、各县城(市区)与重点镇之间主要联系公路均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构筑市域各县(市)城之间的环路和大宜昌环路,市域环路主要包括S224、S312、S255、S322,大宜昌环路主要包括S323、S225、S256、S224。
第30条跨长江通道
在现有西陵长江大桥、宜万铁路长江大桥、夷陵长江大桥、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和枝城长江大桥等5座跨长江大桥的基础上,新建5座跨长江大桥,分别为:红花套长江大桥(暂定名)、香溪长江大桥、庙嘴长江大桥、伍家岗大桥(暂定名)和白洋大桥。
第31条公路客货运站场
规划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场共21个,货运站场15个。如表2-4:
表2-4:规划二级以上客货站场一览表
城镇名称
客运站
货运站
数量
名称
等级
数量
名称
等级
中心城区
9
宜昌客运中心
一级
6
宜昌货运站
一级
东山高速客运站
一级
伍家岗货运中心
一级
点军汽车客运站
一级
点军货运站
一级
长途汽车客运站
二级
夷陵货运站
一级
夷陵汽车客运站
二级
太平溪货运站
一级
宜港汽车客运站
二级
红花货运站
二级
白洋汽车客运站
二级
猇亭汽车客运站
二级
红花客运站
二级
宜都
2
陆城客运站
二级
2
陆城货运站
二级
枝城客运站
二级
枝城货运站
二级
当阳
2
玉阳客运站
二级
1
当阳货运站
二级
草埠湖客运站
二级
枝江
2
马家店客运站
二级
1
枝江货运站
二级
仙女客运站
二级
长阳
2
龙舟坪客运站
二级
1
长阳货运站
二级
火烧坪客运站
二级
五峰
1
渔洋关客运站
二级
1
渔洋关货运站
二级
远安
1
鸣凤客运站
二级
1
远安货运站
二级
兴山
1
古夫客运站
二级
1
兴山货运站
二级
秭归
1
茅坪客运站
二级
1
茅坪货运站
一级
第32条航道
长江航道的通航能力为3000吨级;香溪河航道1000吨级通行至峡口,500吨级通行至高阳;黄柏河通航能力1000吨级;三峡库区支流(青干河、九畹溪、咤溪河)500-1000吨级通航能力;清江航道的通航能力为300吨级。
第五节 市域旅游规划
第33条旅游地空间结构
市域形成“。其中,
1、“一心”即宜昌旅游服务核心。空间范围主要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小溪塔街道、三峡坝区及三镇、点军区、猇亭区等。
2、“指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发展轴、宜昌清江旅游发展轴、宜昌三国文化旅游发展轴和宜昌夷陵-兴山-神农架生态旅游发展轴。
3、“六区”指都市观光旅游片区、长江三峡高峡平湖旅游片区、“两坝一峡”旅游片区、三国文化与丹霞山水旅游片区、清江民俗风情与生态旅游片区和香溪屈原·昭君·神农旅游片区。
第34条城区旅游服务基地
1、中心城区为全市一级旅游服务基地,并由都市旅游交通集散中心、都市文化娱乐游憩中心、都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都市商务会展旅游中心和都市生态休闲旅游中心构成主要的旅游服务核心。
2、兴山县古夫镇、五峰县渔洋关镇、长阳县龙舟坪镇、秭归县茅坪镇和当阳城区为全市二级旅游服务基地。远安县鸣凤镇、宜都市陆城街道、枝江市马家店街道等为三级旅游服务基地。
第35条特色旅游目的地乡镇
重点扶持具有旅游价值的乡镇,包括夷陵区三斗坪镇、太平溪镇、乐天溪镇、黄花乡、邓村乡、雾渡河镇,秭归县九畹溪镇、茅坪镇、归州镇,宜都潘家湾乡、聂家河镇,兴山县昭君镇、南阳镇、古夫镇、远安县荷花镇、鸣凤镇,当阳市玉阳街道,长阳县龙舟坪镇、高家堰镇,五峰县渔洋关镇,点军区土城乡等。
第36条旅游交通组织
1、建设宜昌中心城区旅游交通主枢纽,承担主要的游客集散功能;规划兴山、当阳、枝江、宜都和五峰等5个旅游交通次级枢纽。
2、依托沪蓉高速、G318国道、S323省道、沪渝高速、三峡专用公路及相关城市道路建设旅游交通内环,将中心城区与四大水利枢纽工程(三峡、葛洲坝、高坝洲、隔河岩)连为一体,形成近郊旅游环线;依靠对现状省道、县道的升级,建设旅游交通外环,连接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宜都、枝江、当阳、远安等远郊市县及相关景点,形成市域远郊旅游环线。
3、开辟长江、清江和香溪河水路游线。
第六节 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37条水源保障
长江、清江、黄柏河、沮漳河、香溪河、渔洋河及漳河水库、官庄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为市域主要水源。
第38条用水标准
规划用水标准为:中心城区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450-550升/人·日,当阳城区、枝江城区、宜都城区、秭归县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为400-500升/人·日,远安县城、兴山县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为200-300升/人·日。
第39条镇村供水
因地制宜,实现多种水源的综合利用,保障饮用水的安全,逐步实施城乡统筹供水。
第40条污水处理率
至2030年,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规划区城镇达到95%以上,市域其他城镇达到90%以上。
第41条镇村排水
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镇,污水可就近接入市政管网统一进行处理;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远,但制造业或旅游业发达的镇村,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单独设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远且无条件的镇村可采用雨污合流制,雨污水经收集后,可利用组合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处理。
第42条市域能源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城市。
第43条供电电源
1、市域水能
市域水能资源总量达2483万千瓦以上,可开发利用量达2341万千瓦,集中分布在长江的三峡大坝、葛洲坝、清江的隔河岩、高坝洲。
2、市域主要供电电源
主要为三峡电站、葛洲坝电站、枝江火电厂、宜都热电厂、清江隔河岩电站、高坝洲电站、华润火电厂、田家河热电厂和地方小水电站,主要电站容量分别为三峡电站1820万千瓦、葛洲坝电站271.5万千瓦、枝江火电厂240万千瓦、宜都热电厂120万千瓦、华润火电厂70万千瓦、清江隔河岩电站121.2万千瓦、高坝洲电站25.2万千瓦。
第44条负荷预测
至2030年,全市电网全社会最大负荷为775万千瓦,按照220千伏电压等级容载比1.6—1.9的要求,全市220千伏电网需新增容量973万千瓦—1240万千瓦。
第45条供电规划
1、500千伏电网规划
规划建设夷陵500千伏变电站、龙泉500千伏变电站、宜昌北500千伏变电站、宜昌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朝阳500千伏变电站。
2、220千伏电网规划
规划220千伏变电站33座,主变容量1200万千瓦。
第46条燃气规划
市域城镇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补充,引进液化天然气作为储备气源。中心城区、宜都、枝江、当阳等城市主要气源为忠武线天然气和川气东送天然气,村镇用气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近城村镇可采用城市天然气管网延伸供气。
第47条基础设施廊道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廊道保护与管理,重要基础设施通道建设,应避免穿越生态敏感地区,集约节约用地,协调与沿线城镇建设的关系。
第四章 规划区规划
第48条规划区长江城镇聚合带格局
1、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三区”,即以长江城镇聚合带为一带;沿江分布3个城镇区,西北部为生态城镇区,包括坝区及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秭归县茅坪镇;中部为核心城镇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小溪塔街道;东南部为产业城镇区,包括猇亭区、龙泉镇,枝江市的马家店街道、鸦鹊岭镇、白洋镇、顾家店镇、安福寺镇、董市镇、七星台镇、仙女镇、问安镇、百里洲镇,宜都市的陆城街道、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枝城镇、五眼泉镇。
2、按照长江城镇聚合带内组团划分为一级组团和二级组团。其中, 一级组团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小溪塔街道、三峡坝区及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秭归县茅坪镇、猇亭区、白洋镇、枝江城区(含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和宜都城区(含陆城街道、枝城镇、姚家店镇);二级组团为:龙泉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安福寺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和问安镇。
第49条城镇职能
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工矿型、旅游型和农业型。
表4-1 长江城镇带城镇职能表
职能类型
城镇名称
综合型
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小溪塔街道、猇亭区、秭归县茅坪镇、马家店街道、白洋镇、陆城街道、姚家店镇
工矿型
坝区、龙泉镇、鸦鹊岭镇、顾家店镇、安福寺镇、董市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枝城镇、仙女镇、问安镇
旅游型
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五眼泉镇
农业型
七星台镇、百里洲镇
第50条规划区内长江经济带布局
规划区内长江经济带的北部发展旅游功能,中部发展城市服务职能,南部发展产业生产职能。三峡库区至西陵区一带,加强生态与景观环境的保护,打造精品旅游廊道。西陵、伍家岗、小溪塔与点军作为城市中心,承担中心服务的职能。猇亭与红花套及以下游地区,形成以装备制造、化工、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制造业走廊。结合水运、铁路与公路交通条件,配合产业发展,打造物流廊道,实现物流中转和翻坝运输的职能。建设三峡物流中心,包括伍家岗物流中心(花艳物流园)、云池物流园区、白洋物流园区、茅坪物流园区、东山商贸物流园区、太平溪物流园区、紫荆岭物流园区、三峡机场空港物流园区、小溪塔物流园区、火车南站物流园区、红花套物流园区、枝城港物流园区、七星台物流园区等13个物流园区。
第51条三峡枢纽港及交通规划
整合规划区内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多种交通设施,建设三峡枢纽港。
1、三峡枢纽港发展定位为翻坝中转港、工业输出港、三峡旅游港和西部出海港,具备港口装卸与储存、翻坝转运与多式联运、临港工业开发、功能综合的现代物流、三峡旅游服务等多项功能。
2、翻坝中转港
翻坝转运集中在太平溪作业区、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茅坪作业区、红花套作业区和枝城作业区。
(1)上游集装箱与散货下行:江北上岸货物在太平溪作业区通过太张高速、沪蓉高速转陆运,经白洋—云池作业区或田家河作业区转水运。南岸货物和需转铁路运输的货物在茅坪作业区上岸,通过翻坝高速或十宜铁路转陆运,经红花套、枝城作业区转水运。
(2)下游集装箱与散货上行:南岸货物在枝城作业区上岸后经焦柳铁路或高速公路转陆运,也可通过翻坝高速或铁路经茅坪作业区转水运。 北岸货物在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上岸后通过保宜高速、沪蓉高速、太张高速转运至太平溪作业区后进入上游。
3、工业输出港
分发挥港口的资源配置优势以及水运低成本优势,发展临港工业,建设宜昌工业输出港,重点建设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枝城作业区和七星台作业区。
4、三峡旅游港
以三峡专用公路为旅游翻坝客运主要通道,游客可在九码头上岸后游览宜昌市,也可在平湖客运专用码头、夜明珠码头上岸,游览西陵峡,由太平溪码头上船进入长江上游。
5、西部出海港
以建成长江中上游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物流节点为目标,重点建设白洋-云池作业区、田家河作业区和枝城作业区。
第52条水源协调规划
规划供水水源主要包括长江干流、清江干流、官庄水库、善溪冲水库、楠木溪水库、王家坝水库、泉河水库等。规划采用双水源供水以保证供水安全。对规划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保护区内严格执行有关水源保护的禁止性规定。统筹处理长江城镇聚合带上下游供排水关系,协调取水口、水源保护区与排水口位置,严格沿江产业布局,防范水源风险,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53条城市性质
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
第54条城市职能
1、世界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国际著名的风景名胜旅游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2、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交通及流通中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
3、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第55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的常住人口规模为2015年200万人,2020年226万人, 2030年302万人。
第56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量为2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量为30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第57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主要向长江宜昌下游段方向发展,形成沿江分布、垂江拓展的发展格局。
第58条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沿江带状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城市主要沿长江城镇聚合带布局,以柏临河、桥边河、黄柏河、清江、玛瑙河为垂江发展轴线,实现城市组团的纵深拓展。其中,
1、城市一级组团
(1)西陵组团:城市商贸商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科技文化中心。
(2)伍家岗组团: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客运和物流交通枢纽、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生态宜居住区。
(3)点军组团:滨江生态新住区,承担体育休闲、文化产业、教育科研、度假疗养等功能。
(4)小溪塔组团:以生活居住、文化旅游、无污染工业和都市农业为主要功能。
(5)猇亭组团:以工业、机场客运和货运交通为主要功能,逐步发展综合服务功能。
(6)白洋组团:包括工业组团和生活新区两部分。工业组团依托白洋-云池港、田家河港,以发展临港工业为主,生活新区发展。
(7)坝区组团:包括三峡坝区和坝区三镇。坝区以三峡工程运营、展示和延伸功能为主;太平溪镇以客运和旅游服务为主,乐天溪镇以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主,三斗坪镇主要以旅游服务为主。
2、城市二级组团
(1)龙泉组团:外围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
(2)鸦鹊岭组团:外围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
(3)安福寺组团:外围工业组团,工业发展为主,配套建设工业服务设施。
(4)顾家店组团:外围工业组团,发展临港工业和重化工业。
(5)红花套组团:外围工业组团,承担翻坝中转职能,发展物流和加工业。
(6)高坝洲组团:外围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
3、组团功能分区
(1)主城功能区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和小溪塔街道。
(2)产业功能区为猇亭区、白洋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龙泉镇、安福寺镇、鸦鹊岭镇和顾家店镇。
(3)旅游功能区为坝区及太平溪镇、乐天溪和三斗坪镇。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59条机场
提升现有三峡机场功能,使三峡机场发展成为鄂西及渝东区域以支线为主、干支结合的重要航空旅游机场,中远期成为国际机场和国家干线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达到4E级;外迁土门军用机场;结合旅游、救灾等要求,在三峡坝区和黄柏河旅游区规划建设2处直升机场。
第60条铁路场站
中心城区铁路客运站包括宜昌东站、宜昌站、小溪塔站;货运站包括宜昌南站、太平溪站、茅坪站、白洋站、鸦鹊岭站、紫金岭站。
第61条港口
中心城区建设太平溪、茅坪、艾家、红花套、云池、白洋、田家河等7个港口作为三峡枢纽港的核心作业区;重点建设平湖半岛长江三峡国际游轮中心。
第62条汽车客货运站
中心城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共9处,包括宜昌客运中心、东山高速客运站、点军汽车客运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夷陵汽车客运站、宜港汽车客运站、白洋汽车客运站、猇亭汽车客运站和红花客运站;二级及以上汽车货运站共6处,包括宜昌货运站、伍家岗货运中心、点军货运站、夷陵货运站、太平溪货运站和红花货运站。
第二节 城市道路系统
第63条路网体系划分
1、规划将城市道路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层次,其中主干路又分为干线性主干路和普通主干路。
2、快速路及干线性主干路构成组团之间的快捷联系通道,组团内部主次干路按“格网式”布局,依托地形自由延展。
第64条路网指标
规划路网总规模1685千米,密度为6.2千米/平方千米,其中:快速路长度90千米,路网密度为0.33千米/平方千米;主干路长度561千米,路网密度为2.0千米/平方千米;次干路长度425千米,路网密度为1.57千米/平方千米。支路长度610公里,路网密度2.3千米/平方千米。道路面积率为12%。
第65条路网布局
1、中心城区依托快速路与干线性主干路强化各城市组团之间快捷交通联系。
(1)快速路
快速路是城市组团间联系的关键通道,规划形成“三纵五横”快速路网格局,其中“三纵”分别为东山四路-机场东路、三峡专用公路、江南一路-江南大道-高坝洲路-S254省道;“五横”为宜秭公路-发展大道-西陵二路-庙嘴大桥、港窑路-胜利三路-夷陵长江大桥-夷桥路、花溪路-伍家岗大桥、子窑路-桃子冲路-红花套大桥、S325省道。规划红线宽度按60-80米控制,道路断面采用两幅路或四幅路形式。
(2)干线性主干路
干线性主干路是城市组团之间交通联系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快速路网的重要补充,全线实行半封闭管理方式。规划形成“四纵三横”的路网框架,其中“四纵”分别为小鸦公路、城东大道-汉宜路、东山大道-伍临路-猇亭大道-318国道、紫亭路-张家湾横路; “三横”分别为夷兴大道、土峡线、张家湾路-S107省道等。规划红线宽度按50-60米控制,道路断面采用两幅路或三幅路形式。
2、中心城区各组团由普通主干路及次干路形成内部骨架路网,建立起组团内各城市功能片区或产业功能片区间的交通联系通道。
(1)普通主干路
普通主干路是与邻近城市组团或组团内部的公共服务、居住、产业、交通枢纽节点等功能片区之间的直达性交通联系通道。规划红线宽度36-50米,道路断面采用两幅路或三幅路形式。
(2)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组团内部以及各类功能片区之间的联系道路,对主干路的交通需求进行集散。规划红线宽度20-36米,道路断面采用单幅路或两幅路形式。
(3)支路
支路是细部交通组织微循环的主要载体。规划红线宽度均为15-20米,断面采用单幅路形式。
第66条道路交叉口
1、立交节点
道路交叉口形式应满足相交道路性质、功能及快速交通转换的要求。快速路之间、干线性主干路之间以及快速路与干线性主干路相交主要依据交通流量、流向设置全互通立交;快速路与普通主干路相交一般考虑设置全互通立交或菱形立交;干线性主干路与普通主干路、次干路相交,一般考虑设置菱形立交、平面灯控渠化交叉或右进右出的形式。规划全互通立交节点共计44处。
2、平交节点
平面交叉口根据沿线用地功能、交通组织形式等因素,采用平面灯控、右进右出或停车让行的管理方式。
3、交叉口渠化
主干路相交及主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按25米控制,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按20米控制,支路相交及支路与其它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半径均按10米控制。
主干路及其与次干路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渠化设计;次干路及支路的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进行展宽设计。规划主干路展宽段长度为70米,渐变段长度为30米;次干路展宽段长度为50米,渐变段长度为25米;支路展宽段长度为30米,渐变段长度为20米。
第二节 公共交通系统
第67条发展目标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出租汽车、轮渡、水上巴士等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高效率的公共交通体系。至2030年,公共交通要承担市域45%以上、中心城区50%以上的客运机动化出行。
第68条轨道交通
规划3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
1、一号线:从小溪塔夷陵客运站出发,经夷兴大道、三峡路、港虹路、夜明珠路、夷陵大道、桔城路、宜当路至伍家岗共升站。
2、二号线:从共同东路站出发,经东站路、东山大道、伍亭二路、机场路、七里冲路、猇亭大道至白洋。远景考虑连接至枝江市。
3、三号线:从小溪塔夷陵客运站出发,经发展大道、西陵一路,由长江隧道至点军区将军路,连接宜昌南站。
第69条快速公共交通
规划5条快速公共交通线路,分别为:
1、夷陵客运站—宜昌东站线:沿夷兴大道、三峡路、港虹路、夜明珠路、东山大道、桔城路至宜昌东站。
2、宜昌东站—龙泉线:沿宜当路、汉宜大道接汉宜一路至龙泉镇。
3、宜昌南站—姜家湾线,沿东岳二路、庙嘴大桥、西陵二路、城东大道、双虹大道、夷兴大道至姜家湾(本线路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北端的延长线)。
4、伍家岗共升站—西陵后路线,从伍家岗共升站出发,经宜昌东站,沿城东大道、西陵二路至西陵后路。
5、五一广场—白洋线:沿伍临路、318国道、猇亭大道至白洋。
第70条常规公共交通
结合城市交通、道路网建设和城市用地发展,整合交通资源,按骨干公交线路和区域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格局。
1、骨干公交作为快速公共交通线路的补充形式,承担部分中长距离客流,主要设置于组团间客运走廊上,运营车速为15-20公里/小时,长度为15-30公里。规划共计12条骨干公交线路,线路总长度230公里左右。
2、区域公交以服务区域内出行为主,包括区域干线和区域支线,主要布设于组团内部和组团之间。线路以辐射线为主,横向联络线和区域环线为辅,通过衔接提高骨干线网络运行效率,线路长度10公里左右,线网密度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
第71条公交专用道
根据公共交通需求情况,结合道路网体系规划,基于与快速公共交通线路的衔接,规划沿江大道、云集路(隧道除外)、大连路、体育场路、东山二路、珠海路、中南路、港窑路、将军路、西陵一路(隧道除外)、五龙路、张家湾路、迎宾大道、七星冲路、民益路、金岭路、后山路、站前路、发展大道等公交专用道。
第72条公交场站
公交场站按中途停靠站、首末站、枢纽站和停保养场进行规划控制。
1、中途停靠站,中心区站距为300-500米,外围区为500-600米,近郊区为600-800米。确保3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87%,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95%;
2、首末站,根据线路数的不同,将首末站分为一级和二级;到、发线路数在五条以上的设置一级首末站;到、发线路数在三条至五条的为二级首末站。每条公交线路首末站用地面积控制为800—1400平方米;
3、枢纽站,规划6个一类枢纽站、8个二类运枢纽站和11个三类枢纽站,见表6-1;
表6-1:规划客运枢纽站
枢纽类型
枢纽名称
枢纽类型
枢纽名称
枢纽类型
枢纽名称
一类枢纽
宜昌东站枢纽
二类枢纽
猇亭枢纽
三类枢纽
东站一路枢纽
宜昌南站枢纽
白洋枢纽
儿童公园枢纽
夷陵广场枢纽
长江市场枢纽
滨江公园枢纽
宜港客运站枢纽
果园路枢纽
五龙枢纽
夷陵客运站
五一广场枢纽
中南路枢纽
三峡机场枢纽
桥边枢纽
二类枢纽
坝区枢纽
三类枢纽
夜明珠枢纽
龙泉二枢纽
龙泉枢纽
沙河公园枢纽
白洋二枢纽
东山枢纽
三环广场枢纽
——
4、停保养场,在现状11处公交停保养场基础上,新增夷陵姜家湾、龙泉、猇亭、宜昌南站、港窑路、白洋、坝区、桥边、红花套等9个停保养场,用地面积共计23.3公顷,满足规划期末2262辆标准车停保养需求。在伍家岗区东山三路预留轨道交通停保养场,面积37.7公顷。
第73条出租汽车
出租车保有量控制规模为6030辆,每万人拥有出租车20辆;空载率控制在35%以内;综合提高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第74条水上公共客运系统
中心城区水上公共客运系统主要包括跨江轮渡和水上客运线路两部分,其中客运轮渡主要为过江通勤交通服务,借助宜昌市水网建设水上公交系统,将交通和旅游观光结合。
1、规划和保留3条跨江轮渡航线,分别为:朱市街-大南门、艾家镇-白沙脑、红花套-古老背。
2、结合水上旅游和通勤需要,开辟4条水上客运线路:西陵-伍家岗-猇亭-沙湾、白洋-陆城、西陵-三峡坝区、沿黄柏河的夷陵-西陵。
第三节 公共停车场
第75条停车发展战略
1、改善停车供应结构,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和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方式,遵循“城市核心区停车位适度供应,外围地区足量供应”的原则。
2、按照分类供应和区域差别供应原则提供停车设施。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强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建立健全交通静态管理法规条例以及运行机制,并加强交通执法力度。
第76条公共停车场用地
构筑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并与道路设施、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车系统。规划市内公共停车场79处,用地规模为60公顷。另外可结合广场用地、路内设置停车场,满足430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的需求。
第八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第一节 布局原则
第77条布局原则
规划建立“市级-区级-片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布局中结合宜昌多组团山地城市的特点,基于便于城市居民使用、又能带动城市周边地区发展的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布局方式,沿长江布局重要的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节 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第78条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12.12公顷,包括1处市级行政中心,6处区级行政中心。
市级行政中心选址于伍家岗区白沙路与沿江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第79条商业金融业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1693.38公顷,包括2处市级商业中心,6处区级商业中心。
1、市级商业服务中心
(1)西陵组团的市级商贸服务中心在现状商业中心基础上改造,位于东湖一路、东山大道、胜利四路、沿江大道所包围的区域。通过绿化和步行道将滨江公园、陶珠路-中山路步行街和夷陵广场连为一体,带动现有商业中心升级,形成旅游商业游憩区,为整个中心城区和外来游客服务。沿西陵一路两侧布置商务办公用地,旅游设施向江边聚集,增加沿江大道一带的城市活力。
(2)伍家岗组团市级商贸中心位于火车站前至滨江地区,火车站前至五一广场周边地区以商业服务为主,滨江地区以办公和旅馆设施为主。
2、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在点军、白洋、猇亭、小溪塔等组团布局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3、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结合居住片区布置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第80条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323.32公顷,保留现有市级文化设施的基础上新增3处市级文化设施,规划5处区级文化中心。
1、市级文化设施
(1)保留现状的市级文化设施,包括:宜昌市博物馆、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广电中心、剧场等。
(2)规划增建规划展览馆(伍家岗行政中心周边)、宜昌市文化活动中心(大型文化馆及影剧院,东站新区)、宜昌市科学艺术中心(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点军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公顷。
2、区级及片区级文化设施
各分区结合分区中心的建设,配套设置包括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鼓励建设专题博物馆;各居住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套文化设施。
第81条体育设施
规划体育用地150.15公顷,包括1处新建市级体育中心,5处区级体育中心。
1、市级体育设施
保留和完善现有体育设施;规划将市级体育中心布置在点军区,结合桥边河滩地,建设大型体育公园,规划用地面积约35公顷。
2、区级与片区级体育设施
(1)在白洋、猇亭、坝区、小溪塔等分区以及东山工业园建设区级体育场馆等服务设施。
(2)结合公园、游憩场所、居住区绿地等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的日常体育锻炼设施。
第82条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44.25公顷。按照行政和地理区划分区设置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区至少设置一所区级医院,加强街办(居住区)和社区(居住小区)级的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规划和建设。至2030年中心城区千人床位指标达到7-8床/千人。
1、规划三级医院14所,新建峡州医院、张家湾医院、白洋第一人民医院,扩建市一医院、市三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宜昌市优抚医院、中心医院、仁和医院、夷陵医院,迁建市中医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中南医院、罗家坝医院。
2、规划二级医院9所,新建东站医院、桥边镇医院、梅子垭医院、良田畈医院,迁建五龙医院,扩建猇亭区人民医院,改造中心医院坝区分院(原坝区急救中心)、白洋镇第二人民医院(原白洋镇卫生院)、清江医院。
3、康复疗养院用地布置在点军组团,设立宜昌三峡疗养中心。
4、将峡州医院和中心医院作为重点医院,组建三峡地区区域性卫生医疗中心。
第83条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设施
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939.13公顷,主要包括3大教育园区和2处生产研发中心。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设施包括:
1、以教育学习为主的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所构成的高等教育园区。
2、以职业教育、就业培训为主的土门职教园区。
3、以文化创意、文化教育为主的点军教育园区。
生产研发中心包括:
1、以科技研发、创意展示为核心的东山科研中心。
2、以产品研发、企业培训为核心的白洋科研教育中心。
第84条文物古迹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保护中心城区内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和2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表7-1:中心城区内省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类列表<span 0="" new="" style="" "="" times="" line-height:="" cellspacing:=""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1" p="" align="left" span="">社会福利及其他设施
1、规划老年人及儿童福利设施45处,用地总面积55.2公顷。
保留原有福利设施,新建东山福利院、毛家湾福利院、伍家岗中心福利院、伍家岗福利院、联棚乡福利院、猇亭区老年公寓、猇亭区磨盘溪福利院、夷陵区社会福利院、平湖半岛福利院、白洋镇福利院、白洋镇第二福利院、高坝洲福利院等12处福利设施,扩建伍家岗天乐老年中心、小溪塔中心福利院、龙泉镇福利院等3处福利设施。
2、保留现状7处公墓和烈士陵园,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展规模。
第九章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86条建设原则
1、各组团内部居住用地与就业岗位之间形成相对均衡的配置比例,减少组团之间的通勤交通。
2、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相结合,以新区建设为主导,调整居住结构,逐步降低旧区人口密度、改善旧区环境。
3、鼓励成片开发、集中建设,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
第87条居住用地
1、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7984.4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7%。
2、规划确定41处城市居住片区,各个片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在20~35平方米/人之间,考虑到每个片区所处地区的城市功能的差异,新区建设采用高值标准,旧城改造采用低值标准。
第88条保障性住房
各组团分别建设一定数量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问题,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具体方案。
第十章 中心城区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89条规划结构
“ 第90条工业园
6、东山工业园
以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是宜昌高新技术产业、科研院所和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人才强市的改革实验区。
2、点军工业园
适宜重点发展电子、磁电子、金属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是宜昌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3、宜昌生物产业园
集研发、孵化、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型生物产业园区,由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研发孵化、公共服务等四大功能片区构成。
4、深圳工业园
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和宜昌沿江最核心的工业园区。适宜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制造、电工电缆、生物科技等特色产业。
5、猇亭工业园
建设全国一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船舶机械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
6、白洋工业园
适宜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为科研孵化、生产制造、商务服务等功能齐全的现代生态工业园区。
7、宜都高新科技工业园
适宜发展光伏太阳能、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8、红花套清江绿色产业园
发展食品加工、光电技术、装备制造等环境影响较小的产业。
第91条仓储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仓储用地面积1037.37公顷。规划中结合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规划11个大型物流园区,分别为伍家岗物流中心(花艳物流园)、云池物流园区、白洋物流园区、茅坪物流园区、东山商贸物流园区、太平溪物流园区、紫荆岭物流园区、三峡机场空港物流园区、小溪塔物流园区、火车南站物流园区、红花套物流园区。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景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景观系统规划
第92条
宜昌城市景观特色可以概括为“山环水绕多组团,天然图画新宜昌”。 自然山水“一江两心、三楔四廊”的格局,即——4将宜昌城市分隔为多个组团,从而形成上至三峡坝区,下至白洋新区,长达90公里的城市景观画卷。
第93条
规划宜昌中心城区的城市景观结构为“江环城,城镶山”。以自然丘陵、江河、田园风貌为背景,以长江景观带为主轴,以3个绿楔为分隔,围绕2个绿心建设山、水、城、坝相互交融的多组团城市。未来形成一江两岸,江左“山在城中”、江右“城在山中”的景观格局。
第94条长江景观带
以长江景观带作为宜昌城市景观的主轴,展示宜昌城市景观格局。
1、,逐步拆除影响景观的建筑;严格保护两岸现有自然山体尤其是临江山体,对已遭破坏山体尽快进行绿化。新建设应严格保护自然岸线,除必要的港口设施和市政设施外,其他建设活动应留出50米以上自然岸线;合理配置岸线资源,尽量减少生产岸线;生活岸线注重不同断面的设计,增加亲水空间。
2、控制长江左岸葛洲坝至白洋段滨江的建筑界面,保护长江右岸的自然山体。西陵和伍家岗的城市轮廓线控制,应以磨基山、夷陵长江大桥、艾家滨江广场、西坝广场等主要观景点观看的视觉效果为依据进行设计和控制。点军区沿江建筑轮廓线则以庙嘴大桥、镇江阁、夷陵大桥、预留的行政中心处向南观看的视觉效果为依据进行设计和控制。
3、重视沿江重要景观节点的塑造,保护现有的三峡大坝、葛洲坝、西陵长江大桥、夷陵长江大桥、宜万铁路大桥、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磨基山、镇江阁、天然塔等9处沿江重要景观节点,新建三峡会议中心、庙嘴长江大桥、西坝广场(宜昌之帆)、科学艺术中心(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行政中心、规划展览馆等6处沿江重要景观节点。
第95条绿楔与绿心
重点保护城市绿楔与绿心:
保护宜昌景观系统中的绿楔,包括西陵后山—磨基山、龙盘湖—观音山、善溪冲—艾家店等三个绿楔。
以西陵后山和猇亭后山为城市绿心,建立生态保护区,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建设工业项目。西陵生态保护区兼具城市近郊旅游和生态保育职能,划定生态保育区和旅游发展区,在旅游发展区范围内建设城市中央公园。猇亭生态保护区以生态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职能为主。
以西陵生态保护区为核心,结合沙河片区和城东片区低丘山地城市的建设,联系外围的三峡风景名胜区和龙盘湖-观音山绿楔,形成主城区组团之间、组团与自然山水之间的结构框架。
第96条山体保护
将山体划分为远城山体、近城山体和入城山体。对西陵后山、猇亭后山等位于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远城山体,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石板森林公园附近的近城山体,设立为城市中央公园,在公园内建设游乐和服务设施,提供市民郊野活动空间;加强翠福山、笔架山、磨基山、将军包、绵羊山、镇镜山、营盘山、东山、白马山、求雨台、狮子头、龟山、新鸡子山、赵王山等入城山体的保护,着重体现自然山体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结合,通过设置局部山脚绿地,将山体向城市敞开,保护山体的原有植被,山体周边进行开发时应保持原有地形特征。
第97条水系治理
滨水景观的打造除长江景观带外,主要围绕黄柏河、柏临河、沙河、桥边河(卷桥河)、运河展开,滨水公园与生态绿地、山体结合,构成完整的水系廊道。在黄柏河上游建设黄柏河森林公园,控制黄柏河沿岸用地,重点加强黄柏河口的平湖半岛设计;围绕柏临河生态治理,建设柏临河湿地公园,与东站片区的文化活动中心形成一体化的公共空间;结合沙河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建设沙河生态公园和沙河环保公园,梳理梅子垭水库至黄柏河的水系,保留山地环境特色,以景观改造带动沙河片区开发;按照点军生态城的空间结构,塑造桥边河生态公园,联系体育中心、三峡疗养中心和卷桥河生态公园,形成连续的绿地空间;改造运河周边城市环境,建设运河公园,形成城市内部公共活动空间。
第98条特色空间区域
1、滨江现代城市区
以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为核心,集中建设高层建筑,形成宜昌滨江的现代化城市形象。
2、传统历史风貌区
保护好对宜昌市城市发展历史有重要标志作用的街区、建筑。发掘红星路-一马路街区、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环城东路-献福路-璞宝街街区的文化内涵,保护街区的城市肌理,结合历史建筑的保护,打造承载宜昌特色的历史文化展示街区。
3、山地生态组团区
以宜昌的低丘山地环境为基础,点军生态城、城东片区和沙河片区为实施重点,城市建设中结合自然地形,形成山水环绕、山城相依的组团景观。
4、山水田园城市区
以江南红花套、高坝洲组团的山水田园环境为基础,在桔园、丘陵、湿地中穿插建设城市,形成山水萦绕、绿城相间的田园城市景观。
第99条景观道路
规划主要景观道路包括:
1、小溪塔组团4条:夷兴大道、镇平路、黄河路、发展大道。
2、西陵和伍家岗组团11条: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城东大道、发展大道(部分)、魏家畈路、共生路、宜古路、柏临河路、西陵二路、西陵一路、东山四路等。
3、点军组团3条:江南大道、东岳二路、夷桥路。
4、猇亭组团3条:金猇路、机场路、猇亭大道。
5、其他外围组团各1—2条。
第100条城市轮廓线
1、长江左岸城市轮廓线
中心城区塑造山城交融、自然与人工交替的景观轮廓,引导高层建筑向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猇亭组团、白洋组团的中心集中布置,其他地区布置低、多层和小高层。
2、长江右岸城市轮廓线
以山丘为背景,强调山体轮廓线;建筑控制为低、多层,形成城在山中的景观效果。严格保护执笏山、文佛山、磨基山等山体及其他沿江山丘的山林植被和轮廓线。
第二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101条规划目标
建设具有山水组团城市特色的绿地系统,保证居民在步行10分钟内能够到达公园绿地或公共开敞空间。
第102条规划绿地指标
规划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规划近期绿化覆盖率41%以上,远期绿化覆盖率45%以上。
第103条绿地系统结构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为“真山真水入城,公园绿地成网”,以城市外围与组团间的山体为背景,以城市内部山体为核心,以沿江、沿河、沿路的带状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各类公共绿地为主要活动区域,建立点、线、面结合的复合式、立体化结构。
第104条城市公园
1、城市公园绿地按“市级-组团级-居住区级”三级划分,主要分布在滨江、滨河、依山地带,注重与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相结合,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2、规划新建15座市级公园,包括:陈家堰湾公园、石板森林公园、沙河环保公园、绵羊山公园、营盘山公园、运河公园、城东公园、白马山公园、求雨台公园、灰布冲公园、长寿湖公园、白洋公园、五龙公园、罗家坝公园、土门公园,总用地面积544.2公顷。
第105条生态绿地公园与生态保护区
1、将部分植被保护良好的山体、河流区域划为生态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区,在城市管理中应重视这部分非建设用地的生态保护,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重要补充。
2、规划生态绿地公园共11座,包括:城市中央公园、峡口碑垭森林公园、黄柏河森林公园、沙河生态公园、卷桥河生态公园、桥边河生态公园、龙泉生态公园、柏临河湿地公园、六眼冲生态公园、白洋森林公园、高坝洲湿地公园,总面积约4229.36公顷。
3、规划生态保护区2处,包括西陵生态保护区和猇亭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13670.1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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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ǰ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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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38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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