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古今兰的区别在迄今为止的涉及古诗文中“兰”意象的论文和著作中仍混淆不清,植物学界持今兰始于唐末五代之说,文化史研究界则持兰花古今同一之说。本文同意植物学界之说并加以补充论证。“兰”在中国诗歌中有两个意义系统,一为传承自上古的礼俗意义,一为从纯粹视觉审美的意义上发生的女性符号。本文着重论证了花鸟画是唐末古今兰对接的关戾点,梳理了兰作为文化符码从“香草美人”到“兰花美人”再到“香兰君子”的发展脉络,指出了上述两个意义系统在这个脉络中扮演的角色。
关键词:兰 诗歌 文化符号 意义系统 花鸟画
一、“兰”之定名定性
文物考古专家孙机先生在《两件水禽衔鱼釭灯》一文中说:“其实古兰是菊科的都梁香,又名泽兰,并不观赏其花,而是以其茎、叶作为香料。故可以煮兰为兰汤,如《楚辞·九歌》:‘浴兰汤兮沐芳’;也可以煎兰为兰膏,如《楚辞·招魂》所称‘兰膏明烛’。兰釭就是由于其中点燃的是加兰制成的香油而得名。至于兰科的春兰,即现代通称之兰花,要到南唐时才为人所注意(见陶谷《清异录》),宋以前的文献中几乎不曾提到它。”这段话比较全面地指出了古今兰的区别,这一点在迄今为止的涉及古诗文中“兰”意象的论文和著作中仍是混淆不清的。关于今之“国兰”的历史问题,在植物学界和文化史研究界争论已久,至今仍各执一端,植物学界基本上坚持今兰始于唐末五代之说,文化史研究界则多愿持兰花古今同一之说。去年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王锦秀主持《兰花栽培史综合研究》课题,等结题以后,大概会得到更有力的结论。了解了这个问题的各方面资料、已有成果之后,笔者基于丰富的论争材料在一些仍然悬而未决的细部问题上做了进一步的探讨。笔者最后的结论是,同意植物学界之说。
孙先生是文物大家,但此文作得早,其中还是有一些未决的细节问题。比如“兰膏”是否为“加兰制成的香油”?现代通称之兰花是否只有春兰一种?另外,今天的国兰为人注意的确切时间是否为南唐?
1、 “兰膏”到底是什么?
周建忠在《兰文化》中认为古今兰花界有共同的看法,即“兰膏”为蕙兰柄基部蜜腺所分泌出来的透明花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卷上之“方秉蕳兮”条有明毛晋注:“凡兰皆有一滴露珠在花蕊间,谓之兰膏。不啻沆瀣。”清代《诗传名物集览》亦云:“凡兰皆有一滴露珠在花蕊间,谓之兰膏,取多则损花。”根据《辞源》,兰膏有另外两个基本的解释:㈠泽兰炼成的油。可点灯。《楚辞·招魂》:“兰膏明烛,华容备些。” 王逸注:“兰膏,以兰香炼膏也。”晋张华《杂诗》:“朱火青无光,兰膏坐自凝。”南朝宋鲍照《玩月西城门中》:“空庭度萤火,其光何猥琐。微虫彼何为,兰膏有尽时。”唐刘长卿《杂咏上礼部李侍郎·寒釭》:“恋君秋夜永,无使兰膏薄。”㈡泛指发油、香脂等。唐浩虚舟《陶母截发赋》:“象櫛重理,兰膏旧濡。” 唐温庭筠《张静婉采莲曲》:“兰膏坠髮红玉春,燕釵拖颈抛盘云。”明无心子《金雀记·合雀》:“合将令女配时髦,从教与你共处幽闺,同事兰膏。”
这两种解释都与兰草有关。而且第二义的出现远晚于第一义。唐代《外台秘要》卷三十二引《深师方》中有名“泽兰膏”者可治头发早白及毛发不生,其中有泽兰成分。泽兰又名地瓜儿苗,属唇形科,亦为古时香草,上古常与佩兰(即古兰)相混。而花蜜说相比于兰膏另外两个解释要晚出太多,考之古文献,唐以前“兰膏”多指灯油,唐五代后多指发油,而今兰之花蜜似乎与灯油、发油均无关系。
2、今之“国兰”的定义和范畴。
吴厚炎先生认为:“大致可以这样说,以语言符号(论说、辞赋、诗词等)而言,唐宋以前的‘兰’(包括魏晋南北朝之‘秋兰’),当指菊科泽兰属的‘佩兰’,是为古兰。隋唐五代至两宋,古今兰‘对接’,其界限不明,而‘兰’的内涵增丰。宋末元明清以来,混古兰为今兰者也非少数。以图象符号(绘画)而言,直到隋唐五代,亦未见画今日‘兰花’者。而北宋以来至今天,凡是画兰,决无画‘古兰’者;其所画,必不出春兰、蕙兰、墨兰、建兰、寒兰5个‘种’,即所画皆为‘国兰’,为兰科兰属植物。”
吴先生又在《兰燔而不灭其馨——再论兰(菊科佩兰)之非兰科兰花》 一文中从多个方面论证古今“兰”之不同:(1).兰草为生于山野的草本,且广布,秋后即枯(东汉《古乐府》:“兰草自然香,生于大道旁。”李白《赠友人》:“兰生不当户,别是闲庭草。”《后汉书·文苑列传》:“兰荣一何晚,严霜焠其柯。”李白《答杜秀才五松山见赠》:“浮云蔽日去不远,总为秋风摧紫兰。”);(2).兰草的茎直立,紫色,着生枝条,有节,春时叶芽略带紫色(犹桂树之初发),花紫红色或红白色(因总苞片紫红而花冠白色),且聚集而生(郦道元《水经注·资水》:“……悉生兰草,绿叶紫茎。”杨炯《幽兰赋》:“鸿归莺去紫茎歇,露住霜来绿叶枯。”陈宜帝:“开花不竞节,含秀委微霜。”);(3).兰草因茎直,高可达120厘米,茎粗可达4-5毫米(干品),因而,可摘、可折、可刈,亦可为小鸟停歇戏耍(谢灵运《南楼中望所迟客》:“瑶华未堪折,兰苕已屡摘。”《文选》李善注:“兰苕,兰秀也。”“兰秀”即兰之花。东汉末古乐府:“兰草自然香,生于大道傍。腰镰八九月,俱在束薪中。”);(4).兰草含有多种芳香物质,可焚烧而取香,可炼而为膏,可浸而为发油,可为兰汤沐浴行斋事,可怀兰而遵礼,亦可用于祓除和祭天(桓谭《新论》:“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高似孙《纬略》引《金楼子》:“蚌怀珠而致剖,兰含香而遭焚。”江淹《悼室人》:“方东有苦泪,承夜非膏兰。”《文选·神女赋》:“沐兰泽,含若芳。”李善谓“以兰浸油泽以涂头。”屈原《九歌·礼魂》:“浴兰汤兮沐芳。”应邵《风俗通》:“尚书郎每进朝时,怀香握兰,口含鸡舌香。”)。
而兰花常年青绿,花期在春季。兰花无茎,自不可折而为佩,也不可“编结兰花”“等待美人”。《左传·宣公三年》:“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若解为“割兰花而死”可笑,兰花不用割。兰花也不能刈而为“束薪”。兰花虽香,不能焚烧而取之,不能炼而为“兰膏”,进而为“发油”,也不能煮而为“兰汤”沐浴,亦不能除邪,更不能用于“祭天”。“汉代的尚书郎如果手拿‘兰花’上朝,还不知是哪家‘礼节’。”
3、今之“国兰”进入历史视野的确切时间。
鲁水良等三位先生在《中国兰花信息》第38期(1993年8月出版)上撰文认为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中陈列的距今7千年前第四文化层中的刻画有盆栽图案的陶器残片上的“万年青”形状植物是箬兰,以此认为兰花的栽培从原始时期就有了,但箬兰是兰属百合科植物,有茎,叶肥大,花形也与兰花不同。原始时期的观点被轻易否定,那么汉魏呢?有些兰文化史家认为,先秦滋兰,此‘兰’属菊科的‘兰草’,而非后世的兰科‘兰花’;汉魏晋植兰,系人工采撷野生兰花并进行人工栽培,以园圃栽培为主要形式;唐朝开始,才有盆栽养兰。周建忠在《中国兰文化》中举证张衡《怨诗》:“猗猗秋兰,植彼中阿。有馥其芳,有黄其葩。虽曰幽深,厥美弥嘉。之子云远,我劳如何?”认为诗中所言与今天“建兰”之特点正相符合。但“黄”在此也可指美好意,并不一定指颜色,而且如果是今之兰花,香来自花,芳和葩不能分开。何况这只是孤证。
迄今为止较为可信的说法是唐末,有两个证据。一是唐彦谦的《咏兰》五绝之一:“清风摇翠环,凉露滴苍玉。美人胡不纫,幽香蔼空谷。”这首诗无疑是描写兰属兰科植物。翠环显然是指下弯成环状的带状绿叶;苍玉是青蓝色的花瓣。芬香植物中具备这样特征的,恐怕只有兰属兰科植物。唐彦谦在唐代末年曾做官于陕西兴元(今汉中)、四川阆州、璧州(今阆中、通江)一带。此诗可能是他晚年在陕西、四川任中所作,亦即大概在公元860-880年间。另一处是杨夔的《植兰说》:“或种兰荃,鄙不遄茂。乃法圃师,汲秽以溉。而兰净荃洁,非类乎众莽。苗既骤摔,根亦旋腐。”这里所说的栽培经验,与今日种兰亦大致相符。杨夔曾是杨行密部将田頵的幕僚,田頵据宣州(安徽宣城一带)。推测此文当写于田頵发达之时,即公元880—890年间。两处诗文相隔甚近,都在唐末(公元860-890年间)。看来当时兰花的栽培已见于部分上层人士中。
但今兰产生的文化环境和文化原因,仅凭这两条材料,无法还原。
二、古今兰的对接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文化问题
1、古今兰的对接造成的混淆及争论。
古今兰的对接,在今天植物界和兰文化研究界仍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可见于诸多相关论著,并且这种争论其实古已有之,至有古人也有不知古今兰之别的现象。黄庭坚《书幽芳亭》不辨古今兰蕙,寇宗奭《本草衍义》以“兰花”释古兰,元人朱震亨《本草补遗》混古兰为今兰。
北宋末南宋初的郑樵,在其《通志·草木略》中说:“近世一种草,如茅叶而嫩,其根谓之土续断,其花馥郁,故得兰名,误为人所赋咏。”宋人范正敏《遁斋闲览·兰草辨》:“山中又有一种如大叶麦冬,春日开花,极香,此则名幽兰,非真兰也。”可见其时人的心目中真兰还是古兰。朱熹《咏蕙》:“今花得古名,旖旎香更好。”朱熹《楚辞辨证》中说:“大抵古之所谓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为佩。若今之所谓兰、蕙,则其花虽香而叶乃无气,其香虽美而质弱易萎,皆非可刈而佩者也。”李时珍《本草纲目》集唐宋以来众家之说,谓:“兰草、泽兰一类二种也。俱生水旁下湿处,二月宿根生苗成丛,紫茎素枝,赤节绿叶,叶对节生,有细齿,但以茎圆节长而光有歧者为兰草,茎微方、节短而叶有毛者为泽兰。嫩时并可挪而佩之,八、九月后渐老,高者三、四尺,开花成穗,如鸡苏花,红白色,中有细子。雷敩《炮炙论》所谓大泽兰,即兰草也,小泽兰即泽兰也。诸家不知二兰乃一物二种,但功用有气血之分,故无定指。”在《正误》中,李时珍对寇宗奭、朱震亨、黄庭坚之“不识兰草”,“遂以兰花强生分别”进行了批评,谓“兰为医经上品之药,有枝有茎,草之植者也。今所谓兰,无枝无茎,因黄山谷称之,世遂谬指为《离骚》之兰,寇氏《本草》亦溺于俗,反疑旧说为非。夫医经为实用,岂可误哉!今之兰,果可利水、杀盅而除痰廯乎?”
2、古今兰的对接使“兰”在中国诗文中实际上有两个意义系统。
唐以后古人咏兰及中有“兰”意象的诗,其“兰”有两种隐含的意义系统,一种是传承自上古的意义。郑人视“兰”为辟邪、生殖“灵物”,赋予它“国香”的地位,“兰”成为血缘家族繁衍的象征。《诗经·郑风·溱洧》有对民间“秉兰”习俗的描述,《左传·宣公三年》还有燕姞“梦兰”的故事。而这一系统中兰作为香草在祭祀中的作用造就了古兰另一方面的象征意义,即君子人格。在《九歌》中,兰首先被献给天神的最尊贵者“东皇太一”(太阳神):“蕙肴蒸兮兰籍,奠桂酒兮椒浆”,然后在祭祀月神“云中君”时,作为主祭者的巫师唱道:“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最后祭礼结束,《九歌·礼魂》:“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显然,“兰”作为生殖意象在“天”与“人”之间的内在的生命联系,又加上它的芳香烟气,使它成为人们取悦于天神的祭品。后来,南楚的巫风民俗为西周的“礼俗”所取代,民间泛神信仰为崇实的宗法伦理所替代。西周实行分封制以后,宗庙祭祀礼仪中手里要拿着代表身份等级的明“礼”之物。据《周礼·鬱人》贾公彦疏引《王度记》,其依次为:“天子以鬯(秬黍酿造的酒),诸侯以薰(即零陵香),上大夫以兰(佩兰),下大夫以芝(白芷),士以萧(当为艾的变种艾蒿),庶人以艾。” 天子对神,诸侯以下对天子,“大夫以兰”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自屈原以“兰”为君子形象,荀子于《宥坐》中以“兰”赞颂孔子的节操,“兰”开始具备人格审美的意义。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人格审美是和周代礼俗意义一脉相承的,直到后人以屈原本人为审美对象,才逐渐赋予“兰”以高洁不屈、不同流俗的意义。自汉以后,“兰”多用于“人事”——洁身以除邪求福的礼俗“祓禊”,后来,原始宗教观念淡薄,“祓禊”成为文人聚会的一种形式,在这种仪式中的“兰”已经基本上成了一种高贵人格的象征。这一个系统的意义元素有一个变化的过程,但有一个同质性的元素就是它始终都是基于嗅觉。
另一种系统是从纯粹视觉审美的意义上发生的,但因名称对接的联想义影响,重又回归到精神意义并且重又带上嗅觉色彩。这一点在后面将有论证和详细阐述。
第一种系统,基本上被文化史界和文学界研究者一致认可为“兰”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唯一的意义系统,他们为了维护这个系统,甚至不惜将古今兰之明显区别置之不顾。
也许把精神与文化上的意义统一于嗅觉和视觉让人觉得没有意义,但正是从嗅觉到视觉又回归嗅觉的这一转变过程,可以让我们从中窥见兰的古今对接的奥秘所在,这个奥秘就是“女性”,文雅一点的说法是“美人”。
三、花鸟画是古今兰对接的关戾点
要知道“兰”的两个意义系统的转变关戾,首先要考察对接的实际历史情况。对于这一点,植物学研究者虽然给出了今兰进入历史视野的具体时间,但没有理出因果相承的关系,即为什么事情发生在唐末?
如前所述,中国始栽今兰的最早文献记录出现在唐末。扬之水先生在演讲稿《宋人与花与香与瓷器》中说:“唐代是万人空巷去看花,宋人大概更多的时候一面是买了花来插瓶,……另一方面是自己栽花莳草,宋诗中关于买花栽、朋友间交换乃至索求花栽的作品,简直不胜枚举。”但这种由唐到宋的变化,却也有一个渐变的过程。正像“祓禊”在唐代为“踏青”所取代一样,唐初宫廷花鸟画的兴盛,已主要是基于物质享乐即追求视觉美感的需要。自唐代开始,玉兰、海棠、迎春、牡丹合缀成了“玉堂春富贵”,所谓富贵,实乃取其艳丽,这直接体现于画风。花鸟画在隋唐时期已成为独立画种并有了明显的进步。隋唐时期由于贵族美术的发展,宫廷及上流社会中流行用花鸟画装饰宫室厅堂建筑、屏风,乃至寺观和墓室。唐代皇室贵族及官僚士人善花鸟画者颇多,中国第一部绘画编年史《历代名画记》上就记载有初唐宰相阎立本为太宗绘池中禽鸟一事。花鸟在佛寺、墓地壁画上也时有出现。到了五代,西蜀的黄筌和南唐的徐熙,确立起完整的花鸟画体系。黄休复在《茅亭客话》中记西蜀画家滕昌祐:“处士所居州东北隅,竹树交阴,景象幽寂,有园圃池亭,编莳花果,凡壅培种植,皆有方法,及以药苗为蔬,药粉为馔。……厅壁悬一大粉板,题园中花草品格名目者百余件,亦有远方怪草奇花,盖欲资其画艺尔。”因此,莳花之俗,恐怕不是到宋代才兴起的,只能说,在唐代,尤其是盛唐以前,花事是属于宫廷和上层社会的,至宋代普及到民间。栽花莳草之风大概自中唐就已萌芽,扬之水先生文中所说由唐至宋的转变,更有可能是从中唐开始的,中唐以后白描在诗歌中开始多于比兴,可能不仅仅是一种落寞心态的表现,而有着实际的物质承载,是生活环境改变的结果,即身边实体化的审美对象增多。唐初花鸟画具有日常生活画的特点,但仅限于上层社会,未及民间,但也从此渐及民间。
吴厚炎先生认为,兰花不见于唐代花鸟画,五代也无,这是不正确的。而对于兰花终于出现在绘画中并成为文人画一个重要的主题,吴先生只是这样含糊地解释:“古兰既未能入画,新出的兰花又被称为‘香祖’,作为花卉,它出现于画家笔下是迟早的事。”
唐代花鸟画中的花卉“早期是作为画幅的构成元素出现在作品中的,因此更多的是以图案化的方式来处理,经过精细描绘之后的花草用于器物、壁画、建筑等装饰中,如初唐至盛唐的花鸟画都用以屏风、团扇等器物上,这些绘制精致的花鸟却限制了自己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倾向直到中晚唐时期才得到有效的改善”。 唐代见于文献的花鸟画家有30余人,他们往往各有所长,但今天他们的作品已经没有传诸于世的了。从文献记载以及传世的工艺品纹样与壁画来看,被后人注意的有薛稷、边鸾、冯绍正、滕昌祐等人。其中边鸾对花鸟画的全面形成起着功不可没的作用。据画史记载,他所画的花鸟几乎无所不包,张彦远称他为“山园花蔬,无不遍写”。从宋代内府收藏的33件他的作品中看,全部是花鸟作品,他在题材的拓展和画法的探索上都集中在花鸟画上了,可谓唐代花鸟画家之冠。
新疆阿斯塔那盛唐时期217号墓则有花鸟壁画出土,此壁画采用六曲屏风的形式,每幅配以一鸟一花,鸟有鸳鸯、野鸡、野鸭等,因为画笔有简化,而且仍较为平面没有立体感,所以细部特点不容易辨认,但第三幅之花已具备兰花的特点 ,可证今兰在唐代已经出现在壁画、屏风画等花鸟画中,只不过这些画还是实用性质的,而非今天所谓艺术画。
四、从“香草美人”到“兰花美人”再到“香兰君子”的脉络
1、从“香草美人”到“兰花美人”的转变。
佩兰因为它的文化内涵和以芳香为主的特质,从未作为视觉审美对象出现在唐以前的诗文和绘画中,即使是谢灵运的诗也是如此,在后代也是一样。而兰花则是在唐代花鸟画中首先作为单纯的视觉审美对象出现在实用艺术中,并随着绘有兰花的工艺品的普及,成为文人所歌咏的对象。莳养今兰之俗萌发于唐初宫廷,兴起当为中晚唐。当安史之乱使北方经济遭受严重打击时,江南是安然无事的。中晚唐诗人的诗句中已用到今兰的意象,如李贺“芙蓉泣露香兰笑”,虽为比喻,但“笑”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今兰的形态,另“兰脸别春啼脉脉”,“兰”应是春兰,否则还未到衰季。在“兰”作为君子象征的意义类型化以后,中晚唐“兰”意象沿袭上古即有的“兰”作为女性特质的代表的意义,逐渐发展了它倾向于享乐主义的一面,不仅嗅觉意义生活化、世俗化,而且出现了兰的视觉化意象,前者同时指香草之兰和兰花之兰,后者就已经全指今之所谓兰花了。而这时的兰花与女性的融合将古代赋予“兰”(实为兰草)的嗅觉灵敏和女性视觉形象之美结合起来,于是出现了“兰花美人”的意象。李商隐诗《饮席戏赠同舍》有“兰回旧蕊缘屏绿,椒缀新香和壁泥”,这“兰”已明显不是古之兰草,木兰也不太可能,因木兰(即玉兰)虽为唐代屏风花鸟画常见题材,但花蕊包于瓣中,一般是不画出来的,这里的“兰”很可能就是指的今兰。“椒房”原指汉代皇后所居宫殿,其以花椒和泥涂壁,取温香多子之义。而兰在这里已经不是古代兰、椒对举之兰,而明显见出兰科兰花的形态特征,而非菊科佩兰之花的特征,而且佩兰的花也是基本不具备审美价值的。这其中的微妙变化,蕴含了古今兰对接的多重信息,是值得细细分析的。至五代十国,北方社会生产又因连年争战而破坏,江南俨然成为最富庶的地区。加上晋室东迁以后,江南因北方名士与士族带去了中原文化,经唐五代的发展而成为文化中心。常为江南人津津乐道的“越王勾践种兰渚山”、王羲之等人于“兰亭”的雅集,以及南北朝士人对“兰”的褒赞,早就埋下了古今兰对接相融的“种子”。于是,当中国经济、文化重心东移于江南时,五月之地盛产的兰花(主要是春兰),就因其古老“种子”而大放光华、独领风骚。
作为文化符码的“兰”的这种从嗅觉向视觉与嗅觉结合的转变要从中国文化对待嗅觉和视觉的态度上来看。相对于西方来说,中国没有从感觉本身出发将嗅觉和视觉列为不同的等级,即没有贬抑嗅觉、抬高视觉的价值倾向。“触觉、嗅觉、味觉是唯物主义的,是肉体。视觉和听觉是唯心主义的,是精神。眼睛和耳朵代表头部,其他感官则代表腹部。” 康德在《实用人类学》中非常推崇视觉,而将嗅觉说成是五种感觉中最低级的一种。中国的视觉文化与西方的视觉文化比起来有很大的差别,简单说,前者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合一,后者则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对立。这种区别在嗅觉中同样存在。如果在西方,一个诗歌意象从嗅觉意义转化为视觉意义的现象是无法想象的,但是在中国,嗅觉和视觉的平等并列以及它们相似的两极统一使它们之间的转化非常容易。
中国自古就有发达的香文化,这种文化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中国文人不仅焚香用香,还收辑、研制香方,采置香药,配药合香。文人雅士之间也常以自制的香品及香药、香炉等作赠物。诗作也常以香为题。香作为祭祀用品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神圣的色彩,后来渐流为人事之用。当香不再仅仅是宫廷贵族用来享乐的奢侈品以后,是文人士大夫重新赋予了它文化的、精神的内涵。他们不仅视用香为雅事,更将香与香气视为濡养性灵之物,虽不可口食,却可颐养身心。《荀子·礼论》:“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故礼者,养也。”佩香、种香在先秦时即成为修明意志的表现。“心性”之养将感官和精神联系起来。于是不仅仅芳香,还要审美,要讲合香之法,也要讲用香的意境。而香料对于西方人来说主要是物质的,用于助食欲与情欲,再就是预防瘟疫和防止尸腐。 当西方的香作为精神显现的时候,是与现实脱离的。“那些狂热推崇禁欲理想的人则以气味来分别恶魔和神圣,当人们将凡人的血肉之躯的特征都抹杀掉之后,所剩下的便只是圣体了。也就是说,就只有虚无了。”
兰花从未入香药之列,菊花、桂花都曾入。而兰草作为香药,则从古至今一直是如此,只是至脂香占据主导以后就处于次要的地位。草香以燃烧为点香方式,脂香则是隔层用炭火加热,但单纯的脂香比较少用,大多是合香,即以脂香为主,还用草香作为成分,但薰法已不同,而后来发明的线香作为合香的一种,还保留以燃烧为主的点香方式。兰香作为草香也曾进入过日常生活,但脂香盛行以后,它作为香料逐渐衰落,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作为传统节日礼俗的浴兰等还存在。同时也因为它的文化符码意义,兰草作为香料还是常常与脂香并列出现于诗文中,如“兰麝”,这时它的精神意义就已经上升到主导地位。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兰”在产生之初就具有的生殖崇拜的意义。郑人视“兰”为辟邪、生殖“灵物”,赋予它“国香”的地位,“兰”成为血缘家族繁衍的象征。从科学上来看,女子的嗅觉比男子灵敏,这跟生活经验有关,因而女子对“香”的感觉能力也强于男子。古有“兰房”一词,并非简单指“妇人居住的香气氤氲的房子”,而是指“古代村落里供男女游玩的一个公共场所,到了晚上,村中未婚的男女都住在上面,听任其自相谐偶”。 由此而派生出的“兰室”、“兰掖”、“兰闺”等词,都用于妇女,与“兰”的生殖原意有关。另外,兰质蕙心、兰情蕙性、兰心蕙性等专喻女子的芳洁高雅,也是母系氏族婚姻的文化余脉。当这种生殖崇拜的意义失落以后,“兰”的女性特质转变为嗅觉意义,成为享乐主义的标志,当然,主要是男性享乐的对象化。这在晚唐五代的时候达到顶峰,以至于把兰的主导意义“君子”压了下去。随着儒家礼制用兰(祓禊、祭天等)的淡出,古兰便仅见于医方案头之用了。这时“兰花”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活跃起来,作为一种花,它本来就与女性有天然的联系,这个时候乘虚而入,取兰草而代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唐代兰花的莳养还不兴盛,兰花是比较娇贵的,即使在宫廷中已有莳养,普通人家一般还养不起,文人所见多为屏风画、团扇画等工艺品上的绘画作品,而画面比实物在视觉上的审美引导力是更强烈的,于是文人很容易由所绘兰花之美想到美人,这时的兰花主要是作为视觉意象而存在的。当晚唐五代兰花莳养在文人生活中普及以后,兰花的香又自然而然地与兰草的香对接起来,这时因为文化的主导,这种香主要承接的是享乐主义的一面。
2、从“兰花美人”回归到“香兰君子”。
然而正如于连在《本质或裸体》中所说,中国的视觉文化同嗅觉文化一样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合一,包含着两方面的因素。中国人不会把一个视觉对象仅作为视觉对象来看,正如中国人从不以裸体为审美对象。“在欧洲文化中,”于连说,“裸体所身处其中的端点有:感性事物与抽象事物、物理与意念、情欲与精神、以及最终的自然与艺术……”,“此一文化的各种紧张,正是在裸体之中汇聚,并且达到顶峰。” 而这样一个汇聚点,在中国人那里却全然缺失。对于这种缺失,以哲学家的身份发言的汉学家于连,经由西方之“有”猜测了中国之“无”:“身体在中国并没有裸体艺术所要求的客体地位。”“如果裸体在中国不可能,那是因为它找不到一个存有学的地位:于是留下来的,只有肉体(中国色情艺术)或是猥亵的裸露。中国‘缺乏’存有的基底,然而由希腊以来,裸体便建构在这个基底之上。” 中国绘画中任何视觉意象都不可能单纯作为视觉审美对象而存在,正如于连所言:“绘画在于‘写’意,它首先建立艺术与草书之间的关系。……‘写而必系曰意’:‘以见无意便不可落笔’。……如得其意,必然的,所画的人物,‘无目而若视’,‘无耳而若听’。” 中国文化的这种特点使兰花成为绘画艺术的表现对象以后必然被赋予精神之“意”。
兰花入艺术画的最早记录是宋人邓椿《画继》与元人夏文彦《图绘宝鉴》记载,任谊“取平生所见兰花数十种,随其形状,各命以名,如‘杏梁归燕’,‘丹山翔凤’之类,皆小字隶书,记其所见之处。” 他曾在湖南做官(澧州通判),善山水画,“平日凡经历江山佳处,则舌氏笔吮墨,辄成画轴”,可惜他的兰花画未能流传下来。邓椿又在《画继》中说,他曾见过米芾一纸本《梅松兰菊图》,并品评之:“梅、松、兰、菊相因于一纸之上,交柯互叶而不相乱,以为繁则近简,以为简则不疏。太高太奇,实旷代之奇作也。” 米芾尝居吴(今江苏吴县),自称吴人,在今安徽无为县、江苏邳县做过官,又喜好山水,那里的兰花也就成为题材。同样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兰花画也未能传世。至赵时庚《金漳兰谱》和王贵学《兰谱》出,兰花名声益噪,风靡于世。由于文同、苏轼、米芾为代表的“文人画”的推波助澜,以兰花为题的文人写意画在南宋以后蔚为大观,成为士大夫寄情写性的重要手段。同时,因名称对接的联想义影响,“兰”重又回归到精神意义并且重又带上嗅觉色彩,至此与古兰合而为一,诗文中的“兰”意象至此也融汇了“兰”的两个意义系统中的嗅觉和视觉元素,而在抽象意上归结为第一系统的意义内涵。但是,“兰”代表女性特质的一面还是存在的,一方面存在于熟语中的独与女性相关的“兰”仍然沿袭下来,另一方面,明代女性画家有不少喜爱以兰花为主题的,如明末秦淮名妓马守真,这是一种微妙的结合,虽然容易让人联想到女性特质,但主导的已是“君子”含义了。
尾注:
1孙机,杨泓著《文物丛谈》, 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1,152
2 http://www.cipg.org/bbs/ShowPost.asp?ThreadID=230
3周建忠《楚辞考论》商务印书馆,2003,86
4毛晋《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广要》,收于《丛书集成初编·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及其他三种)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2
5陈大章《诗传名物集览》,收于《丛书集成初编·诗传名物集览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214
6《辞源》,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490页。
7徐泽编著《古今美容奇方妙法》,北京市: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1993,239
8吴厚炎《兰文化探微》,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页。
9吴厚炎《兰燔而不灭其馨——再论兰(菊科佩兰)之非兰科兰花》2004年 02期25-27
10吴厚炎《兰燔而不灭其馨——再论兰(菊科佩兰)之非兰科兰花》27
11周建忠《兰文化》 北京市: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01,29
12周建忠《兰文化》 北京市: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01,36-38
13夏于全集注,《唐诗宋词全集 第十八册》北京市:印刷工业出版社 , 1999.12,325
14李明编著,《兰花菌根研究及应用》昆明市:云南大学出版社 , 2006,3
15蔡锋,张积著译,《历代花鸟鱼虫论选译》,北京市:中国青年出版社 , 1998,111
16杨泓,孙机著《寻常的精致》,沈阳市: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6 ,172
17 173
18 173
19刘福林编著《墨兰画谱》北京市:中国和平出版社 , 1990,80
20 173
21(明)李时珍著北京市: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9.11 ,814
22(明)李时珍著北京市: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9.11 ,815
23儒家经典编委会编,北京市:团结出版社 , 1997 ,1202
24载2007年5月3日上海《文汇报》“每周讲演”拦
25《历代名画记译注》【日】冈村繁译注,俞慰刚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21
26徐建融《宋代名画藻鉴》,上海市:上海书店出版社 , 1999
27图见金维诺《中国美术·魏晋至隋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80页。
28冯远《中国绘画发展史》,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年,第228页。
29《历代名画记译注》【日】冈村繁译注,俞慰刚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82
30吴厚炎《兰文化探微》,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3页。
31费尔巴哈《反肉体与灵魂、肉体与精神的二元论》》,见《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李金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212
32《实用人类学》(德)康德()著;邓晓芒译,上海市: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02,36-44
33《荀子全译》(战国)荀况著【出版商】 贵阳市:贵州人民出版社 , 1995,393
34参见[澳]杰克·特纳《香料传奇》,周子平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
35[法]米歇尔·昂弗莱《享乐的艺术:论享乐唯物主义》,刘汉全译,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165页。
36孙晓《中国婚姻小史》,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54页。
37弗朗索瓦·于连《本质或裸体》,林志明、张婉真译,北京: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8页。
38弗朗索瓦·于连《本质或裸体》,林志明、张婉真译,北京: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39弗朗索瓦·于连《本质或裸体》,林志明、张婉真译,北京: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24-125页。
40邓椿《画继》卷三、夏文彦《图绘宝鉴》卷三,载《四库全书精品文库》第29卷,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年。
41邓椿《画继》卷三,载《四库全书精品文库》第29卷,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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