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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河济地区先秦时期植物考古初探

摘要:通过河济地区学者们已经发表的植物考古材料,以及该地区及其邻近区域的相关研究,结合考古学背景和自然环境背景,我们可以得到该地区先秦时期植物考古研究的一些重要认识。河济地区在从北辛文化晚期到东周时期的整个先秦时期,似乎都体现出了农业发展保守性,尤其在与其西侧中原地区各个时期农业结构的比较中,更是表现出了明显的延后性。河济地区的农业生产模式受到了不同时期遗址所属考古学文化的强烈影响,反映出各考古学文化在当时的生业结构特点。该地区主要农作物生产模式的变化在先秦时期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发生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以粟为主的农作物遗存,伴随着旱作农业体系的建立,取代了以黍为主、采集经济仍占很大比例的大汶口时代早期生业模式;第二次发生在东周时期,以粟麦为主的新型旱作农业模式取代了传统的粟黍旱作农业格局,小麦的重要性大大提升。

一、时空研究背景

河济地区指古河济之间及其附近地区,主要指今豫鲁交界一带,具体包括豫北及豫东的一部分地区,鲁西南及鲁西的一部分地区[1]。也有学者认为河济地区特指我国古代黄河和济水之间的兖州地区,以今濮阳为中心的河南东北部一带[2]。本文研究的空间范围以前者为依据,主要包括今河南和山东交界一带。河济地区作为黄河和济水相夹,今豫鲁相交之地,自先秦时期以来就有着相当优越的自然环境,尤其是丰富的水资源,加之便利的水网交通,使其拥有了发展独特文化的优越条件。位于中原地区和海岱地区之间的地理位置,也使其在先秦时期的不同阶段都受到了主要来自东、西两个方向的考古学文化影响,愈发加深了它在文化上的特殊性。而长期河流泛滥冲积和下切的影响,也使得河济地区考古遗迹的保存环境有着相当的一致性。由此,研究所涉及的河济地区并不完全是自然地理空间概念,更强调其考古学文化上的独特内涵。以河济地区作为研究空间范围,存在着区域自然环境的一致性,考古学文化的特殊性。

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为先秦时期,主要包括从北辛文化晚期至东周时期近四千年的时间范畴。由于文章的研究对象是植物考古遗存,河济地区范围内可用的植物考古材料限制了其研究时代的上限,而不同时期材料的丰富程度也很大程度地影响了不同时段讨论的精细程度。本文将河济地区先秦时期的讨论分为四个主要时段进行,分别是北辛文化晚期和大汶口文化时期(仰韶文化中晚期)、龙山文化时期、岳石文化和商文化时期以及两周时期。

河济地区在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时期,尤其是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考古学文化迅速发展,并对当时的中原地区考古学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大汶口文化不同于仰韶文化的考古学文化面貌也体现到了生业模式层面,而河济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也使其产生了不同于大汶口文化周边其他遗址的植物考古特点。河济地区在龙山文化时期存在着强大的后岗二期文化,该文化以豫北地区为中心,分布范围广,城址众多,对周边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岳石文化和商文化两个时段,河济地区的植物考古研究较为缺乏,因而合并为一期,这一时段的植物考古研究为我们认识后岗二期文化的迅速衰落,商代河济地区与周边其他商王国区域生业模式差异等问题给出了线索。两周时期的材料主要集中在东周时期的战国阶段,随着荷水、鸿沟等人工运河的修建,河济地区凭借极其便利的水路交通和地理位置,一度成为“天下之中”,政治、经济地位迅速抬升,植物考古材料为进一步认识这一阶段独特的生业结构给出了依据。

对河济地区先秦时期近四千年的植物遗存进行考古研究,能够帮助我们了解这一特殊自然地理和考古学文化区域在如此长时段内的生业结构变化。同时,该研究也寄希望于通过这一相对有限的区域,分析和反思当地生业结构和农业生产模式在不同时期的变化动因,考量自然小环境、考古学文化、技术革新等因素所起到的作用。目前,对于河济地区先秦时期遗址进行的植物考古研究还比较有限,主要包括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山东定陶何楼遗址[3],仰韶时代晚期的河南鹤壁刘庄遗址[4],龙山时代的山东菏泽十里铺北遗址(主体也包括岳石文化时期、商周时期)[5]、河南新乡云锦府遗址[6]、河南鹤壁大赉店遗址[7],东周时期的河南濮阳金桥遗址[8]等。

二、河济地区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模式特点及讨论

通过对先秦时期河济地区已经发表的植物考古相关文章的归纳,得出了图1和表1,为了对该区域长时段内生业模式发展进行更好的讨论,在表1中加入了河济地区临近区域(尤其是小环境相似区域)遗址出土植物考古材料。

(一) 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时期

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址生业模式中,粟黍类旱作农业作物都是最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其中又以黍(Panicum miliaceum)为主导,稻米(Oryza sativa)的出现存在一定的普遍性,而大豆(Glycine max)只在少数遗址中存在。这一时期果壳类植物遗存的发现相当普遍,其中何楼遗址出土的以芡实(Euryale ferox)为代表的野生植物遗存最为突出,显示出采集类经济模式在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生业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到了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相比于黍,粟(Setaria italica)明显更占优势,野生植物资源的利用也较上一阶段大幅度减少,遗址出土的炭化野大豆(Glycine soja)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人可能已经开始了对大豆(野大豆)资源的利用,并在一些遗址中已经达到一定规模。

(二) 龙山文化时期

从对河济地区(及其邻近区域)龙山文化时期出土炭化农作物遗存的分析来看,以粟为主体的旱作农业生产模式仍然在该区域延续,但大豆的重要性相较于大汶口文化时期却有了明显的提升,并且种植范围遍及整个河济地区。尽管稻米早已传入当地,但龙山文化时期不同遗址对稻米的接受程度却显示出了明显的差异:在河济地区南缘、水资源较好的鲁西南地区,稻米作为粟黍的补充,成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而在豫北的几处遗址中,稻米的发现则极为有限,或是仅发现于特定的区域中。小麦(Triticum aestivum)开始出现在以十里铺北遗址为代表的遗址作物组合中(未经过直接测年)。

(三) 岳石文化及商文化时期

在岳石文化及商文化时期,河济地区进行过系统大植物遗存研究的只有菏泽十里铺北遗址。为了对这一时期河济地区农业生产模式特点有所了解,根据距离的远近、交流的容易程度和遗址区域小环境的相似度,我们将这一时期鲁中(北)的济南地区作为重要区域加入讨论。

粟,从岳石文化到商文化时期都是河济地区最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而黍的绝对数量占农作物的比例都不足10%,尽管这一情况在龙山文化时期河济地区遗址中也存在,但该阶段粟和黍之间重要性的差距似乎被进一步拉大。稻米,除了商文化晚期的大辛庄遗址有数量可观的发现外,其他遗址中的发现都较为零星。小麦,在多数遗址中有发现,但除了大辛庄遗址(22粒),其他遗址的发现都不多,还远不是当地人重要的农业资源。大豆,在以上全部遗址中都有发现,并且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出土概率都有了质的飞跃(尤其是商文化时期),重要性超越稻米,成为当地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之一。

(四) 两周时期

河济地区两周时期出土农作物遗存相比上一阶段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虽然粟依旧是最为重要的农作物遗存,但小麦在这一时期的重要程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并且在东周时期的多个遗址中可以与粟比肩,形成了粟麦并重的局面,过去传统的粟黍旱作农业传统被粟麦旱作农业新格局所取代。虽然限于发现遗址数量较少,难以对这种新型旱作农业的分布进行全面评估,但至少在一些遗址中已较为普遍。大豆在作物结构中的补充作用在两周时期继续延续,而稻米的重要性依旧相当有限。新出现的红小豆(小豆)(Vigna angularis)与小麦的广泛利用都说明河济地区在这一时期与周围区域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可能促使当地采用了新的作物组合和农业生产制度,自大汶口文化晚期以来传统农业结构的重大变化在东周时期又一次出现。

三、从农作物遗存结构角度看河济地区先秦时期农业生产特点的历时性变化

为了更好地对河济地区先秦时期农业生产特点进行分析,我们将每种主要农作物作为研究对象,分别讨论它们在该地区先秦时期中量的变化,分析其在农业生产历时性发展中产生重要性变化的原因。

粟,在河济地区从北辛文化晚期至东周时期近四千年农业发展过程中,除了其头和尾(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和东周时期)的部分,在中间的大部分时段中,都是各遗址中最为重要的农作物遗存:其绝对数量占全部作物的比例从未低于80%,甚至在至少一半遗址中达到90%,出土概率同样遥遥领先于其他农作物。在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两个遗址中,粟的重要性似乎不及黍,而这一点在整个黄河流域中下游农业发展的早期阶段都出现过。裴李岗时期,几乎在所有进行过系统植物浮选的遗址中黍都多于粟,出土概率也更高。但是,到了仰韶文化早期,中原地区遗址农业结构开始发生转变,粟开始取代黍的地位[32],到仰韶文化中期时(大汶口时代早期),粟的优势已经非常明显[33]。与此同时,在河济地区大汶口早期文化遗址中,黍仍然保持着一直以来的主导地位,直到大汶口时代中晚期才发生变化,与西侧中原地区看齐。东周时期,在部分遗址中,小麦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出土概率也几乎与粟持平,重要性迅速提升,形成了粟麦并重的局面,粟自大汶口时代中晚期以来的主导地位首次受到了冲击。然而,就如大汶口时代黍的地位由粟取代似乎晚于中原地区一样,西周时期在中原地区已经大行其道的小麦,直到东周时期才被河济地区所完全接受。在河济地区先秦时期的农业发展中,似乎和周围地区一样粟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最为重要的农作物遗存,但如果仔细分析,它步入和迈出农作物结构主导地位的时间都要比周边地区,尤其是中原地区晚一步,表现了当地古代人群对传统生产模式更为保守而传统的倾向。

黍,在经历了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的辉煌期之后,河济地区的黍子在农作物结构中的优势地位直到东周时期都没有恢复,而是一直作为农作物资源的重要补充。值得注意的是,在东周时期黍的重要性完全被小麦超越之前的各期中,除了个别几个遗址中大豆地位偶有提升以外,黍子都是粟以外最重要的农作物资源,粟黍为主的旱作农业传统在东周时期一直是该地区的主导农业生产模式,从未受到冲击。即便是稻米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大行其道的龙山文化时期,粟黍为主导的旱作农业都岿然不动。

稻米,早至北辛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早期,晚至东周时期,河济地区几乎一直都有稻米遗存的发现。不过,在所有发现稻米遗存的遗址中,该农作物发现数量都不多,出土概率也不高,似乎一直没有被当地人群完全接受。我们知道龙山文化时期时,无论是嵩山东麓所代表的中原地区,还是以鲁东南、胶东地区为代表的海岱地区,稻米都是当地相当重要的农作物资源,在后者的众多遗址中甚至成为主导性农作物。而在河济地区及其邻近区域,虽然龙山文化时期多数遗址都有稻米发现,但除了位置偏南的菏泽十里铺北遗址以及靠近中原地区的西金城遗址以外,其他遗址稻米发现都很少,而西金城遗址稻米的发现也主要集中在贵族居住的城中,十里铺北遗址的稻米出土概率也不及30%[34],重要性无法与粟黍相比。

大豆,先秦时期河济地区的各个阶段,每个遗址中几乎都有大豆遗存发现(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的几处遗址因为鉴定标准不一致,被鉴定为野大豆者可能包括有大豆的存在)。但是,与稻米在该地区一直为零星发现的状态不同,大豆在河济地区各个时期的利用并不完全一致。大豆在商文化时期之前,基本只是在个别遗址中的重要性较为突出,其他遗址中的发现都比较有限,而在商文化时期的几处遗址中,大豆的数量和出土概率都有了明显的提升,虽然之后两周时期其重要性有所降低,但自商文化时期以后其一直都是大部分遗址农作物资源的重要补充。区别于大豆在河济地区商文化时期及以后的大爆发,中原地区的大豆在龙山文化时期便较之前有了明显的提升,二里头时期依然保持较高的地位,但在商文化时期之后,似乎发现的数量陡降,再也无法与之前相比。在大豆上,我们似乎又一次地看到了河济地区和中原地区对于农作物利用的不一致性,中原地区大豆地位的提升要比河济地区早两个时段,而当大豆开始流行于后者之后,在中原地区的地位又迅速下落。河济地区的古代人群在大豆的全面接受和舍弃上,继续地保持了其一贯的延后性和保守的特点。

小麦,自龙山文化时期首先被发现于河济地区(缺乏直接测年证据),但直到西周时期之前,在该地区的发现都很零星。西周时期,唐冶遗址的证据显示其开始成为重要的农作物遗存,但重要性仍然远不及粟。到了东周时期,在两处河济地区遗址中,小麦的重要性才首次接近粟或与之持平。东周时期,尤其是战国时期,河济地区优越的地理位置、繁荣的经济地位,可能为小麦的迅速推广提供了条件。小麦在中原地区的显著提升出现在二里岗时期(商文化)[35],而在河济地区及其邻近区域商文化晚期的遗址中小麦的地位都很有限,西周时期,在中原地区小麦的地位已经接近粟[36],河济地区才迎来了小麦的广泛接受,到东周时期河济地区小麦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从小麦身上,我们再一次发现了河济地区对于新兴农作物品种相对保守的态度,在接受时间上再一次晚于中原地区。

以红小豆为代表的新兴外来作物,在河济地区东周时期的遗址中得到了迅速的传播。尽管红小豆在龙山时代已经被发现于以两城镇为代表的黄河流域遗址中[37],但在两周时期之前,在全国范围内都只有零星出现[38]。红小豆在东周时期河济地区的普遍出现,不仅数量上不算少,接受时间上也没有了之前该地区粟、大豆和小麦那样明显的延后性,基本和鲁东南[39]、中原地区[40]的出现时间接近。由此看来,似乎东周时期时,河济地区农作物传统一改之前较为封闭、保守的特点,显示出与周围地区的趋同性,并以开放的姿态接受新兴作物。

综合以上各农作物遗存在先秦时期河济地区的历时性变化,我们可以看出: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河济地区遗址中黍的重要性最高,采集经济仍然占到较大的比重;进入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粟开始取代黍的地位,成为农作物的主导;到了龙山文化时期,粟的主导地位依旧,而大豆、稻米的重要性略有提升,但远不及周围地区二者地位的提高程度;岳石文化时期,河济地区开始出现小麦遗存(或是更早),稻米遗存几乎不见;商文化时期,大豆的重要性有了显著提升,粟黍旱作农业传统依然牢固;西周时期,小麦地位有所提升,人们开始接受这种外来作物,但仍然是以粟黍为主的农业结构;到了东周时期,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粟黍旱作农业传统终于有所改变,粟麦并重的局面到来,在大豆依旧为重要的农作物补充的前提下,引入了新的豆科品种—红小豆,农业生产结构发生重大变革,且愈发多元化。

四、河济地区先秦时期农业历时性变化的自然、文化背景讨论

上文我们对河济地区先秦时期农业生产模式、农业结构的历时性变化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生业结构不同时期的变化特点,所反映的往往不只是这一地区农业种植本身,它受到了极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当时整体气候方面的影响、遗址所在小环境的特点、遗址中古代人群的考古学文化属性、遗址所处相对地理位置(距离其他文化的远近)、遗址本身规模性质和居住人群的社会等级、遗址人口规模等。这些影响因素基本上可以分为自然背景和文化背景两个大的方面,下面我们结合河济地区及其周边先秦时期不同阶段的自然条件和文化特点,对其农业的历时性变化加以讨论。

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基本与仰韶文化中期或庙底沟文化时期同期,当时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在气候上正在经历庙底沟大暖期鼎盛期及其延续,气候趋向温暖、湿润[41]。较好的气候条件促进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点在以西坡遗址、杨官寨遗址为代表的中原地区遗址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42]。较之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早期鱼化寨遗址中,野生植物资源较高的依赖程度[43],庙底沟文化时期的中原遗址中以粟为主的旱作农业体系基本已经建立起来,更为高产的粟成为这一时期中原地区古代人群主要的农作物资源,其他非农作物可食用性植物资源证据的发现已经相当有限。对比这一时期庙底沟文化的蓬勃发展,其东部的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阶段发展则相对弱势,在人口规模、遗址数量、文化发展程度上似乎都与庙底沟文化有着差距。在以何楼遗址为代表的河济地区,黍仍为最重要的农作物遗存,这一点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时期之前的情况颇为相似(进入仰韶文化早期,中原地区的粟便取代了黍的地位),而该遗址古人对芡实、桑树子等可食用非农作物植物遗存的重视程度似乎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早期的情况更相近[44]。总体上,河济地区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址中植物性资源利用的相对延后性,与其所属的考古学文化发展相符合,似乎当地社会文化的发展、人口规模的增加并没有给本地的农业生产模式带来足以改变的动力,成体系的农业经济在该地区可能尚未完全发展起来,依旧维持着之前以较低产但耐寒耐旱的黍为主,并依赖其他可食用野生植物资源的生业模式。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大体同于仰韶文化晚期,这一时期气候上较上一时段趋向不稳定,文化上大汶口文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扩张,影响力较之早期有了明显的提升。相对的,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晚期时,大一统的庙底沟文化已经衰亡,各个地区显示出颇为不同的地方特色,以稻米为代表的外来农作物在这一时期的部分遗址中得到了之前未有过的重视,成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之一[45]。这一时期河济地区及其邻近区域中,尽管已经分属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两个文化体系,但目前已知的两文化遗址中农业结构上基本趋向一致,粟都是最为重要的农作物遗存,野生可食用植物资源的利用程度似乎也都在下降。由此看来,这一时期迅速发展膨胀的大汶口文化,似乎接受了新的农业生产模式,以粟为主的旱作农业生产体系也被建立起来了,并迅速得到推广,而各遗址对于稻米这种外来农作物的利用都非常有限,不同于中原地区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一点也显示了统一而强大的大汶口文化影响下,各遗址生业发展的统一性和生业结构的一致性。

龙山文化时代,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经历了4200aBP全新世气候突变事件[46],气候动荡加剧,降水量的异常波动也导致了经常性的洪水泛滥。无论是中原地区还是河济地区似乎都经历着大规模的城址营建,以及人群之间冲突矛盾的升级,而在这一时期以河济地区为中心形成了统一且强大的后岗二期文化。相比中原地区和胶东半岛地区大量遗址中稻米利用的迅速增多及其地位的显著提升,以大赉店遗址为代表的河济地区后岗二期文化遗址中,基本不见稻米遗存[47],继续了大汶口文化时期和龙山文化早期以粟黍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位于河济地区南缘的菏泽十里铺北遗址虽然有不少稻米遗存发现,但重要性上与粟黍的差距还很明显[48]。强大的后岗二期文化似乎在饮食上较之其他地区有着更为强烈的保守性,这种相对保守而传统的农业结构一定程度上也是后岗二期文化区别于周围地区的特征之一,在这一层面,生业饮食习惯似乎与考古学文化属性建立了对应的联系。

岳石文化时期,基本相当于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时期,经历了龙山文化时期普遍的气候突变和降水异常期之后,进入岳石文化时期,气候转向干凉,也许对这一时期遗址周围的小环境也产生了影响,水域面积的减少,潮湿气候的南移,都可能会对之前中原地区和胶东半岛的稻作农业的种植规模产生影响。另外,不可忽视的是,随着二里头文化的崛起,以岳石文化为代表的区域内遗址数量和规模都较之龙山文化时期有了明显的下降,稻米种植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力和包括灌溉在内的技术成本,这一时期相对较低的人口密度和遗址密度,可能已经不需要通过种植产量虽高但投入也颇高的稻米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传统旱作农业种植随之重获重视。不同于河济地区东西两侧区域生业结构的明显变化,这一时期河济地区的农业生产传统似乎依旧保持了其一贯的稳定性,既没有鲁东南、胶东地区、嵩山东麓地区稻米地位的骤降,也没有新农作物的重要性的显著或持续提高(比如中原地区的大豆)。这种生产模式上的稳定性一方面反映了气候变化对该地区的冲击可能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可能也反映了该地区政治环境的稳定,没有大的人口迁移所导致的饮食结构变化,当地的贵族和平民一直固守着旱作农业传统。

商文化时期的早中段—二里岗文化时期时,豫中地区是商王都的所在,该地区体现得更多的是都邑性遗址及其周边农作物种植和饮食结构的特点,有着很强的区域性特点,比如贵族对于稻米食用的偏好,以及对小麦这种高产并可能已经和粟黍旱作农业作物一同轮种的新兴作物的重视。河济地区以东区域在商代晚期距离殷墟不算遥远,其贵族可能继续保持了稻米的食用偏好,但对于小麦则相对较为保守,却突然重视起过去一直存在但出现很少的大豆来,而此时的中原地区,大豆可能已经不再像龙山文化时期和二里头时期那样重要了。稻米在河济地区邻近区域和中原地区高等级聚落中都有着一定的利用,这一点似乎显示出同处于商文化范畴的两个区域饮食习惯上的一致性(可能是贵族阶层),而小麦和大豆利用所显示的差别则显示了河济地区邻近区域的地方性特点。小麦在此地区并未受到重视,可能与该地区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粮食需求的压力并不足以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有关,也就是说社会内部对农业结构改变的意愿此时还并不强烈。

到了两周时期,小麦在胶东地区[49]和中原地区[50]西周时期遗存中的重要程度已相当突出(重要性普遍超过黍,甚至在有些遗址中与粟相当),这种粟麦并重的农业结构一直维持到东周时期(胶东文化时期暂时未发现东周时期遗存)。与之对应的是,河济地区及邻近区域似乎要等到东周阶段,小麦才几乎完全超过黍,成为与粟并重的农作物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到了东周时期,小麦也并非在河济地区和鲁北地区全部遗址中大行其道,而似乎只在一些大型中心遗址,尤其是国都故城或附近的遗址中(邾国故城遗址、濮阳金桥遗址),重要性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从河济地区及其邻近区域对于小麦的接纳情况来看,较周围地区(除去鲁北地区)迟缓,似乎又一次体现了该地区在饮食习惯上的保守性。到了东周时期,这种局面也基本只是在大型中心聚落中有所改变。这一转变可能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地位的提升有着直接的关系。河济地区在东周,尤其是战国时期随着荷水、鸿沟等一系列人工运河的开凿、疏通,成为了四通八达之地,是南北东西的交通枢纽。而河济地区的定陶和濮阳在当时也都是天下有名的名都大邑,经济繁荣,交通便捷。河济地区小麦受到重视,红小豆等新兴作物的利用与该地区这一时期的经济和交通地位密切相关。

由以上各个阶段河济地区农业模式历时性变化与考古学文化背景的关系,我们可以发现该地区在商文化时期之前,除了龙山文化时期处于后岗二期文化影响之下以外,其他时期(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岳石文化时期)都同时受到了其东西两侧强大的文化系统的影响,成为两大文化系统的交界地区;而到了商文化时期和两周时期,该地区虽然属于较大的商文化和周文化范畴之内,但依然保持了一定的地方特色,随着战国时期河济地区水陆交通便捷性的大大提高、经济地位的迅速提升,这种地方特色也变得愈发不明显。但是,河济地区在先秦时期,无论是长时间地处于东西两侧强势文化影响之下,还是相对独立发展的龙山文化时期,抑或是在属于商、周大文化范畴的地方类型之中,都在生业结构和饮食习惯方面保持了相当的保守性。农业生产模式的重大变化只发生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战国时期,前者粟取代黍成为该地区最重要的作物遗存,以粟为主的旱作农业模式得到建立,这一变化与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时的蓬勃发展、影响力迅速提升有关;后者小麦成为粟之外最为重要的农作物资源,粟麦旱作农业模式形成,此变化则与河济地区社会经济地位提升,水陆交通愈发便利有关。由此看来,一个地区生业模式的历时性变化与该地区及其周围的考古学文化背景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河济地区遗址在不同时期的考古学背景之下,其农业生产模式显示出各具特点却又有着某种一贯性的特征。为我们了解生业模式的变化与考古学文化背景、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关系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五、结语

通过对河济地区先秦时期不同时代农业生产特点的历时性分析,以及相关的自然文化背景讨论,对于河济地区的农业结构和生业模式特点,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河济地区从大汶口文化早期到东周时期的整个先秦时期,似乎都体现出了农业发展保守性,尤其在与其西侧中原地区各个时期农业结构的比较中,更是表现出了明显的延后性。这种延后性体现在对于粟、大豆和小麦的接纳时间上要明显晚于中原地区;而对于稻米的始终不够重视则是其保守性的再一次体现。

其次,河济地区的农业生产模式受到了各期遗址所属考古学文化的强烈影响,反映出各考古学文化在当时的生业结构特点。大汶口文化时期和岳石文化时期,河济地区受到东西两侧强势文化的影响;龙山文化时期,河济地区受到相对独立的后岗二期文化的影响;在商文化和周文化时期,河济地区显示出了统一文化范畴下地方文化类型的特点,在战国时期的两处遗址中表现尤为突出。

最后,河济地区主要农作物生产模式的变化在先秦时期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发生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以粟为主的农作物遗存,伴随着旱作农业体系的建立,取代了以黍为主、采集经济仍占很大比例的大汶口文化早期;第二次发生在东周时期,以粟麦为主的新型旱作农业模式取代了传统的粟黍旱作农业格局,小麦的重要性大大提升。

附记:本研究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3批面上资助研究项目“河济地区龙山时代至商周植物考古研究”(项目批准号:2018M631524)、2021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农业的起源和早期发展”(项目批准号:2021KGYJ040)资助。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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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袁广阔:《古河济地区与早期国家的形成》,《中原文化研究》2013年第5期,第53页。

b.沈长云:《夏族兴起于古河济之间的考古学考察》,《历史研究》2007年第6期,第10页。

[2]魏继印:《河济地区史前文化的发展及相关问题》,《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第18页。

[3]钟华、王涛、朱光华等:《北辛文化晚期至大汶口文化早期生业模式初探—山东定陶何楼遗址浮选出土植物遗存分析》,《南方文物》2021年第1期。

[4]王传明、赵新平、靳桂云:《河南鹤壁市刘庄遗址浮选结果分析》,《华夏考古》2010年第3期。

[5]郭荣臻、高明奎、孙明等:《山东菏泽十里铺北遗址先秦时期生业经济的炭化植物遗存证据》,《中国农史》2019年第5期。

[6]钟华:《河济地区先秦时期植物考古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2019年,第35-37页。

[7]武欣、郭明建、王睿等:《河南鹤壁大赉店遗址龙山时期植物遗存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14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

[8]钟华、崔宗亮、袁广阔:《东周时期河济地区农业生产模式初探—河南濮阳金桥遗址出土植物遗存分析》,《农业考古》2020年第4期。

[9]同[3]。

[10]吴瑞静:《大汶口文化生业经济研究—来自植物考古的证据》,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33-35页。

[11]同[4]。

[12]同[10],第37-40页。

[13]同[6]。

[14]同[7]。

[15]同[5]。

[16]陈雪香、王良智、王青:《河南博爱县西金城遗址2006~2007年浮选结果分析》,《华夏考古》2010年第3期。

[17]赵志军:《两城镇与教场铺龙山时代农业生产特点的对比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

[18]同[5]。

[19]吴文婉、郝导华、靳桂云:《济南彭家庄遗址浮选结果初步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7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年。

[20]陈雪香、郭俊峰:《山东章丘马安遗址2008年浮选植物遗存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5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

[21]同[5]。

[22]宫玮:《济南大辛庄、刘家庄商代先民食物结构研究—植物大遗存与碳、氮稳定同位素结果》,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27-29页。

[23]同[22],第54-55页。

[24]赵敏、陈雪香、高继习等:《山东省济南市唐冶遗址浮选结果分析》,《南方文物》2008年第2期。

[25]安静平、董文斌、郭荣臻等:《山东济南唐冶遗址(2014)西周时期炭化植物遗存研究》,《农业考古》2016年第6期。

[26]吴文婉、韩辉、靳桂云:《济南催马庄遗址植物遗存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7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年。

[27]同[8]。

[28]同[5]。

[29]魏娜、袁广阔、王涛等:《山东章丘宁家埠遗址(2016)炭化植物遗存分析》,《农业考古》2018年第1期。

[30]马方青:《山东邹城邾国故城(2015)东周至西汉植物考古观察》,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

[31]同[30]。

[32]赵志军:《仰韶文化时期农耕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社会的建立—鱼化寨遗址浮选结果的分析》,《江汉考古》2017年第6期。

[33]钟华、李新伟、王炜林等:《中原地区庙底沟时期农业生产模式初探》,《第四纪研究》2020年第2期。

[34]同[5]。

[35]a.钟华、李素婷、李宏飞、赵志军:《河南省郑州市小双桥遗址浮选结果及分析》,《南方文物》2018年第2期,第169-175页。

b. 贾世杰、张娟、杨玉璋等:《郑州商城遗址炭化植物遗存浮选结果与分析》,《江汉考古》2018年第2期,第99-105页。

c. 杨玉璋、袁增箭、张家强等:《郑州东赵遗址炭化植物遗存记录的夏商时期农业特征及其发展过程》,《人类学学报》2017年第36卷第1期。

[36]蓝万里、陈朝云:《荥阳官庄遗址浮选样品植物大遗存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

心编:《东方考古》(第1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年。

[37]凯利·克劳福德、赵志军、栾丰实等:《山东日照市两城镇遗址龙山文化植物遗存的初步分

析》,《考古》2004年第9期,第75-82页。

[38]陶大卫:《国内若干考古遗址出土小豆(Vignaangularis)遗存的初步考察》,见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编:《西部考古》(第14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

[39]魏娜:《胶东地区周代农业活动和野生植物利用考察》,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

[40]陶大卫、陈朝云:《河南荥阳官庄遗址两周时期人牙结石的植物淀粉粒》,《人类学学报》,2018年第37卷第3期,第467-477页。

[41]施雅风、孔昭宸、王苏民等:《中国全新世大暖期气候与环境的基本特征》,见施雅风主编:《中国全新世大暖期气候与环境》,北京:海洋出版社,1992年。

[42]同[33]。

[43]同[32]。

[44]同[3]。

[45]钟华:《中原地区仰韶中期到龙山时期植物考古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46]夏正楷:《环境考古学—理论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1页。

[47]同[7]。

[48]同[5]。

[49]a.同[6]。

b.王海玉、刘延常、靳桂云:《山东省临沭县东盘遗址2009年度炭化植物遗存分析》,见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第8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

[50]同[36]。

(作者:钟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科技考古》第六辑,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中心编,科学出版社,2021年)

责编: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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