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民群体社会流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农民身份频繁变迁。流动与变迁对原来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民内部由于职业和拥有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资源的差异导致了收入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它既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育发展,又在农民心里造成极大的不平衡,从而构成对农村社会稳定、安定的威胁。本文结合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现阶段农民身份变迁的动因和分化结果,以及不同群体农民之间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和发展空间上的差异,提出化解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的对策建议。
一、农民身份变迁的动因
农民身份变迁是农民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进行大规模社会流动的产物。而社会流动既包括农民在有差异的社会位置间移动,也包括社会性资源在处于不同社会位置上的农民之间的再分配。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两个方面为农民的社会流动提供了制度性前提: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和发展,使农民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者,他们可以自选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和致富门路;另一方面,农民因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还拥有了某种程度上的身份自由,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在产业间、地域间进行流动。2001年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外出达到465万人,其中出省的有81万;省外向我省流入的有214.5万人。
二、农民身份变迁引发的群体分化
随着职业的变动,劳动空间的拓宽,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权力的分化,农民不再是统一的、一致的单一性社会群体,业已分化为不同类型、不同地位、不同利益特点与需求的社会群体,亦即出现阶层分化。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福建省户籍上是农业人口身份的农民有2707.30万人,其中在业人口为1355.85万人,若按实际从事的职业来分,这些农民又可以分为以下职业类型不同的“农民”群体:
(一)农业劳动者。这是一个真正以农为生的群体,他们是现阶段农民中的大多数,所占比重为57.97%。这一群体还可以细分为传统农业劳动者和现代农业劳动者。前者也就是仍然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那一部分人。后者指经过产业调整、面向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农产品的那一部分人。这一部分人大多是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专业户、重点户发展而来,他们已经不再主要靠体力而是越来越依靠脑力来进行生产活动;不再随着季节变化来生产,而是进行着反季节生产;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越来越接近农业工人了。目前这一个群体人数还不是很多,估计占农民总数的10—15%左右。
(二)农民工。狭义地说,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有承包田,但常年或大部分时间在集体、国有单位工作的农村人口,其收入来源全部或大部分依靠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生产取得,这一群体占11.82%。广义上农民工还应包括雇工,但是为了考虑雇佣关系,所以把雇工分离出来,作为另一个群体看待。由于大部分农村人口没有多少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而有的是劳动力资源,因此农民工是农村人口最容易选择的职业。
(三)雇工。雇工群体与农民工实际上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他们受雇于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主和三资企业而已。近十多年来,由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三资企业发展很快,加上乡镇企业转制的结果,雇工阶层人数增长很快。该群体所占比重达到12.06%。按理说,农民工和雇工都是工人,应该与城镇国有企业的工人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工人阶层。但是,他们因为有了农民身份,所以在政治上享受不到工人待遇。
(四)知识型职业者。从整体上讲,农民相对其他阶层而言,文化上欠缺,文盲人口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但这并不等于农民中就绝对没有知识的拥有者,也不等于农民中就绝对没有思想者。实际上,仔细审视一下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就会发现其中仍然有一些真正有知识、有思想的人,只是由于人数的稀少而被群体所遮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高考选拔出来的农家子弟,可以说是农民中知识分子的代表,虽然他们大多数人大学毕业后,并不回农村当农民,但是由于文化渊源和家庭背景等原因,这些人即使生活在城市,也仍然和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精神上仍然和农民息息相通。农民中真正的知识分子,应该是那些高中毕业的回乡青年,还有那些具有半农民身份的乡村教师、医生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各类乡村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农民技术员、土专家。他们是农民中知识型职业者的主体,但是,这一部分人数量十分少,所占比重为3.18%。
(五)农村管理者。这一群体既有乡镇干部也有村组干部。虽然乡镇干部从身份上属于国家公务员,但是由于他们的工作面向农村、农民和农业,而且不少人的家就在农村,因而把他们划归农民虽不准确却无大错,应该说他们和通过高考走出农村的人一样,是一群身份特殊的农民。村组干部都是地道的农民出身,但又不是一般的农民,可以说兼有干部和农民的双重角色。这一个群体的社会地位,在现阶段的农村应该是属于最高的,所占比重为1.55%。虽然人数极少,却是农村社会举足轻重的人。
(六)非农产业经营管理者。这一个群体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应运而生的一个群体,包括个体户、包工头和私营企业主,以及长期在乡镇企业充当管理角色或乡镇企业改制后的承包者,他们是农村社会受人注目的一批人,所占比重为11.63%,社会地位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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